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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定期收集病人意见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附属医院定期收集病人意见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医疗服务,现将医院定期收集病人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此工作由院长负总责,院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等。

二、定期收集征求病人意见的方式方法

(一)科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由院纪委组织召开病患或病患家属座谈会,每次不得少于10人患者或家属。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怨言”,收集意见及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二)聘请行风评议监督员。继续从社会各界、各行业的同志中聘请医院院外行风评议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倾听他们的意见及建议。

(三)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五上午为院长接待日,群众可以面对面反映问题。

(四)每月对住院和门诊病人进行问卷调查,从问卷中了解病人对医院有关工作情况的评价。

(五)医院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每月由专人搜集和开启意见箱,所有员工均挂牌上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院纪委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行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收集意见。

三、定期收集病人意见的内容

(一)征询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1、向病人及其家属征询他所接触到的本科室或其他科室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无对患者生、冷、硬、推、拖现象;言语是否文明、责任性和技术水平如何、解释工作是否耐心、对提出的各项问题是否及时解决办理、是否随叫随到。有何建议要求。

2、向病人及其家属征询医务人员有无行业不正之风:有无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红包”、吃请;是否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有无开大处方、乱收费、滥检查、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有无伪造病历、化验单、疾病证明等医疗文书;有无以医谋私,吃、拿、卡、要等。有何建议要求。

(二)征询在就医条件、就医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向病人询问各项便民设施和后勤保障(如导诊服务、各科在岗人员展示牌、科室位置示意图、食堂、开水供应等)是否到位;卫生清扫如何;病房管理如何等,有何建议要求。

四、各科护士长根据每月召开会议情况,将有关本科室、其它科室和医院的意见建议提供给相关科室,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医院将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与科室的综合目标考核考评直接挂钩。

篇2: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特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传达与沟通的制度。

1.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获取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等信息的渠道,应主动定期获取和更新压力容器安全信息,并确认其适用性。

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将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信息在内部各层次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及时有效地传达,并将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人员。

3.压力容器有关内部信息沟通的形式,可根据本单位特点以会议、文件、公告、宣传报道等方式实施,过程有记录。与外部进行信息沟通时应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和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进行,建立与外部有关压力容器安全信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评价机构建立有效的联络和交流。

4.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压力容器的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及时上报;对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日、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

5.上报情况要真实。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6.上报情况要全面。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篇3:施工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办法

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第一条、全体员工应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意识,注意收集公司或部门在工程项目相关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二条、为了保证工程档案材料的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档案管理人员接受各类文件资料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分类编目

第四条、工程档案应明确专人进行管理,专柜存放,定期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五条、档案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并应采取必要措施对不同介质的档案妥善保存

工程档案的收发、调阅

第一条、工程档案的原件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收存,需用部门和人员使用复印件

第二条、各种证件、文件的复印件需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复印、发放,并办理发放手续,各经办人不得自行复印存留

第三条、工程档案的调阅及使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原件的调阅必须注明使用目的、归还日期,并办理调阅手续。逾期不能归还,需由主管领导批示

第四条、档案原件或资料原件需要转发的,应由送交人签字并注明转发部门

第五条、归还档案时,管理人员必须仔细检查清楚,发现有遗失或损坏现象的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篇4:强化人身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长期以来,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强化人身事故应急管理,人身安全管理得到加强。但是,公司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用工形式趋于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公司在防止人身触电、高空坠落、蜂蜇、蛇咬、人员走失等方面都不同程度暴露出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监督有漏洞的问题,实现人身安全目标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为加强公司系统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人身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水平,在总结公司历年人身伤亡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2007年人身安全专项督查情况,提出强化公司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当前人身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在电网快速发展,生产作业点多面广、地域分散、环境复杂多变,用工形式出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部分单位对人身安全存在高风险的认识不足、应对措施不力。

2.部分单位由于长期未发生人身事故,领导层、管理层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公司、公司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不到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作业层图方便、怕麻烦、心存侥幸的思想有所抬头。

3.对配网的重视不够,在配网作业中给人身安全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到位,管理滞后、投入不足,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应急管理和物资配备等距公司要求有较大差距。

