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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率为零。

3、轻伤事故率为3‰。

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1、每个月由生产副厂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厂相关领导及各作业区、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研究部署炼铁厂安全工作重点,会议由生产科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

2、加强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和全体员工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做好二级、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安全确认和危险辨识能力。

3、班组安全活动日定于每周一,分厂安全员定期督导、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班组安全活动内容要有计划、有针对性。有完整活动记录,并做好班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各作业区定期(每周一次)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作业长负责每次安全自查内容,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并上报生产科,分厂每半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5、把危险源点控制纳入安全工作重点内容,责任到人。

6、认真执行公司月安全工作计划和布置,按时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会议考核

1、炼铁厂安全例会,厂相关领导及各作业区、科室负责人和安全员按时参加。无故不请假旷会一次考核50元。

2、各作业区认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按照炼铁厂班组安全活动安排执行,班组全体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一次未开,考核班组负责人50元。

3、班组安全活动中,员工必须认真记录,经检查对于不认真记录者一人次考核本人50元。

4、炼铁厂统一组织的安全会议、活动等,各作业区按要求把人员组织到位,并负责维持好现场秩序,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5、各作业区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记录、防火检查记录等记录要规范、齐全,无缺页,保持整洁、干净,各负责人要及时签字确认,发现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6、各作业区要及时传达公司及炼铁厂安全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一次传达不到位考核责任作业区作业长50元。

四、安全教育考核

1、各作业区对新员工、转岗和复工员工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保持记录,一次未教育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2、各作业区要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技能,严格执行安全培训计划。一次未执行,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炼铁厂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各作业区要及时传达,无故缺席一人次考核责任人50元。

4、厂安全考试成绩9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一周内进行补考,无故不补考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5、一次安全考试内,不及格者占作业区参加考试人数的30%以上,考核作业区100元。

6、对于工伤返岗人员必须经生产科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考试及格后方能上岗,安全考试成绩95分以上者为及格。不及格要进行补考,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退公司处理,不得上岗。

7、所有员工对于《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撕扯、涂抹、丢失,否者,考核相关人员50元。

8、员工离职时,必须由员工所在作业区将《炼铁厂安全操作规程》交回生产科,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五、现场管理考核

1、凡进入工作现场的各岗位员工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2、越岗操作,动用与己无关的设备和工具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3、在生产过程中,凡横跨。钻越、坐卧运转皮带或隔机递送物品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4、高空作业(2米以上,煤气区域1.5m以上)必须系安全带,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5、杜绝酒后上岗,如发现酒后上岗者,一律劝其离岗,当班按旷工处理,并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对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厂另行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证上岗操作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7、电器设备由电器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不准私自乱接线,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发生电伤害后果自负。

8、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9、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移动电器、潜水泵、手持式电动工具及插座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0、危险场所、要害岗位、煤气作业区域等警示牌、报警装置未保持完好、发现丢失、损坏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11、凡违反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规定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12、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生产安全设施、梯子、扶手、护栏、盖板、安全罩、安全挡板,不经批准随意挪动损坏或拆卸的,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凡在生产中或设备检修中,违反天车及电葫芦安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5电工在安装各类电气设备、照明装置,不按规定安装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临时照明使用完,不及时拆除的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责任人50元。

16、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违反电焊机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考核责任人50元。

17、临时检修或抢修设备时,容易发生触电的设备必须停电作业,必须挂好“禁止合闸”或“禁止操作”标识牌,未挂好标志牌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8、车辆运输过程中,人、货混装的或搭乘叉车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考核责任人100元。

19、值班室、配电室、仪表室、主控室要清洁卫生,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墙壁地面平整干净,玻璃清洁明亮、照明通风良好,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0、各作业区卫生区要做到环境净化,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纸屑、塑料袋,无卫生死角,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1、工作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操作台保持干净整洁,劳保用品放置有序,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2、工作间、休息室、更衣室、检修间、液压站、水泵房、卷扬室保持屋内外卫生清洁无杂物、灰尘,工具、设备、物品按定置管理摆放,发现一项不合格考核责任部门50元。

23、各作业区现场作业时,包括外委外协施工人员,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现场无施工安全负责人,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考核相关责任部门100元。

六、检修考核

1、检修设备及处理故障时,不按规定停送电的,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2、使用天车吊钩、吊具、钢丝绳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在煤气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煤气动火证后方可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一次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检修完成后需将动火证收回存档,包括外委项目,否则考核项目作业区100元。

4、检修完毕后,维修工、电工须将因施工而产生的杂物清理干净,将因检修拆除的安全设施及时恢复,物品摆放整齐,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5、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事先与岗位工取得联系,两人以上作业,带好煤气检测仪器;严禁在煤气区域吸烟,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6、进入煤气区域检修现场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通知生产科人员到现场监护,相关作业区作业长必须到现场指挥,否则,考核作业区100元。

七、外委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员考核

1、有外委施工项目的作业区必须针对施工项目设立一名或多名现场安全监督员。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2、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在每天现场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3、现场安全监督员对高空作业区域摆放的材料、工具、工件是否牢固进行确认。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4、在煤气区域作业时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以保证施工方的人员安全。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5、现场安全监督员必须对外委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护,不得脱岗,交接班必须要在现场进行。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八、安全检查考核

1、各作业区对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处理,隐患未查出一项扣50元;存在重大隐患未查出一项扣100元。隐患检查出来不整改且无控制措施、不上报,或通报后不及时组织整改且无负责人,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炼铁厂及公司安全检查项目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二次被查出,对责任单位考核500元。

3、公司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项目,由相关责任作业区承担,并落实责任人。

4、每周由各作业区作业长组织人员在所辖区域进行自查,查出的项目要及时通知生产科,由生产科责令相关作业区予以限期整改。

九、炼铁厂反习惯性违章考核

1、各作业区负责人要对员工的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不定期检查,各作业区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由作业区自行考核。

2、经生产科查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考核50元。

十、危险作业现场考核

危险作业现场要有监控,作业要有安全措施,有相关作业票证。现场要有相关作业区领导和安全员,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十一、安全防护设施考核

1、各作业区领用的呼吸器及便携式煤气报警器要建立台帐,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中要填写安全防护器材的状态信息,记录本丢失、损坏、记录不清的考核责任作业区50元。

3、各岗位的固定式或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如出现故障,必须第一时间报生产科,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100元。

4、配备呼吸器的岗位必须随时保持气瓶内压力满足要求,要做到呼吸器在任何时间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5、新建或技改项目在试车前,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安装防护设施,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科室100元。

6、新建项目,必须按要求在有可能接触煤气的岗位配备煤气报警器等,相关作业区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科室100元。

7、任何人不得恶意破坏煤气报警器,否则考核当事人100元,并按煤气报警器价格进行赔偿。

8、作业现场坑、沟、孔、池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9、动力与运转部位连接处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网、无隔离护栏等,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

10、未审批私自接临时线的(临时线一般不得超过15天),考核相关部门200元。

十二、消防管理规定

1、各作业区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做到齐全,能够安全使用。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2、任何人不得恶意破坏或停用煤气报警器和火灾报警器,否则考核责任作业区200元。

十三、危险源管理考核

1、在生产作业区域危险源标志要明显醒目,无标志或标志不符合规定的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作业区对本作业区内设备改造或工艺改造所形成的新危险源要进行充分的辨识,并及时更新危险源危险源台帐。不及时更新的考核相关作业区50元。

2、各岗位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或危险源失控时需立即向厂长、生产科通报,否则将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

十四、警示牌考核

1、警示牌必须正确悬挂,安装牢固,表面保持清洁,否则考核作业区50元。

2、电气在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已送电的,配电柜及配电室必须及时悬挂警示牌,否则考核作业区100元。

3、不得恶意破坏警示牌或标示牌,否则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并按价格进行赔偿。

十五、险肇、工伤、工亡考核

1、炼铁厂人员在作业时,发生一般险肇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100元,轻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200元,重大险肇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500元,轻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1000元,重伤事故考核相关作业区2000元,公司考核由发生事故作业区承担,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

2、一起两人(包括两人)以上重伤事故或工亡事故参照公司下发“工伤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考核相关作业区5000元,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

篇2:安全炼钢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1、目的:

为了加强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炼钢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标准及考核细则的管理及具体要求,对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本细则适用于炼钢厂对消防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厂部下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3.2安全环保科为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3.3安全环保科负责炼钢厂的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管理。

