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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检修准备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修的人员安排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要检查试验,确保安全检修。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管道、沟道等),检修前要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

(2)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化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置换标准的可靠。

(3)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的标准。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通风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闭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二、检修安全规程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凡是电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送电”警告牌。

6.凡是槽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开启”警告牌。

7.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槽罐、装置、潮湿场所应采用12伏安全电压。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并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规程》。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修任务书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

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和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电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9、对有毒有害系统进行检修、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三、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等),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

(1)由安全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3.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并严格执行设备清洗、置换、分析程序,做到不合格不进罐,电源、物料不断不进罐,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规定不进罐,没有监护人不进罐,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进罐。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

4.罐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物件,以保安全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6.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8.罐内检修时若因故中断较长时间,安全条件发生改变,继续进行罐内作业时,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9.罐内动火作业,执行本公司安全动火制度有关规定,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焊枪放入罐内。

10.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检修人员才可封闭人孔口,撤离现场。

四、焊接作业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2.在罐内、金属构架上等进行焊接作业,要指派监护人并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

3.在焊接切割

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气路要严密可靠,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压力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5个大气压。

4.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应不少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电弧焊接工具设备应符合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的绝缘要良好,并易辨认。

(4)焊接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

(6)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篇2:加气站设备计划检修工作制度

1.设备检修的项目、内容、时间、时长,检修需要的工种、工数、主要材料、配件、费用等由维修人员提前做出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2.停车检修之前,加气站要做好安全工作,在切断处加盲板,工作现场设安全标志,清理好设备内的气、液体,进行置换处理,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申报手续。

3.主要设备在大、中修后,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根据有关检修技术规程进行验收,进行空车、有负荷试车,确实达到质量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4.设备在大、中修后的记录、资料、文件、验收证书,由修理部门整理、存档,并报有关部门。

5.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有关领导和主管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篇3:制氧站设备检修制度

1、制氧站的检修及停机大修,应提前制订检修、大修计划,提出明确的安全措施和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批同意,办理“安全检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2、氧气生产和使用设备,需动火检修时,必须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3、氧气使用单位的设备检修、抢修,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取得安全保卫部门同意方可作业。

4、检修氧气管道、阀门、机件必须用四氯化碳或全氯乙烯脱脂去油后方可安装配件。

5、在氧气生产区及其设备和管道动火时,氧含量控制在18-23%范围内,并做好防火措施。

6、凡进入氧区域内抢修、检修,不得少于两人,外部必须有人员在场。

7、凡进入充装氧气、氮气的容器内抢修、检修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切断气源;(2)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置换后经化验氧浓度18-23%之间;(3)确认无危险后,有监护人员在场,方准工作人员进入。

8、工作场所所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9、经过大修或焊接的设备、管道,必须按氧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试压,确保质量。

10、凡进入容器内工作人员,检修完毕后必须要清点工具、人数;确认无人和物留在容器内,方可封入孔。

11、每天检修后必须清理现场,对未检修完毕的重要部位应封闭盖好。

12、在检修或抢修时,进入容器内的工作人员严禁在里面吸烟点火等。

13、所安装、改造、抢修敷设的管道、阀门等必须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4、低温设备的检修,应升至常温下进行。抢修作业时,应有防止人员冻伤的措施。

15、空分装置试压的气体必须是无油、干燥的清洁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氧气试压。

16、空分系统试压时,应缓慢升压,并有专人操作监护,严禁超压。

17、扒珠光砂前,应充分加热冷箱中珠光砂层,打开冷箱顶部入孔板,严防塌落。

18、装珠光砂时,充装口必须设防护栅网。

19、进入冷箱前,须先切断电源,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安全扒出检修部位的珠光砂,经化验内部气体合格,确认无危险时,方准工作人员进入。

