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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1?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2?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所称检维修是指生产装置大检修、中、小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和抢修等作业。

3?管理职责

3.1?机动设备处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检维修的组织与领导。

3.2?生产运行处是装置停开车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检修前后工艺处理和置换的确认管理。

3.3?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检维修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环保监督。

3.4?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中、小修安全防火管理

4.1.1?装置停车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停车要详细制定停工方案,具体包括停车清洗、吹扫置换以及盲板隔离等项内容。停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停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停车各项操作要严格停工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1.1.1?停工、检修、恢复开车方案的主要内容

4.1.1.2?停工检修范围和停工程序;

4.1.1.3?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4.1.1.4?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1.1.5?制定盲板图表。

4.1.2?中、小修施工作业前的准备

4.1.2.1?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明确检修安全防火负责人、项目安全防火负责人,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好安全防火监护人员;

4.1.2.2?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检维修前的安全防火技术教育,检修施工人员还须接受生产单位的安全防火技术教育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殊工种作业证,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2.3?生产单位应向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2.4?施工单位应配齐检维修作业所使用的工、机具,并逐个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工、机具不准使用。要根据检维修特点备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及灭火器材(生产单位提供防毒面具和防火器材)等;

4.1.2.5?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要对检维修的装置、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处理,合格后交给检修作业单位,并对作业全过程跟踪监护;

4.1.2.6?切断电源和联锁,注意清除油污,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

4.1.2.7?对输送、储存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加堵盲板,使之与相关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

4.1.2.8?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的盲板处挂上警示牌;

4.1.2.9?装置内的地沟、电缆沟、工业排水沟、阴井、地漏等要有效封闭;

4.1.2.10?检修设备、管线的清洗与置换

4.1.2.10.1?氮气、蒸汽、有毒或易燃物质的管线要同设备断开、或按规定堵加盲板;

4.1.2.10.2?设备、管线检修前需彻底清洗置换、分析合格。有毒物质不准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含量不准超过安全动火允许浓度;

4.1.2.10.3?检修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质要清除干净。

4.1.2.11?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

4.1.2.11.1?厂机动设备科主持,以生产车间、生产技术科为一方,以检修单位、机动设备科为另一方进行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安全环保科进行监督;

4.1.2.11.2?设备、装置交接,需填写交接书,交接书包括下列注意内容:

a)整个设备、装置清洗、置换情况,及取样分析数据;

b)所有加堵盲板位置,主要阀门、水封状态;

c)贮存危险物料的部位及数量。

4.1.2.11.3?交接双方根据交接书所填内容到现场共同确认,确认后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然后开始检修。

4.1.2.11.4?交方交出的设备或装置,需达到安全检修的条件。

4.1.2.11.5?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4.1.2.1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要与生产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并在检维修交接书中签字;

4.1.2.13?检维修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及相关的票、证、书,必须对检维修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填写风险评价书(表),各种票、证、书、表必须认真工整填写、严格审批。

4.1.2.13.1?装置检修、系统检修、设备大修、关键设备中修、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要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书》。一般设备中、小修,以及日常维修要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表》;作业风险和消减措施由生产单位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评价和制订。

4.1.2.13.2?不带压紧固螺丝,静止部位的螺丝紧固,以及更换水阀门(D>100mm)等可不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

4.1.2.13.3?电气设备检修,办理《工作票》的同时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书(表)》,严格按公司《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4.1.2.13.4?需停表处理的控制仪表、联锁装置、计量仪表、孔板、调节阀以及大、中修的控制仪表,均需填写《仪表安全检修任务书》。

4.1.3?安全检修任务书、工作票的审批与使用

4.1.3.1?重要的检修《安全检修任务书》由检修设备所在单位设备员填写,安全监督会签,生产主任(科长)审核,安全环保科、机动设备科提出审核意见,设备厂长批准后,由机动设备科下达检修单位。

4.1.3.2?一般性检修(中、小修)《安全检修任务书》由检修设备所在单位设备员填写,安全监督会签,生产主任(科长)批准后交检修单位。

4.1.3.3?检修前要检查《安全检修任务书》或《工作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安全防火措施是否详尽、具体、落实,危险检修项目是否有方案。

4.1.3.4?《安全检修任务书》或《工作票》,检修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1.3.5?《安全检修任务书》使用期满,而检修任务未完时,检修负责人应在期满前一天持原《安全检修任务书》任务书或《工作票》按原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4.1.4?中、小修作业的一般安全防火要求

