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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五医院急诊会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五医院急诊会诊制度

1、科内会诊:凡病情危重、诊断不明、病情背景复杂的需要会诊时,值班医师必须在急诊病历上详细书写完整病历,请求会诊理由和目的,通过传呼系统请求上级或高年资医生会诊,被传呼的医师应随叫随到,会诊医师应书写详细的会诊意见,并共同参与医疗诊治工作。

2、、科间会诊:因病情需要,或涉及其他专科的疑难病人需要会诊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在急诊病历上详细书写完整病史、请求会诊的理由和目的,并立即电话告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及时到达,会诊医师在急诊病历上直接书写会诊意见,内容包括:对病史、体征的补充,诊断及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会诊医师签名及会诊科室和时间。

三、院内会诊:病人在急诊抢救期间,或因病情危重、复杂(包括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事件)、或因诊断不明、或因病人特殊(上级领导、国外贵宾等),值班医师按规定填写会诊单,列出被邀请专家姓名,并及时报告科主任,同时及时把会诊单送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各位专家及时会诊。会诊时由经管或值班医师汇报病史,并做好会诊记录。

四、院外会诊:病人在急诊抢救室期间,因病情需要而邀请院外其他医疗机构会诊时,由急诊经管(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抢救床位、简要病情、目前诊断、已实施的主要治疗措施及效果,请求会诊的理由、目的、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会诊单及时送到医务科或总值班,由医务科告知被邀请的医疗机构。

篇2:南五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第五医院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一、凡就诊三次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主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会诊,病情复杂者可作为疑难病历提请讨论,并予以记录,上级医师签名。如不提出会诊和讨论,延误病情或发生其他意外,追究个人和科室责任。

二、病情复杂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应详细填写会诊单,注明会诊科室及目的。危重急诊病人,应护送并口头交班。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急会诊治15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亦应尽快会诊安排,原则上2小时内到位。

三、病情复杂需请二科以上共同会诊时,科主任(门诊组长)向门诊办提出,由门诊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会诊。若在夜间或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病人,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并签名,如需转科、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持有其他医疗单位会诊介绍信的患者,接诊医师要认真检查,并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门诊办盖章后转回原单位。

六、严格掌握转诊制度,转外院检查治疗的病人,主诊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本科负责人或最高级职称医师签署意见后才能转诊,本院可进行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转外院检查。

篇3:南五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3)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3

一、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友或病人家属送急诊检验室,交检验值班人员;或者电话告之检验人员急诊内容。急诊项目见另行规定。

二、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三、急诊检验值班人员采集和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具体报告时间按急诊规定时间执行,一般在30分钟内发出)。

四、急诊检验报告单上须能体现接收(或采集)标本时间以及检验结果报告时间,要求以“**年**月**日**时**分”的方式体现。

五、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发出或电话告知。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对于明显异常的急诊结果或临床危急值,检验人员应仔细复查,并主动电话报告结果(具体项目和须报告的结果另行规定)。

七、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志指明去处。

八、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篇4:南五医院急诊病人护理服务制度

第五医院急诊病人护理服务制度

一.护士对急诊就诊的病人进行必要的监测,根据病情危急程度进行分诊。

二.对由急诊车送入的病人,护士应询问原由,根据病情立刻作好抢救、治疗准备。

三.对需立刻抢救者,应立即送入抢救室或就地抢救。对大批抢救病人,应迅速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积极组织抢救。

四.对经初诊后急需会诊者,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对需清创、换药、手术、监护者,应作好相应的准备和处理。

五.对经抢救稳定后的病人,根据医嘱分别送往监护室、观察室、病房或转院。转送前需事先联系,重危病人须由医护人员护送,并带必要的急救物(药)品和设备。

篇5:某区医院护理会诊制度

附属医院护理会诊制度

1、凡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由护士向护士长提出申请,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2、护理部主任安排会诊事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般会诊48小时内,急会诊24小时内,突发事件随叫随到)。

3、主管护士汇报会诊病人的护理病例、原有护理问题、护理措施效果,提出所需会诊的目的即需要专家解决的护理问题。

4、被会诊科室的护士长对主管护士的汇报给予补充说明。

5、护理专家给病人做护理体检。

6、护理专家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予以解释,用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加以指导。

7、护士长负责督促新的护理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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