3.4安全环保科负责与炼钢厂各单位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班组、个人逐级签定《消防工作责任书》。

4.管理内容

4.1各单位要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有义务消防队,且职责要明确。

4.1.1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

B、负责消防知识的全员培训;

C、负责消防演习的方案制定与实施;

D、负责消防检查;

4.1.2义务消防队职责

A、负责组织、协助处理消防事故;

B、负责消防知识与急救知识的培训;

C、做到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所有消防设施全部落实到岗到人,在消防设施存放点张贴标识,注明名称,责任人。

4.3灭火器必须放置于存放箱内,存放位置在值班室门外或门口内一侧;消防掀悬挂在墙壁上;消防胶管必须盘挂;消防阀门不得漏气、漏水;消防栓每三个月加一次油。

4.4责任单位必须对所属消防设施列入检查,每周最少检查一次,并设置管理或检查台帐,定期检查。

4.5安全环保科每天进行重要部位及消防设施检查;每周四对全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不合格项以整改单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4.6厂部专用消防水带存放在配电楼东墙消防箱内,灭火器等消防物品存放在渣跨西侧配电仓库内,钥匙分别存放在安全环保科和安全环保科。

4.7每年元月份组织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厂部与车间、科室签,车间、科室与班组长、科员签,班组长与职工签,实行层层签订,无一人漏签。安全环保科、车间、科室、班组分别各留一份存档。

4.8及时对新入厂、复工、换岗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进行消防安全考试。

安全环保科每年组织次消防安全教育,一次消防演习。

4.9炼钢厂动火管理实施办法

4.9.1动火:是指在工作中动用明火作业。如电焊、气割等用明火作业。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4.9.2一级动火: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所谓特殊危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持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凡是在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办理一级动火证。

4.9.3二级动火: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凡是在以上场所进行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其区域为30m半径的范围,所以,凡是在这30m范围内的动火,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4.9.4三级动火:是指一级动火及二级动火以外的场所动火作业。即指除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和其他单位的火灾危险场所范围内的动火。凡是在三级动火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应办理三级动火许可证。

4.9.5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4.9.6职责

A、安全环保科为动火证办理存档归口管理部门。

B、安环科为动火区域安全确认归口管理部门。

C、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安全员、负责动火、防范措施的确认和督促落实责任。

D、动火单位负责人负动火内容确定,动火安全措施制定,包括动火周围安全措施确认责任。

E、动火人、动火单位负责安全措施落实,每次动火结束后现场或中途消除、确认责任。

F、动火人应严格遵守焊、割十不准规定,如有违背,负有违规动火直接责任。

G、技改、维修工程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时的主要管理责任。

4.9.7动火管理范围

A、电焊或气割

B、明火熬炼

C、电钻、砂轮、风镐(仅限于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本体及防爆区域内)

D、爆破作业

E、原设计在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明火作业(含电加热等),不属于动火范围。

F、新建设的项目区域还未列入动火区域的可参照相应的动火区域执行,但项目交工验收后必须及时补充到规定之中。

4.9.8动火管理及要求

A、全厂按生产消防要求划分三级防火区域,在防火区域内动火,必须执行相应的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违章动火,任何人有权检举并报厂安全环保科处理。

B、动火原则。凡能拆卸的,应采取移动或拆卸,遗至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凡能用其他方法代替的,应尽量选用其他方法替代明火作业;一定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及责任。

C、厂区禁止焚烧枯草、杂物、垃圾及其他遗弃物。

D、厂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9.9动火等级的划分

A、一级动火区域:各车间液压站、稀油站;氧气阀门站、2万立方煤气柜及煤气输送管道地下电缆层、电缆沟。

B、二级动火区域;各操作室、电控室、监控室、配电室、档案室

C、三级动火区域:为除一、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区域、固定动火点等。

4.9.10动火审批手续与审批权限

A、凡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和动火单位据实填写动火证,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动火作业。

B、由动火负责人现场确认动火项目,按照标准确定动火等级,制定预防措施,经动火区域部门/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审查并到现场确认,填写动火证。

C、一级、二级动火区厂部由安全环保科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并完善动火单位制定的动火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发动火证;

D、三级动火由安全环保科现场确认批准签发。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动火单位监护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

E、夜间设备抢修或节、假日期间的动火,动火单位将申请表填毕后,由厂部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值班作业长、与安环科夜间值班安全员现场确认审核,请夜间值班领导批准签发,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动火单位监护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

F、施工与生产交叉部位,技改、维修工程的施工动火,按生产区域部门/单位的动火管理,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动火区域部门/单位办理相应手续,项目负责人指派监护人并在动火证上签字。

G、经常在固定场所进行电、气焊(割)等作业的部门、区域的部门/单位申报列为固定动火区域,固定动火区经安环科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备案。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4.9.11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期限内进行,不得延期,一级动火期限为一天,二级动火期限为二天,三级动火期限为五天。逾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9.12消防设施的配备

A、动火点必须根据动火的对象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灭火器由动火区域单位负责提供,动火结束后,动火单位协助复原。

B、动火单位必须妥善管理灭火器材,如随意损坏或非用于扑灭火情而放空的,由动火单位赔偿,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4.9.13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检查结果,确认时间,检查人的姓名签字动火申请表的背面,以备检查。

4.10消防检查及考核

4.10.1消防设施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一次考核100元。

4.10.2灭火器用完后及时更换,在岗位上发现空灭火器考核40元。

4.10.3消防沙内不得存放杂物、泼水或用完后不装填,发现一次考核20元。

4.10.4无故放空灭火器的考核100元。

4.10.5灭火器铅封无故损坏的考核20元/个。

4.10.6消防标志丢失的考核20元/个。

4.10.7消防设施用完后不归位,不按要求定置存放的考核10元/处。

4.10.8无消防管理机构、义务消防队的考核单位50元;职责不健全或不履行职责的考核50元。

4.10.9灭火器不得有浮尘,有浮尘的灭火器考核1元/个。

4.10.10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者,发现一次考核2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造成严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11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一次考核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进行考核,造成严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12配电柜(箱)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10.13重点部位要有防鼠及其它小动物的有效措施,不健全的一次考核20元。

4.10.14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集中定置存放,不得散放或混放,否则一次考核20元。

4.10.15重点要害部位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与设备无关的物品,检查不合格一次考核20元。

4.10.16消防设施周围及上方不得存放物品,发现一次考核10元。

4.10.17刁难、不配合消防员检查,拒绝接受处罚的每次考核100元

4.11火灾事故按公司下发的《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定性(执行公司规定)。

4.12消防安全管理奖惩标准

月度内未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视其火灾隐患防护程度分别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各管理归口单位挂奖10%,安全环保科挂奖20%;月度内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按照火灾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否奖,并视情况挂罚归口管理单位1%-5%。

5、附则

5.1本细则由炼钢厂安环科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标准化领导小组审核,厂长批准,修改时亦同。

5.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和细则自行终止。

篇3:建水移动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通信线路施工中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线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通信线路施工安全。

三、加强对通信线路施工的安全检查、监督与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经常开展通信线路施工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修养,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综合能力。

四、加强对外来通信线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和参与项目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参与本公司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施工企业必须将以上材料向建设单位备案,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工程项目严禁非法转包。

五、加强通信线路设计管理,按规范要求,保证通信线路与电力线等“三线”的安全隔距,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特殊地段应提出可行的安全方案,所有与通信线路交越或临近的电力线等必须在施工图纸上明确标注。各通信线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施工的线路环境进行勘测与调查,掌握第一手安全资料,开工前必须制定针对性的详实的安全方案和措施,无安全方案和措施不得开工。各通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和施工规程操作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六、通信线路施工作业人员都应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证”,方能在通信线路上施工作业,并每项两年复审。

七、从事通信线路施工作业人员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两年)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严重贫血,高度近视、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者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八、通信线路施工班组应设安全责任人和兼职安全员,重要工序、重点地段必须有专人把关管理。通信线路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

九、通信线路施工班组及个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上杆用具,工具设备、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用具、器材等完好,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不良情况应立即整改。

十、通信线路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准确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鞋、不带测电笔者不得在通信线路上作业。

十一、通信线路施工单位在工作进场前应配置配足如下安全标志:(1)红旗、绿旗、红灯、串红旗或串绿旗(2)围栏(3)锥形路障(4)警示灯或警告灯(5)告示牌、警告牌等,以便在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特殊场地使用。