篇4:焦化厂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各级领导在布置检修项目时,必须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二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多工种(二人以上)协同参加的综合性项目各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大修项目必须制定方案和书面安全措施,提前三天报安全科。二、参加检修的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现场指挥,认真检查检修用工具,确保设备安全完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确定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三、凡生产设备容器、管道停工检修前,应由生产工段、班组负责泄压、排气,在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物的设备容器、管道上检修必须切断来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分析合格(符合防火规定和国家卫生标准)后,交给检修人员,检修人员应取得生产工段、班组同意后,方可检修。四、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确定的禁火区域或有关化工设备、容器、管道上需要动火的,事先要按规定办好动火证审批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检修,禁火区域内需要装接临时电源线,应由专职电工接线。五、由电动机带动的设备或附搅拌装置的设备,进行检修前应松脱传动带,可靠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启动”的警告牌后,方可检修。六、拆卸化工管道设备的法兰时,既使在泄压的情况下,人也不能站在法兰缝的正面,以防化工物料喷出伤人,拆卸的管道部件不准随意抛扔,严防落物伤人。施工现场堆放器材、管道必须放平稳,以防滚动倒塌。七、清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物料,不得随意排入下水道或地面,应力争全部回收,以防发生事故。八、进入设备内部检修的安全规定1、必须彻底清洗和空气置换,经做防爆实验合格后方可入内工作。2、进入前应拆离相连管道的阀门、插入肓板、切断电源,并在管道阀门上和电气开关上做好标志,以防他人误开。3、必须把所有人孔手孔和一切可通气的孔盖打开,并将人孔盖用放好,以防坠落伤人。4、在检修有毒有害的塔器设备时,必须办理危险审批手续,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5、进入易燃易爆设备内,必须使用低压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九、在设备、容器内进行气焊气割时,严禁乙炔气和氧气泄漏在设备、容器内,以防爆炸,检修暂时中断时,应将割炬、焊枪和胶管放在设备、容器的外部。十、参加高空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十一、起重设备、工具(如钢丝绳、千斤顶、手拉葫芦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有缺陷的设备、工具未经修复前,不得使用。要正确估计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把吊起的设备或零件在空中悬挂,不得在重物上站人,不得在吊物下方站人。十二、非电工不得擅自处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按有关制度执行。十三、设备拆开后,重要的部件必须由专人保管,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随时注意,不得将检修中的边角料、焊条头子等落到设备容器中,检修结束后,应仔细检查是否有工具杂物遗留在设备、容器或管道中,以防试车时发生事故。十四、检修结束后,必须将各种安全装置(如栏杆、安全防护罩、刹车、限位开关、安全阀、阻火器、压力表、静电接地导线、电动机接地接零等)全部恢复好,并经各级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十五、地面挖沟、挖坑必须与机动科与所属车间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以免挖破地下电缆和水管,所挖沟坑必须设信号标志,铺上盖板或设围栏,以防发生事故。十六、检修中,不得任意占用厂区马路,要保持马路畅通无阻,检修结束时,要将场地清理干净。十七、安全科负责各项检修的安全考核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纳入车间百分制考核。

篇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1)没办理安全检修证不修。

(2)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3)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4)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5)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6)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

(7)没有有效隔绝有害物质来源的不修。

(8)酸碱灼烫,腐蚀性和危险性物质未经处理不修。

(9)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10)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4、检修前的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线等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合格,此项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对大修项目,检修工作就绪后,检修准备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同检修部门与生产车间一起对检修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不符合安全检修规定的设施、工具、安全措施等,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后,方可施工。

5、清洗置换方法及合格标准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爆炸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清洗和置换,酸碱等易烧伤的物料可用水清洗,对人无伤害即可。

(2)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置换,其含氧量应在19-22%之间,有毒气体和粉尘及浓度应符合规定。

(3)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

6、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等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所有的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低位罐口必须装设栏杆和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后将栏杆立即装回。

(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要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酸碱腐蚀等损坏部位应及时更换。

(4)生产厂房作业场的照明,特别是有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电开关、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作业者要备有手电,以备必要时使用。

(5)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箱内,定期清除。

(6)所有高温的管路、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7)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8)冬天厂房外,烟囱,水塔、楼梯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危险时,各部门的辖区应及时清除。

(9)作业人员须干什么工作,应按安全规程及注意事项,穿戴什么作业服。

(10)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系安全带,有人监视防止坠落伤人。

7、设备的维护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的电机上、设备上、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4)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5)厂房外墙、烟囱、硫酸计量罐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切记恐高症、高血压、年岁大者、有病者禁止,作业时需有人监护。

