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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在炼钢厂所辖区域内戴安全帽必须系带,不系带处罚20元。

2.进入工作现场作业,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少一件处罚50元。(注:公司统一配发后执行)

3.检修设备的操作控制处未挂检修牌,处罚50元。检修完毕不摘牌,处罚责任人50元。(谁挂牌、谁摘牌)

4.高空作业能系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不能系者,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再进行作业,违者处罚100元。

5.使用磨光机操作时不带保护镜的,处罚50元。

6.工作时光膀、赤膊、敞胸露怀的,处罚20元。

7.检修各类气体管道必须报告厂安全管理部门,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票,并要有检测、有安全措施,违者处罚100元。

8.严禁带负荷拉刀闸,违者处罚50元。

9.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制,违者处罚50元。

10.操作砂轮、台钻等旋转设备时戴手套的处罚20元。

11.任何情况下不准走天车轨道,违者处罚100元。

12.上下天车不走安全通道的处罚50元。

13.正确使用工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违者处罚50元。

14.严禁用氧气或氮气吹扫人身及工作现场的灰尘,发现一次处罚50元。

15.不准用漏气的气带作业,发现一次处罚20元。

16.坐靠在安全护栏上或攀、坐不安全位置的处罚20元。

17.严禁赤手更换焊条,用焊条点烟,违者处罚20元。

18.天车桥梁梁端上不准站人,违者处罚50元。

19.戴手套打大锤或打锤时站位不正确的处罚20元。

20.切割片严禁侧面磨削,谁使用、谁检查、谁负责,切割片存在安全问题的,立即更换,违者处罚50元。

21.职工有责任阻止无本厂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进厂,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22.使用黄油、机油、柴油、汽油等润滑油脂时,应严禁烟火,违者处罚20元。

23.切割气带不能和焊把线缠绕在一起使用,违者处罚20元。

24.不准在配电柜、箱内放棉丝、纸片等易燃物品,违者处罚20元。

25.维修工在用完氧气、乙炔、丙烷等气体后必须关闭所有开关,发现一次未关,处罚20元。

26.氧气与乙炔瓶、燃气瓶存放距离小于5米,乙炔瓶距明火小于10米,处罚20元。

27.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违者处罚30元。

28.工作中拆卸、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的,在作业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违者一次处罚30元。

29.安全管理人员发出的正确指挥命令或口头整改意见要立即执行,有违者处罚20元,有特殊情况的或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当面说明理由。

30.电焊机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违者处罚50元。

31.电器操作台、配电箱上不得放水杯、杂物,违者处罚30元。

32.氧气瓶无禁油、瓶帽、防震圈,乙炔瓶不按规定安装回火器、防震圈、未设防倾倒装置的处罚20元。

33.电焊机二次线不得有裸漏之处,破口接头绝缘包扎不得大于2处,一次线距可靠断电开关不得大于2米,地线必须结实牢固,违者处罚20元。

34.停电检修时,一定要做到停电确认,未确认而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5.进入容器(密闭沟、坑、池)内部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必须事前(至少20分钟)进行自然或强制通风,现场设监护人,并在作业前告知安全环保科,违者处罚50元。

36.工完场地不清者,处罚20元。

37.凡是使用电葫芦吊物,事先要派专人进行近距离检查,在确保设备安全灵敏可靠时才使用,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未遂)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8.本规定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39.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篇2:炼钢厂转炉煤气放散点火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经过几代炼钢人的不懈努力,炼钢厂终于实现了过剩转炉煤气的放散点火,困扰多年的转炉煤气超标排放问题得以从根本上解决。放散点火工艺作为转炉煤气回收的重要组成和关键环节,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到整个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和储存系统安全,为此,特制订转炉煤气放散点火安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如下:

一、基础安全管理考核

1、炼钢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的发生、生产责任单位,应建立转炉氧枪口、副枪口、下料溜槽、活动烟罩密封系统管理制度及与之相关的联锁保护程序,确保转炉吹炼过程中转炉煤气与外界空气有效隔绝。制度不健全、联锁保护失效、密封效果不好导致煤气含氧量持续超标,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炼钢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

2、自动化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系统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责任单位,应建立流量计、压力表、煤气检测仪、磁氧分析仪等相关仪表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校验管理制度。制度不健全、仪表装置失查、失修和校验不及时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自动化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