第二部分?通信线路施工与维护安全细则

一、线路勘查与测量安全

1、勘查线路与测量时,应对线路所经过的沿线情况进行详细的综合调查。调查工作应从人文、民俗、地理、环境开始,将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电力线、广播线及其他线路等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从而熟悉线路环境,以便在线路施工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2、在野外测量,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贸然跳跃。在公路或人口稠密地区测量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并设相应的安全标志,如有必要时请交通民警等协助。

3、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二、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

1、在下列地点施工作业,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或搭设临时便桥,以保证安全。

(1)街道或公路转弯、拐角处;

(2)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3)跨越街道、公路架线或布放电缆及吊线,需要行人车辆暂时停止通行时;

(4)在尚未施工完毕的杆坑、电缆沟、拉线洞或揭开盖的人孔等处。

2、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3、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部门的批准。

4、施工时要控制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5、在铁路沿线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不准在铁轨、桥梁上休息、睡觉或吃饭;

(2)不准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在铁路路基边行走应面向火车行进一侧行走,注意避让行进的火车。穿越铁轨时,应注意来往的火车;

(3)携带较长的工具时,工具一定要与路轨平行。

6、在口岸、江河边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应先了解海上潮汐变化和河流、河床的深浅情况,不得贸然入海入江或涉水过河;海上潮涌时段与河流洪水暴发时,禁止上船与泅渡;

(2)在深水、海上工作船上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穿戴救生衣,所使用的船只上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用具。

7、在野外施工时的安全要求

(1)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贸然下跳,不要站在活动的石块或松动的土方边缘上;

(2)应熟悉施工作业地区周围有无毒蛇、野兽及有毒植物,必要时应配带防护用具及蛇药,要注意被犬类咬伤;

(3)野外工作注意饮水卫生;

(4)在林区或荒山地段施工时注意烟火,严禁吸烟。?的确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三、砍伐树木安全

1、线路施工与维护需要砍伐树木时,应事先与森林、园林、公路等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砍伐。

2、整树砍伐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解决,如需线务人员砍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沿街道、公路砍伐时,应加设标志,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过;

(2)为防止树枝倒在线路或其它建筑物上,要采取措施,使树能倒向指定方向;

(3)攀爬树木要注意安全,不要抓,踩枯枝,大风时?不许砍伐树木。

四、一般电气设施与设备用电安全

1、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气工具、仪器仪表和绝缘用具的灵敏度和可靠性,禁止使用失灵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2、电气设备和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不准用手触及。

3、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取下熔断丝,再挂上警告牌。

4、不准乱拉乱接照明线,如需接头,裸露部分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五、器材搬运与放置安全

1、多人抬运笨重料具、设备时要有统一的搬运办法和具体的安全措施。

2、器材传递不得使用抛掷法。

3、堆放器材应不妨碍交通。

4、搬运仪器、仪表及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

5、电(光)缆应以汽车运载为原则,不宜作长距离滚动。若需作短距离滚动时,应按电(光)缆绕在盘上的逆转方向进行,在软土上滚动应垫木板。

6、搬运化学、危险品,不得与其它器材混放,严禁靠近火源。

六、施工与维护用车安全管理

1、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施工车辆必须有本公司内部车辆“准驾证”。

3、驾驶人员必须每日记行车日记与行驶里程,没有调度单或派车单不准出车。

4、每台施工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具。

5、施工与维护用车不得客货混装,不得超载。

6、驾驶人员平时应经常对车辆进行车况、车容、车貌的检查,每次出车前后应进行例行检查。

7、施工作业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超员,车上无高栏板不得载人,禁止在车上打闹、玩耍,不得往车厢外伸臂。

8、没有工地负责人或带班人员的指令,其他人员无权指挥驾驶员启动车辆,车辆启动前必须作必要的安全检查。车辆启动后,车上人员不得下跳。

9、施工与维护用车不得在外停车过夜,确实需要的,应事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10、施工用自行车要装设保险杠,骑车时禁止扛物件、携带竹梯及长杆等,平时应对自行车前叉、刹车、铃进行经常检查。

七、一般工具安全使用要求

1、选择合适的工具,正确使用,相互间不得替代。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现有损工具应及时更换。

2、锋刃工具不准插入腰带、放入口袋,以免伤人。

3、使用大磅的手锤、榔头不准带手套工作。

4、工具之间的传递不得上抛下掷远扔,以免伤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发生危险。

6、使用绳索前必须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不准接结使用,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准使用潮湿的绳索。

八、登高用具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保安带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坚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发现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呀不能扣牢、皮带眼孔有裂缝、保安绳磨损严重和断头超过1/10者及有腐烂的,均严禁使用;

(2)锋刃工具应与酸性物、等分开存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炉、暖气片和其它过热过湿之外,以免损坏;

(3)使用时切勿使皮带扭绞、打节,各扣套要全数扣妥,小锁扣也应锁死,不得将小锁扣毁坏。保安带不可当绳索吊装物件。

2、使用脚扣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勿使用过于滑钝和锋利的脚扣;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死或焊接良好;

(2)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脚扣扩大和窝小,以防折断;

(3)水泥杆脚扣上的胶管和胶垫根,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及时更换。

3、脚扣、保安带的可靠性试验

(1)脚扣的可靠性试验:

1)把脚扣卡在离地约30厘米左右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力踩在上面蹬一下;

2)在脚板中心采用悬挂200公斤重物的办法,若未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2)保安带的可靠性试验:

A、将200公斤重物穿/保安带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可使用;

B、人站在杆下,保安带系在身上,臂部用力冲击几下,如果没有变形、折断方可使用(冲击时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

4、使用梯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经常检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经折断、松驰、破裂、腐朽、扭曲、变形的梯子都不得使用,严禁使用铝合金等金属材质梯子;

(2)立靠梯子的倾斜角度应适宜,不能靠在不牢固、不平稳或容易滑动的地方(如墙角、落水管等处),上下梯子不得携带笨重料具;

(3)禁止二人同时上梯子,一般情况下梯上不能有二人同时工作,严禁直立带人移动梯子;

(4)梯子应用油麻蝇将梯子捆绑在钢绞线上,在梯子上作业人员必须系保安带;

(5)梯子顶端未装铁钩的,立靠在钢绞线上时,梯子应高出钢绞线50厘米以上;

(6)梯子不用时应随时放倒,妥善保存,避免日晒雨淋,以防损坏;

(7)市区作业使用的竹梯应装防滑装置。下列情况下必须有人扶守梯子,扶守人员必须双手扶梯,并用脚抵住梯子跟部防止滑动:

A、梯子竖立在人来车往容易被撞倒的地方(如里弄口、路口等),须设置红旗、红白旗等安全警示标志。

B、梯子下端二支点放在高低不平或容易滑动的地面时(如平滑的水泥地、冰冻地面等)

C、在梯子上做较用力的工作时(如打洞、装拆电缆等)

D、梯子较高时

F、刮大风时

(8)使用人字梯一定要把螺丝旋紧或把搭扣扣牢或用牢固的绳子在中间缚住;

5、吊板使用前应检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挂钩磨损1/4时,应及时更换。坐吊板必须系好安全带。在7/2.0以下股(含7/2.0股)的吊线上,不准坐吊板。在一个杆档内不准两人坐吊板,吊线终结作出墙壁上的,不得使用吊板。在钢绞线周围100厘米范围内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时,不准坐吊板作业。

九、仪表及专用工具安全操作规则

1、仪表使用的一般要求:

(1)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使用前需核实工作电源、电压。交直流电源两用仪表要严防接错,直流电源仪表要特别注意“+”“-”极性,不得接反;

(3)使用干电池的仪表用后应随时关闭电源,不用时,要把干电池取出,以防久存蚀烂使仪表受损;

(4)仪表使用要注意量程,由高档位逐步降低量程直到明确读数。不许用振荡器、电平表在有电源或高压的线路上进行测试,耐压测试后应及时放电;

(5)使用仪表场地必须保护清洁干净,防止日晒雨淋及火烤等,搬运仪表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

2、喷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加油不可太满,气压不可过高。不得将喷灯放在火炉上加热,以免发生危险;

(2)不准在任何易燃物附近点燃和修理喷灯,在高空使用喷灯时必须用绳子吊上吊下;

(3)燃着的喷灯不准倒放,不准用喷灯烧饭、烧水;

(4)点燃的喷灯不许加油,在加油时必须将火焰熄灭,冷却后方可再加油;

(5)使用喷灯,一定要用规定的油类,不得随意代用;

(6)喷灯用完之后,应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灯堵塞;

