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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受限空间指各种设备内部如料斗料仓(槽)、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人工挖孔桩)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以及其它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聚积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在受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属危险作业范畴,为厂级危险作业,应按照公司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作业审批许可制度。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作业方案中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及其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等已有的规定必须执行。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开展危害识别活动,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气体危害,包括窒息危害、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危害;

(二)淹溺、埋没危害;

(三)高温灼烫危害;

(四)触电、机械危害等。

(五)其他伤害。

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履行审批程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按照危险作业分级控制管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审批人必须到现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护作业实施过程。

第八条作业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内容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和作业监护人必须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作业监护人必须始终掌握作业人员的情况,防止其他人员进入。作业人员进入前、作业中,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必须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检查确认表》(见附件2)进行检查确认签字,落实以下措施:

(一)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实施隔断(隔离)、置换通风、检测等措施,将受限空间与其联结管道或其它空间进行安全隔离(如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所用盲板压力等级应和系统压力相匹配。

(二)在进入受限空间前30分钟必须取样分析,取样应按照有关规定具有代表性,特别是置换通风后的气体。对各种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烟气以及蒸汽、氧气的含量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

(三)作业过程中应对受限空间采取通风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如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时间较长,至少每2小时检测分析一次有害气体、氧气含量,如检测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检测频率,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迅速撤出。

(四)进入有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等气体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同时,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应放置在作业人员能看见和听到报警的合理位置,禁止放在工作服口袋内。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迅速撤出。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佩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应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处,并有专人监护。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七)进入受限空间涉及进行动火、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动火作业要严格按照公司动火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包括在行走表面、工作平台、脚手架、梯子上采取防人员坠落的措施)。

(八)在受限空间实施作业时,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

第九条若作业中断后,再次进入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内作业许可手续,并严格执行第八条之规定。

第十条作业完工后,经作业人员、监护人与作业负责人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部,确认无人员和工具及杂物后,方可封闭离开。

第十一条落实应急措施。应针对作业内容制订严密的、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计划,明确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救生设施(如空气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等,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作业负责人等要熟知预案内容和救护设施使用方法。

受限空间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与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当出现人员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进入受限空间施救,并有专人在外部负责联络。严禁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

篇2:大唐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大唐集团《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和大唐江苏分公司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及外包单位。第二章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第四条容器类:如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化学除氢罐内部检查、酸碱罐、凝结水箱检修、主油箱、小机油箱检修、发电机定子端部检修、石粉库、脱硫吸收塔内部检查,储油罐、疏水扩容器、压缩空气罐、干灰储灰灌、污水处理各种罐体维护等。实业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的原料仓、石粉仓、成品仓和除尘器检修等。第五条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作业、煤斗清理、烟道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斗内进行检修作业和清堵工作、封闭母检查等。第六条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敷设电缆、地沟、阀门井、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通风不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化粪池等其他地下设施。第三章安全措施要求第七条组织措施: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影响作业的疾病。2.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工作票的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没落实的禁止作业。3.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的状况;(2)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等脱落伤人;(3)被突然出现的介质淹没、埋没;(4)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音等。根据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4.作业中,必须在受限空间外部设监护人,监护人须坚守岗位,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进行拆除盲板等撤除安全措施的行为,并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停止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禁止作业。5.禁止三人以上(含三人)在同一受限空间内同时作业,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应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具体情况,安排作业人员定时轮换。第八条技术措施:1.作业前,必须将作业的受限空间与其他空间隔离,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窒息、高温、低温、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管道内作业,或作业设备、管道与以上设备曾经联通的,应进行清洗、置换。如:水、蒸汽管道用手动阀门锁定,氨、氨水、氢气、酸、碱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在确保上述措施安全可靠后方能作业。2.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进行取样分析,氧含量为18—22%,严禁使用通氧气的方法解决缺氧问题。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方可批准作业。作业间隔超过30分钟或连续作业超过4小时,应重新进行分析。3.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校验,必要时可进行小动物试验。4.对长期不通风,且可能存在有机物的受限空间,必须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否则应根据空间的大小、与其他空间及管道连接情况,进行强制通风;或使用活体动物进行试验。5.禁止使用软梯、木梯、竹、木质脚手架。必要时,工作人员应使用防坠器。大型容器设备内作业应搭设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8.作业环境存在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9.高温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药品和充足的饮用水,必要时可采取强行机械通风的措施来降低人员中暑的可能性。10.受限空间内动火、登高、探伤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登高、探伤作业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11.作业完毕后,必须由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分别清点人员、清查工具及废料,以防遗留在容器设备内部。第四章应急救援第九条3人及以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第十条施救人员必须熟知救援环境、救援技能和方法。第十一条不具备救援条件,或不能保证施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盲目施救。第五章现场监护第十二条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第十三条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第十四条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第十五条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1、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措施。3、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4、作业结束后,需要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5、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6、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权限,所有受限空间作业需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监部按受限空间作业要求检测,检修公司部和设备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7、《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受限空间许可证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设备单位作业区域作业地点进入工作描述(包括设备、工作内容):进入受限空间类别:□一般□特殊安全工作方案□有□无附图纸□有□无救援计划□有□无作业类型□焊接£吹扫£切削£清渣£用电□挖掘£打磨£喷砂£架设£喷涂£检测£清洗£钻孔£其它生产工艺、设备、环境风险施工作业风险风险识别风险措施确认风险识别风险措施确认管道容器可燃气体窜入将受限空间与管道连接处用()块堵板隔断。□作业人员着装不规范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鞋。□塔容器内有可燃介质用蒸汽、氮气或水彻底处理干净。□作业工具使用时易产生火花使用不产生火花(如有色金属制作)的工具。□通风不良打开所有通风孔和人孔,进行自然通风2小时以上□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作业人员对防护器具使用不熟练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采取强制通风。□作业前队作业人员进行器具使用的培训和演练。□受限空间内残存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进行采样分析,成绩合格。□作业过程中有时有可燃气体逸出作业时间过长作业人员佩戴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小时采样一次。□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人,每人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人员出入口处有障碍物清理人员出入口处的障碍物,并悬挂标识。□人员作业时触电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照明电压≤24伏,特别潮湿或金属受限空间内照明电压≤12伏。□人员应急救援设备不全监护人备好应急救援设备并且能够熟练使用。□工具、材料进入前后数量不清对人员、材料、工具进行登记和清点。□监护人不在现场外部设专人监护,内外人员规定联络信号和方法。□补充措施:□受限空间作业点周围警示不明显作业点周围警戒线拉好,出入口处设警示牌。□现场急救器材不够现场配备灭火器台。□现场已配备急救器材。□现场配备气防抢险车和人员。□补充措施:□注:安全措施栏由工作负责人在确认栏已实施项“√”,未实施项划“×”。设备部负责人确认:工作票负责人确认:气体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位置氧气浓度%可燃气体浓度LEL%有毒气体浓度ppm(名称最高允许值)本人确认工作开始前气体检测合格。确认人:确认人:确认人:确认人:确认人:确认人:施工负责人:年月日时工作过程中气体检测要求(位置、频次,另附气体检测记录表):

