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五医院精神科陪护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南五医院精神科陪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医院精神科陪护制度

一、医生决定需陪护者,由护士长发给陪护证并通知住院部。

二、工作人员应向陪护者介绍病室有关制度、应注意事项并督促执行。

三、陪护者不得擅自离开病室,不得携带贵重或危险物品进入病室,在病室内不得高声谈笑或议论病人病情或预后,不得随意睡在病人床上,不得逗弄病人取乐,不得为其他病人代发书信或买东西等。

四、未经医生许可,不得自请外院医生诊治和服用其他药物。

五、陪护者带人外出时,必须经医生同意,病人的安全由陪护者负责。

六、陪护者应遵守医院及病室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爱护公共财物,维护病室整洁。

七、陪护者应经常注意病人情况,如有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

八、陪护者暂时离开病人时(如去食堂进餐等)应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

九、取消陪护时,陪护者所带物品须经值班人员检查并收回陪护证后方可离开。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一七医院普通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第七医院普通病房探视陪护制度

一、按规定时间探视病员,每次探视领取探视证(牌),一次同时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时须遵守有关规定:对外地或特殊情况下的探视者,可在适当时间予以安排,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二、严格控制陪伴,确需陪伴者由护士长决定签发陪伴证或需陪伴天数,陪伴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陪伴证,传染病人,精神病人不得陪伴。

三、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四、陪伴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房吸烟,不往窗口倒台水,不乱丢果壳,不高声谈话或睡在病床上,不串病房或进入办公室翻阅病历,不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职,不可自请院外医师范诊治或自行用药。

五、陪伴或探视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须按制度赔偿。

附:入出院须知

1、入院时应持久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病区护士办公室办理入院手续。

2、新病人入院安排好床位,发给床上及生活用具包括衣裤热水瓶,面盆等,出院时如数清点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3、入院后不要离开病房,等待医生检查及询问病情。

4、经医师许可出院者,应在出院前一日或当日由病区护士结算帐目,并送出院,由家属直接到出院结帐,凭出院处发给的出院许可证出院。

5、出院前医护人员应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以改进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