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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目的和范围: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成本达到公司预期的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

2.职责:

2.1工程部和总工办负责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

2.2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协同总工办、造价部、材料部、监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优化、确认。

2.3工程部(项目部)负责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配合总工办和外联部统筹协调水、电、煤气、消防、安防、弱电等各专业的设计进度,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合同签署、进场时间等,保证现场项目施工顺利有序地进行。

2.4工程项目部是公司派驻现场的机构,履行项目业主代表的职责,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起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的作用;::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部管理成员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驻地工程师代表职责,负责监督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项目经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5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审阅施工图纸,并将审图意见及时反馈给总工办;协调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协助造价部进行项目投资控制;代表工程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外联部进行综合验收;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6工程部负责协调项目施工出现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以及施工过程中外部协调工作,为监理与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参与主要设备以及部分材料的选定与采购,提出技术指标。

2.7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参建各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专项评价报告。

2.8项目经理与监理单位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而双方无法协调解决时,可以提交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解决。需及时处理的可以通过向综合管理部递交专题报告、请求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解决。

2.9工程部经理参加各项目工地会议,负责协调项目部与监理公司之间的工作。

3.项目施工管理:

3.1施工前准备工作:

3.1.1工程项目部根据总平面方案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安排场地"三通一平"的管理工作。将该项目的勘察、试桩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程项目部负责通过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场地和原始的水准点、坐标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3.1.2项目经理配合外联部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施工用电、用水、电信、煤气、破路申请等手续。

3.1.3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管理计划,确定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管理计划、管理手段、项目部人员配置与分工等,上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并传递到综合管理部。

3.1.4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要求监理单位上报《监理规划》(设备监造规划),项目经理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总监的任命以及相应资质等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3.1.5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审阅施工图纸,并将审图意见反馈总工办。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并通知公司工程部、造价部、财务部、总工办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政府监督机构参加会审,会签项目监理单位整编的会审纪要,由项目部发放给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

3.1.6项目经理负责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组织项目监理部与施工单位见面,落实各方职责。项目经理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1.7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要求项目总监报送经总监审核、签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及计划、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施工总进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再上报工程部、造价部,从质量、造价、进度等角度出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进行优化。

3.1.8项目经理督促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的具体时间,并审查、确认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3.2项目施工过程:

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监督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履行。

3.2.1施工质量控制:

3.2.1.1项目经理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履行甲方代表职责。掌握现场施工的动态信息,并将监理例会、施工协调专题会议等信息及时汇报给工程部。

A.监理工作的监督:

--项目经理应该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和监理记录,并作好日记。项目经理确认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月报,作为项目经理月报附件并上报工程部。

--项目经理参加总监定期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会签会议纪要。并将纪要传递给工程部、。为加大协调力度,工程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的总工程师应定期参加各项目工地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参加一次。

--必要时,项目经理在工程开工前可明确需参加工程质量验评工作的具体分部、分项,要求监理单位通知项目经理参加此类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评及现场的核查工作,符合要求后在验评资料上予以签认。

--项目经理参加总监组织的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B.由项目经理监督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

--对于一般的工程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应通过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对于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由项目经理上报工程部,必要时召集设计单位、监理事业部及总工办等有关人员专题研究解决。当出现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应要求总监及时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3.2.1.2甲供材料、设备到场管理:

A.项目经理对项目监理单位审核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比进场的计划时间提前半年提供),进行核实会签后,报送工程部,工程部向材料部备案,以便材料部拟定设备采购计划。

B.工程部会同材料部在甲供设备进场之前向项目部提供甲供材料、设备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相关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传递给监理,由监理传递给施工单位。

C.工程部在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前5个工作日,以工作联系函或电话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除负责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接收意见外,符合进场条件应通知监理,由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做好接收准备工作。

D.如现场情况不具备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条件,项目部通过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比计划时间提前一个月提交第二次申报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传递给项目经理部,由项目部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通知材料部及时与供应商协调供货时间的推延。

E.甲供设备到场后,项目经理部应协同材料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五方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合同、技术资料和装箱单进行开箱检验。

F.项目部根据监理处提供的甲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情况,将不合格的甲供设备情况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作清场或整改后使用的处理。

G.项目竣工时,项目经理部应要求监理单位将甲供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的评价意见填写在《产品使用情况表》中,并上报工程部、材料部。

3.2.1.3乙供物资的监督管理:

A.项目经理对监理单位审核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乙供物资(除地材外)采购计划(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分阶段提交),进行确

认,上报工程部,工程部应配合材料部及时对材料、设备的品牌和标准进行确定。由工程部、材料部、造价部核定价格,总工办配合工程部对影响建筑外观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行确认,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经监理单位签署后转施工单位。

B.乙供材料的进场报验委托监理公司进行。

3.2.1.4样品管理:

由材料部提供二份材料样品,一份经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一份作为监理单位对材料进场报验的检查依据。

3.2.2进度控制:

3.2.2.1项目经理应要求项目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令下达前,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室、工程部。

3.2.2.2项目经理负责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过的当月工程完成量和下月进度计划进行确认,并向工程部、综合管理部报送。

3.2.2.3项目经理应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和签署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报告,如情况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来不及报告,应在实施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3.2.2.4当施工单位报送的当月工程完成量、下月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有明显滞后迹象时,项目经理应通过工地例会、专题会议或发指令给监理单位,要求对此采取进度控制措施。

3.2.3投资控制:

3.2.3.1由造价部每月审核由监理单位初审的进度款。

3.2.3.2项目经理对监理单位报送的当月合格工程的形象进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造价部。

A.项目经理应要求监理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作量报表,注明签收时间;

B.项目经理应要求监理处核查进度款资料,并完成量价初审、表述当月完成工作形象进度;

--月进度款资料包括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抽筋表等

C.造价部依据有关资料,在合同规定截止时间内提出进度款审核意见和审定的整层次的工程量确认清单,通知项目部;

D.项目部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意见和工程量确认清单送交监理单位,并办好签收记录;

3.2.3.3项目经理审查由监理单位审核上报的工程量增减确认单和经济类签证单,分专业编制流水号,分阶段报送造价部。

3.2.3.4项目经理确认经过监理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的竣工图及中间结算或竣工结算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上报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图给造价部,作竣工结算用。

A.项目经理应要求监理单位注明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中间结算或竣工结算资料的签收时间,并在监理委托合同规定时间内核查资料和填写可办理结算请示单,由项目经理部上报造价部,如施工方报送的资料不完整,应退回监理单位转发施工单位重新报送。

B.项目经理部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报送的结算资料

--经监理单位审核、项目部盖章的竣工图

--经监理处及项目经理部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

--由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审的会审纪要文件;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的,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单

--工程结算书

--工程量计算书

--钢筋抽筋表

C.由项目经理上报的结算资料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并经项目经理签认。

3.2.4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3.2.4.1执行《设计过程管理程序》中3.6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总工办负责根据项目策划案中关于产品定位和成本定位等内容编写设计任务书,必要时总工办必须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设计任务书。

3.2.4.2现场变更签证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甲方代表需由2人以上签证,并于2天内报送

至工程部,由工程部核准,造价部审定后签字方可有效。

3.2.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项目经理监督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时,督促监理单位通知施工单位加以整改。

3.2.6分包单位的控制:

3.2.6.1总承包单位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过项目经理认可。

3.2.6.2由项目经理确认经监理方审核的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并报工程部备案。

3.2.6.3项目经理发现施工单位的非法分包,应要求监理单位通知非法分包商退场。

3.2.6.4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订立的合同,必须由分管副总牵头工程部、造价部及财务部参与。任何分包合同的谈判必须2人以上,并由谈判人才将谈判结果及时反馈至分管副总处。

3.3工程分项验收

3.3.1中间验收:

3.3.1.1监理单位组织中间验收、主体结构验收。项目经理部、设计单位、政府相关机构以及由工程部牵头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设备的单机试车,由施工单位主持,项目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政府相关机构以及由工程部牵头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召开专题会议。

3.3.2竣工验收:

3.3.2.1项目经理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竣工预验收,并确认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竣工预验收提出的整改问题,::由监理督促整改,整改情况报送项目经理即可。

3.3.2.2项目经理部召集公司有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政府相关机构参加竣工验收。

3.3.2.3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会同参加会议的各单位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3.3.2.4工程部将验收报告上报综合管理部,并传递到公司有关部门。

3.3.2.5在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经理部确认监理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整理后上报工程部。

3.3.3综合验收:

