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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首问首接首诊负责制度(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医院首问、首接、首诊负责制度(五)

(一)首问负责制

1、本院所有员工在院内遇到非本院职工的不论是当面还是电话询问,都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给予明确答复、如自己不能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应将其介绍到能解决问题的地方或工作人员处、并让对方明确知晓具体地点和人员。

2、全体员工应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和蔼,禁止说“不知道”之类语言搪塞推诿。解答询问要耐心热情,不生硬,不冷落。

3、主动为需要临时帮助的病人提供帮助。

(二)首接负责制

l、医院工作人员上岗应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来访人员。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见面道好,请坐敬茶等),尽最大努力为来访者提供满意服务(如主动联系有关科室和个人,尽力让来访者达到来访目的)。

3、接听电话先道“您好”,语言文明,语气亲切,语调轻和,电话结束应等对方先挂机,方可挂机。

4、来信必复,来访必接,及时做好完整记录。

(三)首诊负责制

1、医院全方位实行科室、医生的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科室之间、医生之间相互推诿病人的现象。

2、凡急诊抢救病人,必须无条件迅速、及时、准确地实施抢救。

3、抢救急、危、重病人,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接到指令后5分钟内到岗。

4、因病情需要转科、会诊、特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必须由首诊医师与有关方面联系妥当后,方可实施。

篇2:南平医院门诊办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门诊办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病员,特别是对急、危重病员的接待、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首先诊治病员的科室即为首诊科室。

2、首诊医师应及时完善医疗文书的记录。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积极对症处理和完善诊断,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不得延误病情。将病人转科前必须征得对应科室的同意,首诊医师将病员转科或移交给接班医师时,需做好交接工作和记录。医院有明确规定所属科室的病员,首诊医师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将病员移交给相关科室。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住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及相关科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抢救。

5、在检查、治疗、会诊、住院等病员转运过程中,首诊医师对其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6、如果病员因各种原因存在不满情绪或意见,首诊医师要负责主动积极的解释和开展协调工作,帮助病员解决问题。必须注意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7、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扣首诊医师100至500元;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进一步追究责任。首诊科室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医务科对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篇3:三级医师负责制度(2)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二)

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篇4:市医院首诊负责制(九)

医院首诊负责制(九)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疑难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体格检查、检验、辅助检查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相关科室治疗。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疑难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相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疑难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的义务、

医务处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篇5:医院门诊药房负责人职责

医院门诊药房负责人工作职责

1、由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承担本岗位工作,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的技术问题。

2、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室业务和行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向科主任汇报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3、参加和指导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制定本部门确保药品质量的措施和指标,杜绝"三无"药品进入临床;制定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避免差错、事故,确保调剂工作质量。

4、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的具体措施,包括:对窗口人员素质的要求,候药时间的规定,交待病人的内容,提供咨询等。

5、组织本部门人员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安排好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6、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工作,要达到:处方合格率>95%,发药复核率100%,差错小于1/万,药品报损率小于0.2%(金额),周转库药品合格率100%,每季度盘点后药品帐物符合率100%。

7、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加强安保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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