3、使用专业电气工具注意事项:

(1)所有的电气工具使用前应先检查,发现有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破裂松动等不良情况不能使用;

(2)各种电气设备与用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其开关装置、防护装置应完好,否则不得使用;

(3)在人孔内作业,使用工作手灯,其选用的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

(4)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及附近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5)绕线枪不用时应当及时切断电源;

4、手电钻、电锤使用安全要求:

(1)应选用双重绝缘的手电钻、锤。如使用不是双重绝缘的手钻、锤时,其金属外壳不得带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必须与带电保护器的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2)使用前必须检查金属外壳是否接地,应进行空载试验;装卸钻头时,要待钻头完全停止时方能进行,不准带手套更换钻头;

(3)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止碎片、尘屑等杂物入眼睛;

(4)上、下传递、离开或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使用中出现强震动、高热或异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使用移动式发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及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或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一线人员进行操作,应经常检修,检修时必须停电。

6、使用乙醚、甲苯等化学用品时严禁烟火,气温高于35℃时不得装运,严禁携带此类易燃易爆物品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

7、使用滤气瓶前必须先检查,有伤痕的不得使用。瓶壁厚度不能少于7毫米,所冲气压不得超过3公斤/平方厘米,以防气压过高而爆裂。

8、使用氢、氧、氮三瓶时,要严格按各自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放在烈日下和火炉旁,不得自行倒置使用;禁止接触油物;不得使用与丝扣不符的调压阀门;气罐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

9、空气压缩机使用安全

(1)气压表、油压表、温度表、电流表必须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值或指示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2)输气管设置应防止急弯,打开送气阀门前,必须先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在出气口处不准有人作业。储气罐严禁曝晒和烧烤;

(3)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远离并严禁在周围吸烟,使用风镐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4)停机时,应先降低气压。检修时用汽油、煤油洗涮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

十、使用人工机械安全要点

1、使用紧线钳、手拉葫芦、各种滑轮、绞盘、扒杆、千斤顶等人工机械时,必须认真检查各个部件,确实无误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机件缺损、失灵、锈蚀、断裂、变形都不能使用。

2、使用紧线钳时,应按线条承受力大小选用不同规格的紧线钳,在紧线时要特别提防扳手(钥匙)击伤,不得用钢管等加长扳手。

3、立电杆用的立杆器或者扒杆,其保险装置应完好,不得图求方便擅自将保险扣捆死或拆除。

4、使用手拉葫芦时,应注意被吊物体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载,如有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使用后注意保养。

5、千斤顶使用安全:

(1)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2)使用千斤顶,应先确知千斤顶的额定承载力,承载力大于所顶物体的重量时方可使用。承载力小于所顶物件重量时,不准使用。

(3)使用千斤顶电缆盘,必须支放平衡、牢固,遇不到、松软地面,应铲平、垫木枕。

(4)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准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时,应在千斤顶底座下面垫木枕。

十一、打洞、挖沟及爆破安全注意事项

1、在市区打洞、挖沟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管线。如有此类地下管线时,应小心谨慎,切勿硬掘强撬。

2、靠近墙根打洞时应注意墙基墙体是否牢固,如有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3、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打洞,洞深在1米以上时应加护土板支撑。

4、市区打洞、挖沟要不妨碍交通,确保市政设施相对完好。

5、土石方爆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爆破证”不得爆破,市区或人车繁多地带严禁使用爆破方法。野外爆破:首先在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人员全部避入安全处方准起爆;其次不得在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及其他设施附近放炮,如必需时只能放小炮,并采取措施防止土石块飞起。

十二、立、拆、换杆以及拆、放吊线安全要点

1、立杆工作安全注意的事项:

(1)立杆工作必须由有经验人员负责组织,明确分工,严格检查工具是否齐全牢固,参加作业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各尽其责;

(2)立杆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现场,在人口稠密地区作业时,应设专人维持现场和交通秩序以防发生意外;

(3)立起的电杆要注意埋深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足够的护土层、土质是否坚硬,如有上述不足情况或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作业;

(4)被立的电杆应有“2米”“3米”标示线,以便检查、观察电杆埋深情况,以防埋深不足发生倒杆。

(5)人工立杆(无立杆器)法,只限8米以下的电杆,其杆洞开口不能超过标准洞深的1/3,禁止杆洞开口到底的立杆方法。

2、拆、换杆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1)上杆工作前应先检查电杆的杆根埋深和有无拆断危险,若有倒杆等危险隐患,在未采取防范措施前不准上杆;

(2)拆除电杆时,必须先拆移杆上的钢绞线及附属设备,再拆除拉线最后才能拆除电杆;

(3)更换电杆时,先立新杆并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后,再上杆拆除钢绞线和附属设备。

(4)拆杆、换杆都应了解作业地点周围环境,事先设定倒杆的方向,采取相应对策措施,措施不到位决不能随意施工。

3、拆、放吊线(钢绞线)安全要求:

(1)布放吊线前,应察看沿线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安全操作方案。

(2)跨越铁路及公路等布放钢绞线等应采用环系渡线法,且在两边设专人观察指挥,列车临近应停止工作。

(3)跨越低压电力线等,须在跨越处做保护支架,不准搁在低压电力线上拖拉;下穿高压线等应设置保护装置,防止吊线上弹触碰电力线;

(4)人工布放架空吊线时,应用干燥的麻绳牵引,应切实注意钢绞线不要受外力损伤。布时用均匀,切忌突然用力猛拉;

(5)布放吊线应尽量使用整盘钢绞线,以减少中间接头。新架挂的电(光)缆吊线在任何情况下,一个杆档内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6)紧线前先检查,以免线条被卡住引起崩断或弹起而伤人;

(7)收紧吊线每段紧线档数最多不超过20个杆档。如遇角杆较多或吊线坡度变化较大时,可适当减少紧线档数;在收紧吊线过程中,避免吊线碰触电力线或其它建筑物,吊线收紧后,应使各杆档间吊线的张力垂度保持均匀;

(8)拆除钢绞线等线条前应先检查杆跟强度,强度不够时,应装设临时的支撑设备等安全措施。拆除多条钢绞线时,最后一条钢绞线在松脱前应观察电杆变化,如有倒杆危险,应采取安全措施;

(9)拆除吊线时,应先将夹板放松,用紧线器把被拆除吊线收紧,然后拆除吊线终结(收紧吊线侧),再慢慢放松紧线器,使吊线的张力消失。严禁中间随意开断钢绞线。拆钢绞线或旧电缆时要先观察有无电力线,关在砍线时通知其他杆上工作人员;

(10)下雷阵雨、刮大风时应立即下杆,并不在杆下站立。

十三、登高作业安全要点

1、上杆工作前应注意事项:

(1)上杆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已折断腐烂的或不牢固的电杆,在未加固前,切勿上杆;

(2)上杆前必须检查脚扣和安全带的各个部位有无裂痕;

(3)了解附近有无电力线或其它障碍物,如发现有不明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上杆时除个人配备工具外,不得携带笨重料具上杆,在杆上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得将工具和材料上抛下掷;

(5)登高上杆时应双手扶杆,不得单手操作。

2、杆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用测电笔对杆上的钢绞线等设备进行本之木是否带电的测试;

(2)到达杆顶后,保安带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剪下的零星材料不准随手抛入田地,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4)要注意检查脚扣、保安带在杆上的牢固情况;

(5)在杆上作业时,杆下一定范围内不准有人员站立。在市区、街道、车来人往频繁的地方应设置安全围栏。

十四、光缆光纤接续的安全要求:

1、在光缆开剥前必须确认光缆金属构件不带电,以防电击伤人。

2、光缆用开剥刀开剥时,应用力均匀,以防伤人。

3、严禁在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环境中操作熔接机,以防熔接时放电引起火灾和爆炸。

4、开启仪表前必须正确连接电源线各保护地线,防止电击伤人。作业时,不准触摸电极,更换电极必须关机且放电后进行。

5、在光纤制备和熔接过程中应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安全防护眼镜,防止光纤碎悄进入眼睛、皮肤,造成伤害。

6、光纤光缆接续完成后,离开作业前应检点工具,必须清理现场并对废光缆、废纤芯妥善处置。

十五、光缆测试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光缆光纤仪器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操作熟练,并严格按照使用要求正确操作。

