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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一医院急诊首诊负责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一医院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任何医师接到各类急诊病人,均应立即投入抢救,同时请专科医师会诊,不得推委病人贻误急救时机。

二、急诊室固定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轮流不宜过频。

三、对急诊病员以高度责任心,及时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者立即请上级或专科医师急会诊,不宜移动的病员,稳定后方能护送至病房或转院。

四、急救室抢救药品应分类,固定放置,专人管理,经常检查补充。抢救器械仪器应及时维修和消毒,保证运转。

五、坚守岗位,做到交接班及时详细记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危重病员的抢救技术操作规程。

六、急诊室附设病床,有关医师、护士写好病历、病情、护理记录及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处置。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天。

七、重大抢救立即报告科主任及院领导,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篇2:县医院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县人民医院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一、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就诊,应做到急诊过程负责到底。

二、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争分夺秒,积极有效地对急诊病员进行相应的急救处理。

三、对短时不能转收的急诊病员应就地抢救或急诊室留察。

四、对急诊病员经相应急救处理后,病情许可转收治疗时,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应负责病员的护送,并向接受的医务人员交待清楚其病情、所施行的抢救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接受的医务人员不得借故不收

五、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在急诊抢救中可邀请任何医务人员参与抢救。被邀请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抢救和随意离开。

六、对急诊病员应先行抢救治疗,再补办诊治过程的各种手续,不能借故推诿抢救治疗。

七、在急诊抢救过程中,所有医务人员必须共同配合,互相协调,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

八、急诊室必须经常准备好各种抢救医疗器材,以保证抢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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