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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五医院精神科服药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五医院精神科服药制度

一、排药、取药、发药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准确无误。

二、发药前准备好温开水,以防烫伤。

三、熟记病人床号、姓名、面貌、药名,按次序发药。如有疑问,及时核对无误后再发给。

四、发药时认真检查病人口腔、舌下和颊部,证实药已咽下方可离开,防止藏药、吐药、丢药、蓄药造成意外和影响疗效。

五、发药盘放于适当位置,严防病人抢药或弄翻药盘。

六、对拒服药者,进行说服解释工作;对躁动不合作病人,必要时给予鼻饲服药,并严防呛入气管。

七、服药后注意观察反应,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生,及时处理。

八、服药完毕清点用物,防止遗漏在病室。

九、安眠药的使用应及时登记,避免短时间内重复服用,用药前注意有无禁忌证及过敏史。

篇2:南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普通病房管理制度

一、保持病房整洁、安全、温馨、安静。

二、床单位位置固定、保持整洁。地面、窗台不得堆放杂物。

三、病人床单、被褥应保持清洁、平整、干燥,至少每周更换一次。卧床病人应穿病人服,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四、病室定时开窗通风(或装通风设备),冷暖适宜,室内陈设、地面、走廊、墙壁、门窗清洁,无异味。

五、工作人员说话轻、放物轻、走路轻、开关门窗轻,上班应穿工作鞋。门轴、平车、治疗车等噪声小,定期清洁及擦油。

六、使用氧气做到四防(防热、防火、防油、防震),室内禁止吸烟。

七、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及查对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儿童、昏迷、老年、残疾病人的安全护理,病床应加设护栏,防止坠床、摔跤,重危病人转科或检查应有人护送。

九、治疗、操作时间合理。药、饭菜、水等送到床前。

十、病房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器材由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建立账目,做到定人、定量、定位、定时。若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适当处理。

十一、应向入院病人做好入院介绍,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

十二、每月召开一次征求病人意见座谈会、护理工作讨论会,落实整改措施。

篇3:南五医院精神科探视制度

医院精神科探视制度

一.探视时应有专人负责接待,耐心解答探视者的询问,有关医疗及预后等问题可通知医生给予介绍。

二.检查家属所带的物品、零食等,交保管员予以登记保管。

三.随时了解探视动态,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暂停探视。

四.督促家属执行探视规则,不得私自交物品给病人,若为其他病人代发书信,须经主管医生同意后方可代发。

五.一般应在规定地点探视,不得任意进入卧室(卧床者除外),如带病人离开病室,须经值班护士同意,但不得离开医院。

六.禁止探视人员带危险物品(各种凶器、锐利品、酒类以及易燃物)入病室。

篇4:南五医院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第五医院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一、与各护理单元有关的投诉由各护士长负责收集、调查、处理及记录,必要时向护理部汇报。重大投诉或涉及多个护理单元的投诉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处理并记录。

二、病人或病人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投诉,无论何时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电传、面谈等,先由护理部或护士长登记,记录投诉时间、内容。如护士直接接受投诉的,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

三、对以电话或面谈形式投诉的,接受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态度要热情,沉着冷静,既使是对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病人或家属,也要诚恳接待,要对投诉者表示谅解、慰问,主动听取批评建议。

2、言行要谨慎,在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不随便作肯定或否定的答复,也不作难以实现的承诺。

3、针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状态予以疏通引导,解答问题时要有依据、有把握、有道理、有余地。

4、分析要科学。要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护理学和医学科学的基本原理,必要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病人或家属宣传解释有关知识。

四、接到投诉后,护理部主任或护士长应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一般性问题直接由护士长处理,并作好记录;严重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或科室的问题,由护理部主任或会同有关部门、科室组织处理,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作好记录。

五、病人的投诉力求及时进行反馈。一般投诉由被投诉部门护士长口头反馈,重大投诉或涉及多部门的投诉由科护长、护理部或院方负责反馈。

六、护理部应定期进行调查,护理单元应每月由护士长组织召开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参加的工休座谈会,以了解病人或家属住院期间对病区、医院工作的意见并及时记录。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减少护理投诉。

七、护理部应每季对护理投诉进行认真分析、总结,针对由于护理人员服务态度、护理质量等原因所致的护理投诉,采取相应措施。

篇5:南五医院精神科假出院制度

第五医院精神科假出院制度

一、病人经治疗病情稳定,症状基本消失,可由家属、单位提出要求,经医生开出医嘱,办理停餐、带药交接等事项手续后,由单位或家属负责护送。

二、向家属解释假出院的意义及接送病人须知,要求家属或单位负责妥善保管药物,按医嘱定时给予服用,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有异常随时送回医院。

三、病人住院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只能假出院一次,一般不超过7~10天。到期不能返院,应及时与经治医生联系,说明原因,以便作出相应处理。

四、病人返院时,值班人员应检查所带物品,防止违禁品(小刀、火柴)等带入病房。护士清点所带衣物,并登记。

五、病人必须由家属护送返院,医生或值班人员向家属了解病人在家情况,作好书面交班,办理回院手续。

[附]请假出院须知

1、凡请假外出病人,务请家属遵守医嘱,按时护送返院。如有特殊情况要续假者,需经医生同意后,办理续假手续。

2、带回家的各类药品,由家属妥善保管,按医嘱送服到口。

3、病人请假外出期间,保留床位。

4、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生活适应状况及言行情绪表现,注意安全。

5、护送病人返院时,家属应详细介绍病人在家一切表现,必要时书面说明。

6、严禁病人携带钱、贵重物品及刀剪、火柴、绳索等限制物件入病室。

7、请假期间在家不合作者,或有发病趋势者,应提前护送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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