2、严禁在易燃气体或烟雾环境中操作仪表。

3、开启仪表前,必须正确连接电源线和保护地线,防止电击伤人。

4、未将光纤连接至光输出连接器时,不得启动激光器。

5、设备工作时,严禁观看接至光输出口的光纤端,以防伤害操作者眼睛。

6、爱护光缆测试和熔接仪器仪表,做到轻拿轻放,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敲击、碰撞和雨淋。

十六、在电力线附近作业安全须知

1、在高压电力线附近工作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为:35千伏以下线路应保证2.5米,35千伏以上线路应保证4.0米。

2、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高压广播线交越等应符合相关规范。

3、跨越电力线路架设通信线路施工必须停电作业。

4、停电作业安全步骤:

(1)事先同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征得电力部门的同意;

(2)同电力部门约定具体停电时间;

(3)由联系人在电力部门停电的线路的闸刀上挂警告提示牌、取保险盒,并专人看管;

(4)施工人员得到停电指令后,应对电力线路是否停电进行验电;

(5)确准停电后,应及时将电力线进行临时短路,以防电力用户倒送电,从而导致触电事故;

(6)在不影响通信线路质量的前提下,应将所作业的线路绞线入地,以防已方线路远距离与电力擦碰输入电源而导致触电;

(7)参与施工作业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绝缘工具。

5、在低压电力线等上跨越应用保护支架托住缆线,以免缆线下碰电力线造成触电。

6、在高压线下穿放钢绞线时,应设置保护架,同时将钢绞线用绳索控制在电杆上(不捆死),特别在通信线吊档放线或紧线时,更要采取可靠措施,以防钢绞线和电(光)缆跳起碰到高压线上发生触电事故。

7、在杆顶有电力线交越时,作业人员头部不超过杆顶。

8、在地下电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时,施工人员必须反复核对电力电缆位置,确实无误保留余量后方能施工作业。

十七、“三线交越”规范与要求

1、架空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等交越其最小净距应达到如下标准(电力线有防雷保护装置);

(1)与电力用户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0.6米以上;

(2)与1千伏及以下低压电力线或农村高压广播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1.25米以上;

(3)与1至10千伏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2米以上;

(4)与20至110千伏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3米以上;

(5)与154至220千伏高压电力线交越其二线间的净距应达到4米以上;

2、直埋式通信线路与电力电缆交越、平行的最小净距:

(1)电力电缆电压小于35千伏,交越时应保持0.5米以上,平行时应保持0.5米以上;

(2)电力电缆电压大于35千伏,交越时应保持0.5米以上,平行时应保持2.0米以上;

3、通信线上方有跨越的10千伏以下的电力线、低压用户线及农村高压广播线,不论其净距是否达标,是裸线、皮覆线、塑料线还是橡胶线均应都做安全保护措施。10.5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线不安装保护套管。

4、安全保护措施是指架空保护线、三线交叉保护管、绝缘保护夹板等。

5、安装三线交叉保护管其长度应超出电力等强电线路宽度两端各一米以上并在两端加装防滑卡。如交越点净距较高,应适当加长安全保护措施长度。

6、同杆架设的多条电(光)缆,钢绞线第一道与第二道之间净距不到40厘米的上下两条线路均要做安全保护措施;超出40厘米以上的,上做,下不做安全保护措施。

7、搭挂电力杆路的电信线路,必须通过整治迁改到安全路由上。对于电力线路等搭挂电信杆路的,应向当地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共同协商解决。

8、凡跨越主要公路等的架空线路应安装警示标志,跨越高度(最小垂直距离)不符合维护规程要求的必须予以升高。

9、城镇道路两侧的架空杆路及拉线所处位置不能防害车辆及行人,并做好拉线保护套管。

10、架空线路及交接设备应按规定做好接地。

11、“三线交越”治理要实行动态态跟踪管理,做到发生一处、整改一处、列管一处、考核一处。

十八、地下室、无人站及人孔内工作安全要点

1、进入地下室、无人站及人孔内至少有二人在场,并先行通风(自然法和机械法)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上述场地。

3、使用喷灯注意通风,预防中暑,加油加热应在室、孔外工作。

4、吊放设备,注意安全,防止砸伤。

5、市区人孔打开要放置安全标志或围栏。

十九、布入架空、管道电(光)缆作业安全要点

1、车来人往繁华地区面放电(光)缆,沿线应设安全标示,并有专人负责指挥车辆行人。

2、放电(光)缆前应对缆盘清理,以免钉子伤人。

3、放电(光)缆时,应保持水平,缆盘离地面不可太高,以自由转动为宜。

4、牵拉引线,钢丝绳及敷设电缆时应戴手套。

5、布放电(光)缆应专人指挥,统一信号,保持通信联络。

6、布放架空电缆,密切注意与电力线等交越的安全距离,要严防触电,遇公路、铁路道口处,不准影响行人、车辆和列车通行。

二十、敷设埋式电(光)缆作业安全要点

1、放缆时,必须做到以下四条:

(1)统一指挥,规定哨令旗语,保持通信联络;

(2)对电(光)缆盘应严加看管,电(光)缆应从上方牵出,牵引速度匀速,不要太快;

(3)抬距不可过长,要保证电(光)缆的曲率半径;

(4)电(光)缆严禁抛甩,电(光)缆下沟时不得强行踩踏。

2、放电缆完毕必须进行全线检查,有气压的要复查气闭是否良好后立即填入20厘米细土,不使电缆外露,交通口应及时填平或搭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二十一、通信管道施工安全规定

(一)管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前,要积极与市政、交通等部门以及沿线各单位联系,取得各有关手续手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应按交通、市政、城管等部门规定设置如下标志: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标志灯以及其他安全标志与设施,包括安全旗、安全红灯、防护栏、临时便桥等。

2、施工现场存放材料、工具和设备,应避免影响交通和不影响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为原则;水泥管块平放,码放高度不应超过四层;人孔口圈码放高度不应超过二层;水泥、砂石和水泥管块不应靠墙或依靠其它设施堆放。

3、在施工现场遵守交通规则,运送物料或携带工具时,注意行人和车辆,穿越道路时,不得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4、注意文明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清扫,防止“刮风尘土起”,“下雨脚采泥”。使用路面切割机等噪声较大的机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做到不扰民。

(二)挖掘管道沟、人孔坑作业安全:

1、挖掘沟、坑之前,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前,要熟悉管道路由沿线市政管线等的分布情况,在现场作好标志,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2)离沟、坑边缘较近的建筑物和设施及树木,且有倒塌或损坏可能的,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预先采取支撑、加固和保护措施;

2、挖沟时二人相邻距离需保持2米以上;应根据土质以及沟、坑深度和底部宽度,挖出自然坡度,不得垂直往下挖掘;严禁“挖空底脚”或出现“探头”、“鼓肚”。

3、边挖掘边支撑护土板(也叫档土板),一般采用“一字型”、“井字型(含双井字型)”和“密排型”三种护土板。在以下部位、以下情况,必须支撑护土板:

A、沟、坑距机动车道较近处;

B、与其它沟交叉处或平行距离较近处;

C、不能按规定放置坡度处;

D、距离建筑物和设施较近处;

E、沟、坑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时;

F、回填土、砂土、流砂、砂石、碎石地带;

G、搭设临时机动车便桥处;

4、在沟、坑边沿8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土、石方;在80厘米以外堆土的高度一侧出土,不应超过1.5米;两侧出土,不应超过1米。

5、挖掘出来的土、石方不得埋压在消火栓、雨水口、测量标志和邮政信筒旁。挖出来的土、石方不得靠房屋或墙壁堆放,以防潮湿或被挤倒。

6、遇有上、下水、煤气管道线和坑道、枯井、防空洞等设施,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处理,并慎重作业,防止碰坏。

(三)沟、坑内作业安全:

1、沟、坑内作业应戴安全帽;上、下沟、坑应使用梯子,不准蹬踩护土板、地下管线及设施。

2、沟、坑内设置的护土板不准随意拆除,因操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撑木时,应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拆移,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