3.3.3.1在单位工程取得单体竣工验收证书,所有的配套工程均已经完成,且通过消防验收后,由工程部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小区综合验收报告。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小区综合验收,核发合格证书。详见《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3.3.3.2项目经理应要求监理单位对小区综合验收中出现的不合格问题,要求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直至工程质量符合小区综合验收的要求,并办好正式的移交证书并注明时间。

3.3.3.3项目经理协助工程部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十五天内报市建委竣工备案办公室。

3.3.3.4造价部的结算工作结束后,将竣工结算资料移交公司图书档案室。工程部将项目前期的文件资料汇总后报公司图书档案室。

3.3.4内部评价:

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小区综合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针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等质量和进度情况,向工程部提交综合或单项的评价报告。配合工程部和公司其他部室对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与安装等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4工程部文件及会议管理:

3.4.1工程部的各种文件、记录等有关资料统一由工程部资料员管理、编号、收发。

3.4.2工程部、总工办的资料员对信息必须互相沟通,确保图纸、文件、记录真实有效。

3.4.3图纸管理:

3.4.3.1工程部使用的图纸由总工办提供,必须确保是有效版本。

3.4.3.2工程的所有变更内容的可行性和

有效性,根据3.2.4条的规定进行确认。

3.4.4规范、标准、图集

3.4.4.1项目部资料员通过《福建建设》网站及福建省建设标准化中心查询有关规范、标准、图集的有效版本的信息,并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购买,及时将规范、标准、图集的目录上报工程部。工程部每年六月将各项目使用规范、标准、图集的情况上报总经室。

3.4.5其他文件管理见《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3.5.6相关会议

3.5.6.1工地例会:由项目经理部、公司相关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每两周一次。

3.5.6.2专题会议:当问题不涉及施工方时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进行专题性讨论和解决;当问题涉及施工方时即施工单位有参加会议时由监理机构主持。

3.5.5项目经理月报:由项目经理编制,主要内容:总结本月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情况,并根据监理月报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以及与公司内部协调及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项目经理月报应附上监理月报在下月初上报工程部并传递至综合管理部。

3.5.6项目经理日志:由项目经理记录,主要内容:记录当日发生的工程概况、现场施工管理情况。存在的影响质量进度问题以及原因,当日召开的例会专题会议等主要内容,现场安全文明情况等。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2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规

4.3国家、地方有关施工管理的法规、标准、规范

4.4《招标管理程序》

4.5《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4.6《客户服务管理程序》

4.7《工程造价管理程序》

4.8《材料设备采购程序》

4.9《文件管理程序》

4.10《会议制度》

5.相关表单记录:

5.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5.2项目经理工作日志

5.3项目经理月报

5.3.1本月工程进度控制情况评价

5.3.2本月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评价

5.4图纸收发登记表

5.5监视和测量设备抽检记录表

5.6样品登记表

5.7产品使用情况表

篇2:工程甲供材结算与尾款支付程序

1.0目的

为更好的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结算、甲供材料结算的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竣工。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建设项目的各类工程的甲供材料、甲供设备、工程结算的控制。

3.0职责

3.1监理公司: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3.2项目部:审查结算资料、会签结算资料,初审结算。

3.3预算部:初审结算(必要时),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4公司领导层: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0流程

4.1工程结算的办理:

4.1.1承包商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填写《结算会签表》。

4.1.2监理公司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4.1.3除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需由政府做验收的外,其他一律要填写《工程验收报告》,

涉及到各方均要签字才能生效。

4.1.4项目部资料员审查结算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整理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结算资料,并列出详细的结算清单一览表。::用于结算的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装订成册。承包商填写《结算申请会签表》,并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返回项目部。

4.1.5一般情况下,应将结算资料一并报齐,对于现场签证等,用于结算的敏感性资料不予补报或补签。结算中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有任何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1.6项目部应对工期奖罚、物资款项、总包管理费、施工期间水电费及其他所有款项、责任作出计算和说明,填写于《结算申请会签单》。

4.1.7项目部预算工程师还负责准备用于工程结算的资料(属我方资料,当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时,用于核对),列清单并签字。工程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书、招标答疑、承包商投标书、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开工竣工报告、施(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供材供应统计表、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确认表、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工程奖罚记录情况表、水电费扣减表、各期粮单、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和备忘录、政府关于工程造价的政策以及承包商/供货商提供的结算书等。

