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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相关方管理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目的

为向进入天钢作业场所内的相关方宣传、传达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管理体系要求,对相关方施加影响,达到确保不危及人员安全与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建筑及装修施工、运输、固废处置、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所有进入生产区域的可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人员。

3?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包括: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生产临时用工;外施工人员;保驾人员;设备、原料供应商;运输承包方;其他不隶属天钢与天钢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4?职责

4.1安全管理部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2能源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相关方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控制和管理。

4.3.行政卫生部负责通勤班车、绿化公司、食堂、固废处置单位等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4销售部负责对顾客和产品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5规划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外来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相关业务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6原料部和材料部负责外来销货方(供方)、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7设备部负责设备检修工程项目外来施工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管理。

4.8生产技术部负责固体废物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4.9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在厂区内的治安管理;负责检查办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相关手续。

4.10人力资源部负责外用劳务单位、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4.1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建筑承包方、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运输承包方、生产生活固废承包方和参观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在科研、技术交流工作中做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各联系部门应对相关外来人员的资格、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后给予接洽安排。

5.2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天钢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内容应包括:

5.2.1?工作现场的危险因素;

5.2.2?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5.2.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5.2.4?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5.2.5?工作现场的环境因素;

5.2.6?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5.3?接待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安全健康负责,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

5.4?各单位与相关方业务往来签订合同时,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有关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条款及环境保护条款。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对合同方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

5.5?对关注公司环境与安全健康绩效的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来访人员,通过宣传安全健康方针、环境方针,汇报工作等方式宣传本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承诺,以促进持续改进。

5.6?施工承包方的管理

5.6.1承包方确定之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应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资料,如资质证明、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施工方案等。

5.6.2负责施工的各部门承包方签订合约时,应先签定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并在相关条款中规定承包方应遵守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规范。

5.6.3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为本公司施工的承包方宣传本公司方针,并对其施加影响,鼓励其建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6.4承包方入厂施工前,负责施工的各部门向其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化学品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用水管理、消防管理和施工过程安全和环保管理等,承包方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5.6.5?承包方作业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时,应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5.6.6?施工现场要洒水抑尘、禁止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防止环境污染,具体按《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和《固体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5.6.7承包方入厂进行特种作业之前,承包方应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相关单位方可与其签订合同,其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6.8在公司内动火施工前必须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7运输承包方的管理

5.7.1承包方的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要按规定的道路行驶,禁止鸣笛,必须遵守公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车辆行至路口、转弯时要减速行驶。

5.7.2运输车辆在运输散流体时要苫盖,不准遗洒。

5.7.3进入厂区内的运输车辆尾气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运输货物时车高、车宽和载重要符合国家要求。

5.7.4运输车辆在厂区发生故障时,检修后的废物应进行收集带走,不能随意遗弃,严禁往排水管网倾倒废油。

5.7.5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槽罐以及其它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具体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执行。

5.8固废处置承包方的管理

固废处置承包方必须具有环保局认可的处置资质。到公司回收固废时要具备相关的运输资质,并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环保规定。

5.9设备安装与维修承包方的管理

5.9.1设备部和各部门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进行设备安装与维修,特种设备的维修要选择有特种作业资质的承包方和人员进行维修,其作业人员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9.2负责与设备保驾队签订承包合同的部门必须将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作为合同附件向承包方传达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要求,需传达的主要内容有固废管理、噪声管理、用电管理等,并要求承包方依照相应规定作业。附件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内容应经能源环保部认可并签字盖章。

5.9.3环保工程承包方及特种设备、危险气体管道和压力容器承包方的评价,必须有安全管理部、能源环保部、保卫部和设备部参加。

5.10参观者的管理

5.10.6?参观者主要包括外来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实习人员;政府公务人员、外来参访者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员。

5.10.7?接待单位负责向外来人员介绍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告知生产区域安全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为外来人员配备所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10.8?接待部门应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参观者,并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健康安全负责,直至参观结束。

5.11劳务人员的管理

5.11.1劳务单位应备齐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文件及施工协议。用工部门负责人根据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审查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环境污染防护措施文件的适宜性和可行性,提出具体意见并签章。协议办理须经协议方单位法人签章。

5.11.2用人部门在劳务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作业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并在实施书面安全交底后,劳务单位人员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用人部门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5.11.3用人部门对劳务单位作业现场实行过程安全管理,并对劳务单位的安全绩效测评,结果反馈到安全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5.12其它相关人员的管理