3、在沟、坑内作业应随时注意沟坑壁有无异常情况;不准上、下抛扔工具、材料。严禁在沟、坑内躺、卧休息。

4、在沟、坑内装置模板应牢固,避免钉子尖露出。拆除模板应随拆随清理、随起钉子。不准在沟、坑边沿乱放。

5、水泥管块不应斜放或立放于沟边;重叠平放时不应超过二层;沟边土质较松不应存放水泥管。

6、使用手推车运送砂浆、砂石、砼往沟、坑倾倒时,车轮距沟、坑边沿至少保持30厘米距离,并设置土墩,以防失控,手推车坠落沟、坑。

7、铺设水泥管块时,作业人员须相互配合,防止砸脚和挤压手指。

8、砌人(手)孔时,应使用“木榴子”传送机砖,严禁抛扔,支搭脚手架应稳固,脚手板厚不应小于5厘米。

9、搬运、安装人孔口圈,应防止碰伤手脚,安装完毕应及时将盖子盖好。

10、在人孔坑已回填的人孔内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栏或安全旗。

(四)回填土作业安全

1、回填土之前,应先拆除护土板,拆除档土板时须谨慎,如遇有塌方危险,应先回填一部分土夯实后再拆,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准将一组或一段沟的挡土板同时全部拆除。危险性较大的部位,经批准可不予拆除。

2、沟、坑边沿建筑物、设施的加固支撑,须在回填夯实之后再拆除,不准先拆除后回填土。

3、拆除各种临时便桥时,沟内不得有人作业,先回填土夯实恢复交通后再拆除。

4、各种安全标志、设施应在回填土夯实后,能够恢复交通时方可拆除,当沟、坑的土未与地面填平时,不得把防护栏全部撤走。

5、回填土时,先用细土同时回填管道两侧,并同时夯实,然后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6、回填土时应防止砸坏管带及人孔外壁和沟、坑的其它管线及设施。不准往沟、坑内回填砖、瓦、石块或其它硬物。

篇4:大唐发电厂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生〔2009〕251号)关于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文件精神,以及大唐江苏分公司《关于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的通知》(大唐苏电生〔2009〕92号)要求,落实集团公司“盈利年”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基层班组建设,有效防控现场作业安全风险,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京发电厂内所有生产、多经系统所有运行、检修和多经后勤服务在内的所有最基层管理单元。第三条安全监察部是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部门;厂办、设备部、工会、思政部和人力资源部是“三讲一落实”工作的主要配合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为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实施部门。第二章工作目标第四条“三讲一落实”活动载体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应结合实际,将班前会、班后会、交接班会、班组安全日活动标准化、流程化,将形式、内容固化,将“三讲一落实”在班组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作用发挥到实处,取得实效。第五条“三讲一落实”活动目标通过持续、有效地规范和改进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班组长安全生产组织与指挥能力,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与履责能力,不断提升班组对标一流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班组安全风险辨识与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培育班组安全文化与责任文化,积极培育高素质、高技能员工队伍,有效提升班组“五化”水平(即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系统化),有效夯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做实长效机制,加速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上水平,实现员工与企业和谐发展,共同进步。第三章职责第五条厂部“三讲一落实”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对班组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制定并审核厂部“三讲一落实”活动实施计划,各级领导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深入班组,全面启动、扎实推进、注重质量、讲究实效。第六条厂部内所有生产、多经系统所有运行、检修、和多经后勤服务在内的所有最基层管理单元(例如检修班组、运行集控、辅控运行班,粉运放灰班及物业班组等)均应按照厂部“三讲一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在本部门领导组织策划下,广泛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第四章活动流程与方式第七条“三讲一落实”活动主体“三讲一落实”活动落脚点在班组,核心是班组长。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应做到班组全覆盖。班组是指厂部内部承担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责任的最基层组织,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应涵盖厂部管理范围内的生产、多经系统所有运行、检修、维护和多经后勤服务在内的所有最基层管理单元。第八条“三讲一落实”活动内容“三讲一落实”,是指班组长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在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要讲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风险,讲安全、质量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第九条工作流程及重点要求“三讲一落实”流程完全以任务为核心,以每个任务为开展“三讲一落实”的基础,“三讲一落实”活动贯穿整个任务从下达接收到关闭终结的全过程,具体流程描述如下:(一)流程框图(二)流程描述1.生产任务下达规范系统管理,确保班组人员上班时,生产任务已下发至班组。任务来源:定期例行工作、设备缺陷、其它临时性任务。2.讲解前准备(1)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组成员并指定讲解人;(2)工作负责人(或指定讲解人)根据任务,按照工作票对应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票和标准作业指导书;(3)工作负责人(或指定讲解人)必须详细了解运行方式及运行状况、现场作业以及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状态;(4)工作负责人(或指定讲解人)根据需要查阅相应规程、图纸、资料,核实、完善当日指定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和质量关键控制点、应急措施,准备讲解内容。要求:1、观察作业小组人员的精神状态;2、了解与作业有关的运行方式、作业环境;3、当时气象状态,温度、湿度、风、雨情况,查规程、图纸、资料;即观察人的状态、观察作业环境、观察气象条件,查规程、图纸、资料,完善危险点、质量和应急措施,简称“讲解前三观一查一完善”。3.宣讲阶段(班前会)班前会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召开。(1)班组长对当班各项任务分工和布置;要求:讲任务要明确具体。(2)各项工作负责人(或指定讲解人)根据任务安全、质量风险及其控制措施,逐项宣讲;要求:讲风险要根据“人、机、环”三大要素,讲措施按《安规》及现场规程,同时讲应急处置要点,要求全面、准确、可靠。(3)其他成员根据宣讲情况进行补充、完善;(4)所有任务都讲解完毕后,班组长根据宣讲情况本次“三讲”总结,进行补充、完善;4.过程控制开工前准备(1)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2)工作票许可后,开工前,工作组全体成员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上签名;(3)工作负责人检查工器具是否合格、齐全,检查工作成员个人防护措施(安全帽、着装、安全带、手套等)是否完备和正确规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过程监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每天进入生产现场前,通过查阅生产任务系统,找出当天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作、需要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检修作业、涉及公用系统、涉及电网安全的操作,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上签字。要求:管理人员对工作票是否现场携带、工作组成员是否熟悉安全措施、现场措施是否按照工作票及危险点措施票要求落实、现场措施是否完善等环节进行检查,考问作业人员危险点内容,并跟踪作业质量和进度情况。工作结束工作任务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验收,终结工作(操作)票;核实管理人员到位签字情况,并在系统中做好记录。要求:工作结束后,设备原有铭牌、罩壳、标牌及临时拆除的栏杆、平台等,在设备复装后应及时恢复。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态、检修质量、设备标牌、文明卫生等情况进行验收。5.点评阶段下班前由班(组)长负责召开班后会。(1)班组成员主要就当天已经终结的工作“三讲一落实”实施情况进行汇报,根据现场工作实际情况对标准作业指导书及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提出问题和建议;要求:工作成员人人讲,对工作的技术、安全措施、质量、进度等各方面汇报。(2)班长进行总结和点评,并对本班下个工作日的工作做预安排;(3)会后将对各项改进意见,经有关专业人员审批后,完善标准作业指导书或工作票内容中。(4)班后会时间约15分钟,最长控制在30分钟内。第十条流程执行各环节评价标准“三讲一落实”流程各环节评价标准序号内容评比、评估标准分值得分分项得分1班前准备(15分)检修班长不了解当天工作任务单和定期工作任务,扣1分/次。2运行班长不了解机组运行方式、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及缺陷等,扣1分/次。2班组长不掌握工作班成员的身体状况,扣1分/次。2班组长对涉及与其他部门、班组配合的作业、本班各作业组之间配合的作业,对配合不当可能引发的风险不了解或了解不够,扣1分/次。2班组长对涉及公用系统、工艺较为复杂的作业,对作业行为或工艺不当可能会对系统产生的影响不了解或了解不够,扣1.5分/次。3班组长对环境条件相对较差或作业本身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结合检修工艺识别存在的安全风险,扣1.5分/次。3班组长未识别天气异常对作业的影响,扣0.5分/次。12班前会(15分)每天班前会未按时(8:30,运行班组以接班时间为准)开始,扣1分/次,未开展不得分。4班长每天安排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和工作成员时,未按要求统筹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扣2分/次。10安排工作的同时安全措施、安全风险、安全注意事项交代不清楚,扣1分/次。63讲解前学习(15分)未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学习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中应遵守的条款,扣1分/次。5未结合规程强调作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事项和检修工艺要求,扣1分/次。5班组未制订各类规程学习计划,没有通过“每日一题”的方式,组织班组成员重点学习,扣1分/次。3学习没有结合本班当前阶段的主要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扣1分/次。24人人讲(15分)主讲人未宣讲危险点预控典型卡上所列危险点以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扣1分/次。5工作组成员未对现场作业风险进行补充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扣1分/次。6班长未记录工作组成员补充的风险点和安全措施,扣1分/次。45工作准备和现场交底(20分)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续或未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扣1分/次,工作票(操作票)办理不规范出现错误,不得分。4工作负责人未根据技术力量对成员进行内部合理的分工,扣1分/次。4进入工作现场前工器具以及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等准备不充分,扣1分/次。4正式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在现场将安全措施和危险点控制措施向所有成员讲清楚,扣1分/次。4工作成员在明确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后未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就开始工作,扣1分/次。46过程控制(30分)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发现工作组成员未落实安全措施、检修工艺不正确等现象时,没有及时提醒和纠正,扣1分/次。5进入工作现场发现个人防护措施(安全帽、着装、安全带、手套等)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5在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没有对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核对,未给工作成员予以明确,扣5分。5在工作过程中,个人发生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扣2分/次。5工作负责人没有在工作过程中对本组工作成员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扣0.5分/次。2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作、需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检修作业、涉及公用系统和电网安全的操作,未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字,扣1分/次。5未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现场作业使用不正确的检修工艺,存在违反作业规程的现象,扣1分/次。37工完清理(15分)当日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未在现场清点人员,扣1分/次。3工作过程中或当日工作结束后,提前离开现场的工作成员未向工作负责人告知说明,检查发现扣0.5分/次。3当日工作结束后,工器具遗留现场或整理不整齐,扣1分/次。3当日工作结束后,现场材料、杂物、垃圾、场地卫生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达到工完场地清的要求,扣1分/次。3工作结束后,设备原有铭牌、罩壳、标牌及临时拆除的栏杆、平台等,在设备复装后没有及时恢复,扣1分/处。38作业后总结(5分)作业后,未将修订后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导入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标准库,扣1分/次。59班后会(15分)每天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班后会(正常工作时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加班或工作繁忙时期根据工作情况自定),扣1分/次。5班后会,各工作负责人未向班长认真汇报当日本组工作情况,班长未对当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点评、未清点人数,扣1分/次。5工作负责人未对工作组成员执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总结、点评,扣1分/次。510安全日活动(15分)安全活动未按时(维护、检修班组和其余非运行班组,每周五下午13点30分组织班组安全活动;运行班组在白班下班后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始,扣1分/次,无记录不得分。5周安全活动学习过程,没有按照统一安排的学习内容学习,扣0.5分/次。2未对上周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未分析,未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要求,扣1分/次。3部署本周班组重点工作,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不认真、详细,无针对性,扣1分/次,没有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不得分。511其他管理(20分)班组发生一般违章、违纪行为,发生人为因素造成的各类未遂以及不安全情况(人身、设备),本条不得分。/班组对“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弄虚作假,班组整体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扣10分。10班长及班长成员在“三讲一落实”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班组安全管理松散、纪律涣散。扣5分。5班组成员对“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日常工作无记录(安全日活动记录单独统计),管理无痕迹,扣1分/人次。512评估结果总分180评分161-180分为“优秀”、141-160分为“优良”、121-140分为“一般”、101-120分为“合格”、81-100分为“待改进”、8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180第十一条实施效果评价标准(一)“事事讲”实现率:统计期内,讲解任务数与应讲任务数的比值,反映全厂、部门和班组围绕生产任务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情况;(二)“人人讲”实现率:统计期内,主讲人数与应讲人数的比值,反映全厂生产班组所有人员依据作业任务,事先准备并主讲的实现情况;(三)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统计期内,管理人员现场指导任务数与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指导任务数的比值,反映全厂使用一种工作票的作业、涉及公用系统的操作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和监督的情况。(四)重大操作到位率排行榜:统计期内,对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重大操作的到位情况进行统计和排序,反映其监督、指导重大操作危险点控制措施落实的情况;(五)任务完成及时率排行榜:对任务按时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排行,反映了个人、班组、部门工作效率和工作计划性;(六)非计划任务复现率排行榜:统计期内同一设备非计划任务出现次数与全部非例行工作自动生成任务的比值。反映个人、班组、部门设备检修质量;(七)任务工作量排行榜:累计统计期内,个人、班组承担工作量排名。反映个人、班组在统计期内完成工作量情况。以上各项指标作为部门、班组评先、个人评优依据。第十二条“三讲一落实”活动要求(一)各部门要深入有效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广大基层员工开展全面的宣讲、教育,让员式真正认识和理解“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意义和作用,真正做到上下思想统一,自觉、自愿的贯彻和落实本次活动。(二)各部门要以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厂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班组内部规范化管理。要在班组内悬挂“三讲一落实”活动展示板,起到提醒、提示作用;要建立完善“三讲一落实”活动相关记录台帐:如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应包含现场检查情况、班前、班后会记录)和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等,确保留下管理痕迹;要结合6s管理,制定统一的标准,做到制度、展板上墙、物品定置摆放,班组内部整洁有序。(三)厂部建立“三讲一落实”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各级领导参加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的计划表,厂级领导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参加班组班前、班后会,生产部门领导每周不少于两次,参加班前、班后会应在班组工作日志上亲自签名。要严肃现场监督检查,生产部门领导、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每天要对现场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并建立动态检查记录台帐。(四)将“三讲一落实”活动作为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网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偏措施,持续改进。(五)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要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标准,要把“三讲一落实”活动与星级考评工作相结合,做到动态对标,持续改进,统筹兼顾,全面提高。(六)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办公室适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从而充分调动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思政部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和引导,对活动中的先进事迹,要制作图片、视频资料,大力推广先进经验;人力资源部、工会要结合创建学习型班组和班组劳动竞赛等活动,将“三讲一落实”活动落到实处;团委要结合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鼓励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实践“三讲一落实”,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厂部年度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评比要把“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实绩作为一项重要的评比内容,不断促进活动持之有效的开展。(七)生产、多经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三讲一落实”的工作思路、方法,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三讲一落实”活动以班组为主体、班组长为核心开展,但这项工作仅仅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中的一部分。“三讲一落实”的工作方法是对于安全生产管理行为高度的提炼和总结,也是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理念的最核心的形式和方法。各单位应不断拓展“三讲一落实”的内涵和外沿,在本次活动的基础上将其推广运用到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各环节中,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逐步规范各级人员管理行为。第五章评比和奖励第十三条根据厂办和人资部制定“三讲一落实”活动评先激励办法,适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从而充分调动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厂部年度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评比要把“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实绩作为一项重要的评比内容。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南京发电厂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双线区段V型天窗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双线电气化区段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管理工作,确保按运行图规定的V型天窗实行接触网检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确保检修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检修质量完好,结合我段管内双线电气化区段V型天窗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双线电气化区段上下行接触网分别停电开天窗方式称为“V型天窗”,利用V型天窗进行接触网设备检修作业称为“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