4.1.8项目部预算工程师在结算工作进行前,至少阅读一遍合同,重点复核:工程内容、甲供材、水电费、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保固金、工期和质量奖罚等;对承包商提供的工程结算文件中,存在易产生歧意、表示不清晰的文件,退回经办人。

4.1.9项目部预算工程师认真审核结算书的详细内容(包括编制说明),一般情况下,对结算书的项目内容都要逐一审核其量、价、费。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分部分项,如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子项要重点审核。

4.1.10项目部预算工程师有了初步结果后,通知承包商的预算员进行双方核对,在核对过程中要注意记录双方的分歧点,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或预算部经理)反应、沟通。

4.1.11项目部预算工程师完成双方结算核对后,填写结算报告、结算审定表、结算审批单等表格。在结算审核报告中应详细列明双方造价分歧明细、原因、汇总。

4.1.1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预算工程师结算的初审结果。在《结算审批单》中签字。

4.1.13项目的结算初审结果(含计算底稿),报送预算部,由预算部预算工程师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分部分项,如工程量大的分项、单价高的分项要重点复核。如必要可逐项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应、沟通。复核完后,在《结算单审批》中签字。

4.1.14预算部经理对所有的结算初审和复审都应进行全面的审查,特别注意分包/甲供材中内容交叉处、以及索赔事项。还应汇总成本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填写《结算审定表》。

4.1.15对于园林工程、安装工程、装饰专业的结算,由预算部的预算工程师对以上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初审程序按4.1.6/4.1.7/1.1.8进行。

4.1.16预算部另一位工程师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参照4.4.1.8执行。

4.1.17预算部经理对复核过的结算,仍按4.1.11执行。

4.1.18预算部经理核准结算结果,上报公司依次由中心总经理、分管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

4.1.19预算部文员负责报送结算结果给有关领导审批。并将《结算审定表》转给承包

商/供货商盖章后,我司有关部门盖章。

4.1.20由预算部预算工程师负责结算数据的信息登记。

4.1.21由预算部经理负责审定单办理、结算付款手续的办理的办理。

4.1.22由预算部文员负责结算资料的归档。

4.2结算分歧的处理

4.2.1双方对核实的结果无争议的,预算部的预算工程师可以出结算报告。

4.2.2双方对核实的结果还存在一般性争议的,请示预算部经理,由预算部经理和施工单位缩小分歧,如能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预算工程师可出结算报告。

4.2.3如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预算工程师在结算报告中要将分岐造价的数额填在"分歧造价"中。并将具体分歧的内容列表统计,汇总。同时预算部经理请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由副总经理与施工单位协商,并在《结算审定单》、《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上相应栏目上签上最终造价数额或意见。

4.2.4双方对核实的结果存在原则性争议的,执行程序同4.2.2;如副总经理与施工单位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预算部经理和副总经理请示::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如能彻底消化分歧,在《结算审定单》、《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上相应栏目上签上最终双方确认的造价数额;

4.2.5如还不能彻底消化分歧,由预算部负责与施工单位一同请造价管理站调解;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4.3甲供材的结算

4.3.1甲供材的结算办法与工程结算相同。

4.4尾款支付

4.4.1在完成4.2.4填写《结算审定单》时,查阅部门数据库,累计各期付款填写已付款总数,计算审定造价-已付款总数=未付款总数。(即尾款数额)

4.4.2在结算定案以后,保修期结束前(保固金支付前),其间支付的工程款,预算部要在数据库中做好台账。

4.4.3如保修期结束、并已办理保固金结算,但尾款还未支付完毕,尾款可以与保固金一同办理支付手续。

5.0支持性文件

《物资采购细则》(合约部)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细则》(合约部)

6.0相关记录和表格

《结算会签表》

《结算审批单》

《结算审定表》

《结算报告》

《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

《预(结)算书封面》

《编制说明》

《预(结)算汇总表》

篇3:施工各项费用控制程序

一、租赁机械:

1、由工程经理、工程室机械管理员和成本室负责中小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和评审工作;

2、由机械管理员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退场或转场及场内管理;

3、由工程室机械管理员负责租赁费用的结算,经成本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到经营室和财务室备案;

4、由成本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项目自有机械:

1、由机械管理员建立台帐并报经营室和财务室备案;

2、由材料室统一保管,根据工程需要由机械管理员签字后统一由材料室发放使用;

3、使用完毕后由机械管理员检查、维修、清查数量并签字后由材料室统一回收入库。

三、机械零配件:

1、由栋号长编制零件使用申请,经工程经理审批,由机械管理员编制费用计划,零配件亦可根据施工任务情况,一次性包入工费当中,项目不再另行购买;

2、费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机械管理员和成本室选定供应商并签订供销合同并经过审批;

3、合同签订后,机械管理员根据工程需要进行采购;

4、机械零配件进场后::统一由材料室入库保管,根据工程需要由机械管理员签字后统一由材料室发放使用,材料室作好发放记录;

5、零配件经点验后由机械管理员办理结算手续,结算经成本经理审核和项目经理审批后到成本室、财务室备案;

6、由成本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

四、生产工具:

1、由工程经理编制使用计划,经项目总工审核和项目经理审批后,由材料室负责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

2、由材料室负责结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成本室和财务室备案;

3、由材料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小型生产工具亦可以一次性包入工费当中,项目不再购买。

五、机械维修:

1、维修费用最好按包干形式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的维修费用由工程室控制;

2、机械维修由机械管理员提出维修申请和编制费用计划,经工程经理核实和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维修;

3、维修费用由机械管理员负责结算,经成本经理审核和项目经理审批后,到成本、财务室备案;

4、由经营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

六、渣土清运:

1、材料室对渣土中的可利用回收品进行回收;

2、工程室编制清运台班计划,经成本经理审核和项目经理审批后交材料室;

3、材料室负责落实清运车辆和台班结算,台班结算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成本室、财务室备案;

4、所有渣土外运均须经工程室检查签字;

5、由材料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

七、安全网(带)、安全劳保用品及涉及到安全的临电设备(配电箱、电缆线及维修配件等):

1、由项目安全负责人提出用料计划和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安全部初审后交材料室备案;

2、项目安全负责人会同项目成本室、材料室等签订采购合同;

3、材料室负责采购及结算工作;

4、采购进场的以上材料经项目进货检验后,由材料室统一入库保管,经安全员签字后方可发放使用和回收;

5、点验单上必须经安全负责人签字,材料室方可办理结算手续,临电设备的结算报项目成本室和财务室备案;

6、由材料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

八、临水、临电及消防设备:

1、由临水临电负责人编制采购计划,经专业负责人、总工审计和项目经理审批后,报材料室;

2、专业负责人会同材料室、成本室等签订采购合同;

3、材料室负责采购和结算工作,结算报经营、成本室备案;

4、进场材料经项目进货检验后,由材料室统一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

5、由材料室统一办理借款手续。

以上涉及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安全网(带)、安全劳保品均由材料室做好收发台帐。

九、零星用工

1、现场施工实行相对的分包,现场零星用工采取按部位、按工程量核算的原则;

2、各专业、各室签定有关部门合同时,要尽可能将可预见的用工纳入包干范围,一次核定;

3、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安排人工,用工人员要填写"用工申请表",报本室主管及工程经理签字同意后,请现场主管工长统一安排;

4、"用工申请表"要写清施工部位、工程量、要求完工时间;施工完成后,由用工申请人和主管工长共同核实确认;

5、"用工申请表"一式二份,施工当天核实、会签后工程室及施工队各存一份,作为施工结算依据;

6、零星用工由项目部根据与各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及现场包保责任书结算,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项目部不予结算;

7、各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区、卫生责任区内及安全包保范围内用工不属于零星用工,由各单位自负;

8、

"用工申请表"附后。

篇4: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管理程序

1.目的

使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管理:就是在项目开工后,为成功地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

3.2.供方:指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3.3.工程供方:指向本公司提供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以及监理、施工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如供应商、承包商、监理单位统称工程供方。

3.4.总承包商:主体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

3.5.分包商:分项工程承包单位;

3.6.承包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统称承包商;

3.7.供应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4.职责

4.1.工程及采购管理部

4.1.1.按照项目前期阶段编写的《工程管理指导书》实施项目工程管理;

4.1.2.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4.1.3.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

4.1.4.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

4.1.5.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4.1.6.销售现场::配合管理。

4.1.7.负责经办单笔金额大于五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及合约签署;

4.1.8.大于三万元、小于五万元由成本管理部、采购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在设计封样的前提下评标。

4.1.9.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

4.1.10.为项目现场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4.1.11.组织项目单体竣工验收、入伙前全面验收。

4.2.监理单位

4.2.1.全面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职责;

