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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为了节省焊材,保证焊接工程质量,保持安全、清洁、文明的施工环境,特制定焊材回收制度。

1、每个焊工只允许领用、退回自己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允许几个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个焊工领用、退回,并要求当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头。

2、焊工在焊接施工过程中,不得乱抛乱丢焊材头及剩余焊材,必须放回焊条保温筒内,下班后交回焊材库,由焊材管理人员点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记录单》。

3、焊接时,焊条头焊后余留长度不得超过50mm,焊丝头焊后余留长度不得超过60mm,特殊位置焊接时,允许部分焊材头剩余长度超过这个限度。

4、焊条回收率:要求地面组装阶段达到97%,安装阶段不得低于95%。达到这个要求的,按实际回收数给予适当奖励;焊丝回收,一根焊丝回收带色标的两根焊丝头,回收要求同焊条头。奖励金额按实际回收数给予适当奖励。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给予扣款处理,扣款数额为:领用数与实际回收差额部分×0.5元/根。

5、焊条烘焙员每月把每个焊工当月的焊材领用数及焊材头回收数进行统计,把统计结果上交给物资部和工艺部,由两部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批准,依照规定奖惩。

6、焊材回收若出现异常情况(如当天退回焊材数超过当天领用数等),该焊工当月不予建奖,并每次扣罚50元。

7、焊工领用出去没使用完的焊条当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库,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应做好识别标记,第二天发放焊材时,此批焊材应优先发放。焊条重新烘干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篇2:焊接材料验收储存守则

1?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各种焊接材料的进厂验收,存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2?引用标准

GB893不锈钢焊条

GB894堆焊焊条

GB3669?铝及铝合金焊条

GB3670?铜及铜合金焊条

GB5117?碳钢焊条

GB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5293?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GB8110?二氧化碳其体保护焊丝

GB9460?铜及铜合金焊丝

GB10044铸铁焊条及焊丝

GB10045碳钢药芯焊丝

QG/LG18.10.01?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

GB6052?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GB10624高纯氩

3?焊条

3.1?验收规则

焊条进厂的验收由检验部门按批检验。工作程序按QG/LG18.10.01-1996《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进行》。

3.1.1?取样

每批焊条进厂检验时,按需要数量至少在3个部位平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3.1.2?验收

直径不大于3.2mm的焊条的角焊缝,机械性能及射线探伤一般不进行试验,其性能可以根据直径4.0mm焊条的检验结果判定。如需要时,按有关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

3.1.2.1

每批焊条进厂时,都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几何尺寸、外观、药皮及焊条的化学成份的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3.1.2.2

a)?焊条的T型角接头、熔敷金属的机械性能、射线探伤、耐腐蚀性,扩散氢含量及药皮的水含量等项的性能指标,不需要每批进厂焊条都要做试验分析和检验。

b)?只有更换供货厂家,或为了新工艺而使用新的焊条种类或型号时,才进行以上性能指标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方法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首次使用的焊条种类或型号必须对全部的性能指标进行试验和检验,试验方法和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3?复检

任何一项检验不合格时,该项检验加倍复检。当复检拉伸试验时,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及延伸率同时作为复检项目。其试样可以在原试板或新焊的试样上栽取。加倍复检的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对该项结果的规定。

3.2.4?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的结果应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4?焊丝

4.1?验收规则

4.1.1?焊丝按批验收。每批焊丝应由同一罐号或同一钢号和同一直径焊丝组成。

4.1.2?焊丝表面用肉眼检查。可以用砂纸或锉刀清除表面缺陷后测量焊丝直径,以确定表面缺陷的深度。

4.1.3?焊丝用准确度为0.001mm的量具,在同一横截面两个互相垂直方向进行测量。每盘(卷)捆焊丝测量的部位不少于两处。

4.1.4?检验焊丝的化学成分时,在每批焊丝中按盘(卷)及捆数任选3%,但不小于两盘(卷)及捆,分别自每盘及捆焊丝的两端截取试样。对碳、磷及硫,以每端成分分别考核。其它元素则考核两端成分的平均值。如分析结果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从未经分析的焊丝盘(卷)及捆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元素进行复检。若还有不合格的,由供方逐盘逐捆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库。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4.1.5?其它性能指标的验收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如熔敷金属的机械性能、镀铜层附着力、松驰直径和翘距等)