5.12.1禁止外来闲杂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保卫部负责监督管理。

5.12.2机电公司、绿化公司、医用气体厂等相关方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环境告知、培训和监督检查。

5.13相关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合同和协议条款执行,未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14相关方造成环境污染事件,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5.15接待单位接洽完毕后,方可解除对相关外来人员的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5.16各部门应建立并保持告知、培训、监督检查及处置等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记录。

6?相关文件

?TG/C*-4.2.4-01?《记录控制管理程序》

?TG/C*-7.7-02?《建设项目安全和环保管理程序》

TG/C*-7.7-04?《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TG/C*-8.3.2-01?《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8.3.2-02?《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8.3.2-03?《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TG/C*-8.3.2-04?《固体废物管理程序》

篇2:热电事业部作业相关方管理要求

1目的

为了规范事业部范围内对相关方作业的管理,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热电事业部范围内作业的相关方项目(建筑施工、技术改造、设备维修、外包劳务、物品拉运以及外来参观等)的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91.09.01

3.2《热电事业部电石生产安全运行控制程序》2011.01.20

3.3《热电事业部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0.03

3.4《质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总手册)2011.11.9

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2009.01.01

3.6《招标投标管理制度》2011.3.28

3.7集团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本制度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谁发包、谁负责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进行管理。依据相关方作业项目的不同性质(工程、维修、外协、劳务以及其他作业项目),由作业项目所在辖区的分厂、部门负责对相关方作业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2事业部各委托单位负责对使用单位上报的作业项目计划进行初步审定,签订相关方作业项目的合同;对所签订的相关方单位的资质、人员作业资格以及满足作业需求所具备的安全条件的审查。

4.3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方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相关方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到安全环保部备案,提供单位的资质、人员作业资格以及满足作业需求所具备的安全条件,确认审核后与安全环保部签订作业项目的安全协议书。

4.4各委托单位负责对相关方作业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及项目验收工作,分厂对进入现场作业的相关方单位进行现场监督。

4.5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提交的相关方作业行为考核单的兑现考核工作。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外来承包工程

5.1.1资质预审及选择管理

5.1.1.1在外包工程进行工程招标或议标时,依据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执行。

5.1.1.2在确定外包施工单位后,委托单位要填写委托作业项目书(见附表)到事业部安环部办理作业手续,事业部安环部要对施工单位进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资质审查,并做安全教育告知后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如有特殊工种作业内容,施工单位需提供特殊作业人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在安全环保部备案。施工单位要依照工程量缴纳500—10000元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于事业部安环部。

5.1.1.3安全审核不合格,拒不缴纳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未按照要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未进行安全教育等的施工单位,不准进入作业现场施工。

5.1.1.4委托单位和安全环保部要建立外协单位作业管理记录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外包工程项目的管理,建立外协作业管理检查表,记录作业单位安全状况,该记录表可作为以后选择合格承包单位的依据。

5.1.1.5长期在热电事业部施工的外包单位以及一些零星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且危险性较小的工程)可以每一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书。

5.1.2开工前的安全管理

5.1.2.1在施工前施工所在分厂要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做安全告知,说明作业区域内的危险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并留存安全告知记录。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种工具应符合国家安全作业管理的要求,施工管理员(委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必须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时工器具是否具有检验合格书。

5.1.2.2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所在的分厂(部门)必须对施工单位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提出本厂(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防范措施,要求告知人员签字确认并留存记录。

5.1.2.3施工单位必须持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一寸照片到事业部安环部办理施工人员入场证(工本费5元)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1.2.4开工前,施工单位要针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的告知。

5.1.3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5.1.3.1在施工过程中,各级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热电事业部安全生产禁令以及事业部、分厂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1.3.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所在分厂(部门)需派出一名具有生产经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以及办理动火、设备检修、动土、登高、抽堵盲板等作业证等有关手续。分厂(部门)各工段应指定当班负责人(调度、专工、主操),对本生产辖区内的外包施工人员安全作业进行管理。当生产作业环境中装置出现异常情况时当班负责人有权责令施工人员停止施工或撤离施工现场,指令发出后施工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执行。

5.1.3.3委托单位应派出施工管理人员(专工)进行施工管理,做好施工过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工作。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5.1.3.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指定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所有进出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5.1.3.5施工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以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经常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1.3.6作业过程中条件变化的管理

A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施工场所分厂需配合施工单位配备必需的应急器材及使用专业型的作业工具。

B在进行动火、吊装、受限空间作业、登高等时必须办理作业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C如需进行施工用电,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所属分厂(部门)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在办理申请后,施工所属分厂必须委派专职电工在指定的配电装置内进行接线。施工电气设备、电缆必须完好无损,停工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及时停靠在指定地点。使用的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安器,并做好接地、漏电等防护措施。

