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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中心岗位责任制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区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中心按照"三定"(职责、任务、目标)方案确定的职责、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落实相应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是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网格化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是对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各科室必须根据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网格化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中心的岗位责任制。

(四)制定岗位责任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五)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替代履行(即建立AB岗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七)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1、各科室的总体职能、主要职责;

2、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八)各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九)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各科室单位要将岗位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篇2:区医院医疗麻醉科岗位责任制

医院医疗麻醉科岗位责任制

(一)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体检。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具准备情况和仪器能否正常运行。

(二)实施麻醉前,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

(三)根据病情与麻醉方法,实施必要的监测,随时注意监测仪是否正常运行。

(四)实施麻醉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无菌操作制度。

(五)麻醉期间不得兼顾其他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准确诊断,妥善处理。

(六)如病情发生突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积极处理。必要时,应与患者家属沟通。

(七)认真、及时地填写麻醉记录单,术中常规给予心电监护,每5分钟记录一次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必要时给予中心静脉压、尿量、体温、呼气末二氧化碳、血气分析等监测,每30分钟记录一次。如病情不稳定,应反复监测并记录。术中详细记录麻醉期间的用药、输血输液量、体液丢失量、主要手术步骤及有关并发症等。

(八)严格掌握病人麻醉恢复标准,不达标准,不离病人。全麻及危重病人,须待病情许可后由麻醉医师或恢复室护士护送病人回病房,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九)麻醉中使用过的药品空瓶,均应保留至病人送出手术室为止。

(十)术毕应写麻醉后医嘱并按规定写好麻醉分析小结。

篇3:某酒店前台领班岗位责任制

E酒店前台领班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安排日常工作,监督本岗位服务员的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维持前厅工作秩序和清洁卫生。

2、掌握重点宾客和团队的到离时间,做好迎送接待服务,及时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

3、协助大堂副理进行客房状态统计控制、结转帐工作;负责前台所需之耗用品的控制。

4、负责前台人事、考勤管理检查,负责规章制度、仪表仪容及服务质量的检查管理。

5、与相关部门和岗位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各种信息。

6、管理好前台物品、备用金及各种帐目,做好各种原始资料和帐单的保存工作。

7、熟记集团各领导的情况和资料,提供相应服务;及时征询、记录客人意见,随时改进服务。

8、随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种工作。

篇4:岗位防火责任制-锅炉燃油系统

1.燃油系统的防火责任人为锅炉运行巡检值班人员和锅炉检修设备专责人。

2.燃油系统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值班员、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巡检值班员每班对所辖的燃油系统至少巡检三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保证燃油系统的安全防火和消防设施的完好备用、卫生清洁。

4.值班员交接班时,必须同时交接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保证其数量充足、完备好用。发现问题在交接班记录中记载,并交待联系处理情况。

5.检修车间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6.油系统检修工作过程中,严禁随意动火,废油破布应妥善处理。油系统需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标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做好隔离、清理、吹扫、遮挡等安全防火措施,自备好专用灭火器。

7.油管道法兰、阀门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不能彻底治理的应采取有效方法(如接引、及时擦拭等)。严禁使漏油渗透至蒸汽管、阀门等保温层内,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浸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及时更换保温材料,清理现场油污。

8.油系统检修工作结束,应清理现场周围残留火种、破布、场地积油等,值班员与检修工作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检查管道各连接法兰及系统、压力温度测点和现场环境,达到防火要求后,方可投入油系统。

9.一旦发生火险,应积极扑救,及时报告,避免火势扩大,把损失控制到最小。

篇5:岗位防火责任制-锅炉制粉系统

1.制粉系统防火责任人为锅炉巡检值班人员和锅炉检修设备专责人。

2.制粉系统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值班员、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懂三会”既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值班员每班至少巡检三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保证制粉系统的安全防火和各消防设施的完备好用、卫生清洁。

4.检修车间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安全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5.值班员交接班时,必须同时交接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保证其数量充足、完备好用。发现问题在交接班记录中记载,并交待联系处理情况。

6.为了防止积粉自燃及煤粉爆炸,在启动制粉系统前,锅炉零米值班员必须仔细检查设备内外是否有积粉自燃现象;若发现有积粉自燃时,必须先予以清除,然后方可启动。

7.制粉设备检修工作开始前,须将有关设备内部积粉完全清除,并与有关的制粉系统可靠地隔绝,须将有关人孔门全部打开,以加强通风,置换合格。

8.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清理煤粉时,严禁用含氧气的压缩空气吹扫,且应杜绝附近有明火。

9.制粉系统无漏风现象、保温应完整,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0.锅炉设备大修或制粉系统停用时间较长时应将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内的存煤烧净,防止自燃着火。

11.发现积粉自燃时,应用喷壶或消防喷雾水枪灭火。不得用压力水管直接浇注着火的煤粉,以防煤粉飞扬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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