3、回收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的净化、回收和输送责任单位,应建立转炉煤气净化回收系统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点检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应设置完善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程序,应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度不健全、联锁保护失效、应急处置不能满足要求、不能起到应有效果,导致煤气回收相关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回收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未对外进行信息传递并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的,追加考核基本奖100元/次;同时,按其影响程度对煤气回收安全运行专项奖予以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

二、运行安全管理考核

1、为确保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安全运行,调动相关岗位的生产积极性,对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主体责任车间回收车间,实施月份安全专项奖励政策。

2、凡由于以下原因,影响煤气正常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无法正常投用,月累计热停达到3炉次的,按2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月累计热停达到6炉次的,按5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月累计热停超过6炉次的,或导致煤气回收系统生产、工艺、设备、安全事故的,按10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并按照相关事故管理规定予以考核。

(1)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失检、失修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2)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工艺和安全联锁保护条件失效或无法保证正常投用运行。

(3)对转炉冶炼过程中的氧含量变化及磁氧分析仪工作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发现、检查、汇报。

(4)对风机系统运行参数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参数异常、上报并处理的。

(5)未按时进行设备巡检并记录,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现场煤气泄漏险情。

(6)对转炉煤气放散点火运行情况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吹扫氮气压力不能满足要求、联锁程序未自行启动、长明火熄火等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处理。

(7)转炉余热净化系统及煤气回收系统定修时,未能对各部水封溢流、阀门气动控制系统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8)出现突发故障后,未能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9)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岗位违规操作,导致放散点火处于失控状态。

三、由于公司能源平衡或动力介质厂设备运行影响,导致的焦炉煤气、氮气等动力介质流量、压力、品质等参数波动,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功能无法正常投用的,不列入以上基础安全管理和运行安全管理考核范畴。

四、责任科室安全管理考核

1、生产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操作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满足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外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应督促检查相关车间认真执行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规程、制度,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生产科基本奖50?00元/次。.

2、技术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工艺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指导、检查相关车间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时效性和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工艺调整变化情况。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技术科基本奖50?00元/次。

3、机动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设备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满足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运行的设备保障条件和安全条件,应督促指导相关车间建立完善煤气回收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和点检标准,及时掌握设备运行变化和各种安全联锁状态,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机动科基本奖50?00元/次。

4、安全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单位,应负责督促和检查相关车间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规程、制度、预案落实执行情况、相关科室对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安全科基本奖50?00元/次。

5、生产科、技术科、机动科和安全科应共同承担对回收车间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功能投用和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其月份专项奖提出考核意见。

五、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生产、工艺、设备、安全影响和事故,除按上述考核办法执行外,还需按照炼钢厂生产运行、工艺质量、设备管理和安全绩效等相应管理办法追加考核。

六、本考核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篇3:炼铁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率为零。

3、轻伤事故率为3‰。

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1、每个月由生产副厂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厂相关领导及各作业区、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研究部署炼铁厂安全工作重点,会议由生产科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

2、加强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全体员工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做好二级、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安全确认和危险辨识能力。

3、班组安全活动日定于每周一,分厂安全员定期督导、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组安全活动内容要有计划、有针对性。有完整活动记录,并做好班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各作业区定期(每周一次)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作业长负责每次安全自查内容,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并上报生产科,分厂每半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5、把危险源点控制纳入安全工作重点内容,责任到人。

6、认真执行公司月安全工作计划和布置,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会议考核

1、炼铁厂安全例会,厂相关领导及各作业区、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按时参加。无故不请假旷会一次考核50元。

2、各作业区认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按照炼铁厂班组安全活动安排执行,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一次未开,考核班组负责人50元。

3、班组安全活动中,员工必须认真记录,经检查对于不认真记录者一人次考核本人50元。

4、炼铁厂统一组织的安全会议、活动等,各作业区按要求把人员组织到位,并负责维持好现场秩序,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5、各作业区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等记录要规范、齐全,无缺页,保持整洁、干净,各负责人要及时签字确认,发现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6、各作业区要及时传达公司及炼铁厂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一次传达不到位考核责任作业区作业长50元。

四、安全教育考核

1、各作业区对新员工、转岗和复工员工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保持记录,一次未教育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2、各作业区要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技能,严格执行安全培训计划。一次未执行,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炼铁厂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各作业区要及时传达,无故缺席一人次考核责任人50元。