第三条结合V型天窗作业特点,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加强V型天窗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作业人员需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安全部门要加强对劳动者人身安全和V型天窗检修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业务部门要加强对V型天窗安全作业指导。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双线电气化区段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和事故抢修。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双线电气化区段实行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应具备的条件: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1)上下行接触网带电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小于2米,困难时不小于1.6米;

(2)上下行接触网距下上行通过的电力机车受电弓的瞬间距离不小于2米,困难时不小于1.6米;

(3)距上下行或不同馈线供电的设备间分段绝缘器距离大于1米;

(4)所有上下行间横向分段绝缘器的泄漏距离必须保持不小于1200毫米,污染严重地区要达到1600毫米;

(5)上下行渡线分段绝缘器主绝缘的泄漏距离应不小于1200毫米。

第六条雷电时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遇有雨、雪、雾或风力在五级以上的恶劣天气时,一般不进行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双线电气化区段V型天窗以供电臂为单元分上下行接触网停电。枢纽地区接触网停电检修作业原则上以变电所供电臂或开闭所馈线供电范围为单位停电;对停电范围影响大的供电臂可采取断开隔离开关,反向越区供电的方式,缩小停电范围,减少对运输的干扰。

第八条实行夜间V型天窗检修作业,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认真执行段制订的夜间接触网检修作业安全暂行规定。

第九条各车间应按照第五条规定对接触网设备重新进行调查分类,一类为完全满足实行V型天窗条件的接触网设备;二类为需采取技术措施或对接触网设备进行改造才能满足实行V型天窗条件的接触网设备;三类为不能满足实行V型天窗条件的接触网设备。由各车间调查统计后报段技术科,技术科审核后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凡不能实行V型天窗接触网停电检修作业的地段,必须采用垂直天窗停电检修。

