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充装站安全制度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充装站。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充装站。特殊情况下应经安全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甲醇充装站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充装站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漏甲醇残液。
第五条充装站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化工厂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充装站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七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等。
第九条甲醇充装站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十条充装站台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一条充装后管道内的残液、泄漏、设备维修时的排放残液等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二条充装站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第十三条甲醇低沸点易挥发,须做好保冷工作或在夏季用冷却水冷却罐壁。天凉停用后,必须将水放尽,防止冬天冻裂管线。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五条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甲醇槽车中罐注甲醇。
第十六条甲醇充装、循环、贮罐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检维修、置换、倒换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应严格遵守。
篇2:液化气充装站安全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人员要熟悉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安全教育,使气站人员要做到:
1.人人熟悉消防知识;
2.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3.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充装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充装站进出口、充装台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充装台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八、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