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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葫芦(倒链)使用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手拉葫芦(倒链)是井上下起吊重物的主要工具之一,对它能否正确操作,及时维护,直接关系到起吊搬运重物的设备人身安全,为了保证我矿起吊重物时人身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规定,望相关使用单位及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使用规则:

1、严禁超载使用,起重载荷必须在额定起重范围内,一台不够可配用两台,但必须保证每台倒链都在无超载的情况下使用。

2、严禁用人为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

3、使用之前必须先检查倒链各部,应在完整无损、性能良好空转情况正常的情况下使用,严禁在磨擦片失效,千斤顶失灵及其它机械部份损坏的情况下使用。

4、严禁用松边链挂重物起吊。

5、一般情况下,倒链应垂直起吊,不得斜拉,若必须斜拉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拉不动不得强拉。

6、严禁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的错误操作。严禁使用有错扭的链环、倒链起吊重物。

7、严禁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8、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动手链条,重物即可缓缓下降。

9、操作者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1)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件牵连。

(2)倒链机件有无损坏。

(3)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10、定期检修清洗,经常保持其性能可靠。

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2、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

3、起吊和下放时,严禁猛拉猛放,以防损坏倒链或崩断钢丝绳。

4、倒链应轻拿轻放,不得乱甩乱扔。

5、违反安全操作规则的项目:

(1)超负荷起吊。

(2)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

(3)斜吊。

(4)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

(5)抛掷手拉葫芦。

(6)下吊钩组件翻转。

三、倒链斜拉、平拉使用的措施:

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一人拉链、一人护着手链,以防脱链现象。

2、挂钩与被拉物必须钩牢、钩稳,以防脱钩。

3、操作时,严禁其它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4、松链时,必须缓慢操作,严禁自然松链。

5、检修后的刮板机紧链装置必须齐全、完整、有效,使用刮板机单位必须使用紧链器紧链,尽量少用倒链紧链。

6、如遇用紧链器紧链,开关过负荷跳闸时,电钳工必须及时临时调整过流定值,待紧链结束后再恢复定值。

7、其它严格遵照垂直起吊下放条款进行。

四、维护方法:

1、使用完毕应将葫芦清理干净并涂上防锈油指,存放在干燥地方。

2、维护和检修由较熟悉倒链机械者进行,防止不懂本机性能原理者随意拆装。

3、齿轮的安装位置,应使两只片齿轮的“O”字标记安装在同一道线上。

4、安装制动装置部分时,注意棘轮齿槽与棘爪瓦部啮合良好,弹簧和棘爪应灵活可靠。顺时针旋转手链轮,应将棘轮磨擦片压紧在制动器座上,逆时针旋手链轮棘轮与磨擦片间应留有空隙。

5、倒链经过清洗检修,应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确认工作正常,制动可靠时,才能交付使用。

6、制动器的磨擦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制动器部分应当经常检查,防止制动失灵,发生重物自坠现象。

二○○八年三月六日

篇2:龙门吊机使用操作安全技术规则

一、概述:

龙门吊机一般采用万能杆件或桁梁架等作为金属骨架,具有结构合理,拼装简单,使用方便等优势,在桥梁建设施工中为常见的施工机械设备,龙门吊机具有起重能力大,吊重不受变幅限制,性能合理、稳定性强、方便灵活、操作简便、投入少、消耗低、无污染优势的起重设备由于拆装方便,便于运输,成为制梁,移梁、架梁施工的首选设备。

**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需预制构件桥梁8座,单孔跨度均在20m至30m之间,大部分梁体在预制梁场预制后,运往桥位架设,虽然各合同段的施工方案有些差别,但梁体预制生产、移梁、装车、甚至架设都有采用龙门吊机进行施工。

从多年来桥梁施工总结,由于作业人员和操作司机的失误,对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及时,机械性能的失效或故障,违章行为及作业后未按规定做好停机后处理等到原因,龙门吊机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事故,有时甚至是机毁人亡的特大事故。因此,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是保证安全使用、操作龙门吊机的关键。本规则分项展开对相关内容作一规定,希望作业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二、作业人员要求:

1、所有参加操作吊机的司机、司索工、信号员、起重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主管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后取证,持证上岗,凡未经培训、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参加龙门吊机操作,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作业禁忌疾病、定期进行体检,凡有不适者,均不得从事起重吊装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发现自己人有头昏、恶心、腿脚不适者应暂做休息、如休息后仍觉不见好转者应离开工作岗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4、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着软底的防滑鞋,扎紧袖口,束好衣服下摆,扎好裤管口做到衣着灵便。

5、从事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互相合作,相互配合,在保证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开展施工。

6、从事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在完善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各项安全设施完善,就位后方开始施工作业。

7、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做到统一信号,统一指挥,服从指令,密切配合,当发现有紧急情况时,每个人都有权命令吊机司机采取紧急措施。

8、从事起重的作业人员严禁岗前饮酒,作业中打闹、开玩笑,在作业环境中睡觉,在危险处休息,严禁因争抢时间而违章冒险作业,打赌斗狠。

9、无论起重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员和起重工,必须严格按《起重作业“十不吊”》进行操作。

10、作业完毕,应对龙门吊机进行机停机防护,经司机检查无误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机械投入使用前检查、签证:

1、吊机拼装完毕后,应经设计人员和技术部门进行复核验算,并参照设计,对已拼装好的骨架进行复核是否符合设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令其整改。