4.对参与电力生产工作的分包单位、临时工等群体的人身安全管理认识不足,主动防范意识不到位。

5.对在用户设备上的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存在随意性。

(二)安全管理方面

1.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系统性、规范性不强。

(1)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没有严格做到同时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新增和临时性的工作或者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分析人身安全面临的具体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在监督过程中未抓住关键流程和薄弱环节,对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等监督重点把握不足,监督不到位。

(3)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深入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不够。

2.人身伤害事故应急管理亟待提高。

(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不强,上下级、内部和外部、横向之间的衔接不足,未能充分调动和整合相关资源。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措施编制滞后。

(2)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对预案和应急知识掌握不够,针对野外环境下作业的人身伤害,应急准备不足,缺乏全面系统的处置知识。

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不规范。

(1)年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计划编制不认真,缺乏针对性。

(2)没有对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配置标准。

(3)对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和管理不满足公司和员工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

(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定期检验等管理仍存在随意现象,发放周期不能完全满足现场要求,未能实现闭环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1.人身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系统性不强,尚不能满足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需求。部分单位单纯追求培训率、合格率,忽视培训效果。各单位分层、分级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存在薄弱之处。

2.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手段单一,投入不足。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工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够,重理论讲解、轻实际操作,部分员工不能有效掌握所需安全技能;培训力量、设备等投入不足。

3.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未全面分析不同工种、不同设备、不同环境的人身伤害特点和风险因素,没有将人身安全典型事故转化为教育培训的典型案例。

4.事故通报和案例的学习不认真,安全学习时未认真分析,未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讨论,不少班组安全活动走过场,未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5.未对人身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实施动态跟踪,持续改进,实现闭环管理。

(四)现场落实方面

1.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对现场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落实不彻底。

2.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工作流于形式,不能结合具体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辩识,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

3.现场人员安全意识薄弱,面对违章存在相互包庇、纵容的现象,不能相互监督、及时制止,未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4.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按规定正确使用。

5.现场人员应急知识欠缺,演练力度不够,未将应急知识与演练有机结合。

二、强化人身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南方电网公司1号令,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整体推进人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思路

围绕人身安全,层层落实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线工作法”,将人身安全工作重心放在一线和班组,确保安全责任传递到位。从提高人身安全防范意识、规范人身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落实现场人身安全措施入手,与“班组建设年”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突出重点,确保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与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有效防范人身伤害事故,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人身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对人身安全的高标准、严要求,增强法制意识。管理人员要明白人身安全的防范措施布置了不等于落实了,落实了不等于有效了,真正提高对做好人身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

2.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人员素质结构、生产作业现场状况、野外工作环境,防护用品配置、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摸清本单位人身安全管理底数,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3.各级人员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加强法制意识,加强做好人身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4.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制定“三大措施”、办理“两票”工作手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就是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不能将其游离于工作之外,当成一种负担。

(二)强化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责任制中进一步明确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职责。

2.明确领导、管理人员、监督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到位标准,对生产现场人身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管理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执行到位,确保人身安全责任传递到位。

3.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要落实生产现场保障人身安全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作场所必须具备的安全作业条件。在安排项目、进度、工作时,要对保证人身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周密策划,同时安排和落实,对新增或临时性的工作及时指导。

4.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要认真研究事故易发点、危险部位、危险行为,抓住监督的关键、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节,严格监督各级人员到位情况,严格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大胆履职,对性质恶劣的各类人身事故,加大考核力度。

5.思想政治保障体系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的各种思想因素。

6.民主监督体系要依据《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人身安全专项督查,及时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和建议。

7.一线员工要落实各项具体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三)强化“两票三制”的管理和执行。

1.加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对“两票三制”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回顾和更新,确保制度的适用性,提高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水平。

2.加强监护,严防恶性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误调度、误分合断路器等恶性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过程录音制度。

3.明确“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设置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工作。

1.加强对员工开展危险点辨识与预控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使之正确理解和掌握。

2.在进行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以及进行每一项作业、每一项操作、每一道工序前,针对作业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人员状况以及现场作业条件的变化等方面,认真进行危险点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制定预控措施,现场指认工作中的危险点,认真落实预控措施。

3.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措施应体现消除、预防、减弱、闭锁、警告的原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正确处理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与安全工作的关系。

1.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并结合员工的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评估。

2.对从事抢修、高处作业、起重等工作的员工,身体条件必须满足所从事岗位的要求,有妨碍工作病症的立即进行岗位调整,不将班组无法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交给班组。

