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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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8)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一医院门诊工作制度(八)

一、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儿)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二、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协商。

三、门诊医护人员应具有一定经验,在门诊高峰季节应保证足够的医疗力量。

四、对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每周出诊两次,共8小时,解决疑难病例。凡各科设立的专科门诊,应准时应诊。

五、对高烧病员、重病员、老人及远道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六、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开好处方,并合理检查、用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病员经济负担。

七、门诊各医技科、功能科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九、加强门诊服务台、导医台和咨询服务,加强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的工作,主要科室有分诊,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维持就诊秩序,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知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控制院内感染。传染科应单独设立候诊室,及时报告疫情。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十二、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接受广大病员的监督。门诊部定期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及时收集汇总,根据群众反应不断改进门诊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篇2:区中心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区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zz区医院

篇3:南区医院简易门诊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简易门诊工作制度

一、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缩短病人的等侯时间,医院在一楼门诊大堂开设了简易门诊。

二、简易门诊的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并严格按照登记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执业。

三、各科已明确诊断,患者(或家属)已知需服药物,并知这些药物用法及注意事项的慢性疾病维持治疗的开药、各种需要检验、辅助检查申请开单以及咨询结果者都可以直接到简易门诊就诊。

四、简易门诊接待已经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取药或检查、检验患者,不得接待初诊患者,不得接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不得接待非患者本人。

五、简易门诊的医师可以对本专业范围内的患者进行诊疗。

六、简易门诊的医师不得开具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药品处方以及输血治疗和透析治疗等。

七、简易门诊的医师不能开具下列药品:

第一、二类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激素类用药;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抗排异药物;免疫抑制剂。专业性很强的特殊用药物,如强心药、抗心律失常药、抗凝药及中药汤剂。

八、简易门诊的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时间:7:50―12:00;15:00―18:00。

篇4: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必需由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需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注明其职称及安排的具体时间,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门诊部统一挂牌。

三、专家、专科门诊原则上每人每周安排1-2次,具体时间以科室安排的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改动。

四、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开诊。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应诊的,需事先到医务科请假,持医务科同意的书面批条,提前48小时到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

五、出诊专家、专科必须在门诊部安排的诊室接诊,不得擅自改动接诊地点。

六、出诊专家、专科必须依法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工作。

篇5:区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护士在门诊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要求工作人员坚守岗位,衣帽着装整齐,主动巡视,维持良好的候诊秩序,保持诊室清洁卫生,加强候诊的健康教育,主动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

三、各科门诊分诊台护士,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门诊就诊流程,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的感染。

五、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建立便民措施,对高龄、老弱病残的危重病人给予适当的照顾。六、依据病情需要,及时给病人测体温、血压,并记录在病历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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