2、作业人员、负责司机应对龙门骨架、天车轨道、起重机构、走行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螺栓是否符合设计的大小、数量,销钉是否穿满、到位,保险销是否全部穿满、到位,螺栓是否施拧到位,焊接的焊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由测量人员对行走的轨道进行测量,以保证龙门走道高差、轨距符合设计要求。

4、由司机、电器安装人员检查各电路及控制元器件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用电要求,系统是否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5、检查各部位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备、灵敏、可靠。

6、规章制度制定并且挂设于明显部位供作业人员随时参照检查、执行。

7、安全标志设置于明显处和危险部位,提示标志按规定要求设置。

8、与作业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机械调试,试车、试吊准备,进行整车试吊调试、试吊活动必须由设计人员、技术主管负责人,生产主管负责人,质检负责、安检人员、行政负责人和负责司机、拼装吊机的工长参加。

10、调试后按试吊方案进行试吊,结果无异议、参加人员签字、签认,资料部门收集齐所有机械设备相关性资料备案。

四、轨道要求:

1、龙门吊机轨道的路基必须坚实、平整,松软土或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要设置排水沟。

2、钢轨必须统一,严禁在一条线上采用多型号钢轨,联接钢轨的鱼尾板、螺栓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专用鱼尾板和螺栓,禁止采用代用品。

3、钢轨、枕木、垫板应连结牢固,采用承轨台线路的承轨台必须满足荷载要求,固定钢轨的扣件必须满足龙门吊机跑车的强度,并施拧牢固。

4、轨道纵向坡度不得大于1‰,两侧轨距中心误差不得大于1‰,单侧两轨距误差不得大于6mm,单侧两轨奖高差不得大于2mm。

5、轨道应顺直、平整,不得出现凹凸不平和左右弯曲现象。

6、采用枕木的轨道应根据承载需要,两枕木中心间距不得大于60cm,道碴床的石碴应在钢轨底部砸实,枕木下两钢轨中间位置不得充实道碴。

7、轨道终端应设止轮器,防止吊机出轨。

8、轨道应埋设电阻值不大于4Ω的地线。

9、轨道投入使用第一周应测量、检查、调整一次,再至两周、测量、检查调整一次,以后不少于每个月调整一次。

10、遇大雨、洪水、重大事故和严重超载应及时测量检查,调整轨道。

11、路基被水浸泡、严重下沉、应对线路彻底进行翻修、清基、大修。

12、经常检查螺连接情况,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发现鱼尾板断裂或钢轨断裂、翻转变形应及时更换,发现枕木断裂、腐朽,应随时更换,发现枕木移位应及时调整并重新更换道钉。

五、起重机构要求:

1、起重机构的卷扬机、滑轮组、天车梁的承载能力和配备的钢丝绳必须满足起吊最大重量的安全要求,并且留有充分的富余量。

2、起重机构所置高度必须经计算、满足施工吊装的最大高度。

3、起重机构配备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其长度必须满足在最大起升高度最低位置时卷扬机卷筒上保留6圈以上。

4、卷气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不得有伤痕和外力损伤的痕迹,当钢丝绳使用至达报废标准时钢丝绳必须更换,严禁将就使用。

5、卷扬机上钢丝绳应每班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钢丝绳与滑轮组的死头应卡接牢固,并定期进行检查。

6、卷扬机的制动机构应灵敏可靠,每次重载起吊时,应先将重物起升离地面15cm高,对制动机构进行性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听、闻到制动机构有异常声音和气味时应停车检查。待弄清原因,排除异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7、起重机构的滑轮组应按设计符合承载要求,应定期对滑轮组进行检查,润滑、保养,发现磨损严重,轮盘破损,轴承(或钢套)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发现轮盘运转不灵的要及时维修,芯轴磨损严重或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8、起重机构捆绑梁体的吊带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吊带的轴销应装取方便,钢丝绳与梁体联结处应采用可靠的衬垫,以防割伤钢丝绳。

9、出卷扬机的钢丝绳除与滑轮接触外,运行中不得与其它物体相触碰,也不得与相邻的绳索相接触,避免因起重受力而磨损钢丝绳。

10、起重机构应建立的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并有详细的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六、走行机构要求:

1、走行机构应具有满足吊梁、走行的安全性能,走行机构的单侧走行各轮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其承载能力除满足最大吊重的荷载外应有一定的富余量。

2、龙门吊机两立柱的走行机构动作应同步,并且速度相同。

3、龙门吊机走行机构各轮应与轨道相平行,在走行时不应出现啃轨现象,发现啃轨现象应及时进行检查,并测量轨距和轨道的不平程度,进行调整。

4、龙门吊机的走行台车应具备能自调功能,在轨道出现沉降较小时能自调走行轮与轨道的接触;避免出现驱动轮空转而发生的脱轨事故。

5、龙门吊机走行机构应配备止轮器或夹轨钳,在作业完毕后能将走行轮卡住,避免自然灾害引发吊机损失事故。

6、龙门吊机走行机构的动力传动装置(齿轮或链条)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护罩)

7、龙门吊机的走行机构应定期维护保养、润滑、并检查金属骨架的焊缝及与吊机主体的联结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七、龙门吊机安全用电要求:

1、龙门吊总用电负荷应与供电能力相适应,电压、电流都在允许范围之内,所有电路设计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2、龙门吊机的各用电器件,电线电缆,应绝缘良好,性能可靠,每台电机都有应做到“一机一匣一漏电保护”,龙门吊机的总电源应采用专用配电箱,不得与其它机械设备混用,避免出现差错。