4.1.4.1?进入检维修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4.1.4.2?严格执行各类票证书制度,工业用火、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都要办理相关的票证书,票证书要认真填写,措施详尽。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1.4.3?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计划,报作业所在单位批准。危险性大的检维修项目要实行风险管理,生产单位要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并落实责任人。

4.1.4.4?对装置内不检修的设备,要采取好安全措施,要设有明显标志。

4.1.4.5?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料,停车时排出的易燃、可燃物料装桶后,要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4.6?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要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1.4.7?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4.1.4.8?盲板拆装要有专人负责,要将拆装时间、部位、数量、拆装人员姓名记入盲板拆装记录,并绘制盲板图以备检查。

4.2?大检修安全防火管理

4.2.1?大检修的组织

4.2.1.1?凡是大检修项目,均应由项目所在单位提出检修申请,报公司生产运行处批准后,按安全检修要求成立大检修指挥部,办理各种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4.2.1.2?装置停工大检修应详细制订大检修方案,具体包括装置简单流程及主要物料性质、检修组织机构及职责、重点检修项目进度表、检修装置停开车时间表、公用工程停送时间表、检修盲板图、停开工主要控制点网络图、厂际和厂内管理线处置方案、原料及中间物料存储表等项内容。停工过程中的清洗、吹扫置换以及抽加盲板等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2.1.3?大检修指挥部应编制和审核大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内容和人员分工,使各项目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细节和施工要领。

4.2.1.4?大检修指挥部应确定各项目的安全防火负责人,明确项目的安全防火负责人与厂或车间的专职安全防火人员的职责分工及相互联系程序。

4.2.1.5?大检修指挥部的办公室应有施工计划进度表、人员分工表、联络配合程序、安全防火人员网络图及大检修项目主要安全防火事项及措施。

4.2.1.6?对多单位、多工种联合作业的化工装置检修,应建立联合指挥部,并明确检修中的安全防火总负责人、有关安全防火事项,由总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2.1.7?所有的大检修项目,除应执行国家及公司现有的安全防火规定外,还应针对具体检修作业的内容、范围提出具体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临时安全防火检修规定。明确检修作业程序、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工作。

4.2.1.8生产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按检修内容进行检修项目的风险评价,制定安全防火施工方案,并经大检修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检修作业。

4.2.2?大检修作业前的准备

4.2.2.1?大检修前,检修单位应根据检修项目、内容和要求,准备好施工机具;联系生产单位提供检修需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检测仪器,并指派专人负责。提前校对好测爆仪,并用检修中可能遇到的易燃易爆介质,对测爆仪进行检验及标定。

4.2.2.2?生产单位在检修前,对通过现场的管沟、阴井和地漏等,要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

4.2.2.3?检修前,各单位应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防火教育,使参加大检修的各类人员熟知组织领导班子和各级安全防火负责人名单、安全防火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明确检修项目、内容、计划、进度、作业程序、检修质量和安全防火标准、工作范围、区域划分、联络方法及危险工程紧急情况处理等。

4.2.2.4?装置的停车、置换、清洗和隔离应指定专责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上下工序的联系工作。对停车后装置及设备内清出的可燃物料,应及时组织力量运到装置外安全地带,严禁在装置区内储存。

4.2.2.5?装置停车经置换、中和、清洗、吹扫,并分析合格后,生产单位与检修单位应正式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交付检修。

4.2.2.6?上述准备工作就绪后,大检修指挥部的安全防火负责人应组织各级安全防火人员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大检修的安全防火准备工作进行最后一次检查和确认,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防火措施已落到实处。重点是安全防火施工方案、隔断措施、动火分析及有否物料贮存,并确定动火等级。

4.2.3?大检修作业中的安全防火要点

大检修的动火作业,除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4.2.3.1?厂和车间的大检修首次动火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项目,应由厂或车间的主管领导、检修单位的领导及厂安全防火部门负责人共同到现场确认动火条件,监视动火的实施。

4.2.3.2?动火人应由安全防火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在同一动火部位有几个焊工同时作业时,允许办理一个动火证,但每一个动火人都必须在动火证上逐一签字。

4.2.3.3?一个看火人在一个位置上能够很清楚地监视几个动火点,允许一个人担当几个动火点的看火人,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动火点。

4.2.3.4?对虽然停车,但仍存有可燃物料的作业现场,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它安全地带进行动火作业时,一般不应在现场进行动火,应尽量减少特殊危险动火。