4、厂安全考试成绩9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一周内进行补考,无故不补考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5、一次安全考试内,不及格者占作业区参加考试人数的30%以上,考核作业区100元。

6、对于工伤返岗人员必须经生产科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及格后方能上岗,安全考试成绩95分以上者为及格。不及格要进行补考,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退公司处理,不得上岗。

7、所有员工对于《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撕扯、涂抹、丢失,否者,考核相关人员50元。

8、员工离职时,必须由员工所在作业区将《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交回生产科,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五、现场管理考核

1、凡进入工作现场的各岗位员工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2、越岗操作,动用与己无关的设备和工具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3、在生产过程中,凡横跨。钻越、坐卧运转皮带或隔机递送物品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4、高空作业(2米以上,煤气区域1.5m以上)必须系安全带,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5、杜绝酒后上岗,如发现酒后上岗者,一律劝其离岗,当班按旷工处理,并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对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厂另行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7、电器设备由电器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不准私自乱接线,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发生电伤害后果自负。

8、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9、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移动电器、潜水泵、手持式电动工具及插座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0、危险场所、要害岗位、煤气作业区域等警示牌、报警装置未保持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11、凡违反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12、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生产安全设施、梯子、扶手、护栏、盖板、安全罩、安全挡板,不经批准随意挪动损坏或拆卸的,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凡在生产中或设备检修中,违反天车及电葫芦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5电工在安装各类电气设备、照明装置,不按规定安装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临时照明使用完,不及时拆除的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责任人50元。

16、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违反电焊机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7、临时检修或抢修设备时,容易发生触电的设备必须停电作业,必须挂好“禁止合闸”或“禁止操作”标识牌,未挂好标志牌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8、车辆运输过程中,人、货混装的或搭乘叉车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9、值班室、配电室、仪表室、主控室要清洁卫生,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墙壁地面平整干净,玻璃清洁明亮、照明通风良好,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0、各作业区卫生区要做到环境净化,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纸屑、塑料袋,无卫生死角,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1、工作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操作台保持干净整洁,劳保用品放置有序,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2、工作间、休息室、更衣室、检修间、液压站、水泵房、卷扬室保持屋内外卫生清洁无杂物、灰尘,工具、设备、物品按定置管理摆放,发现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3、各作业区现场作业时,包括外委外协施工人员,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现场无施工安全负责人,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考核相关责任部门100元。

六、检修考核

1、检修设备及处理故障时,不按规定停送电的,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2、使用天车吊钩、吊具、钢丝绳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在煤气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煤气动火证后方可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一次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检修完成后需将动火证收回存档,包括外委项目,否则考核项目作业区100元。

4、检修完毕后,维修工、电工须将因施工而产生的杂物清理干净,将因检修拆除的安全设施及时恢复,物品摆放整齐,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5、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事先与岗位工取得联系,两人以上作业,带好煤气检测仪器;严禁在煤气区域吸烟,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6、进入煤气区域检修现场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通知生产科人员到现场监护,相关作业区作业长必须到现场指挥,否则,考核作业区100元。

七、外委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员考核

1、有外委施工项目的作业区必须针对施工项目设立一名或多名现场安全监督员。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2、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在每天现场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现场安全监督员对高空作业区域摆放的材料、工具、工件是否牢固进行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4、在煤气区域作业时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以保证施工方的人员安全。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5、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对外委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护,不得脱岗,交接班必须要在现场进行。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八、安全检查考核

1、各作业区对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处理,隐患未查出一项扣50元;存在重大隐患未查出一项扣100元。隐患检查出来不整改且无控制措施、不上报,或通报后不及时组织整改且无负责人,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炼铁厂及公司安全检查项目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二次被查出,对责任单位考核500元。

3、公司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项目,由相关责任作业区承担,并落实责任人。

4、每周由各作业区作业长组织人员在所辖区域进行自查,查出的项目要及时通知生产科,由生产科责令相关作业区予以限期整改。

九、炼铁厂反习惯性违章考核

1、各作业区负责人要对员工的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不定期检查,各作业区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由作业区自行考核。

2、经生产科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考核50元。

十、危险作业现场考核

危险作业现场要有监控,作业要有安全措施,有相关作业票证。现场要有相关作业区领导和安全员,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十一、安全防护设施考核

