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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雷管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根据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现实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选址

要高度重视炸药库的选址工作对于炸药库选址很严格,要求炸药库周围300米范围内要远离居民区,200米范围内不能有公路,远离公路选址需经宣威市公安部门同意批准

二、库房建设

库房建设包括炸药库房、雷管库房、警卫室、库房隔离网、避雷针、进场便道等库房建设、布局要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建设雷管库和炸药库要分开,炸药库和雷管库周围要用铁丝网等全封闭隔离,设库区大门警卫室设在库房隔离网外面远离雷管库一侧避雷针设在库区周围海拔较高的地方,并接线入地进入库区的便道需修开阔平整,以防止炸药雷管运输过程中颠簸剧烈发生意外库房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林木生长,否则应予以清除,以防雷电传递

三、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

1、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狗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1名,属于项目部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1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

2、视觉识别系统的设立,即标识标牌的安插悬挂进入库区的便道左侧设置"库房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警示闲杂人等远离库区;库区大门左侧树立入库人员须知,明确进入库区人员资格、进入库区注意事项;警卫室、炸药库、雷管库门牌标识清楚,警卫室悬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等标牌,库区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多处防火标识等

3、库房台帐设置警卫室需设"四本三表",即《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炸药类出入库登记本》、《雷管类出入库登记本》、《索类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爆炸物品退库登记表》、《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库房内设置库存标识牌,详细列明库存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并每天盘点更新,做到帐、牌、实相符

三、炸药购买和运输入库

1、民爆物资购买要首先填写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填写购买品种、规格和数量,然后经辖区派出所和公安局审批后,公安机关给予开具购买证,持购买证到市民爆公司购买

2、到民爆公司交钱开出出库单,持出库单到民爆公司炸药库领取民爆物资

3、运输由民爆公司负责送货,直接送到库房入库,东屯水库炸药雷管仓库承担送货运费

四、使用

1、领用人必须是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爆破证的爆破员;

2、领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填写经过作业队负责人、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的《民用爆炸物品领用申请表》;

3、到库房后填写《出入库人员登记本》,然后开始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4、炸药领出后,必须使用封闭完好、绝缘良好的交通车辆运输,且雷管和炸药分开运输,不得同车同时拉运;

5、工地现场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监督下使用,制定爆破方案,控制用药量,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安全爆破,并由爆破员和专职安全员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现场使用登记表》,详细登记用药量和雷管编号,当天使用未完,必须清退入库,并由爆破员和库房管理员共同填写并签字确认《退库登记表》

6、库房管理员严格把关,按照每天发生的入库数量、出库数量、退库数量及编号及时填写《炸药出入库登记本》、《毫秒电雷管出入库登记本》和《火雷管出入库登记本》,并签字齐全,使每天的库存一目了然,清晰准确

7、民用爆炸物品库管理员每天对库存进行一次帐实对照盘点,确保帐实相符项目专职安全员、安质部不定期对库房和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加以改正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的安全。

篇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仓储物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

3、职责

3.1保卫处、安环科为本制度的管理单位。

3.2供应处、基建科、净化车间、合成车间为本制度的实施单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1.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

4.1.2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方面的教育。

4.1.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拉门必须采取防倒措施,检修时应采取防倒措施。

4.1.4库内存放的物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物品分类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损失。

4.1.5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得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并经常检查,防止自燃。

4.1.6库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4.1.7库内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触作用或相互影响的物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物品。

4.1.8库内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库的避雷针,应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检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按时更换,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和种类、放置地点,须经消防人员同意。

4.1.11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库门上要设禁火标志。

4.1.12库内外需检修施工动火时办理“动火许可证”。

4.1.13仓库保管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均应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以便追究处理。下班时应注意关闭电源。

4.1.14仓库保管员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设施、灭火器材等),交接班时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来人员未经直属处室及保卫处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仓库管理人员陪同下可入内检查。

4.1.16入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仓库内。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装上阻火器,禁止穿着有铁钉的鞋子进入易燃易爆库房。油漆、氧气等房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铲干净。