4.2.3.5?需动火的部位与其它生产系统应有可靠的隔离措施。尤其动火点与尚存有可燃物料的系统和罐区的隔离,宜采用拆除一段联系管段的措施。

4.2.3.6?高空焊接作业时,下面的木脚手架应采用非燃材料遮盖,在操作部位下方每层都应设看火人。

4.2.3.7?同一地点同时使用电、气焊时,电焊导线不应与气焊胶管敷设在一起。不应用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生产设备或与其相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接地线。

4.2.3.8?大检修期间应对所有消防安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安全阀、爆破板、阻火器等同时进行检查、维护和检验。

4.2.4?大检修的验收

4.2.4.1?大检修结束之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清点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于设备和管道内;测厚、探伤等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并全部结束;设备的防护装置以及因检修而拆除的盖板、栅栏等是否按要求安装和恢复;安全消防设施是否投用;检修现场是否已清理干净。

4.2.4.2?试车前应检查核实以下项目:

4.2.4.2.1?盲板是否按要求抽去或堵上;

4.2.4.2.2?各阀门是否按规定打压、灵活完好,并符合试车前开或关的要求;

4.2.4.2.3?工艺设备和管线是否分段进行了打压和气密性试验,并符合要求;

4.2.4.2.4?全部管道和仪表是否复位;

4.2.4.2.5?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是否恢复、完整;

4.2.4.2.6?转动部件手盘车是否正常;

4.2.4.2.7?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2.8?所有安全附件、仪表、信号装置是否齐全、好用、灵敏可靠;

4.2.4.2.9?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处于备用状态;

4.2.4.2.10?安全水封、隔油池等是否已经充水。

4.2.4.3?上述工作结束以后,大检修指挥部应指派专人组织检修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交接、验收和试车。根据规程要求分别进行耐压试验、气密试验、调整、负荷试车和验收工作。

4.2.4.4?试车后,应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正式移交生产单位,并将有关技术资料及检测报告一并交付生产单位。

4.2.4.5?验收手续办完后,在正式投产前,应拆除临时电源,检修用临时挡火墙、安全界标、栅栏以及检修用的各种临时措施,除去阴沟上封闭物,检查坑道排水和清水状况,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有妨碍运转操作或高温设备附近有无竹、木脚手架等可燃物品。并按开车要求进行清扫、置换、分析合格后,正式进入开车程序。

4.3临时检修、抢修

4.3.1装置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时,工厂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通知公司相关人员。

4.3.2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4.3.3临时检修、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条款执行。

4.3.4从事设备临时检修、抢修作业的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所在装置的情况,30%以上应为公司正式员工,外雇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经过工厂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

4.4?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1?焊接的一般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1.1?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作业。在潮湿的地沟、金属构架及天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并有防触电措施。

4.4.1.2?电焊作业的零线与焊口之间距离不准大于600mm,且与焊件良好接触。

4.4.1.3?电焊机的零线、接地线和焊接工作回线均不准搭在其它设备装置上,也不准接在管线、仪表保护套管及设备上。

4.4.1.4?焊接、切割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排气孔。

4.4.1.5?不准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4.4.1.6?不准用明火检查气瓶漏气。减压阀冻结,要用温水解冻不得用火烤。

4.4.1.7?乙炔、氧气带要严密不漏,接头处要把牢。

4.4.2?电焊机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2.1?电焊机要放在干燥处,雨天要有防雨措施。

4.4.2.2?各电焊机之间、焊机与墙之间,均应留有不小于1米的空道。

4.4.3?电焊把线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3.1?电焊把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线且绝缘良好,无破损。如有破损需用胶布缠好。

4.4.3.2?不准将把线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上。

4.4.3.3?把线不准沾油,沾油必须清理干净。

4.4.4?氧气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4.1?氧气瓶不准靠近热源,夏季要有防晒措施。不准接触油脂,与明火应保持不小于10米距离。

4.4.4.2?瓶中氧气不准用尽,需保留用50Kpa的余压。气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4.4.4.3?氧气瓶不准与可燃气体放在一起,同乙炔气瓶应保持不小于5米距离。搬运时,应防止撞击。

4.4.5?乙炔气瓶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5.1?使用、运输、储存乙炔气瓶时,其环境温度不准超过40℃。

4.4.5.2?不准敲打、撞击气瓶,不准靠近火源和电气设备存放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4.4.5.3?乙炔气瓶不准倒置,不能同氧气瓶混放运输。

