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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木工圆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篇2:升降圆锯机自动单片纵锯机单轴燕尾榫机安全操作规程

升降圆锯机、自动单片纵锯机、单轴燕尾榫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升降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转向是否正确。

2、机器上所有调整工具应该移开。

3、做机械维护保养前,请张电源关闭。

4、更换锯片时,请小心为之,以避免手部受难伤。

自动单片纵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请详细读操作手册,确实了解机械之限制及可能之危险。

2、操作时,所有安全护盖须安全盖上。

3、机械务必接地线,以防漏电。机器启动前,所有工具与杂物不得放置在机器上。

4、更换锯片、调整或做修、保养前,电源须关掉。

5、保持工作场所周围清洁。

7、离开机器前请将电源关掉。

8、电气箱内有高压,非技术人员切勿自行维修。

单轴燕尾榫机安全操作规程

1、请详细阅读本说明书,按要求正确使用及维护,使用机床充分发挥其性能,为你创造良好的效益。

2、本机需要牢固接地,以防漏电。

3、本机需由经过培训的操作者进行操作,并且要熟练掌握操作要领。

4、操作的手不得靠近或触摸旋转中的部件。

5、不要超出机床的工作范围,以防造成人生安全及机床。

6、经常保持机床的清洁、润滑,使其在正常状态下工作。

7、总电源未关闭前请不要对机床进行调整或调修。

8、确定锯片及刀头锁紧后方可开机工作。

9、确保工件的夹紧。

10、机床不使用时请将总电源关闭,待主轴完全停止后方可离开。

篇3: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2)

带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开机前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详细检查机械各部件、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条有无损伤及裂口,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物,均无问题方可开机。

2、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出破碎声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操作时,手和锯条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不得小于50cm,且不许将手伸过锯条,以防伤手。

4、进行锯割时,不允许边锯割边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也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5、下手在往回送木料时,应注意木料与锯条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顶脱锯条。锯割中若出现夹锯现象,应由下手将木料锯口分开,切勿倒退,以防锯条脱落。当工作台面上锯条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时,应用木棍剥离,必要时停机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6、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换锯条时,手要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

篇4:气动双端截锯机安全操作规程(2)

气动双端截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二)

1、请详细阅读本说明书,按要求正确使用及维护,使本机床充分发挥其性能,为你创造良好的效益;

2、本机需接地牢靠,以防漏电;

3、新机接线时务必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

4、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调整或更换以确保机床正常运转;

5、保持工作场地整洁,脏乱环境易引发意外;

6、穿着应适当:不准穿宽松衣服、戴领带及手饰(留长发需戴安全帽);

7、操作时,不要超出使用范围,以防不安全和机床的损坏;

8、经常保持机床的清洁、润滑,使其在正常状态下工作;

9、刀具旋转时,不能用手触摸刀具,且酒后不要操作;

10、工件应逆刀具旋转方向进给;

11、机床不使用时请将总电源切断,主轴未完全停止运转时不得离开机床。

篇5:带锯机安全作业规程

1、设备要求

(1)带锯避导轨的各方面应用坚固的防护设备隔离;

(2)为避免带锯断裂伤人。应合理选用锯条和锯轮,带锯的制动装置与起动设备应联锁;

(3)为防止锯齿伤人,带锯上行用固定防护罩隔绝,下行用活动防护罩;

(4)车架上传动轴、车轴和车轮应装配牢固,转动灵活,不松脱;

(5)制动装置应安装牢固,制动可靠;

(6)带锯机必须保护接(零),并有明显标志;

(7)锯轮罩应全封存闭,安装牢靠,罩门开启灵活;

(8)锯条防护罩应罩住锯条的非工作部位,并能上下调整,工作时不位移;

(9)禁止用接头连接不牢或张度不合要求的带锯条,接头数超过3个且每段长度小于总长度1/4的锯条不宜使用;

(10)裂纹长度超过锯条宽度的15%的禁止使用;

2、操作要求

(1)锯轮未达到正常转速前,不得进料锯割,操作时进给速度不可太快,用力不得过猛。

(2)机床工作时,突然发生断裂、掉掉条时,必须立即停机,待锯齿安全停止后,方可打开锯齿罩及锯条防护罩,更换锯条。

(3)锯割圆柱体工件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多人操作、协调动作、一人指挥。

(5)向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杆或大牙将木料抛到车上,紧挂物。

(6)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需用锁定销栓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M,锯末要用工具及时清除。

(7)锯条和工作物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件,工件将要拘谨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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