3、龙门吊机起重天车电源采用电缆滑索,电缆固定的滑环应与电缆联结牢固,滑索应张拉平直,不得出现过度的下挠度而造成高处电缆被拖挂事故。

4、龙门吊机天车应设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谨防天车行至终端发生掉道事故,天车轨道的终端也应设有终端止轮器。

5、吊机电路铺设的电线电缆与金属骨架接触处应采用护套包裹,防止震动产生的磨损导致漏电事故发生。

6、吊机的机房内和操作室应设有紧急开关,以便在紧急情况出现时断电应急。

7、吊机应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和可靠的接地保护。

8、操作室内的配电箱应放置稳固,并且具有防雨、防潮、防尘功能,操作室应具有能锁闭的房门。

9、电源主电缆的收放,采用电缆收放器的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可靠情况,并且必须安装电缆自动收放的限位装置,以防收放过度引发事故;如采用人工放的吊机,主电缆应由专人看护,谨防拉断或卷入轨道被子吊机碾压。

10、操作室的控制原器件应保证动作灵敏,性能可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12、操作室和机房处都有应配备1211型灭火器,在电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紧急处理。

13、一当发生电器故障,应及时请电工进行排查、处理,当发现电路出现问题,在没有找出原因前,不得强行使用吊机。

八、安全装置:

龙门吊机的安全装置包括,天车和行走机构的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走行机构传动装置防护罩,电铃,避雷装置,电源接地保护装置,紧急开关,轨道终端止轮器,夹轨钳,随车止轮器,1211型灭火器,电路的漏电断路器,以及小钩的终端限位装置等等。

无论是止轮器,限位器等都要要求性能可靠,配备齐全,否则就在操作人员失误时不能发挥自控自救的作用。

九、作业前检查:

1、司机在上吊机前应对走行的线路(轨道)进行检查,发现轨道上有障碍物时应予清除,发现轨道有异常或有螺栓松动,应及时给予完善。

2、检查吊机金属骨架,起行机构是否正常,各连结件有无松动。

3、检查钢丝绳外表情况及绳卡牢固情况。

4、检查电源电路情况,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作业。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良好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6、开车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电铃)示意,重物起吊或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动作不宜过大,防止摆动。

7、检查前班作业司机的运转记录,了解前一班次作业的具体情况。

十、作业中注意事项:

1、重物起吊前应与信号指挥人员取得联系,明确物体的重量和作业任务;重量不明的吊物应进行分析估算;选用的吊具、索具应验算是否符合安全吊装要求,重物的栓挂是否平稳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2、重物吊起离地面20cm后稍作停机观察,待确认稳妥后再继续起吊,大型构件起吊(如预应力砼梁体)必须在吊离地面20cm后对制动机构(刹车)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溜钩现象应及时对其调试。

3、大型构件起吊时,机房内应有专人值班,发现卷扬机排绳紊机时,应通知司机重新松钩、起吊排绳;发现制动刹车带出现异味时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调试,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大声呼喊司机停车,并拉下紧急开关。

4、吊运重物时行走和横移时应鸣铃示警,重物不得从人头上通过,空钩运行时必须起升到2m以上高度,谨碰撞人头。

5、吊起重物后作横移或纵移时,动作不宜过大,尽可能保持重物平稳,减少摆动。

6、两台吊机抬吊梁体时,应统一信号指挥,两吊机应保持动作同步,协调配合,当梁体进入就位时再听从分信号员的指挥,吊梁起吊时滑轮组应保持钢丝绳重直,不得斜吊。

7、梁体进入装车或就位状态时司机应与信号员紧密配合,防止因动作失误伤及起重吊装人员和梁体。

8、小钩操作时,大钩应起升至现场最高物体高度以上的位置,防止作业过程中触碰其他物体。

9、小钩操作时应注意电动葫芦的高度和起重量,严禁超载超限使用,严禁作斜拉起吊。

10、初次使用吊机出现滑轮组打绞时,应尽快采取措施将钢丝绳破劲,以防吊重后出现严重磨损现象。

11、吊机行走时应注意主电缆的收放情况和走行轮啃轨情况。

12、吊机作业操作室内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13、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对机械加油维修、保养。

14、作业中发现人员伤害事故时,必须首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做好记录。

15、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作业中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17、严禁采用吊机安全装置(限位开关)进行操作,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措施。

18、遇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打回零位,起重作业人员应紧急避让,并立即将危险区拦围起来。

十一、作业后注意事项:

1、吊机作业后应将吊机停放在轨道中间的安全位置,吊钩起升至上部位置,起重天车停在靠操作室一侧,并打好天车的止轮器或夹轨钳,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2、吊机停机后,将所有操作开关打到零位,切断电源,填写好当班的作业记录,经检查无误后,关好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司机下车后,切断吊机总电源,打好吊机止轮器(或是夹轨钳)检查吊机停车状态是否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离开工地。

十二、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定,作业中认真按《起重作业“十不吊”》进行作业。

2、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3、登高作业和登高维护、保养、检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按高处作业着装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

4、起重作业的吊具、索具、辅具等到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5、起吊梁体时应事先将梁体运行线路沿途有碍梁体运行的物件清运搬开,以保证吊运梁体作业顺畅、顺利进行。

6、吊运的重物在空中运行不准碰撞任何设备和物体,吊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7、吊运重物在道路中停放时,放置位置不得影响道路畅通。

8、运输梁体上、下坡时要有防滑措施。

9、两吊机抬运梁体时必须两吊机动作一致,严格按信号指挥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10、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十三、起重指挥信号:

吊装作业使用吊机进行操作是一个多人参加的作业,为了动作一致,保证安全,因此吊机司机应听从专职信号指挥,其它人(除在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随意指挥司机进行操作。