1、各作业区领用的呼吸器及便携式煤气报警器要建立台帐,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中要填写安全防护器材的状态信息,记录本丢失、损坏、记录不清的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3、各岗位的固定式或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如出现故障,必须第一时间报生产科,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4、配备呼吸器的岗位必须随时保持气瓶内压力满足要求,要做到呼吸器在任何时间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5、新建或技改项目在试车前,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安装防护设施,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科室100元。

6、新建项目,必须按要求在有可能接触煤气的岗位配备煤气报警器等,相关作业区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科室100元。

7、任何人不得恶意破坏煤气报警器,否则考核当事人100元,并按煤气报警器价格进行赔偿。

8、作业现场坑、沟、孔、池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9、动力与运转部位连接处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网、无隔离护栏等,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10、未审批私自接临时线的(临时线一般不得超过15天),考核相关部门200元。

十二、消防管理规定

1、各作业区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做到齐全,能够安全使用。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2、任何人不得恶意破坏或停用煤气报警器和火灾报警器,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200元。

十三、危险源管理考核

1、在生产作业区域危险源标志要明显醒目,无标志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作业区对本作业区内设备改造或工艺改造所形成的新危险源要进行充分的辨识,并及时更新危险源危险源台帐。不及时更新的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岗位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或危险源失控时需立即向厂长、生产科通报,否则将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十四、警示牌考核

1、警示牌必须正确悬挂,安装牢固,表面保持清洁,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2、电气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已送电的,配电柜及配电室必须及时悬挂警示牌,否则考核作业区100元。

3、不得恶意破坏警示牌或标示牌,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并按价格进行赔偿。

十五、险肇、工伤、工亡考核

1、炼铁厂人员在作业时,发生一般险肇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轻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重大险肇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500元,轻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1000元,重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2000元,公司考核由发生事故作业区承担,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

2、一起两人(包括两人)以上重伤事故或工亡事故参照公司下发“工伤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考核相关作业区5000元,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

篇4:安全管理奖发放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的一般规定。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安全管理奖发放范围

厂安委会成员、各车间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副主任、安全专业监管人员。

3.2考核办法

3.2.1季度安全生产竞赛中未挂甲牌,免发全部人员本季度末月安全管理奖。

3.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发责任单位领导当月安全管理奖。

3.2.3发生微伤、轻伤(含非列统)及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

3.2.4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

3.2.5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责任单位。

3.2.6季度安全生产“挂牌”竞赛中挂丙牌的责任单位。

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发主任、副主任安全管理奖50%。

4.3.1本单位有2人(含2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4.3.2单位管理区域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4.3.3未按时限完成各项安全管理任务的;

4.3.4季度或日常安全检查中出现一般性问题的责任单位;

4.3.5季度安全生产挂牌竞赛中挂乙牌的;

4.3.6未按时参加厂部组织安全检查的;

4.3.7管辖区域内相关方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的;

4.3.8未完成安全专业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篇5: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的政策、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避免各类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停送电票是指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办理断电或送点联络票。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是为了约束在设备停机或开机时,因个人盲目送电或断电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凤翔公司在内所有断电、送电设备或与其他和电有关的作业

第二章?内容及流程

第五条各单位检修设备之前,存在危险系数较大维修作业人员(职工或外委维修人员)必须对检修设备进行“三个必须”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三个必须定义:作业前必须对安排的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或可能的不安全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在作业全员领会或确认后必须书面签字),需停、送电时,检修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停送电联系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白班必须经工段长、四点及零点班必须经中控操作员、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作业。如现场发现有作业前对作业点未进行“三个必须”或进行“三个必须”未形成会议记录,未办理停、送电票进行作业的等情形,一次处罚责任部门1000元。

第六条需电气室局部停电、送电,现场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需停电设备,岗位人员填写“停电工作联络票”,维修作业点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检修作业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签字确认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调度室值班人员签字、到有关电气部门(电工值班室)找值班长联系停电,工程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将“停电工作联络票”交电气执行单位。(正常停机,无需检修作业时工程公司不需要签字)在执行停、送电票的过程中如出现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越级签字、缺级签字、授权签字、代签字、缺项等情形,一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二)值班电工根据“停电工作联络票”进行停电操作后(需关断主回路电源,即有一个明显的动力开关断开点)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通知联系人可以作业。停机检修期间,所有设备断电票只能当日有效,择日重办(即每台设备停电票只能使用一天,第二天即使该台设备已经断电也要补办当日停电票)。