4.4.6?设备内动火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6.1?需进行内部动火作业的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管道进行可靠隔离,绝对禁止其它系统的介质进入检修设备。

4.4.6.2?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进入前必须用空气置换出惰性气体,并测定设备内的氧含量,一般在18%-21%(V)之间时方可进入。

4.4.6.3?附有搅拌等机械装置的设备,在进入前应把传动皮带卸下,启动机械的电源断开并上锁,使其在检修过程中不能启动,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4.6.4?设备内动火作业时,一般应指派两人在设备外部进行监护,监护人应熟悉检修设备的操作情况,了解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和火灾、爆炸特性;监护人员应位于能经常看见设备内作业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操作人员;监护人除向设备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准从事其它工作,更不得擅离岗位。

4.4.6.5?设备内作业的电动工具及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干燥设备内电压应≤36V,在潮湿环境或密闭性好的金属设备内电压≤12V,若存在易燃易爆介质时,应符合防爆要求。

4.4.6.6?作业前应根据设备容积和形状,作业危险性大小和介质的性质,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4.6.7?设备内作业,生产单位应每半小时监测一次有毒有害物质、可燃气体、氧含量、粉尘含量等。

4.4.7?物料罐带料动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7.1?应使动火点位于料面以下;

4.4.7.2?补焊前应测定壁厚,补焊处的壁厚应满足焊接时不被烧穿的要求(一般应≥3mm),根据测得的壁厚确定焊接时的电流值,防止因电流过大烧穿被焊处,造成跑油着火。电焊机接地点应尽量接近动焊点;

4.4.7.3?若罐存在裂缝,动火前应用石棉绳将裂缝塞严,外面再用钢板补焊;

4.4.7.4?动焊时贮罐应打开人孔,接通大气;

4.4.7.5?应选用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必要时可请专业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4.4.8?物料管线带料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4.4.8.1?测定补焊处管壁厚度,决定补焊电流及补焊方案,防止烧穿;

4.4.8.2?清理周围环境,清除一切可燃物;

4.4.8.3?与动火临近的管道应做好防火及隔热措施;

4.4.8.4?降低管道内油品压力(始终保持微正压),但应保持管道内油品流动;

4.4.8.5?用钻和石棉绳等堵塞漏处,然后打卡子进行补焊;

4.4.8.6?对泄漏周围的空气要进行分析,符合动火要求后方可动火;

4.4.8.7?焊接作业应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担任,施焊要稳、准、快,焊接顺序应先下后上,焊点应对称;

4.4.8.8?高压油管焊接,应降压后打卡子焊接。

4.4.9?低压设备、管道的带气动火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4.4.9.1?做好组织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关键岗位要有专人操作;

4.4.9.2?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氧含量要严格控制,必须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得超过0.5%;

4.4.9.3?保持系统稳定的微正压;

4.4.9.4?测定壁厚,根据壁厚设定电焊机的电流值;

4.4.9.5?分析补焊点周围可燃气体的浓度,当被测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比);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其浓度应小于0.2%(体积百分比)方可动火;

4.4.9.6?焊气柜时,应将烧焊点位于水槽水面下1米左右。

4.4.10?抽堵盲板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0.1?对需要检修装置和设备,应加堵盲板进行可靠隔离;

4.4.10.2?抽堵盲板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和检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作业前生产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带领操作人员查看现场,并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防火注意事项;

4.4.10.3?盲板的制作应根据阀门或管道的口径,同时要考虑能够承受管路工作压力;当管道内为易燃易爆介质时,制作盲板不得使用破裂时能产生火花的材料;盲板应有较大的突耳,并涂上特殊的颜色,使插上的盲板显而易见;

4.4.10.4?介质为易燃易爆介质时,抽堵盲板作业点周围25米范围内不准用火;作业过程中

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必要时应停止下风侧的其它工作;与作业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当在室内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开窗或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风设备强制通风;采用行灯照明时,则必须采用电压小于36伏的防爆灯;

4.4.10.5?抽堵盲板前应仔细检查系统内压力是否已经下降,余液是否排净;一般要求管道内介质温度小于60℃,介质压力煤气类小于1.96KPa,氨气类剌激性物质应小于0.49KPa方可作业,若温度、压力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有特殊的安全措施,并办理特殊的审批手续;对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时,卸压后应保持系统正压,以防止空气吸入系统;