5?焊剂

5.1焊剂的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GB5293-85《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标准的要求。

5.2验收方法和检验结果也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6?焊接用气体

6.1焊接用二氧化碳和氩气,应分别达到GB6502-1993《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GB10624-1995《高纯氩》Ⅰ级标准的规定。

6.2二氧化碳和氩气的验收方法和检验结果应符合以上标准的要求。

7?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

7.1?包装与标记

每一种焊接材料都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验收时应按标准执行。

7.2?说明书与质量保证书

每一种焊接材料应由供方根据具体性能和质量编写说明书,同时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出具质量保证书,以备参考和查询。

7.3?贮存与保管

7.3.1?焊接材料必须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仓库中存放。焊材贮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7.3.2?焊条应存放架子上,架子离地面高度距离不小于300mm,离墙壁距离不小于300mm。架下应放干燥剂,严防焊条受潮。

7.3.3?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批次、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注,避免混乱。

7.3.4?在供应给使用单位之后至少在6个月之内可保证使用。入库的焊条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7.3.5?特种焊条贮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条。特种焊条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条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7.3.6?对于受潮、药皮变色、焊芯有锈迹的焊条须经烘干后进行质量评定。若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时方可入库,否则不准入库。

7.3.7?焊条贮存库内,应设置温度计、湿度计。低氢型焊条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温度低于60%。

7.3.8?装有液体二氧化碳和氩气的钢瓶,漆色、标志和充装系数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7.3.9?液体二氧化碳和氩气的气瓶应专用,不得装其它气体。

7.3.10?液体二氧化碳和氩气的气瓶应竖放于通风干燥处,避免受热和日光曝晒。

7.3.11?一般的焊接材料(焊接气体除外)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二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焊工必须保管好。

7.4?对焊接材料保管人员的要求

7.4.1?入库焊接材料须检查焊条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焊条包装物不得有破损现象,不得有受潮或雨淋等现象方可准予入库保管。

7.4.2?要认真核对进库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牌号、分批堆放。发放时按领料单上品种、规格、数量发放。

7.4.3?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接材料,在发放前应请质量检验部门,重新做各种性能试验,符合要求时方可发放,否则不应出库

7.4.4?熟悉各类焊接材料的一般性能和要求,定期察看所保管的材料有无受潮、污损等情况发生,及时处理。对各类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选用和材料消耗均应核对,防止错存、错发、错用,造成质量事故。

7.4.5?焊接材料保管人员要懂业务会管理。发放时应做到先入库的先发放如贮存中发现出现质量问题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解决。

7.5.?对焊条质量检验人员的要求

7.5.1?要懂业务熟悉产品性能、用途和制造工艺,能正确理解和熟悉产品标准,严格按标准检验,把好质量关。

7.5.2?对验收合格入库的焊接材料质量负责。对焊接材料保管、烘干及使用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有权制止。

7.5.3?质量检验人员经检验后,确认不合格的焊接材料应作特殊标记,不准入库或投入生产使用。然后将情况汇报有关部门请求处理。

7.6?焊条使用前的烘干与保管

7.6.1?焊条在使用前,如焊条说明书无特殊规定时,一般应进行烘干。酸性焊条视受潮情况在75~150℃烘干1~2小时;碱性低氢型结构钢焊条应在350~400℃烘干1~2小时,烘干的焊条应放在100~150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使用时注意保持干燥。

7.6.2?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超过4小时,应重新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

4.6.3?烘干焊条时,禁止将焊条突然放进高温炉内,或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防止焊条因骤冷骤热而产生药皮开裂脱皮现象。

7.6.4?焊条烘干时应作记录,记录上应有牌号、批号、温度、时间等项内容。

5.6.5?在焊条烘干期间,应有专门负责的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过程进行检查和核对,对每批焊条不得少于一次,并在操作记录上签名。

7.6.6?烘干焊条时,焊条不应成垛或成捆地堆放,应铺放成层状,每层焊条堆放不能太厚(一般1~3层),避免焊条烘干时受热不均和潮气不易排除。

7.6.7?露天操作隔夜时,必须将焊条妥善保管,不允许露天存放,应在低温烘箱中恒温保存,否则次日使用前还要重新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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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制度

