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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三人民医院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1、按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和布局。

2、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发生医院感染及时上报;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和医院感染目标监测。

3、新生儿病区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15-30分钟,使用空气净化设施、设备对空气进行净化和消毒,保证新生儿的安全。

4、新生儿病区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要换工作服、工作鞋。

5、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6、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使用。

7、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使用一次性管路或一人一用一消毒。

8、蓝光箱和暖箱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一用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9、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10、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与消毒。

11、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12、新生儿病区建立消毒清洁制度,定期对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1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14、发现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要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5、医务人员在接触患儿前后认真实施手卫生,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操作时应当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当立即脱悼手套并洗手。

16、新生儿病区的医疗废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17、存在严重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接收新患儿,并将患儿转出。

18、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19、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20、应当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造成医院感染。

21、对患具有传播可能的感染性疾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22、新生儿病室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患感染性疾病者严禁入室。

篇2:八一医院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第一医院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一)新生儿病区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沐浴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早产儿病室。

(二)新生儿病区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换工作鞋、洗手,进入治疗室及进行各项操作时一律要求洗手、戴帽子、戴口罩,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其他人员进行新生儿病区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

(三)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四)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患有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员应调离新生儿病室,防止交叉感染。

(五)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六)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病室内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均应为非手触式。

(七)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八)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听诊器、浴巾、浴垫、粉扑等)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吸痰管一用一灭菌。

(九)患儿使用后的奶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

(十)治疗室冰箱及奶制品存储箱要定时清洁消毒。

(十一)早产儿暖箱的湿化液每日更换,用毕终末消毒。

(十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十三)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十四)新生儿病室每日清洁拖地不少于2次,拖布专室专用,如疑似污染用400-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十五)各种仪器表面、门把手、洗手池等物体表面应每天进行清洁擦拭,如有污染随时消毒。

(十六)发现特殊感染(如气性坏疽、阮病毒、多重耐药菌株等)或传染病患者,要按传染病的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同类病人可相对集中。所用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十七)任何人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认真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每日各项操作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治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十八)每月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细菌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十九)新生儿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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