D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工种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管理人员出示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如发现特殊工种作业无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失效,应责令其停止施工。

E施工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时,未经生产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动用生产装置中各种设施及工具。

F在暂停施工或遇到大风、暴雨、雷击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施工单位要妥善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工作。

G施工单位如在节假日前需进行施工,必须提前1天通知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及施工所在分厂的安全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好工作。

H施工过程中如有废水、废渣、废气(建筑垃圾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外运)需要排放时,施工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可按指定要求排放。

5.1.3.7热电事业部各管理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外包工程”的管理质量。

5.1.4完工时的安全管理

5.1.4.1在工程结束前,经施工管理员、委托单位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检查、确认后,施工单位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5.1.4.2施工单位在撤场时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各类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及时拆除;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各种施工用具及时搬出;规范拆除脚手架。

5.1.4.3撤离作业现场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风险抵押金回退及入场证移交工作。

5.2外包劳务

5.2.1外包劳务项目签订合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5.2.2外包劳务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内容和要求与新入厂员工同样对待,依照事业部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5.2.3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使用分厂(部门)应派专人负责劳务单位的管理工作,负有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并建立日常教育和管理台账。

5.2.4人力资源部需随时了解各单位使用外来劳动力的需求量、使用原因、使用时间、使用部位等信息,并报事业部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劳动力。

5.2.5外来劳动力的基本条件

5.2.5.1年龄要求:18-60周岁(男性);18-50周岁(女性)。

5.2.5.2身体要求:在务工前必须交一年内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无不适应体力劳动的疾病)证明或资质医院进行体检。

5.2.6外来劳动力的各项安全管理,如安全教育、安全考核等与热电事业部员工同样,由所在分厂(部门)全面负责。

5.3外单位协助

外单位协助热电事业部各使用分厂(部门)进行技术服务(如调试装置开车、废物改造利用等)视同外包工程管理。

5.4短期外协作业管理

与各单位发生短期外协作业的(时间在24小时内),使用单位要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告知,并实行“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作业现场的管理。

6考核细则

各级单位要严格监督检查相关方作业单位的行为,视同本单位员工对待。对于拒不接受考核的相关方单位分厂(部门)可填具考核单经厂长(部长)确认后报事业部综管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7附则

7.1本规定由热电安环部起草并归口。

7.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附件

8.1管理部门、所在分厂(部门)、施工部门要建立“相关方项目”安全教育和管理台账;相关方单位资质发生变化、人员变动时要在一周内与相关部门(管理部门、所在分厂(部门))联系进行备案登记,更新记录。

8.2安全环保部建立“相关方项目”监督管理台账。

A《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见附录A

B《施工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

C《外协单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台账》见附录C

D《施工队施工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表》见附录D

E《施工人员情况表》见附录E

F《热电业部外协单位作业记录表》见附录F

G《作业项目意见书》见附录G

H《外协作业单位检查表》见附录H

8.3外包劳务的安全协议书和相关管理要求参照外包工程修订执行。

篇3:冶金相关方外用工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一、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篇4:工厂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内容:

1、进入我车间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车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未经许可进出我车间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我车间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人员安排相关人员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车间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相关管理定,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车间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车间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篇5:公司相关方影响管理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相关方影响管理程序

1、目的

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确保相关方生活、经营活动符合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生活过程中联系单位以及其他管理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办公室为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生产部和营销部配合实施;

3.2办公室负责与邻居、政府和员工联系并施加影响;

3.3物资部负责与采购单位、货物运输单位联系并施加影响;

3.4营销部负责与业务单位联系,必要时施加影响;

4、程序

4.1由办公室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生活细节,避免制造噪声,以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垃圾要分类装入垃圾桶。

4.2由生产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强化安全环保意识。

4.3由办公室利用各种机会,向四邻宣传公司环境管理要求。

4.4物资部定期对供方进行评审,优先采用节能环保原材料供应厂家,电器产品应印有3C标志。供方送货车辆要求资质齐全,噪声尾气达标,出现漏油等不正常情况,门卫和库房有权制止进入厂区。

4.5营销部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介绍公司环境管理的情况,增强关系单位的环保意识。

4.6公司需要建筑施工时,必须对建筑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过程中水气声渣的控制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单独处置。

5、相关文件

保护环境倡议书

6、相关记录

6.1《文件发放登记表》

6.2《供方保证能力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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