第十一条凡不适合V型天窗作业的设备应在接触网平面图上用红线框上,注明“禁止实行V型天窗检修作业”字样,并在设备或支柱上标注,标注要清晰。

第十二条双线电气化实行V型天窗区段,技术科应将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有关车站,按规定列入《站细》。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各网工区要根据段下发的设备维修计划安排好日作业计划,统筹作好天窗申报工作。凡纳路局月度施工方案的施工作业计划,各网工区应按规定时间向电调提报检修作业计划。

第十四条网工区向供电调度申报的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停电范围;

(2)检修作业时间、地点、内容;

(3)检修作业需封锁的区间里程,站场股道、道岔号;

(4)行车限制卡号;

(5)对轨道车运行的要求。

(6)座台要令地点、座台要令及工作领导人姓名等。

第十五条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利用天窗时间进行接触网作业时,网工区应提前60分钟以上通知供电调度。

第十六条实行V型天窗的电化区段内不符合V型天窗作业条件或因故不能实行V型天窗作业的地点,需要采用垂直天窗作业时,车间应于每月1号前向技术科提报次月垂直天窗检修作业计划。上报路局后,由运输部门将其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自行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接触网工区按批准的作业计划进行V型天窗作业时,须按《行规》有关规定在作业站或相邻车站进行登记,车站值班员与驻站供电联络人员双方签字。经车站值班人员签认后,接触网工区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第十八条接触网工区检修作业完毕后,驻站供电联络人员根据作业组的通知,及时与车站值班员办理解除封锁手续并向供电调度消除作业命令。

第四章工作票制度

第十九条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使用《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一种工作票。要针对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的特殊性,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防止误触有电设备的安全措施;

(2)防止感应电伤人的安全措施;

(3)防止穿越电流伤人的安全措施;

(4)防止电力机车将电带入作业区段的安全措施;

(5)防止其它车辆进入封锁线路区段的安全措施;

(6)防止检修器具侵入未停电线路限界的措施;

(7)防止车辆人身伤害措施;

(8)防止高处坠落措施。

在接触网较复杂的区段作业,应画出作业区段接触网简图,并在图上标明停电和允许作业范围(具体到号、线岔号)。

第二十条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工作票的签发。

(1)V行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工作票要分上行或下行分别签发,有关作业人员同时只能接受一张工作票。当日有上下行两次天窗作业时,需由两个工作领导人分别担当。但当日上下行两次天窗作业时间重叠或两次首尾时间间隔不足60分钟时,可开一张上行或下行工作票,用一个天窗点。

(2)V型天窗接触网检修作业工作票的右上角要加盖“上行”或“下行”红色标识章,作业完毕后当天在工作票的中间加盖“已执行”红色标识章,天窗取消当天在工作票的中间加盖“天窗取消”蓝色标识章。“作业地点”栏必须写明上行或下行及作业范围;“需停电的设备”栏必须写明需停电的供电臂及同杆架设或邻近的其它电源;“防护措施”栏必须写明防护地点及座台联络员姓名以及需封锁的线路、股道、道岔等情况。

第五章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在双线电化区段实行V型天窗检修接触网时,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验电,应采用接触式音响和灯光验电器验电。

第二十二条供电调度在组织指挥接触网V型天窗检修作业时,必须执行一解(分区亭解环)、二停(作业线路停电)、三撤(撤除邻线重合闸)、四封(所、亭馈线封挂地线)的操作程序,并在停电的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第二十三条电调应在天窗停电前10-15分钟下令先将分区亭并联开关断开。天窗点时应及时下令有关变电所、开闭所、分区亭断开相应开关,撤除邻线重合间相关所亭馈线挂接地线,操作完毕后,电调向接触网检修作业组的要令人发布停电作业命令,并给出命令编号和起止时间。

第二十四条V型天窗作业区两端及与作业区电气连接的线均需接地,两组接地线距离不大于1000米,当作业范围超过1000米时,须增设接地线。必要时,还需要增加移动地线。

若只在接触悬挂部分作业,不触及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时,以上附加导线可不接地,监护人员必须重点监控,确保作业人员必须与上述线索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禁止攀登支柱。

第二十五条接地线位置应严格按工作票上注明的位置装设。在站场和隧道作业时,接地线挂在接触导线或定位器、定位管上,并封锁该股道线路,不允许将接地线挂在上下部固定绳或承力索上。

第二十六条在无绝缘轨道电路区段作业时,两组地线应接同一侧钢轨上,地线穿越钢轨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锚段关节式分相、软横跨等处作业时,中性区及一旦断开开关有可能形成中性区的停电设备上均应接地线。

第二十八条供电线和回流线停电检修时,应按规定两端接地线。

(1)检修供电线时,除变电所、开闭所、分区亭的相应开关断开接地外,作业组还要在作业区段两端挂接地线。悬挂较高时用加长型横截面25平方毫米软铜线接到钢轨上。

(2)检修回流线时,在接触网线路停电封锁情况下,地线接于作业区两端钢轨上。

第二十九条检修锚段关节内设备时,为防止误将两组地线接于同一个锚支上,禁止在转换柱和中心柱上接地线,应在锚段关节两端(不在锚段关节内)或锚段关节两端的锚柱上接地线,还应保持绝缘锚段关节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处于合闸位置,作业时不得操作开关。

第三十条检修接触网上单极隔离开关时,两接地线分别接于两条引线的承力索端。也可以在来电侧挂地线、然后用6-8平方毫米软铜线将开关两极(刀闸)短接,但软铜线长度要有足够余度,能使开关开合自如。

第三十一条检修分段绝缘器时,应在分段绝缘器两端接地线,并将中性区短接。当检修货物线、装卸线分段绝缘器时,应将隔离开关闭合,分段绝缘器来电侧挂一组地线;或者将隔离开关分闸,同时闭合接地刀闸,再在分段绝缘器来电侧挂一组地线。

第三十二条任何操作不得造成不同电位和开口作业,有中性区的地方必须临时短接。

第三十三条各站上下行分隔绝缘子,每年进行一次电压分布测量并做好记录,测量时停电接地侧不允许再有其它作业。

第三十四条绝缘子电压分布测量时,按规定从接地侧依次向带电侧测量,三片一串的测出头一片不合格,四片一串的测出头两片不合格就视为整串绝缘子不合格,并及时予以更换。

第六章安全措施

第三十五条驻站供电联络人员和作业点安全防护人员安全等级必须在三级以上,应具备认真负责和谨慎细心的素质。

第三十六条每个作业组在作业区两端按照规定距离设安全防护人员,安全防护人员与驻站供电联络人员和工作领导人要时刻保持联系。安全防护人员除按规定做好本线的行车安全防护外,还应监视邻线列车运行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工作领导人。

第三十七条作业组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各种绝缘劳动防护用品及上道防护服。绝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并标注清晰的有效期,对超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清的严禁使用。

第三十八条在V型天窗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在任何情况下与带电体(包括邻线带电体、同杆架设的供电线、回流线、电力线、上下行分隔绝缘子、渡线分段绝缘器的距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监护人员时刻注意,做到全过程监护。

第三十九条在V型天窗作业中,如邻线来车,当作业点安全距离大于2米时则可以正常作业,当作业点安全距离小于2米时暂停作业,可不下作业平台,但必须加强防护,不得侵入邻线限界,并注意来车是否甩出绳索或货物。如防护人员发现有绳索或货物侵入限界应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暂停作业,作业人员下作业平台避车。

第四十条利用作业车进行V型天窗作业时,禁止升平台运行;旋转平台时,须经工作领导人同意,应确认转向,呼唤应答,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禁旋转一次到位,严禁向邻线旋转。

第四十一条轨道作业车辆进入区间作业地点时,作业人员及工具、材料应从本线田野侧上下车,梯车和长大物体在穿越带电线路时,必须放倒移动,并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未停电区段竖立梯车。

第四十二条在处理较大、复杂的设备缺陷或在曲线外侧处理线索缺陷作业时,要采取防止滑脱的相应措施;如危及安全时应及时与电调联系,申请垂直天窗作业。

第四十三条接触网工区到外工区单独参加作业时,要先熟悉设备状况和作业范围,并由设备管辖工区派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指导作业。

第四十四条各工区应按段规定在上下行分段绝缘器、站场软横跨节点8处悬挂“上行(下行)有电,禁止跨越”警示牌,在同杆架设区段支柱上悬挂“V停禁止攀登”警示牌,并保持字迹清晰,标志牌状态良好。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实行期间,各网工区要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所在车间和段技术科。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段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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