许可证的签批我保证我及我的下属,已经了解本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方案和此许可证的相关内容,并保证在作业开始前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作业过程中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在作业结束时及时通知工作许可人。申请人:年月日时分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掌握本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内容及安全方案,并对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工作负责人:年月日时分安监部监护人:年月日时分设备部监护人:年月日时分会签我保证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经过评审并在作业现场得到落实,能够满足作业安全需要。当值值长:年月日时分部门负责人部门:公司:年月日时分设备部负责人部门:公司:年月日时分安监部负责人部门:公司:年月日时分单位负责人:分厂主管领导:年月日时分本人已审核与本许可证相关的文件,并确认符合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同意作业。批准人:年月日时分相关方本人确认收到许可证,了解作业对本部门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与关注和配合,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单位:确认人:年月日时分单位:确认人:年月日时分有效期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延期本许可证是否可以延期□是□否如果是,最多延期次数:次延期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申请人:监护人:批准人:延期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申请人:监护人:批准人:关闭□许可证到期,同意关闭。□工作完成,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意许可证关闭。作业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申请人:年月日时分监护人:年月日时分批准人:年月日时分取消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申请人:年月日时分批准人:年月日时分备注1.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第三联:保留在批准人处;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2.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并将已下发的副本收回。3.作业结束后,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应交还给批准人处。(第一联、第三联存档并保存一年)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取样化验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须对取样分析作业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品质化验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取样、分析作业活动。

3定义

本管理规定,是指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化验而提供的室内外环境安全及工作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4?取样安全管理

1、取样前,根据所取样品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岗位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联系:

(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

(2)无岗位操作工的配合监护。

(3)雷电、暴雨、浓雾、冰雪天气或风速超过六级以上的气候条件。

3、取样作业时必须两人同往,由运行部所在岗位当班操作工进行监护。取样前应联系好岗位操作工一同前往,操作工监护,同时告知当班班长。

4、动火、受限空间从事采样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采样,须有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登高采样上下阶梯时,一手扶梯,确保安全。

6、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数据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7、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与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8、对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易燃易爆容器及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反应器、塔、釜、槽、罐等)的入口,必须实现取样现场有人监护、并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分析安全管理

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确保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性。