吊机指挥信号一般采用手势信号与口笛信号相结合的方式,手势信号是表示指挥的动作,口笛信号是音响辅助,告知司机,准备、注意,开始或注意,甚至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的紧急指令。

当前,各施工单位的吊装信号都不致,但大同小异,在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指令的含义和目的,一经确定,信号、司机双方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能避免事故发生。

所以《起重作业“十不吊”》第一条就规定了“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十四、吊机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A、吊机司机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工,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任务。

3、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作业中密切注意吊机的运行状况,发现机件、零件,吊、索具,安全装置等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故障,维护保养,必要时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或检修人员报告,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5、发现吊机较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6、司机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懂得设备构造、原理,了解设备维修基本知识,学习诊断、医治本机的一般故障。

7、精心维护设备,开机前对设备认真检查。

8、懂得计算物件的重量、重心,配合司索工栓桂重物,懂得计算吊具、索具的安全使用和安全承重,保证作业过程中吊装作业的安全,保证不违章冒险作业。

9、发生事故,及时配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上级汇报,参加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的真实过程,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10、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B、指挥信号员和起重工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统一指挥,团结协作。

3、工作中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守岗,不干私活。

4、认真钻研业务,了解设备的机械性能、原理和基本构造,懂得计算吊具、索具、辅助的安全使用数据和重物的重量、重心。

5、重大吊装作业严格按吊装技术方案进行操作,不盲目指挥,不盲目起吊,尊重科学,确保安全。

6、起重设备和吊、索具存在较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7、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吊机和运行的重物状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设法排除或停机检查。

8、认真维护保养起重所用的吊具、索具、机具、工具,严禁将其带伤、病投入使用。

9、发生事故时及时抢救伤员,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真象,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10、作业完毕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文明施工。

十五、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应执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予以报废:

1、整条钢丝绳断裂。

2、麻芯外露。

3、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状态。

4、钢丝绳打死结。

5、锈蚀严重,锈蚀量达40%。

6、磨损严重,磨损量大于40%。

7、断丝率在一个捻距内断丝,同向捻达5%;交互捻达10%。

8、表面磨损或锈蚀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9、发现与图中变形损坏相同者(图另附)。

10、其他变形损坏。

篇3:大型拼装式龙门吊机使用操作安全技术规则

一、概述:

大型拼装式龙门吊机一般采用万能杆件、贝雷梁或桁梁架等作为金属骨架,具有结构合理,拼装简单,使用方便等优势,在施工中为常见的施工机械设备,龙门吊机具有起重能力大,吊重不受变幅限制,性能合理、稳定性强、方便灵活、操作简便、投入少、消耗低、无污染优势的起重设备。

从多年来施工总结,由于作业人员和操作司机的失误,对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及时,机械性能的失效或故障,违章行为及作业后未按规定做好停机后处理等到原因,龙门吊机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事故,有时甚至是机毁人亡的特大事故。因此,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是保证安全使用、操作龙门吊机的关键。本规则分项展开对相关内容作一规定,希望作业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二、作业人员要求:

1、所有参加操作吊机的司机、司索工、信号员、起重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主管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后取证,持证上岗,凡未经培训、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参加龙门吊机操作,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作业禁忌疾病、定期进行体检,凡有不适者,均不得从事起重吊装作业。

3、作业人员上班时发现自己人有头昏、恶心、腿脚不适者应暂做休息、如休息后仍觉不见好转者应离开工作岗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

4、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着软底的防滑鞋,扎紧袖口,束好衣服下摆,扎好裤管口做到衣着灵便。

5、从事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互相合作,相互配合,在保证安全施工的条件下开展施工。

6、从事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在完善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各项安全设施完善,就位后方开始施工作业。

7、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做到统一信号,统一指挥,服从指令,密切配合,当发现有紧急情况时,每个人都有权命令吊机司机采取紧急措施。

8、从事起重的作业人员严禁岗前饮酒,作业中打闹、开玩笑,在作业环境中睡觉,在危险处休息,严禁因争抢时间而违章冒险作业,打赌斗狠。

9、无论起重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员和起重工,必须严格按《起重作业“十不吊”》进行操作。

10、作业完毕,应对龙门吊机进行机停机防护,经司机检查无误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机械投入使用前检查、签证:

1、吊机拼装完毕后,应经设计人员和技术部门进行复核验算,并参照设计,对已拼装好的骨架进行复核是否符合设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令其整改。

2、作业人员、负责司机应对龙门骨架、天车轨道、起重机构、走行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螺栓是否符合设计的大小、数量,销钉是否穿满、到位,保险销是否全部穿满、到位,螺栓是否施拧到位,焊接的焊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由测量人员对行走的轨道进行测量,以保证龙门走道高差、轨距符合设计要求。

4、由司机、电器安装人员检查各电路及控制元器件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用电要求,系统是否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5、检查各部位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备、灵敏、可靠。

6、规章制度制定并且挂设于明显部位供作业人员随时参照检查、执行。

7、安全标志设置于明显处和危险部位,提示标志按规定要求设置。

8、与作业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机械调试,试车、试吊准备,进行整车试吊调试、试吊活动必须由设计人员、技术主管负责人,生产主管负责人,质检负责、安检人员、行政负责人和负责司机、拼装吊机的工长参加。

10、调试后按试吊方案进行试吊,结果无异议、参加人员签字、签认,资料部门收集齐所有机械设备相关性资料备案。

四、轨道要求:

