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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1、火工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门审核后,在申请报告上签批认可,由物资部门填发料单作为结算依据。

2、使用单位申请,应由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及项目部现场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如签字不齐全,不得申请报批。

3、使用单位申请火工品的数量必须真实,严禁申请数量的随意性,如发生严重超量进行批准的,与实际不符的谁签批谁负责,如产生后果的追究责任。

4、现场领取,必须按有效证件人到火工品存放保管库内领取,领取人必须是爆破员、押运员、安全监督员。

5、库管员必须审核申请手续是否齐全,手续不全有权停止发放。

6、库管员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发放,并按申请如数发放,做好领取台帐,记录发放的数量及编码,并签字认可有效。

7、严禁领用途中雷管、炸药同时出发或混用同一车辆运输到现场,无论采用人工搬运或车辆运输必须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定,检验合格,无故障无安全隐患等要求,否则不得发放,运输途中严禁在集市、村镇内、学校等停留。

9、火工领取运输到现场后,必须按申请数量进行点收并做好记录,点收应在现场临时保管员及项目部安全部门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记录必须把数量编码记录在册双方签字认可。

10、爆破过程中现场必须做好爆破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录爆破的地点或里程详细位置、爆破物品编码及数量。

11、爆破现场装药完毕后,应在各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清理点收,对剩余的雷管、炸药登记签认后立即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退回库内,双方签认后方可完成。

篇2: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

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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