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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企业正常生产,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人考核如下:

1、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明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平时监督检查占50分,每季度定期检查占50分,平时监督检查实行扣分制,定期检查实行打分制进行(平时监督检查扣分规定和定期检查打分规定另行制定),平时监督检查50分扣完为止。

3、对年度考核不满70分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要认真落实本公司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

5、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6、公司对全年无事故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部门责任人,给予将2000元考核奖。其他职工也要奖励。

7、对安全票否决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取消安全考核奖、年度奖、评优资格,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再作处理。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奖罚措施按照本企业《内保条例》执行。

篇2: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四级检查”、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三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

一、自查和检查

(一)公司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四级检查对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

第一级:班组长及市场管理员对所管区域进行隐患排查,每天必须进行一次。

第二级:部门负责人对所辖区域开展隐患排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出隐患对区域负责人扣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第三级: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带队检查,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出隐患逐级扣分,并限期整改;

第四级:总经理带队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出隐患逐级扣分,并限期整改;

(具体检查标准和细则见《石门市场消防安全四级检查制度》)

(二)预警及解聘

1.安全生产主管副经理在半年时对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凡不履行责任制的干部或员工,进行预警;

2.总经理年终对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检查,凡不履行责任制的干部或员工,进行解聘处理。

二、监督管理

公司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监督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监督员每天对市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直接对区域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绩效考核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与绩效奖金挂钩制度。

1.每月由监督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市场各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出隐患,由监督管理部对责任部门当月进行扣除,并监督整改;

2.安全生产工作与每名干部员工的当月绩效奖金挂钩,实行逐级考核。

四、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安全生产检查中的一票否决制

1.部门各级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2.部门管辖区域内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责任班组本年度一切评优资格。

3.部门员工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管辖区域隐患屡查屡犯,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有权对其停职停岗,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期间无绩效奖金),考核合格后上岗,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追究主管班组长、副部长、部长的管理责任。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即,发生一般、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1.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

2.事故责任部门的分管经理(经理助理)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

3.事故责任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扣除当月绩效奖,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并作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班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事故责任部门的事故区域班组长一律免职处理,扣除当月绩效奖,根据事故的程度,按比例扣除年终绩效;

5.事故责任人(员工)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到综合治理办公室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2.事故责任部门的分管经理(经理助理)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3.事故责任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4.事故责任部门的事故区域班组长予以免职处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

5.事故责任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人员同时接受行政处分,有重大过失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篇3: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00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4:某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篇5:某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意识,全面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炼铁厂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级安全负责人的检查与考评。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评价程序

实行分级检查考核评价:上级考核评价下级,正职考核评价副职。3.1.1厂安委会考核评价厂长、党委书记。

3.1.2厂长检查考核评价各副厂长、总工程师、助理厂长。

3.1.3主管安全副厂长检查考核评价各科室、作业区一把负责人。

3.1.4各科室、作业区负责人检查考核评价各副职领导。

3.1.5各科室、作业区副职领导检查考核评价各主管的其他人员。

3.2检查评价与考核

3.2.1各级领导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炼铁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记录》。

3.2.2填写要简明扼要,既要肯定成绩又提出不足和希望,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要内容具体,确实无任何问题要写上无字。

3.2.3考核意见评价标准分为四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2.4考核表每年12月28日前填写完毕报生产技术科备案。

3.2.5对考核优秀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负责人进行教育并考核。

3.2.6评价结果纳入年终干部考评,作为各级领导任职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2.7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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