4.1.17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亦不得从一边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药品试剂仓库安全规定

4.2.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存放的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熟悉精通,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门主管领导应经常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4.2.3仓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计以测定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变化。并按国家试剂仓库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仓库周围要保持整洁,不得乱堆放其他杂物,道路保持畅通无阻。

4.2.5库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备有事故应急照明灯。

4.2.6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4.2.7仓库应在避雷装置保护区内,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测试保证好用,并存有测试记录。

4.2.8仓库必须备有适当的消防设施。

4.2.9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要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放在一起。

4.2.10搬运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损的应立即处理。

4.3木材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3.1木材库、木工房等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库、木工房烧火取暖动用明火、吸烟等,用明火熬胶要在安全的地点进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锯屑、刨花和其他废料,要及时消除,保护整洁。

4.3.4库内暖气散热片上要加保护罩,禁止在散热片上蒸汽管线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质,半成品和材料不准堆放在散热片附近0.5米内的地方。

4.3.5木材库和木工房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种油漆等物品。

4.3.6在锯材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电锯、轴承和电动机的转动磨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钝锯和弯锯的锯片,以免强烈磨擦生热。机器的转动部分要勤检查,勤注油,电锯片的冷却剂应当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电动设备附近积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对电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3.8对成品涂漆、喷漆要按漆工防火规定进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种电动设备,操作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停止使用时电源一定要关闭。

4.3.10木料的堆放与工作台、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垛与垛的间距不得小于1.3米。

4.4罐区安全规定

4.4.1甲醇储槽、液氨储罐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

4.4.2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和管线的安全梯、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4.4.3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护堤内。

4.4.4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护堤方式铺设。

4.4.5甲醇储槽、液氨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测。

4.4.6槽罐区工作人员具备处理突发事故能力,正确使用现场配备的消防、防毒设施及器材;应坚守岗位,认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4.7槽罐区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对私自进入者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4.4.8槽罐区为禁烟禁火区,严格执行动火及用火的管理规定。

4.4.9槽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篇3: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必须遵守本办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汽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化学品的部门或个人,其主要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负责。

4.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求援知识的培训,并经安全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关部颁发的证书方可上岗。

5.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场地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与保卫部门系统连接,并时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的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8.危险化学品计划采购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有关的安全管理,计划采购规定,按计划办事,不准随意加大计划和超库存,保持年度进出库的平?,认真完成编报计划。

9.做到进货保质量,经验收凡属质量,包装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库,应即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退票手续,货物入库采购人员必须亲自协助库管人员一起同时验收入库,发现问题即时解决。

10.计划采购人员在办理申报计划,接待教学、科研订货时要做到:接待主动,有问必答,到货后要即时通知订货人领取,方便教学、科研,服务到位。

1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存量,流向,用途作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发、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2.库管人员执行领发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们,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外出并有专人顶替。

13.库管人员对入库物品要凭采购人员填写深圳大学入库单、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单价、质量等,验收无误后签字方可入库。

14.库管人员做到库存物品分类要清楚,库管人员必按物品分类分库储存,并分类发放,严禁混库、混领、混装,编号准确,排列整齐,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并做到按库物品和季节变化,每天上下班后对各库认真检查,库内定时通风,定时降温,各项安全储存管理措施要到位。

15.出库物品的管理人员要凭深圳大学危险化学品试剂领取凭证及使用单位(院)批条或证明方可出库物品,在出库物品时库管人员必须亲自进库拿试剂,不准领取人进入库房。物品出库必须门卫值班人员核实后方可放行。

16.库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出库物品管理制度,未做记账或登记的物品不准出库。任何物品如遇特殊情况,教学、科研急需,要经主管单位同意,通过管理人员办理临时领用或借物手续,严禁库管人员私自出库物品送人。

17.库管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和采购人员提供库存信息,以免造成物品积压或断档供应不及时。

18.库管人员在领发危险化学品时,做到服务为第一己任,出库登记划价准确即时,在发放工作中必须根据危险品安全管理,发放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做好账物分类管理的各项工作。

