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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奖罚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事故管理制度

(一)、凡在油库区域内或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事故。

(二)、按事故形式分为人身伤亡、火灾、爆炸、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混油和其它财产损失等多种;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三)、事故等级划分以(油库安全管理检查评比细则)为准。

(四)、油库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同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五)、火灾经济损失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计算方法计算,跑、冒、漏、混油及油料变质按油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计算。

(六)、油库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应严格执行“查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填写《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

二、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件》,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达到奖励先进,惩罚后进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利益,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业务知识,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2、奖励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被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者,有权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二)、奖励: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奖励:

1、一直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社会服务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在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和节约开支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

4、在维护工作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5、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认真进行岗位练兵,并在上级举办的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6、关心集体利益、廉洁奉公、舍己为人、助人为乐,事迹动人者。

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有成绩者。

8、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三)、惩罚:

惩罚分为扣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开除,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处罚:

1、触犯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3、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者。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

5、谩骂或殴打顾客,有损企业声誉者。

6、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和荣誉者。

7、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在企业内部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8、利用职权为泄私愤进行打击报复者。

9、无故损坏公共财物者。

10、其他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应予处罚者。

篇2:焦化厂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我厂安全文明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及时掌握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才识,采取改进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2.2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级

2.2.1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2.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事故。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2.2.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次的事故。

3、工作范围及其认定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3.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工作的。

3.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3.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3.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3.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3.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9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

4.1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班组长、车间主任报告,同时逐级报告生产调度室、安全科及单位负责人,由厂安全科报告公司安环处,并填定事故快报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同时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应由公司安全环处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上报时间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4.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重伤事故现场必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勘察后方可清理,工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共同勘察后方可进行清理,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进行拍照(录像)记录,做出标记,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5、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程序

5.1组织事故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

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必须具有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业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2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事故前生产情况。

5.3询问有关当事人员并做好笔录,同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配合协助调查。

5.4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

5.5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5.6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5.7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或《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时附负伤人员医院诊断证明和事故现场图,2---3人证明材料。

6、事故处理和结案

6.1事故管理权限

6.1.1发生轻伤事故由焦化厂生产副厂长组织事故调查组,抽本单位生产、技术、工会、劳资、安全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按事故调查程序调查处理后,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三份,厂里留存一份入工伤档案,并将事故简况登记在伤亡事故统计台帐上,其余两份连同负伤人员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于事故发生的五日内报公司安环处备案。

6.1.2发生重伤事故后,由公司主管经理安排指定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工会、劳资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6.2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都的处理

6.2.1凡属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按照有关的规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都,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并按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

6.2.2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按照厂《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进行兑现,现时在年底对单位的风险抵押金进行严格兑现。

6.2.3发生事故后虚报、瞒报、迟报者,均按厂有关规定进行加倍考核。

6.2.4对不配合事故调查,甚至做伪证,集体串供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6.3职工伤亡事故的结果

6.3.1轻伤事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由厂长签字后报送公司安环处,安环处领导签字后结案。

6.3.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输结案手续。

6.3.3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

7事故统计

厂里在每月的3号前,向公司安环处报送上月《工伤事故统计表》。

厂里做好本单位职工工伤事故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篇3:正确对待事故大和小

对待事故的大和小,往往会采取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对于发生的重大人身设备事故,人们会认真对待,严肃处理,而对于一些小事故,则认为鸡毛蒜皮的事,算不了啥,习以为常,不必大惊小怪。也有的管理人员在分析事故时,则是大事故挠头,小事故摇头。挠头是心急如火伤脑筋,小事故是满不在乎无所谓。

小事故真的无所谓吗从今年石油企业通报的几起安全事故来看,主要是因为我们一些管理干部安全意识淡化,安全防范措施执行不力,特别是对一些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小事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堵塞漏洞,以致酿成大事故。由此可见,小事故马虎不得,忽视小事故,发展演变下去,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换句话说,大事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孤立的,而是多次小事故发展必然结果。事故没有偶然。不要嘴上说重要,干起来不要。

小事故为什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呢不外乎是大事故责任大,当事人要“吃不了兜着走”,小事故责任小,一不法律惩办,二是不撤职查办,三不经济制裁。持这种态度是不对的。我们分析事故既要“三不放过”,举一反三,弄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的责任,制定防止发生事故的措施和方法。然而,我们不能用事故大小来决定对待事故的态度。不管是大事故还是小事故,从本质上看,都是一样,他对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都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作用。俗话说,蚁洞虽小,能溃千里之堤。所以,我们应从小事故中,看企业的管理水平,衡量领导干部对国家和员工负责的态度,从而把安全工作做的更细、更扎实、更有效。

篇4:危险化学品经营奖罚制度

1、为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的销售、储存、搬运、检查、教育等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销售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实行审查制度,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销售审查制度》者,不得向其销售,否则将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危险化学品装车时,库工必须随时查看装车情况,凡因库工擅离岗位,造成危险化学品混装或泄漏者,处罚款50元,造成客户损失者,承担赔偿费用的20%。

4、危险化学品搬运时,搬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搬运管理制度》,凡因搬运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相互抵触的危险品混装、禁忌物料同车运输者,处罚款30元,造成危险品泄漏、污染环境者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者,处50-500元罚款。

5、危险化学品的出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凡超量灌装或私自办理出入库手续者处100元罚款。

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及使用区域内严禁烟火,并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在上述区域吸烟、私自动火罚款200元;毁坏、拆除消防设施者,除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元。

7、剧毒危险化学品保管室要严格执行《防盗管理制度》,库房实行双把锁,出库实行双本账,丢失者要对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余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交回库房保管,造成流失者处罚款50--100元。

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设施实行班检,因检查不及时造成上述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的生产、销售时,处50--200元以上罚款。

篇5:危险化学品经营奖罚制度

1、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本制度。

2、废弃危险化学品由车间级以上单位进行处置,大量废弃危险化学品需处置时,应由危险化学品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置方法、地点,搬运过程中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安全科、武保科审批。

3、处置少量废弃危险化学品时,由车间组织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合格后的班长、岗位人员进行,车间安全员现场监护,处理方法应严格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粗苯:用无火花工具尽可能将溢漏液收集在密闭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工业萘:避免扬尘,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运至空旷处引爆;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

煤焦油:用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水放入废水系统。

粗酚: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粗蒽: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废物处理场所。

洗油:用砂土吸收,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煤焦沥青:扫起回收处理。

硫酸:用碱性物质中和或用水大量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火碱:用酸性物质中和稀释或用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化验室使用物品少量废弃处置方法,参见安全周知卡。

4、大量废弃危险化学品时,车间应做好记录,记录中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置方法、地点、运输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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