3.在安排具体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结合当天的工作情况,充分考虑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工作班成员的协作能力和互补性等因素。

(六)规范配网和用户设备的安全管理。

1.对配网基础台帐、技术图纸等基础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适时更新,做到图实相符。

2.对配网设备的双重名称编号、安全标识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南网安、健、环有关标准执行。

3.优化配网规划,规范配网接线,使配网接线清晰,方便配网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4.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应用配网自动化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配网自动化管理水平。

5.对配网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明确与用户之间的安全职责;加强对用户侧配电设备审核、接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满足公司安全技术要求。

6.加强配网调度管理工作,规范配网事故抢修、缺陷处理流程等工作。

7.梳理和完善配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配网系统执行“两票”的具体要求,从配网工作票的办理、安全措施的实施、配网工作的许可、配网工作流程的优化等方面入手,使配网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化,从制度上保障配网工作安全。

8.加强对用户侧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规范用户工程验收管理流程,确保用户设备满足电力行业标准、规程的要求。明确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

(七)加强野外复杂环境作业人身安全管理,从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应急处置、分工、组织协调等方面对野外作业进行规范。

1.严禁将临时驻地设置于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危险地带。

2.在深山、密林和其它地形复杂、条件恶劣的环境中,严禁单人进行野外作业,根除单人离开作业场所行为,严禁擅自脱离队伍,线路巡视、野外踏勘等作业要按照规定路线行走。

3.对存在马蜂蜇伤,野兽、毒蛇袭击威胁的场所,必须严格按要求携带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和药品,保卫器械和防护用具要便于携带、使用方便,满足现场应急的需要。

4.积极与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所、当地政府等社会各方联系,掌握野兽、毒蛇等动物活动区域、习性和季节性活动特点,落实在野外作业人员必经路线上,有针对性进行防范。

5.普及野外作业的应急处置常识,普及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常识,确保工作人员遇到紧急情况能正确果断处置。

(八)加强分包单位、临时工、群众护线员等有较大人身安全风险人员的安全管理。

1.工程分包时,要严格资质审查程序,依法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职责清晰。

2.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进行考核。

3.认真进行细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工作中的危险点、安全注意事项、防范措施。

4.加强对高空作业、起重吊装、野外作业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现场作业点的管理和监护,果断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5.结合人员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基础的、必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

(九)加强人身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适应各种专业和作业环境的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并注意相关方的衔接。

2.充分了解作业场所周围的医疗资源,建立和完善现场作业人员的资料库,整合各方资源,为正确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撑。

3.加强预案的培训学习,掌握人身应急和急救知识,加强演练,提高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

4.针对危险性大、环境复杂的工作应配置义务救护员,确保突发人身伤害事件时能正确处置,并在日常安全活动中依托义务救护员普及急救常识。

(十)加强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

1.落实各级培训人员职责,制定系统的、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人身安全培训计划,实行分层、分级的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周期,并按计划周期性开展培训工作。

2.明确新员工、转岗人员进入实习工作岗位前应具备的人身安全防护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对相应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资质和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3.完善培训内容。人身安全的培训内容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依托事故案例来完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内容真实、生动,贴近员工的工作,能唤起员工的注意力,真正起到警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效果。

3.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人身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应立足于现场和实际工作,要抓好基础、抓好基本功、抓好细节,要利用“星带星”、“手把手”的传帮带等模式开展培训,增强员工辨识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能力,提高员工安全防护综合素质。

4.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深入班组,指导班组利用事故分析材料和典型案例开展好安全日活动,加强对班组安全日活动的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班组安全日活动质量。

5.加强新员工、实习人员、代训工和转岗人员的资质管理以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工作,严禁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上述人员单独从事工作。

6.加强新员工的持续培训,跟踪培训效果,及时进行能力评估。

7.严格“安规”考试制度,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应将人身安全防护知识作为考试的重要内容。

8.加大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基地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要将班组长、安全员、工会小组长和相关管理人员培养成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的骨干师资队伍。

9.加强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及时跟踪和检验培训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十一)完善和落实“两措”中涉及人身安全的各项措施。

1.认真开展人身安全防护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必要的试点,为人身安全方面的“两措”计划制订提供科学依据,编制切实可行的人身安全“两措”计划,认真落实,提高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和个人防护水平。