篇3:建设集团关于加强回收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实施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回收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关于遏制拖欠工程款的若干规定》(甘肃总发[2011]56号)和《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关于加大清欠力度彻底清理回收2009年底以前拖欠工程款的通知》(甘建总发[2011]57号)两个文件精神,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长期得不到根治的现状,解决拖欠工程款“前清后欠”的现象,进一步加大清理回收拖欠工程款的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改善企业资产质量下降的趋势,确保企业正常的经济运行,维护企业的长久稳定,保证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要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产生。集团公司所属的所有经营单位要从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就想方设法地以各种渠道充分了解摸清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现状、结算方式等等,对所有资金不足的垫资工程项目,不合理的低价工程项目以及超出我们所能承受范围的让利工程项目等,原则上一律不得接受,必要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否则要追究相关决策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二、严格加强施工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资金的回收、有关变更的经济签证等相关条款更是要表述明确、清楚,严防因施工合同的疏漏而造成工程拖欠款的产生。

三、要更加严格的加强对联营队伍的有序管理。所有的联营工程项目要坚持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确保上缴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对联营工程项目坚持原则,细致审查资格,参与到全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检查监控,更要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联营工程项目的费用上缴,杜绝拖欠款的产生。

四、所有个人承包经营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要无条件地接受集团公司的检查和监督,不得游离于集团公司的监督管理体系之外,自觉维护企业的信誉。承包经营者要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全部债权和债务实行终身负责。

五、集团公司所属的所有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必须严格按照《省建五公司关于施工项目交、竣工实行部门会签的通知》(甘建五司发[2005]125号)规定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决定交工,原则上必须与工程的结算、工程价款的清收结合起来,一定要杜绝工程结算未确定、工程价款未付清或还款计划未落实而擅自交工的现象发生。今后,凡是未经集团公司确定批准,而擅自交工的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拖欠工程款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终身负责。

六、2010年度以及今后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必须明确责任,坚持谁负责的项目谁就要负责工程价款的清算和拖欠款的回收这条原则,坚决杜绝以前只负责施工,不负责回收资金的做法继续存在。并且要与工程项目的奖励兑现结合起来,做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防止形成新的工程拖欠款和损失。

七、对于已经形成的2009年底以前的拖欠工程款,各单位要把清收工作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好,要充分认识到这也是单位领导的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对2009年以前的拖欠工程款进行每一户的清理、核实,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收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彻底清理回收2009年以前的拖欠工程款,2013年的财务报表上不允许再出现2009年以前的拖欠工程款。(附明细表)

八、集团公司决定继续实行清收拖欠工程款的奖励办法,奖励标准暂不做调整,以《省建五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回收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实施办法》(甘建五司发[20**]082号)为参考标准。

九、集团公司为了全面掌握全司清欠工作的动态、进展状况如何以及清欠工作成效,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及时上报清欠工程款统计报表,上报的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前后要衔接,而且与财务报表一致。

遏制拖欠工程款长期不断上升的趋势,对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广大职工的利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的对待,针对拖欠款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出相应的措施和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使遏制工程款继续拖欠取得实效。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回收库保管员(2)

回收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一、认真学习安全法规,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负责回收库管理工作。

二、树立为生产服务的思想,遵章守纪,按时上下班,保证各项回收物资及时入库。

三、坚决执行物资回收制度,严格验收入库,并分类摆放,不能及时回收和外借物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按期追交。对报废材料、设备,要经专业人员验收,另存单放。

四、做好回收物资的登记工作,对库存物资要及时登记造册,并报送材料审批员、计划员及科长。

五、做好回收物资的保养、清洁工作。

六、认真做好“四防”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入库,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篇5:回收车间:班组安全职责

5.1执行车间下达的各种安全生产﹑工艺管理的规定。

5.2严格控制各项工艺参数,按指令进行安全平稳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指标,提高效率,做好相关的工艺内业和安全内业。

5.3认真遵守执行公司﹑生产部、车间的各项安全生产指令与管理制度。

5.4切实做好机﹑泵等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以及维护和保养工作。

5.5参加公司、分厂、车间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及时完成班组内业。

5.6参与搞好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有序。

5.7协助车间建立健全和落实车间安全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5.8负责对车间及装置区进行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并进行处理,保护好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5.9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各岗位安全红线,杜绝“三违”行为,做好各项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执行“班前六必讲”。

5.10以班组岗位安全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岗位达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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