1、龙门吊机轨道的路基必须坚实、平整,松软土或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要设置排水沟。

2、钢轨必须统一,严禁在一条线上采用多型号钢轨,联接钢轨的鱼尾板、螺栓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专用鱼尾板和螺栓,禁止采用代用品。

3、钢轨、枕木、垫板应连结牢固,采用承轨台线路的承轨台必须满足荷载要求,固定钢轨的扣件必须满足龙门吊机跑车的强度,并施拧牢固。

4、轨道纵向坡度不得大于1‰,两侧轨距中心误差不得大于1‰,单侧两轨距误差不得大于6mm,单侧两轨奖高差不得大于2mm。

5、轨道应顺直、平整,不得出现凹凸不平和左右弯曲现象。

6、采用枕木的轨道应根据承载需要,两枕木中心间距不得大于60cm,道碴床的石碴应在钢轨底部砸实,枕木下两钢轨中间位置不得充实道碴。

7、轨道终端应设止轮器,防止吊机出轨。

8、轨道应埋设电阻值不大于4Ω的地线。

9、轨道投入使用第一周应测量、检查、调整一次,再至两周、测量、检查调整一次,以后不少于每个月调整一次。

10、遇大雨、洪水、重大事故和严重超载应及时测量检查,调整轨道。

11、路基被水浸泡、严重下沉、应对线路彻底进行翻修、清基、大修。

12、经常检查螺连接情况,发现螺栓松动应及时拧紧,发现鱼尾板断裂或钢轨断裂、翻转变形应及时更换,发现枕木断裂、腐朽,应随时更换,发现枕木移位应及时调整并重新更换道钉。

五、起重机构要求:

1、起重机构的卷扬机、滑轮组、天车梁的承载能力和配备的钢丝绳必须满足起吊最大重量的安全要求,并且留有充分的富余量。

2、起重机构所置高度必须经计算、满足施工吊装的最大高度。

3、起重机构配备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其长度必须满足在最大起升高度最低位置时卷扬机卷筒上保留6圈以上。

4、卷气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排列整齐,不得有伤痕和外力损伤的痕迹,当钢丝绳使用至达报废标准时钢丝绳必须更换,严禁将就使用。

5、卷扬机上钢丝绳应每班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钢丝绳与滑轮组的死头应卡接牢固,并定期进行检查。

6、卷扬机的制动机构应灵敏可靠,每次重载起吊时,应先将重物起升离地面15cm高,对制动机构进行性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听、闻到制动机构有异常声音和气味时应停车检查。待弄清原因,排除异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7、起重机构的滑轮组应按设计符合承载要求,应定期对滑轮组进行检查,润滑、保养,发现磨损严重,轮盘破损,轴承(或钢套)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发现轮盘运转不灵的要及时维修,芯轴磨损严重或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8、起重机构捆绑梁体的吊带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吊带的轴销应装取方便,钢丝绳与梁体联结处应采用可靠的衬垫,以防割伤钢丝绳。

9、出卷扬机的钢丝绳除与滑轮接触外,运行中不得与其它物体相触碰,也不得与相邻的绳索相接触,避免因起重受力而磨损钢丝绳。

10、起重机构应建立的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并有详细的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六、走行机构要求:

1、走行机构应具有满足吊梁、走行的安全性能,走行机构的单侧走行各轮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其承载能力除满足最大吊重的荷载外应有一定的富余量。

2、龙门吊机两立柱的走行机构动作应同步,并且速度相同。

3、龙门吊机走行机构各轮应与轨道相平行,在走行时不应出现啃轨现象,发现啃轨现象应及时进行检查,并测量轨距和轨道的不平程度,进行调整。

4、龙门吊机的走行台车应具备能自调功能,在轨道出现沉降较小时能自调走行轮与轨道的接触;避免出现驱动轮空转而发生的脱轨事故。

5、龙门吊机走行机构应配备止轮器或夹轨钳,在作业完毕后能将走行轮卡住,避免自然灾害引发吊机损失事故。

6、龙门吊机走行机构的动力传动装置(齿轮或链条)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护罩)

7、龙门吊机的走行机构应定期维护保养、润滑、并检查金属骨架的焊缝及与吊机主体的联结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七、龙门吊机安全用电要求:

1、龙门吊总用电负荷应与供电能力相适应,电压、电流都在允许范围之内,所有电路设计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2、龙门吊机的各用电器件,电线电缆,应绝缘良好,性能可靠,每台电机都有应做到“一机一匣一漏电保护”,龙门吊机的总电源应采用专用配电箱,不得与其它机械设备混用,避免出现差错。

3、龙门吊机起重天车电源采用电缆滑索,电缆固定的滑环应与电缆联结牢固,滑索应张拉平直,不得出现过度的下挠度而造成高处电缆被拖挂事故。

4、龙门吊机天车应设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谨防天车行至终端发生掉道事故,天车轨道的终端也应设有终端止轮器。

5、吊机电路铺设的电线电缆与金属骨架接触处应采用护套包裹,防止震动产生的磨损导致漏电事故发生。

6、吊机的机房内和操作室应设有紧急开关,以便在紧急情况出现时断电应急。

7、吊机应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和可靠的接地保护。

8、操作室内的配电箱应放置稳固,并且具有防雨、防潮、防尘功能,操作室应具有能锁闭的房门。

9、电源主电缆的收放,采用电缆收放器的应经常检查其性能可靠情况,并且必须安装电缆自动收放的限位装置,以防收放过度引发事故;如采用人工放的吊机,主电缆应由专人看护,谨防拉断或卷入轨道被子吊机碾压。

