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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铝锌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进入车间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二穿一戴”,职工上班不允许穿拖鞋,女职工不许穿高跟鞋上班。班前和班中禁止饮酒。对于特殊工作场所(如:锌锅区、炉子区、清洗、钝化岗位等)应穿戴好特殊保护用品。

2、气保站、炉子、锌锅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气保站动火报上级主管领导同意才可进行,其他部位动火要做好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他用,因检修拆除或损坏应及时修复。

4、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摆放,并有专人严格管理。

5、各种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应按规定设在明显易取之处,不准随意乱丢,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6、非本岗位的人员,严禁乱动该岗位的各种操作开关、阀门等。

7、操作工不得私自进入高压室、主电室等要害区域,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吊物品要检查吊具及挂吊是否牢固可靠,不许在起吊的重物下行走,不准歪拉斜吊。

9、职工不准横跨活套和机组带钢,不准在运转的带钢上传递工具。

10、锌锅作业和炉子加油必须两人作业。

11、处理锌瘤及剪边裂要停机处理,并且需要二人以上配合。

12、入口段人员拖切下的头尾要注意配合及方法。出口段分卷要与质检配合好。

13、机组启动、停机,各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各方面的确认。

14、上下楼梯、地坑、炉子平台要注意扶好,防止滑跌。

15、运转的辊子、带钢、接手不要用手摸,以防绞入。

16、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并且有专人互保。

17、班组班前班后会要强调安全事项,对当班的一些具体工作安排具体的安全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汇报整改。

以上规定如果有单项考核规定的按该规定的考核执行,其余条款如有违反,考核当班50~200元/次。

篇2:电火焊安全管理规定

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安全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

2、焊工应使用合适的面罩,防止辐射对脸部的灼伤。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禁止在带有压力和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5、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6、禁止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火焊工作。

7、进行火焊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工作现场不得小于10米,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严禁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有油污,瓶口处应清洁无杂物。

8、现场使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设备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处于防潮、防雨、防砸环境。

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气割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氧气、乙炔阀门,清理工作现场,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篇3:某直属冶炼室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除了有正确的安全方针和必不可少的规程、制度、标准之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去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法规、制度、标准劳动者遵章守纪。

一、企业负责,就是说企业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企业从创建、生产准备到生产的过程,都要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不能只讲经济效益,忽视安全。

二、一般规定:

1、新工人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防毒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和学习。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除了有正确的安全方针和必不可少的规程、制度、标准之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去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法规、制度、标准劳动者遵章守纪。

一、企业负责,就是说企业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企业从创建、生产准备到生产的过程,都要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不能只讲经济效益,忽视安全。

二、一般规定:

1、新工人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防毒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和学习。

2、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与作业相应的劳动防护品。

(1)、酸处理作业时,应穿戴耐酸工作服、胶靴、胶手套、防毒口罩等。

(2)、熔炼作业应穿戴白帆布工作服、炉前鞋、工作帽、石棉手套等。

(3)、禁止在生产场所进行一切危行安全生产的活动。

(4)、每个职工学会酸、碱灼伤的抢救知识和方法。

(5)、全体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硫酸等强腐蚀性试剂的保管、使用常识,熟悉一般防火知识,对塑料、油、电器设施等易燃物注意保管。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工具,注意高温管路、设施安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良好。

(6)、劳动者遵章守纪,就是要求每个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制度以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核心,下班后打扫岗位卫生,认真交接好安全和生产情况,方可下班。

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与作业相应的劳动防护品。

(1)、酸处理作业时,应穿戴耐酸工作服、胶靴、胶手套、防毒口罩等。

(2)、熔炼作业应穿戴白帆布工作服、炉前鞋、工作帽、石棉手套等。

(3)、禁止在生产场所进行一切危行安全生产的活动。

(4)、每个职工学会酸、碱灼伤的抢救知识和方法。

(5)、全体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硫酸等强腐蚀性试剂的保管、使用常识,熟悉一般防火知识,对塑料、油、电器设施等易燃物注意保管。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工具,注意高温管路、设施安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良好。

(6)、劳动者遵章守纪,就是要求每个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制度以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核心,下班后打扫岗位卫生,认真交接好安全和生产情况,方可下班。

篇4:射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炼钢厂使用的射源,铯-137,是放射性有害物质。使用不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为保证人员和射源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射源实行专人管理。本班机长对射源管理负第一责任,必要时派专人看护,不允许丢失,移动射源职能由机长、副机长和结晶器维修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能移动射源。

2.移动射源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溢钢等有损射源的事故时,机、班长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和抢救,确证作业人员以及射源的安全。

4.射源本体无特殊情况不准倒出,从结晶器取出射源要立即放入铅罐,行走时要使窗口对外,且不准对人。

5.射源本体必须取出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否则不准操作。

6.更换结晶器时射源号码与流号对应,不准乱放。

7.射源不允许做任何形式的吊运。

8.射源出入库必须天禧出入库记录,并由出入库人员和管库人共同签字。

9.停机超8小时,射源必须入铅箱上锁,且两人持钥匙。

10.射源出现损失、融化等现象时,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锁辐射区域。

11.射源及防护用品要建立台帐、设责任人,加强管理。

12.射源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以示警告!