4.4.10.6?抽堵可燃气体盲板时,应使用防爆工具,若必须使用铁制工具时,应在接触平面上涂以石墨、黄油等不产生火花的介质;抽堵盲板时应配带好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应站在上风侧;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有生产单位专人监护,特别是火灾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作业现场必须有两名以上专业人员及消防车辆、医务人员实施现场监护;抽堵盲板连续作业时间一般应控制在半小时之内,否则应更换作业人员;

4.4.10.7?抽堵盲板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登记与核查工作,加堵盲板要记录时间、地点、作业人姓名、数量;抽去盲板时也应一一记录,并对照抽堵盲板方案进行复查,防止漏堵或漏抽。

4.4.11?其它工业用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动土作业等要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4.4.12?检修现场清理的安全要求

4.4.12.1?清理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

4.4.12.2?清理物品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掷,必要时须设警戒区,由专人监护。

4.4.12.3?设备内部清理要干净,不能留任何杂物。

4.4.12.4?用水清理地面、设备时,不准将水溅到电气设备上。

4.4.12.5?清理腐蚀性介质时,不要溅到其它设备上。

4.4.12.6?清理设备的污水,不准排入生活下水管线。

4.4.12.7?检修结束,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备、管线复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5?装置开工安全防火管理?

4.5.1?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开工方案应包括安全防火措施。

4.5.2?装置开工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开车要详细制定开工方案,具体包括开工前的吹扫置换、抽加盲板、接引物料以及投料试车等内容。开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各项操作步骤要具体,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护人。开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开车各项操作要严格执行开工操作规程,并按《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的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开车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开车过程安全。

4.5.3?装置开工正常后,要组织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

4.6?外委检维修作业的施工队伍要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篇2: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辽宁省消防条例》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大连方元水务有限公司所有部门的防火安全管理。

1、建筑区程审批与基建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简易建筑(包括临时建筑)工程项目,均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上级消防部门审批。

1.2凡经上级消防部门审批的工程,施工时必须落实审批意见,竣工后,应通知消防部门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者,必须重新改建,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1.3实施修建工程时,不准拆除、移动、破坏消防设施。

1.4车间、厂房内一律禁止搭设简易、临时建筑。

1.5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由施工现场单位填写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动力部审批。

1.6堆放施工材料,不准阻塞消防通道和占压消防栓。

2、用电设备防火安全管理

2.1安装、拆除用电设备时,须经动力部批准,并按《电气安装规程》施工。

2.2电气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线路,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2.3不准擅自乱拉、乱接临时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如确需拉临时线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限定拆除日期。

2.4各种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电门箱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2.5非电工人员不准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

3、临时动火管理

3.1临时动火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动力部审批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后,方准动火。

3.2动火前必须清理现场易燃、可燃物,做好安全检查。

3.3动火完毕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消除火种,确保安全。

3.4凡在要害、重点防火、易燃易爆部位动火时,必须经动力部检查同意,方可动火。

3.5易燃易爆部位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到现场,必要时应临时停产,保证动火安全。

3.6厂区内严禁焚烧废纸、破布、杂草、树枝、废油污、电线、油漆等一切废旧物品。如确需焚烧时,应由动力部批准,到指定地点,专人负责,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4、厂内吸烟管理

4.1厂区禁止游动吸烟。

4.2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

4.3各种岗位工作人员吸烟时,应到吸烟室(点),不准乱扔烟头、火柴杆。

4.4加强吸烟室(点)管理,各吸烟室(点)要指定专人管理,每天班后检查一次不留火种。

4.5凡违反吸烟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5、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

5.1根据生产工艺和部位需要,由动力部统一配备灭火器材。

5.2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做好“四定”(即:定部位,定种类,定制度,定专人)管理。

5.3搞好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定期更换药剂,消防器材的购置、分配、维修换药由动力部统筹安排。

5.4消防器材是灭火专用设备,不准挪用和损坏。

5.5消防栓是固定灭火设施、专人管理、不占压、保持道路畅通,不准擅自动用水源。

6、车间作业防火安全管理

6.1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必须有保护“0”线或接地线,不准乱拉临时线。

6.2电(气)焊工作场所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如在易燃部位施焊,须设专人看火,并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6.3氧气瓶严禁加温、烈日暴晒。气瓶阀门、喷咀不准沾染油污,气瓶咀保护罩要完整好用。

6.4氧气或乙炔瓶与明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不小于5米。

6.5喷涂油漆作业严禁吸烟或带明火作业。

6.6各种漆料、稀释剂不准敝口存放,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当天剩余的油漆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处妥善保管。