10、操作室的控制原器件应保证动作灵敏,性能可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12、操作室和机房处都有应配备1211型灭火器,在电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紧急处理。

13、一当发生电器故障,应及时请电工进行排查、处理,当发现电路出现问题,在没有找出原因前,不得强行使用吊机。

八、安全装置:

龙门吊机的安全装置包括,天车和行走机构的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走行机构传动装置防护罩,电铃,避雷装置,电源接地保护装置,紧急开关,轨道终端止轮器,夹轨钳,随车止轮器,1211型灭火器,电路的漏电断路器,以及小钩的终端限位装置等等。

无论是止轮器,限位器等都要要求性能可靠,配备齐全,否则就在操作人员失误时不能发挥自控自救的作用。

九、作业前检查:

1、司机在上吊机前应对走行的线路(轨道)进行检查,发现轨道上有障碍物时应予清除,发现轨道有异常或有螺栓松动,应及时给予完善。

2、检查吊机金属骨架,起行机构是否正常,各连结件有无松动。

3、检查钢丝绳外表情况及绳卡牢固情况。

4、检查电源电路情况,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作业。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良好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6、开车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电铃)示意,重物起吊或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动作不宜过大,防止摆动。

7、检查前班作业司机的运转记录,了解前一班次作业的具体情况。

十、作业中注意事项:

1、重物起吊前应与信号指挥人员取得联系,明确物体的重量和作业任务;重量不明的吊物应进行分析估算;选用的吊具、索具应验算是否符合安全吊装要求,重物的栓挂是否平稳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2、重物吊起离地面20cm后稍作停机观察,待确认稳妥后再继续起吊,大型构件起吊(如预应力砼梁体)必须在吊离地面20cm后对制动机构(刹车)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溜钩现象应及时对其调试。

3、大型构件起吊时,机房内应有专人值班,发现卷扬机排绳紊机时,应通知司机重新松钩、起吊排绳;发现制动刹车带出现异味时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调试,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大声呼喊司机停车,并拉下紧急开关。

4、吊运重物时行走和横移时应鸣铃示警,重物不得从人头上通过,空钩运行时必须起升到2m以上高度,谨碰撞人头。

5、吊起重物后作横移或纵移时,动作不宜过大,尽可能保持重物平稳,减少摆动。

6、两台吊机抬吊梁体时,应统一信号指挥,两吊机应保持动作同步,协调配合,当梁体进入就位时再听从分信号员的指挥,吊梁起吊时滑轮组应保持钢丝绳重直,不得斜吊。

7、梁体进入装车或就位状态时司机应与信号员紧密配合,防止因动作失误伤及起重吊装人员和梁体。

8、小钩操作时,大钩应起升至现场最高物体高度以上的位置,防止作业过程中触碰其他物体。

9、小钩操作时应注意电动葫芦的高度和起重量,严禁超载超限使用,严禁作斜拉起吊。

10、初次使用吊机出现滑轮组打绞时,应尽快采取措施将钢丝绳破劲,以防吊重后出现严重磨损现象。

11、吊机行走时应注意主电缆的收放情况和走行轮啃轨情况。

12、吊机作业操作室内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13、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对机械加油维修、保养。

14、作业中发现人员伤害事故时,必须首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做好记录。

15、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1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作业中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17、严禁采用吊机安全装置(限位开关)进行操作,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措施。

18、遇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打回零位,起重作业人员应紧急避让,并立即将危险区拦围起来。

十一、作业后注意事项:

1、吊机作业后应将吊机停放在轨道中间的安全位置,吊钩起升至上部位置,起重天车停在靠操作室一侧,并打好天车的止轮器或夹轨钳,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2、吊机停机后,将所有操作开关打到零位,切断电源,填写好当班的作业记录,经检查无误后,关好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司机下车后,切断吊机总电源,打好吊机止轮器(或是夹轨钳)检查吊机停车状态是否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离开工地。

十二、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定,作业中认真按《起重作业“十不吊”》进行作业。

2、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操作技术,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3、登高作业和登高维护、保养、检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按高处作业着装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

4、起重作业的吊具、索具、辅具等到一律不准与电气线路交叉接触。

5、起吊梁体时应事先将梁体运行线路沿途有碍梁体运行的物件清运搬开,以保证吊运梁体作业顺畅、顺利进行。

6、吊运的重物在空中运行不准碰撞任何设备和物体,吊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7、吊运重物在道路中停放时,放置位置不得影响道路畅通。

8、运输梁体上、下坡时要有防滑措施。

9、两吊机抬运梁体时必须两吊机动作一致,严格按信号指挥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10、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十三、起重指挥信号:

吊装作业使用吊机进行操作是一个多人参加的作业,为了动作一致,保证安全,因此吊机司机应听从专职信号指挥,其它人(除在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随意指挥司机进行操作。

吊机指挥信号一般采用手势信号与口笛信号相结合的方式,手势信号是表示指挥的动作,口笛信号是音响辅助,告知司机,准备、注意,开始或注意,甚至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的紧急指令。

当前,各施工单位的吊装信号都不致,但大同小异,在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指令的含义和目的,一经确定,信号、司机双方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能避免事故发生。

所以《起重作业“十不吊”》第一条就规定了“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十四、吊机司机和起重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A、吊机司机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工,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任务。

3、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作业中密切注意吊机的运行状况,发现机件、零件,吊、索具,安全装置等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故障,维护保养,必要时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或检修人员报告,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5、发现吊机较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6、司机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懂得设备构造、原理,了解设备维修基本知识,学习诊断、医治本机的一般故障。