2.进一步加强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选型、使用、维护、试验等各项工作,使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3.结合实际完善针对不同专业班组、作业现场、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药具的配置标准,按照标准严格配置,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换、检查和补充。

4.结合具体工作认真编写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细化现场作业中涉及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和中毒等人身安全方面的措施和要求。特别是针对带电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事故抢修、缺陷处理、野外作业、用户工程等工作,应认真编制和落实防止上述危害因素造成人身伤害的具体措施。

(1)防止人身触电应从调度开始严格履行停复电工作流程,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彻底整治公共场所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电力设施,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2)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应确保脚手架安全可靠,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进一步完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在已运行的变电站内10kV、35kV出线塔、构架以及输电线路钢管塔、工作相对较多的耐张塔上应考虑逐步安装防高空坠落装置,并配合全身安全带、工作定位系绳、缓冲减震系绳等防护用品的使用,不断提高防高空坠落水平。

(3)防止机械伤害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

(4)防止物体打击应加强现场指挥,物件的堆放应安全可靠,不易滑落,吊装位置合理,绑扎牢固。

(5)防止坍塌应确保放坡符合规定,支护牢靠,并加强监护。

(6)防止中毒应加强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监测工作,完善通风设施,配置防毒面具并正确使用。

5.配置便于携带、使用方便的防止动物伤害、中暑、冻伤以及外伤包扎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和药具。

6.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从设计阶段开始,把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与输变电主设备、设施的建设一并考虑和完善,体现“以人为本”和“三同时”的原则。

(十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1.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责,逐步提高车辆总体安全水平。

2.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车辆的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车况良好,性能稳定。

3.做好专、兼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随车配发急救物品,强化驾驶员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技能,履行好安全驾车的职责。

4.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加强对外租车辆、外聘驾驶员的管理,并严格进行监督。

篇5:电石生产企业安全控制实施意见

1范围

本安全控制实施意见适用于四川省电石生产企业(采用密闭炉、内燃式电石炉生产电石的企业,生产工艺主要以石灰、炭素材料为原料,采用电阻电弧炉生产工业电石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意见。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意见。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0665碳化钙(电石)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3038-2010电石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意见。

3.1动火作业workwithflame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ande*plosivearea

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安全基本要求

4.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执行.。

4.2新建或改扩建电石生产装置必须采用密闭式电石炉,单台炉容量不小于40000千伏安,建设总容量(一次性建成)要大于150000千伏安。

4.3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破碎、筛分、烘干、输送、储料、加料等必须采用自动化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除电极糊加料外,生产过程中禁止人工加料等现场操作。

4.4生产系统必须配套电压、电流、电极位置、温度、压力、料位、称重、冷却循环水回水流量及压力等检测装置,密闭炉必须配置炉气组分在线分析装置;生产系统要实现配料、粉尘收集、电极压放、炉气净化(或尾气处理)等环节的自动化控制。

4.5必须配套安全报警设施,主要生产环节必须设立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连续正常运行。

4.6电石生产企业的生产装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重要场所、区域的距离,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4.7企业必须编制《开炉方案》,对电石炉(包括炉体、炉盖、烟道、下料系统、液压系统、电极系统、短网导电系统、绝缘系统)、炉气净化、输送和缓冲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仪表自控系统、原料筛分输送系统、炭材烘干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出炉系统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确认表》备查。必须编制《炉内漏水应急预案》和《电极软、硬断应急预案》。

4.8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安全技术要求

5.1原材料安全技术要求

5.1.1碳素材料

5.1.1.1企业应设有原料烘干设备及相应的仓库。

5.1.1.2内燃式电石炉碳素材料中的入炉水份含量应≤3%,密闭电石炉碳素材料中的入炉水份含量应≤1%。

5.1.2石灰

5.1.2.1电石生产原料石灰中氧化镁含量应低于1.6%。

5.1.2.2对粉末含量高的石灰,必须经过筛分后方可进行投料。

5.1.2.3密闭电石炉所使用的石灰中粉末的含量必须控制在3%以下,内燃式电石炉所使用的石灰中粉末的含量必须控制在5%以下。

5.1.3电极糊

5.1.3.1应确保要使用的电极糊质量合格,在使用前根据供货厂家的化验单进行复检,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2应选择具备一定规模的电极糊企业生产的产品,电极糊粒度应≤100mm,严禁将大块电极糊直接加入电极筒内。