(三)岗位工到达作业岗位,将机旁控制盒(LCB)用钥匙转到“OFF”位置后,在机旁控制盒上同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后方可开始作业。在执行操作停电后,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在开关前和机旁控制盒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一次处罚500元。

(四)作业完毕,经岗位领导会同岗位工检查确认工作完毕,由岗位人员填写“送电工作联络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经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调度值班人员签字后,交电气室通知送电。

(五)值班电工根据“送电工作联络票”进行送电操作后,拆除电气室及机旁悬挂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通知调度室恢复送电完毕后,设备可以启动。?

第七条需要总变电站停、送电,按以下程序:

(一)要求停电的单位,由指定的联系人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停电工作联络票”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经设备部主管及领导审批、调度值班长签字后,于第二天工作前送电气主管部门由主管供电工程师、技术组长或其他领导签发停电工作票。

(二)联系人持“停电工作票”到变电站,变电站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进行停电操作,并做好短路地线,挂警告牌等安全措施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作业。

(三)工作结束后,原联系人查看现场,确认工作已完毕,人员已撤离,方可将“停电工作票”交回签发人,并填写“送电工作联络票”经供电负责人签字后由联系人交回调度室。

(四)调度室再次确认工作结束,现场无问题,在“送电工作联络票”上签字、工程公司维修班长签字后,由联系人送交变电站通知送电。

(五)变电站进行送电操作。

第三章?注意事项

第八条遇有紧急情况,调度室或电气主管部门领导可直接用电话通知变电站或电气室停电。值班员操作结束后作详细记录,记录发令人姓名命令内容、停电原因、接命令时间和操作时间。

第九条虽然线路(或设备)已处于停电状态,但未经办理停电手续,应视为带电状态,任何人不能作业,因为这些线路或设备随时都有可能送电,由此而造成事故由作业本人负责。

第十条调度员与变电站值班员应掌握,某回路停电,如果有两个单位同时作业,应指定一个负责人,只能开一张工作票,必须等各单位工作全部结束后,负责人会同各单位联系人验收完毕,方能交回工作票,填写送电工作联络票,通知变电站送电。

第十一条正常计划停电调度室要提前八小时通知停电回路所涉及的生产、生活等用电单位,以免造成损失。

第十二条电气主管单位、各工段、班组,也要执行本规定。

第十三条禁止口头约时送电。

第十四条凡在磨机、破碎机、选粉机、旋窑、传动减速机上工作,拆除传动机械零部件及其他机械电机,电气设备检修及实验等有可能危及本人、他人及设备安全者,均应办理以上手续。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停、送电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对停、送电票进行归档,在进行检查时,停、送电申请单位的联络票,必须和停、送电执行单位的联络票数、联络票编号相吻合,如出现无对称联络票数、票号时,每张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岗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停、送电票手续,电工停、送完电,对于设备对应的模盒,岗位在模盒上锁、开锁前必须经过(电工、操作员或者其他相关技术人员)确认无误方可操作,坚决杜绝因设备编号不明确误上锁、开锁,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十七条电工每次停、送完电,岗位和电工必须在场同时操作开锁、上锁,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在停、送电期间私自离开,坚决杜绝另一方独立操作。检查时出现岗位或者电工任何一方独立操作,处罚当班岗位及停送电人员各200元。

第十八条现场岗位上锁后,必须悬挂责任人牌,责任牌上标有当班岗位联系方式,停电、送电必须由岗位亲自上锁、开锁,并记录备案。若岗位交接班,下班人员必须更换责任人牌并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其他人员私自上锁、开锁。在专项检查时发现断电模盒未上锁,不挂责任牌或者责任牌和岗位人员不符,记录不全者,以上任何每项处罚当班岗位100元至500元不等。

第十九条在设备停机期间,各部门妥善保存本单位的锁、记录本和责任牌,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各个电气室模盒上锁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进行处罚并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即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F*2-AQ007-02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制度层及说明

本制度属于公司三级制度,本制度无涉及的上级制度。

制度下发及修订档案

序号

起草人

审核人

主要内容

日期

1

韩涛

赵彦敏

初建

2013年5月

2

韩涛

赵彦敏

第一次修订:

人员变更

2015年10月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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