7、精心维护设备,开机前对设备认真检查。

8、懂得计算物件的重量、重心,配合司索工栓桂重物,懂得计算吊具、索具的安全使用和安全承重,保证作业过程中吊装作业的安全,保证不违章冒险作业。

9、发生事故,及时配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上级汇报,参加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的真实过程,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10、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B、指挥信号员和起重工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统一指挥,团结协作。

3、工作中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离岗,不干私活。

4、认真钻研业务,了解设备的机械性能、原理和基本构造,懂得计算吊具、索具、辅助的安全使用数据和重物的重量、重心。

5、重大吊装作业严格按吊装技术方案进行操作,不盲目指挥,不盲目起吊,尊重科学,确保安全。

6、起重设备和吊、索具存在较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7、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吊机和运行的重物状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设法排除或停机检查。

8、认真维护保养起重所用的吊具、索具、机具、工具,严禁将其带伤、病投入使用。

9、发生事故时及时抢救伤员,并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真象,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10、作业完毕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文明施工。

十五、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应执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该予以报废:

1、整条钢丝绳断裂。

2、麻芯外露。

3、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状态。

4、钢丝绳打死结。

5、锈蚀严重,锈蚀量达40%。

6、磨损严重,磨损量大于40%。

7、断丝率在一个捻距内断丝,同向捻达5%;交互捻达10%。

8、表面磨损或锈蚀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9、其他变形损坏。

篇4:塔式起重机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司机与起重工:

1、必须严格执行ZBJZ80012-8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司机与起重机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2、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塔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塔机的构造及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起重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该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

3、严格按本说明书提供的起重特性表操作,严禁起载运行;

4、起升机构、回转机构、牵引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猛地向中速或高速位置推进;

5、不准斜拉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6、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指挥的信号、手势、旗号应符合GB5082-85规定;

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9、严禁司机疲劳、酒后上塔操作;

二、机械部份及其它

1、起重机的工作环境为-20℃~40℃,工作风力应小于13m/s;

2、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运和拆卸,严禁起负荷使用;

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用充分的照明设施;

4、塔机经过大修或转移重新安装前注意事项:

(1)、严格认真检查各联接处各铰接头,销轴有无裂纹、锈蚀、操作;

(2)、检查拉杆、钢丝绳、滑轮、吊钩及换倍率器等重要零件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3)、检查金属结构件变形,焊缝等情况应符合使用条件;

(4)、对起升、顶升、回转、变幅应进行试运转至正常;

5、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6、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最好采用步话机联络;

7、应保证塔机的使用电压在380W±10%的范围时,否则塔机的电气设备容易损坏;

8、在遇到大雷雨、暴雨、浓雾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起过13m/s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多台塔机同时进入一个施工现场时,塔机的平面布置要合理,相互之间不得在空间交错中发生干涉;

10、司机必须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内应全面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1、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或强行作业;

12、操作时避免起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排列不齐而遭损坏,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监视卷筒钢丝绳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13、紧固在载重小车侧面的吊篮是供维修作用的,当需要维修起重臂上的某一零件时,维修人员可站在吊栏内随载重小车一起执行维修任务,吊篮的额定承载重量为100公斤,当起吊重物时,吊栏内严禁站人,在每次立塔施工中,地面安装起重臂时,要仔细检查吊篮与载重小车的连接是否完善可靠;

14、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

15、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清除故障后再使用;

16、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起重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载重小车应在最小幅度处,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7、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起重臂、回转支承、起重臂刚性拉杆,平衡臂拉杆、卷筒连接螺栓,刹车制动器及换倍率器等主要关键部位的销轴,螺栓等进行日常检查、坚固,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车作业;

18、司机对减速器、滑轮、轴承座及换倍率器等处要按规定日常保养加油,如发现有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

19、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三、高强度螺栓的常规检查

具体包括对塔身、回转总成、塔帽等处的高强度螺栓的常规检查,检查方法如下:

1、塔机立塔后应在三周内将各螺栓检查一遍;

2、每隔2-3月对螺栓检查一遍;

3、每年内拆下2-3组螺栓检查其变形、腐蚀等情况;

四、钢丝绳的检查

1、起重机械中的钢丝绳是易损件,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的主要原因之一;

2、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3、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情况,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按照《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中第4.2款进行检验;