5.1.3.3在换季阶段,应及时调整电极糊的软化点、挥发份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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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管理要求

6.1安全管理制度

6.1.1规章制度

企业应按照规定,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6.1.2操作规程

6.1.2.1企业应根据电石炉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及生产操作岗位的特点,编制相关的操作规程。

6.1.2.2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工艺操作指标、控制参数,正常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岗位安全设施、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异常情况的操作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预防措施等。

6.1.2.3企业应在新炉型、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6.2警示标志

企业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在生产场所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在原料制备岗位、炉前岗位、炉面岗位、电石冷却破碎岗位、包装岗位等可能发生职业危害、职业损伤的作业场所应设置粉尘、一氧化碳中毒(密闭炉)、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告知牌。

6.3劳动防护

6.4.1原料制备岗位接触固体粉尘的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防尘帽、帆布棉手套、护目镜、工作服。

6.4.2电石炉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配备防红外护目镜、帆布棉手套、隔热工作服、工作鞋。电石炉岗位应配备两套阻燃耐高温工作服、两付阻燃耐高温手套、两具耐高温全面罩。

6.4.3在密闭式电石炉的炉面岗位、电极筒制作等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自吸式过滤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医务室应配备医用氧气瓶或氧气袋、担架等。

6.4.4电石炉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必须确保干燥,否则严禁进入工作岗位。

6.4应急预案

6.5.1企业应按照要求,编制《炉内漏水应急预案》、《电极软断应急预案》、《炉气中毒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6.5.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5.2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技术指标

5.2.1进出水路

5.2.1.1电石炉各通水冷却部位进出水路要单独设置,必须确保可以随时关闭。

5.2.1.2电石炉的圈梁等制作要做应力消除处理,防止因受热导致焊缝拉开,进出水路接口按设计要求安装。

5.2.2循环水系统

5.2.2.1严禁电石炉循环水回水槽安装在电石炉体上部。

5.2.2.2电石炉循环回水槽应安装在远离电石炉体的地方。

5.2.2.3循环水进水槽阀门应安装在作业人员便于操作的安全区域,且高度不宜超过1.5m。

5.2.2.4电石炉循环水系统必须安装温度检测和失压报警装置,或对水循环系统压力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

5.2.2.5电石炉循环水系统出现滴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停炉检修,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5.3电极系统的安全预防与管理

5.3.1安全预防

5.3.1.1电极压放系统应采用液压式上、下抱紧装置,并加装限位装置,实现自动带电压放,压放量应满足工艺要求。

5.3.1.2电极糊加装平台应设绝缘层。

5.3.1.3在加装电极糊时,应检查是否有导电物质落在两相电极之间和易发生导电起弧的地方,如有,必须及时处理,防止联电刺火。

5.3.1.4严禁同时接触任意两相电极。

5.3.1.5电极筒上部应加装有防尘盖,防尘盖上须留透气孔,以防止杂物进入电极筒,影响电极焙烧质量。

5.3.1.6电极糊质量指标必须符合不同炉型及不同产品品种对电极糊质量指标要求,根据不同季节,予以调整。

5.3.2安全管理

5.3.2.1应编制电极筒加工制作规程,记录加工制作过程,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

5.3.2.2储存、运输电极糊时严禁混入异物及灰尘。

5.3.2.3使用中的电极糊糊种、使用量、糊柱高度、电极压放间隔时间、压放长度、工作长度必须在企业的操作规程中有明确规定,每班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5.3.2.4发现电极有裂缝等硬断迹象时,应立即降低负荷,停止压放电极,尽量消耗该相电极长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人工折断电极重新处理,严禁明弧操作。

5.3.2.5出现软断、硬断,漏糊等电极事故应立即停电停炉处理。

5.3.2.6密闭式电石炉净化系统在检修时,必须用氮气进行置换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实施检修工作。

5.4出炉作业安全与防护

5.4.1作业安全

5.4.1.1一楼工作面标高要高于室外地面10cm以上。

5.4.1.2作业面上不得有积水。

5.4.1.3新砌筑的出炉口使用前必须进行烘干处理。

5.4.1.4出炉口要求定期维护修理,修理时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4.1.5按照规定时间出电石,出炉时应有专人指挥作业,电石锅行走通道必须保持干燥,要有防雨防潮措施。