19.认为做好危险化学物品出入库登记,清查账目,月进出库结账,报表。年终库存,报提、报废报表,盘亏盘盈报表,年终总结报告,账物核对调账等工作。并做到进出物品的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各类单据保存完好整齐,装订有序。

20.剧毒物品的储存发放必须做到“五双”的工作环节,做好剧毒品种的账目管理,严格按规定办事。

21.危险品应设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职责不能擅自离岗,库区内不准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做好日常出入车辆和人员登记工作,凡属脱岗、空岗造成事故者追究个人责任和行政责任。

22.库管人员和值班人员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消防器材应放在易拿显眼位置,保持完整、完好、有效,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更换。库区内严禁明火作业,装卸危险品时,车辆一律灭火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不准使用电源。

23.认真负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凡违反规定,不按规定办事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当事人个人责任。

篇4:仓库罐桶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对罐(桶)区的安全管理。

3.2供应部、销售部、生技部和使用单位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入库、贮存、发货和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

3.3生技部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部负责监督。

4工作程序

4.1罐(桶)区

4.1.1每天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罐(桶)区、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储罐、铁桶、设备、输送管道、阀门和安全消防设施等的正常。

4.1.2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按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4.1.3要对设施定期保养和维护,做到储罐、汽化器和输送管道、阀门的清洁和畅通。

4.1.4加强设备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在入库、贮存、使用和装卸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4.1.5罐区内要配备冲洗水源、洗眼器及一定数量的解救药品,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4.1.6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

4.1.7罐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

4.1.8酸碱储罐应设置围堰,其地面及围堰应用耐酸碱水泥进行处理,储罐应设置雨水阀门及事故导液池。

4.1.9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要求,储罐与防火堤的安全间距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1.10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可燃液体的储罐的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储罐应设置喷淋水,应经常检查喷淋水的水压及流量,在夏季高温季节应对储罐进行降温喷淋。

4.1.11应经常检查围堰和防火堤,不能有孔洞和缺损。

4.1.12罐(桶)区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救药品,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4.1.13装卸时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按规定堆放。

4.1.14必须使用防爆叉车装卸铁桶。

4.1.15铁桶装卸、搬运时,一定要轻搬轻放,严禁野蛮吊装。不得冲击、抛掷或横到地上滚动。

4.1.16铁桶储存应防止阳光曝晒。

4.1.17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4.1.18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

4.2仓库

4.2.1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4.2.2库存物资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

4.2.3库区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

4.2.4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

4.2.5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对储存物资及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4.2.6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4.2.7溶解乙炔气瓶,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6本制度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为准。

7相关文件

7.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祥化工厂现场管理制度》

8相关记录

8.1《隐患整改通知书》

8.2《车间班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8.3《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待整改隐患通知表》

篇5: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使危险化学品(甲苯、丁酮、DMF)在保管、使用时,防止有害物质导致人身伤害及污染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物资入库出库管理

1、凭采购订单和送货单进行实物验收。

2、领料人员不得自由进出仓库,确需进入仓库领料的,保管员须全程陪同,禁止领料人员单独拿取物资。

3、负责危化品报检工作。

4、对于危化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核对运输车辆的资质,不符要求的运输车辆拒绝下货验收。

5、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台帐。

6、每天做好仓库内的温度湿度检查记录。

二、危险品物资储存安全管理:

1、危险品化学入库前要进行严格检查,入库后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入库的化学危险品要有相应的标识。

2、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甲苯、丁酮灌装后盖好桶盖,防止挥发,灌装时溢出的及时清理。在高温天气,库内温度大于33℃时,应打开仓库门进行通风。

4、危化品仓库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灭火器必须确保在有效期内。

5、严禁火种带入危化品仓库,对进入危化品仓库的领料人员要检查是否带有火种,并做好检查台帐,以备查。

6、仓库禁止叉车等任何机动车辆的进出,领料必须用液压车短驳。

7、仓库内不准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采取安全措施,开出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或维修作业。

8、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9、送货车辆必须停在黄线外卸货。

10、禁止在危险品仓库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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