6.7车间内安全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无阻。

7、更衣室--休息室的管理

7.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7.2衣物不准悬挂和存放在电气设备,暖气和高温等处。

7.3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

7.4不准乱接临时线及其它电气设施。

7.5更衣室不准吸烟,休息室应设烟灰缸,每天指定专人检查清理一次。

8、仓库安全管理

8.1库房要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库内不准吸烟,不准明火作业。

8.2库内储存的物品要严格分类保管,专人负责,消防通道不小于2米。通风良好。

8.3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整齐有效,会使用。

8.4班后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5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9、食堂安全管理

9.1对用火、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

9.2对明火部位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9.3不准用油料上火,炉灶周围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

9.4班后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

10、职工宿舍防火安全管理

10.1不准乱接各种临时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

10.2各种电器装置有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灯灭。

10.3不准用电炉子、电褥子、液化罐及其它电热设备取暖或做饭。

10.4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5宿舍内不准吸烟,到吸烟点吸烟时烟蒂、火柴杆要扔入烟灰盒内。

11、办公楼防火管理

11.1网络控制室、档案室、资料室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11.2不准在室内焚烧废纸,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等明火设备。

11.3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关好电脑、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4任何人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楼,特殊情况应经动力部批准。

11.5楼梯、走廊等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12、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12.1防火负责人应围绕工作、生产和每年四大节日开展防火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经常、定期的防火安全宣传和遵纪守法教育。

12.2如新工人入厂和厂内变换工作在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未经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防火安全教育由办公室和动力部负责。

12.3对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教育和培训。

12.4公司每年对各级防火负责人、重点工种、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及考核。

12.5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对职工经常进行生产岗位的防火,安全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扑灭初起火灾的教育和训练。

12.6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按要求做好记录。

13、防火安全检查

13.1动力部负责公司防火安全的日常检查、监督与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13.2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含已整改和未整改的),要作到逐项登记,并报动力部。动力部有权下去纠正、整改、指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和推诿。

13.3对检查出的重大火险隐患动力部必须填写防火档案,由公司作出整改计划报上级消防监督机关。

13.4对暂时整改不了的火险隐患要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并作出整改计划。

14、奖励与处罚

14.1奖励

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对防止或扑灭火灾事故有重大贡献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14.2处罚

凡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公司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消防处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办法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严禁在车间内进行氧焊电焊作业。因工作需要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三.加强对消防器材的保管,经常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和失效的器材。

四.消防箱和消防栓前严禁堆放其他物资。

五.车间内严禁乱搭乱接电线,照明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线要有防护层,电灯要有防护罩。

六.车间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和安装维修。每月定期检查库区内的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建立与健全消防组织,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并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篇5: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办法

1.概述

本办法对检测环境安全管理应遵循的规则作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检测环境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时检测环境安全管理规范化。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检测环境安全管理。

3.总则

检测环境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4.实施步骤

4.1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本中心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调查评价,并填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和《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

4.2对有潜在机械伤害因素的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以杜绝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4.3对核子湿度密度仪的潜在γ射线辐射因素,其管理、操作和防护应严格执行《辐射伤害管理办法》,操作人员操作时应佩戴含铅防护眼镜和防护服。

4.4对办公用计算机的潜在辐射因素,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操作人员长时间操作时,应注意适时离机进行体育活动。

4.5沥青室进行沥青熬制时产生的沥青异味排放,应安装通风橱和排风扇。沥青熬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在试验前开启排风扇和窗户。

4.6混凝土成型室的粉尘防治,应安装排风扇。在进行混凝土拌合前应开启排风扇和窗户,操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和防尘帽,有条件时宜设立洗浴间,以利操作人员的健康保护。

4.7污水排放措施:混凝土成型室、水泥室和标准养护室的污水应经沉淀后再予排放;化学室的污水遇有废酸、废碱溶液时,应分别以专用容器存放,经稀释符合PH值为6~9范围时方可排放。

4.8垃圾处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池堆放并定期拉运。杜绝仅使用单面的纸张废弃,对双面使用过的废纸及时进行回收处理。

4.9注意用电安全:无论办公室或操作间应做到人去闸关,杜绝常明灯已节约能源。对必须不间断使用的电源电路,应经常注意检查线路隐患,杜绝电路起火和触电事故发生。

4.10防火措施:操作间禁止吸烟和明火,室内需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灭火器并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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