8、电工操作及安全作业措施,按电工手册要求进行工作。

9、电、气焊工及汽车、吊车、拖土机、铲车司机作业,电汽焊操作技措、规程和注意事项按照行业规定工作。

10、拉触电器技措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移动。

(3)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4)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维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方法。

(6)遇有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11、高处作业应采取的技措方法

(1)凡在离地面3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饮酒者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方可作业,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

(3)安全带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净荷重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得使用。

(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6)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7)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8)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0)禁止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

12、各种梯子的使用管理措施:

(1)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木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小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4)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5)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时,必须将梯子下端固定。

(6)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7)若已采用上述方法仍不能使梯子稳固时,可派人扶着,以防梯子下端滑动,但扶着之人要精力集中防止落物打伤自己。

(8)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9)禁止把梯子架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10)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1)在传动、转动部位使用梯子时,机械、电器必须停止工作。

(12)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物体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子上或梯下互相抛递。

(13)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0,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带工具袋。

(14)室外、下罐的梯子要定期检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冬天梯子的浮冰应及时清除。

(15)人员上下楼梯时,特别是车间的楼梯,手必须扶好栏杆,精力集中,谨防滑倒。

14、地沟井下作业:

(1)地沟内作业及井下作业,外水井修理作业必须经批准方可进行。

(2)作业前防止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入工作地点。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警告牌。

(3)沟道或井下的温度超过50度时,不准进行工作,温度在40-50度时,应根据身体条件轮流工作和休息。

(4)作业时,地面上须有一人担任监护,进入沟道或井下的工作人员须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物体上。由监护人经常监视。

(5)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查明确认无人或工具没留在井下或沟内后,将盖板或其他防护装置恢复,并通知运行人员工作已经完毕。

15、锅炉技措制度按照《工业锅炉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16、压力表

(1)根据设备容器的性质,正确选用压力表的精度级。

(2)压力表应照明充分,便于观察,没有振动,不受高温辐射和低温冰冻的地方,表与设备间的连接管上应装三通旋塞或针形阀,以便切换或现场校验。

(3)根据设备允许的工作压力,在压力表刻度盘上划以红线作为警戒。运行中应保持压力表洁净,表面玻璃清晰,进行定期吹洗,以防堵塞,定期进行校验,合格的应加封印。若无压时指针不到零位或表面下班破碎,表盘刻度模糊,封印损坏,超期未检验,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等,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停用,更换新的压力表。

17、防毒、防尘、防止酸碱烧伤

(1)化验室、车间等部位,必须安装通风橱,把危害人的有毒气体抽到室外。

(2)粉尘较大的地方作业时必须按有关安全措施执行。

18、压力容器防爆技措

(1)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规范,手续齐全,选材得当,计算正确,结构合理,考虑周密,应符合可靠的要求。

(2)锅炉等压力容器的专业安装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从事承压设备的安装工作,安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

(3)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做内外部检验,并存档。

(4)贮藏罐根据情况随时检测,但每一年的大修期间必须检测一次,设备处把检测情况存入档案。

(5)承压设备附件、减压阀要定期和随时进行验证,不好用的应及时修理更换。

(6)装设安全阀时应满足直接相连、垂直安装,保持畅通,稳固牢靠,防止腐蚀,安全排放等的要求。

(7)安全阀应加强经常的维护保养,保持洁净,防止腐蚀和油垢脏物的堵塞,经常检查铝封,防止他人随意移动杠杆式安全阀的重锤或拧动弹簧式安全阀的调节螺丝。

(8)承压设备的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减压阀、水位计仪表等必须按设备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9)凡在各种容器、槽箱、大罐进行工作时,应遵守该罐槽的安全注意事项,除此之外,操作者还就做好临时工作的安全措施。

(10)作业人员必须视工作场地情况配戴好安全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保护用品。

(11)在关闭容器、槽罐箱的人作业完,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认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方可关闭。

19、各车间部室(特别是车间班组)应建立班前班后,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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