4、保证每周至少检验一次。

?重庆国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定中科恒大城一期项目

?二零一三年九月

篇5: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2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职责2.1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3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4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5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6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管理内容和方法3.1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吊索具的配置3.2.1吊索具的采购3.2.1.1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各采购部门应按Q/SZ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各采购部门应按Q/SZ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G55.30标准规定,组织使用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并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3.2.2吊具的设计制造3.2.2.1各设计开发部门应根据设计开发的产品在生产、运输中的吊运需要,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环(及吊环孔)、吊耳等吊具,以及其他吊运结构。针对产品设计吊具应按Q/SZG55.08标准规定执行。3.2.2.2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和各工艺管理部门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中产品的吊运需要,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钩、抬杠等专用工具、工装。针对产品生产工艺过程设计吊运所需工具、工装应按Q/SZG52.29标准规定执行。3.2.2.3生产管理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部门应根据吊具的产品设计文件或工装设计文件组织吊具的采购、生产制造,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大型吊具,应进行设计确认或工装验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3.2.2.4吊具原则上不准自制。如生产等过程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设计、工艺部门审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自制。3.3吊索具使用中的安全管理3.3.1吊索具的安全标志3.3.1.1吊索具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根据需要标识吊索具的名称、规格、型号、起吊重量等性能参数,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3.3.1.2吊索具的安全标志可以沿用供方提供的标志,也可以根据需要由使用部门设置标志。吊索具的安全标志可以采用标牌形式,也可以采用油漆标识等其他形式。3.3.1.3各类钢丝绳吊索、尼龙吊索、吊链等,除了标识其型号、规格外,还应用标牌等形式标出吊索在各种配置、各种起重角度时的负荷对照表。3.3.2吊索具的保管和维护3.3.2.1吊索具的使用部门应指定吊索具的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需要时建立吊索具保管制度,对吊索具建帐、保管。3.3.2.2吊索具在使用现场应实施定置管理,吊索具的贮存场地应平坦、清洁、干燥,无油、水等污物,远离热源。3.3.2.3各类吊索应设置吊索架、钩等装置,上架放置;各类吊具应按规定贮存;电磁吸盘应放置在清洁的钢板平面上,防止吸粘铁屑、焊渣,磁力减弱。3.3.2.4吊索具的使用部门应对吊索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防止吊索具的锈蚀,损坏,防止吊索具受热降低起吊能力。3.3.2.5钢丝绳、吊链等金属吊索不得做电焊的地线,注意不得使电流通过,防止降低金属吊索的负荷能力。3.3.3吊索具的使用3.3.3.1吊索具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时应根据起吊工件的特性、重量选择适宜的吊索具,不得超负荷使用吊索具。一般情况下,麻绳不得用于机械吊运,尼龙绳用于精加工后工件的吊运。3.3.3.2吊索具使用前,操作者应对吊索具进行检查。各类吊索应完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各类吊具应完好、附件齐全,与吊索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吊卡上的齿、板应能有效卡住工件,否则不得使用。3.3.3.3捆绑、吊运工件时,应注意保护吊索具。吊运带有锐利棱角的工件时,应采用护角、护板等防护装置垫在吊索处,防止吊索在起吊时损坏。捆绑工件时应注意吊索的捆绑方式,不得使吊索打结。3.3.3.4吊运工件后,应在工件下用木方等垫起一定的间隙,然后取出吊索或吊卡,不得用吊车强行从工件下抽出吊索,或用锤击、重物撞击等方法取出吊卡。3.3.3.5不准使用吊车上报废的钢丝绳制作插口钢丝绳吊索用于吊运。3.4吊索具的安全检查3.4.1吊索具的使用部门应对吊索具进行日常检查。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应每天检查本班组使用的吊索具,操作者应在使用前检查吊索具。使用部门应每周对吊索具进行抽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3.4.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每周、每月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应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在各类专项检查、安全大检查中应将吊索具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3.4.3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结合起重设备的例行检查,对起重设备上配置的各类吊索具进行检查。3.4.4在吊索具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提请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措施。3.4.4.1对于吊具可采用维修、更换附件等方式恢复起吊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可继续使用。3.4.4.2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严格执行吊索具报废制度,不准借口降低负荷,继续使用。3.5吊索具的报废3.5.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3.5.1.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1规定数值时,应予以报废。表1?钢丝绳报废断丝数安全系数钢丝绳结构(GB/T8918-1996)绳6W(19)绳6ⅹ(19)绳6ⅹ(37)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小于612622116—714472613大于71683015一个节距指钢丝绳任一股环绕线一周的距离。6股钢丝绳的节距就是在绳上的任一条母线上数6节的间距。3.5.1.2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1的报废断丝数按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表2?折减系数表钢丝绳磨损量或锈蚀量%1015202530—40大于40折减系数%.5.1.3吊运赤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蚀进行的折减。3.5.1.4钢丝绳中任一股折断,或失去承载作用时,应予报废。3.5.1.5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或多层绳股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的显著减小时,应予报废。3.5.1.6当钢丝绳弹性下降时,绳径缩小,节距伸长,用起来明显地觉得不易弯曲时,应予报废。3.5.1.7当钢丝绳的轴线呈螺旋线形状,若d1≥4d/3时,应予报废。式中:d—钢丝绳名义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括面的直径;?计算d1时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3.5.1.8由于机械事故将钢丝绳压扁或弯折,造成绳股之间受力不平衡时,应予报废。3.5.2吊链的报废标准3.5.2.1检查中链条发生变形、开焊等情况时,应予报废。3.5.2.2检查中发现链条圆钢直径磨损达5%时,应予报废。3.5.3吊具的报废标准3.5.3.1吊卡具危险断面磨损超过10%时,应予报废。3.5.3.2吊具其它附件达到报废标准时,其吊具附件应更换或报废。3.5.4其他吊索具的报废标准各类吊索具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达到技术标准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3.5.5吊索具报废的审批3.5.5.1钢丝绳等一般吊索、小型吊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安技员现场查看后,决定报废。3.5.5.2大型吊具的报废应经过使用部门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必要时应提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工艺管理主管部门等进行审批。3.5.6吊索具报废的处置3.5.6.1报废的吊索具应立即从工作场所撤出,一时来不及撤出的,钢丝绳应用气割割断,其他吊索具应作出明显的报废标识,防止报废吊索具的误用。3.5.6.2大型吊具经批准报废后,应及时予以处置,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应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3.6对吊索具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3.6.1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3.6.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G59.06标准的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4.1吊索具采购合同4.2吊索具质量证明书4.3吊索具设计图样4.4吊索具工装设计文件4.5吊索具的进货、制造检验记录4.6吊索具的日常检查记录4.7吊索具的定期检查记录4.8吊索具报废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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