2、环境要求:操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及排风通道。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防爆设施,给水排水满足需要。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发生意外时,人员顺利疏散。

3、对于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样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及高温设备,严格管理。样品多时应集中存放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风通道,应使用防爆电器,安装防爆开关的分析室。

4.化验员工作期间按规定劳保穿戴整齐,进入装置区及上罐取样严禁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5、取样检测要在规定时间内分析完成,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6、化验员要熟悉分析室内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品质化验中心

?2015年5月8日

篇4: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受限空间作业。

1.2?本规定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3?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1.4?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5?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

2.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企业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企业设备(工程)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4?企业基层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

2.5.1?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2.5.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2.5.3?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2.5.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2.5.5?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2.5.6?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2.6?监护人职责

2.6.1?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监护。

2.6.2?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

2.6.3?控制、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

2.6.4?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作业负责人、审批人员等职责可结合本企业管理实际及参照AQ3028-2008的相关内容补充制定。

3?作业分级

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殊受限空间作业。

3.1.1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作业。

3.1.2进入与污水排放系统相连的下水井、下水道、涵洞等部位的作业。

3.1.3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

3.2?除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受限空间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受限空间生产处理、盲板加拆等相关方案,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审核。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企业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由分管生产(技术)或设备的负责人批准。

4.2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查、批准后,建议作业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向作业单位(人员)进行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

4.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任务交底和风险告知后,由作业所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上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原有介质、监护人姓名、危害辨识等。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姓名等。

4.4安全措施确认:1-5项由作业所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确认签字;6-10项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11项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作业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分别补充作业安全措施。

4.5《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审核、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设备(工程)、设备、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负责人批准,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5?受限空间分析及合格标准

5.1?企业应建立气体取样检测分析操作规程,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检测仪器的使用范围和完好性。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受限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

5.2?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5.3?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2h分析一次,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5.4?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c)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d)有毒有害介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

5.5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存根正面左上方。

6?作业安全要求

6.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d)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e)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并采用安全电压。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讯和照明设备、脚手架或临时作业平台、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5?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且存有或可能存有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有效隔离,并对受限空间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加设盲板并挂牌标识。

6.6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或富氧空气。

6.7?受限空间作业的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a)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供风设备及受限空间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将作业人员撤出;

b)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c)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及护目镜等;

d)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e)在有或产生粉尘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f)在高、低温受限空间作业,除应佩戴相应的防高温、低温防护器具,还应佩戴通讯设备。

6.8?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c)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照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其中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15毫安。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中。

6.9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监护要求:

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c)?从事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

6.10?受限空间作业的其他要求

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b)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c)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d)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e)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f)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g)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7《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

7.1《受限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受限空间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7.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7.3?特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一级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

篇5:受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涂装作业是一项危险性极大且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项目。为了规范受限空间涂装作业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山东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作业票审批制度。进行受限空间涂装作业前,必须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在审批前,必须先派2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条件后,检查人员签字再送公司主管领导批转。作业班班长拿到《作业票》后,要向作业人员详细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方可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票》有效期为12小时。《作业票》要留有存根,作业结束后交回公司保存。

二、强制通风换气制度。受限空间涂装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管道式的强制通风换气措施,即在外部设置气泵并用管道将新鲜空气送至受限空间内部形成正压,将内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排出刀外界,保持背部空气洁净、安全。在外部设置的气泵电机要防爆,送气管道要有防静电功能。

三、空气检测制度。受限空间涂装作业场所在开工前30分钟、作业过程中每隔一小时都要进行氧气、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检测,发现气体浓度超标时,要立即暂停作业并撤出人员,待通风换气至气体浓度检测符合标准后方可继续作业。涂装结束24小时内禁止一切动火作业。

四、作业防爆制度。受限空间涂装作业时,在内部一律禁止使用电气设备,原有固定的电气设施一律采取断电措施,照明采用手电筒或防爆矿灯;在外部作业周围六米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

五、安全警戒制度。受限空间涂装作业场所周围要设置警戒线,防火间距大于12米,要在重要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作业区域内不得存在明火作业。

六、劳动保护制度。在受限空间使用高压喷漆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专用喷漆服、工作鞋,佩戴防毒面具和正压送风系统。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定时刀外部休息。

七、限量存放物料制度。受限空间喷涂作业时,高压气泵和油漆桶一律放置在外部,手刷、滚筒等手工涂装作业时,作业场所的涂料储存不得超过当班用量。稀释涂料要有专用场所,不得在受限空间内进行。

八、应急救援制度。受限空间涂装作业时要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配置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应急药品,外部设置监护人员,并采取有效的联络方法,随时掌握内部情况。

九、安全培训制度。涂装作业从业人员首次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对涂装作业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并经考试合格;涂装施工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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