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2)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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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二)

1.矿灯充电包括日常充电和新到矿灯的初充电。

2.初充电采用恒电流并联充电法,在符合要求的充电架上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2.1用二柱搬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2把电瓶倾斜45°左右,用注液器将配好的电解液注入。

2.3注液后,将电瓶静置2-4小时,然后将其直立起来。(要求电解液与注液孔相平,否则补液)

2.4注液完毕后,把外壳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2.5依次将矿灯放上充电架,接通电源,调整电压,使充电电流为1.0安,并保持1.0安电流连续充电72小时。

2.6当充电至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继续充电充满72小时。72小时后,又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此时检查电解液的比重与规定的1.280±0.010(30℃)是否相符,否则应调整。然后再以1.0安电流充电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2.7矿灯初充电完毕,放置2小时后,作业点灯试验,时间达11小时,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5伏,即可正常使用。

3.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5.0±0.1伏,在充电架上进行。方法如下:

3.1将矿灯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座插在充电架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直至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电流正常。

3.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培。

4.注意事项:

4.1由于充电电压高于灯泡额定电压,易损坏灯泡,应关闭开关。

4.2初充电过程中严禁中断充电电流。

4.3矿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4.4充电过程中,如遇到突然停电,应切断充电回路,防止放电

4.5随时观察、调整充电架电压,保证矿灯处于充电状态。

篇2: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2)

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规程(二)

1.充电前的检查:

1.1检查电瓶联结线是否连接牢固并保持双回路,液面高度是否在规定位置(高出极板15-20mm)。

1.2检查电瓶上有无金属物及工具,清除电瓶上的杂物后再旋开透气胶盖。

1.3检查插销插座是否完好,正负极是否接对,负荷电缆有无破裂。

1.4检查整流设备是否完好,调压电位器是否在最小位置,各表指示是否在零位。

2.操作程序

2.1插上防爆插销,这时候直流电压表所指示电压为电瓶电压。

2.2合上配电屏上所充整流器开关,再合上整流器上的空气开关。

2.3将转换开关搬至“常规”或“快充”位置,按下直流接触器的启动按钮,此时直流主回路接通。

2.4将调节电位器顺时针旋转,此时电流由零逐渐上升,当电流达到需充值时,应停止调节。

2.5充电过程中应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整流器电流,电压表读数是否正常。检查每组电池的温度和电池中反应状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2.6充电结束后,应先将电位器反时针旋至零位,按下直流接触器停止按钮,再将转换开关搬至零位。

2.7拉掉整流器空气开关,再拉掉配电屏上的开关。

3.安全注意事项:

3.1电瓶室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以免引起氢气爆炸。

3.2室内严禁吃食物,以免引起铅中毒。

3.3搬运硫酸不准用肩扛、背,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抬运。

3.4电瓶液面高度不合规定或电瓶内是干的未作处理前严禁充电,以免损坏电瓶。

3.5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如超过此值应采取降温措施或降低充电电流。必要时停止充电两小时等温度降至30-350C后,方可再正常充电。

3.6配制电解液时,不准将蒸溜水倒入硫酸内,只能将硫酸慢慢地倒入蒸溜水内。

3.7电瓶必须经常保持充足电状态,不准使用未充足电的电瓶。放电后的电瓶要及时充电,放置时间不准超过二十小时。

3.8注液孔上的胶盖必须拎紧,以免机车运行时由于颠簸使电解液溅出。胶盖上的透气孔必须畅通,否则电池内气体压力增高可能使电瓶壳破裂。

3.9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的比重,每口电瓶的比重必须保持在1.25-1.26之间,对不合标准的电瓶应进行调整。

3.10装配电瓶时,搬运要小心,放置电瓶不准倒立,倒放或剧烈碰撞,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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