5.4.2作业防护

5.4.2.1使用卷扬机拉运电石锅时必须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5.4.2.2牵引车要装有防倾倒设施,前后应设配重保持平稳运行,以防止因受力不均或轨道遇有障碍物,导致电石锅倾倒,发生爆炸和人员烫伤等事故。

5.4.2.3出炉口平台挡墙要牢固可靠,操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齐全。

5.4.2.4使用烧穿器维护炉眼时,出炉口必须备有空锅。

5.4.2.5堵炉眼使用的炮泥要干湿适中,不能使用含水量过高的炮泥,冬季严禁使用冻炮泥堵口。

5.5筑炉、烘炉、清炉及开炉作业要求

5.5.1筑炉、烘炉,清炉要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选择的砌炉材料和筑炉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5.5.2新建和大修后电石炉送电前,应编制《开炉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进行炉体、液压系统、绝缘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短网导电系统、出炉系统的验收,并且填写《验收确认表》备查。

5.5.3日常检修必须确保质量。

5.6油路、电气设施管理

5.6.1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变压器室、液压站、变电所或配电室要按规定配置设备,必须设置电石炉变压器保护的声、光报警装置。

5.6.2变压器及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密封良好,不得漏油并定时巡检是否漏油,周围不得有绵纱等引火物。

5.6.3应设置变压器事故油池。

5.6.4在消防器材和变压器室、液压站、变电所或配电室等区域动火,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票,履行动火作业的相关程序并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并要有专业人员监护。

5.7其他技术要求

5.7.1报警系统

内然式电石炉在控制室、电石炉操作炉面、电极压放楼面、电极筒焊接平面、混合料仓、环形加料机处设置高限报警。

5.7.2检测系统

5.7.2.1密闭电石炉在控制室、电石炉操作炉面、电极筒焊接平台等岗位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

5.7.2.2密闭电石炉必须装设有H2、CO、O2等指标在线监测仪,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5.7.2.3现场巡检人员应配备便携式CO检测仪。

5.7.3密闭电石炉

5.7.3.1密闭电石炉中H2含量应控制在12.5%以内,氧气含量控制在1%以内,保护氮气的纯度不低于98%。

5.7.3.2密闭电石炉所监测的H2含量突然增加,增加值≥5%,同时炉内压力也突然增大,必须立即停电检查,若判断炉内有漏水时,及时撤离炉面人员,严禁升降电极。

5.7.3.3密闭电石炉停电后,必须打开直排烟囱,确保烟道畅通,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打开检查口。

5.7.3.4密闭电石炉粗气、净气风机与炉压保持自动联锁,且必须保持在0~50Pa微正压操作。

5.7.3.5料面有粉末时,送电前必须清理。处理料面时必须停电。

5.7.3.6测量电极长度时,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戴好防护面罩,在炉压负压时,才能打开测量孔。

5.7.3.7密闭电石炉二楼操作平台严禁有人长时间停留,巡检人员必须在4m以外进行观察密闭炉运行情况并不得长时间停留;严禁带电上炉盖。

5.7.3.8需要进入密闭电石炉内进行作业时,要打开所有的检查孔,对炉内进行通风换气,并对炉内料面空洞处进行处理捣实后铺设防护板,作业人员穿戴隔热工作服、配戴CO便携式检测仪后方可进入电石炉内作业,同时,作业现场要设最少2名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要满足监护要求。

5.7.4内燃式电石炉

5.7.4.1内燃式电石炉交接班及正常生产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蓬料现象。

5.7.4.2必须定期处理料面,防止产生硬壳,影响正常生产。

5.7.4.3使用钢钎处理料面时,必须戴干燥的手套,保持地面干燥,以防损坏设备或发生触电事故。

5.7.5电石储存

5.7.5.1电石遇水或在潮湿的环境中产生乙炔气体,从而有可能引起燃爆。故电石的贮存过程中必须无进水或受潮,其环境(料仓)保持干燥,温度≤60℃。

5.7.5.2电石库应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岗位人员必须会使用。电石发生火灾时应采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禁止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灭火。

5.7.5.3库内严禁各类火种,禁止吸烟和使用手机,且与明火或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必须大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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