篇5:炼铁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

2.1.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05年449号令)

2.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06年31号令)

2.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2.2?术语

2.2.1?放射源

放射源是指核技术在生产中应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如料位仪、液位计、核子秤、测厚仪等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如*光探伤仪、医用射线装置等)。

2.2.2?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物料、产品、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

3?职责

3.1?炼铁厂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小组由炼铁厂主管领导及安环科、技术科、设备科、综合办(保卫)、使用车间、维护车间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全厂放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放射环境管理领导工作。

3.2安环科是炼铁厂放射源使用、报废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炼铁厂放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b)按照公司规定对炼铁厂放射源定期检查、检测评价,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考核;

c)负责组织、协助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将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登记并上报。

d)负责组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射线个人剂量监测,定期组织该类人员体检;

f)负责组织放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程序上报。

g)负责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办理废旧放射源的相关手续和新增放射源的相关手续,做好放射源登记工作。

h)负责申请配备放射防护用品。

i)负责制订放射性同位素岗位安全防护规程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3.3?综合办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负责:

a)负责建立放射源保卫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同时要建立放射源登记台帐。

b)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c)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3.4?设备科

a)负责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保证放射源装置及其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b)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做好放射源登记管理工作。

c)炼铁厂需新添置放射源和报废放射源设备或更换放射性设备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批准后组织实施。

d)参与涉及炼铁厂的工程项目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及其防护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e)负责制订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维护及防护规程并检查督促实施和考核。

3.5?放射源设备所在(使用)单位,应将其视同其他设备一样,负有安全监管、保管、看护的责任,不得丢失,不能允许无关人员损坏和移动。

3.6?放射源设备维护(保修)单位或个人,负责对现场在用的放射源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并做好记录;对放射源负有保管责任;建立放射源台帐并上报主管科室;负责放射源更换、移送工作,并做好协助检测工作;负责现场设置放射防护警示标志;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体验工作,督促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穿戴防护用品以及防护用品申报工作;负责督促放射工作人员遵守放射工作有关规程和制度,并检查和考核。

4?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

4.1?技术设备科参与铁厂新、改、扩建工程放射源设备和场所的验收,代表炼铁厂提出安全使用和现场防护措施的整改要求。

4.2?设备科要加强对放射源装置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每月至少深入现场检查一次,禁止现场乱放放射源污染环境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发生。

4.3?设备科要搞好放射源及其防护设施日常运转管理工作,放射性装置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科每年要做好下一年度放射防护和维护费用的资金预算计划。

4.4?综合办(保卫)必须制订放射源保卫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5?安环科要制订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安全防护工作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每月对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维修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隐患要督促整改。

4.6?安环科要按照国家有关从事放射工作的防护要求为放射防护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4.7?安环科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或协助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放射工作(持证上岗),培训周期为两年一次。

4.8安环科协助、配合安环部开展射线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4.9?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安环科配合安环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存档,对体检有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厂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4.10安环科要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4.11?放射源使用维护车间要加强日常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每周至少对现场和班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要督促放射工作人员维护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应立即向铁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4.12?放射源维护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规程,每班加强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搞好交接班,经常检测放射源所在区域,发现射线超标和泄漏要立即向炼铁厂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防护措施。

4.13?现场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进入到放射源危险区域前,现场检修单位或负责人要通知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关掉放射源光门或采取其他防护隔离措施,避免发生人员受射线伤害。

4.14?禁止在现场拆卸放射源源体,以免污染环境和伤害现场人员。放射工作人员更换放射源源体时,换下的放射源不能随意丢在现场,要有专人看管并及时送交公司放射源专用存放库。如果移送时,有放射源光门关不严或源体射线超标等情况出现,放射工作人员要用专用材料(铅板)包扎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才能送交。

4.15?外来单位检修放射源体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检修,禁止外来单位在炼铁厂区域拆卸放射源体。

4.16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放射源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17放射工作人员检查确定要更换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前要先向炼铁厂有关科室报告,待上级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实施。

4.18放射工作人员要配合放射事故的调查和放射源丢失的调查。

4.19现场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泄漏,炼铁厂领导和有关科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5?检查与考核

5.1?铁厂技术科、设备科、安环科、厂办(保卫)、使用维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放射防护检查。

5.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每项次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扣款100-1000元。

5.3?对违反本规定和有关制度造成放射污染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领导按公司《责任事故管理标准》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记录

6.1?放射源登记表

6.2?放射源检测记录台帐

6.3?放射工作人员登记表

6.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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