4.2.2.主持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主持召开开工预备会、工程例会和专题协调会;

4.2.3.负责对承包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4.2.4.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监控;

4.2.5.组织工程初验收。

4.3.承包商

4.3.1.按照合同、设计图纸及规范提供产品或施工服务;

4.3.2.确保工程进度、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3.3.组织专项工程验收。

4.4.供应商

4.4.1.按照合同提供设备、材料;

4.4.2.对提供的设备、材料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5.工作程序

5.1.施工质量控制

5.1.1.工程及采购管理部作为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门机构,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5.1.2.施工预控: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分项开工前主要是督促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监理单位的准备工作。

5.1.3.过程控制

5.2.3.1.加强对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的仪器对测量定位进行复核。

5.2.3.2.工程及采购管理部每周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

5.2.3.3.对重要材料设备要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进场验收、抽样、取样复试。不定期地抽查材料的准用证、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材料。

5.2.3.4.工程及采购管理部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桩基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2.3.5.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进行中间验收,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5.1.4.事后控制

5.2.4.1.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工序交接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并落实整改。

5.2.4.2.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采取预防的办法,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归档。

5.2.4.3.督促监理单位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工作。

5.2.施工进度管理

5.2.1.总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工程及采购管理部要求总包单位根据《宁波万科工程主要节点统一工期》的要求,编制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并将项目总进度计划分解为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节点可另行编制详细计划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监控施工。

5.2.2.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调整

除非项目发展计划或销售计划发生重大变化,否则一般不对项目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给予调整。若调整,进度计划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将调整后的计划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5.2.3.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针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前瞻性地采取措施,及时办理报批报建等手续,及时解决图纸供应、甲方分包、甲供(包括甲控)材料等甲方要协助的问题。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月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现场劳动力安排、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在每月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月报中对月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根据进度滞后情况提出追赶进度的方法,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工作。

5.2.4.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审定后,工程及采购管理部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施工图纸交付计划以及项目材料一览表中的要求进场时间栏,并分别抄送设计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等,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项目时间要求和工作本身周期安排部门工作计划。在项目工程月报中对下月需要职能部门的协助配合的工作列出时间清单,前瞻性地敦促和协助职能部门完成相关的工作。

5.3.工程物资采购管理

5.3.1.设计管理部负责确定材料设备设计标准;

5.3.2.工程及采购管理部健全采购材料设备及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5.3.3.设计管理部组织工程及采购部建设材料设备样品间;

5.3.4.工程及采购::管理部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分类;

5.3.5.成本管理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目标成本控制;

5.3.6.工程及采购管理部制定材料设备采购目标管理总体计划;

5.3.7.工程及采购管理部协助填写项目材料一览表并明确进场时间,经工程及采购管理部经理批准后作为工程采购依据;

5.3.8.工程及采购管理部负责材料设备上网招标采购及合同签约;

5.3.9.工程及采购管理部组织总包、监理负责材料设备首批进场验收,并填写首批材料进场验收表。

5.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5.4.1监理单位每月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出相应的整改通知并对提出整改项目及时进行复查。

5.5.信息管理

5.5.1.项目信息管理由项目秘书负责,各主办工程师协助。

5.5.2.项目发文采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原则,文件进出按规定的流程进行阅处。

5.6.竣工验收

5.6.1.负责组织小区竣工验收、业主入住验收等工作。

5.6.2.负责组织小区工程质量评奖工作。

6.支持性文件

6.1.NBVK/WI/PR025《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指引》

6.2.NBVK/WI/PR026《工程进度控制作业指引》

6.3.NBVK/WI/PR02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业指引》

6.4.NBVK/WI/PR044《设备材料验收作业指引》

6.5.NBVK/QP/PR007《工程成本管理程序》

6.6.NBVK/WI/PR030《商铺供电配套管理作业指引》

6.7.NBVK/WI/PR031《室外混凝土道路管理作业指引》

6.8.NBVK/WI/PR032《绿化工程管理作业指引》

7.相关记录

7.1.工程管理指导书

7.2.工程月报

7.3.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7.4.NBVK/QR/PR045《现场签证单》

7.5.NBVK/QR/PR055《项目工作联系函》

7.6.NBVK/QR/PR059《甲供材料设备首批进场验收单》

篇5:项目工程客户财产管理范文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客户财产在接收、检验和试验、贮存、安装、维护等方面的控制,保证客户财产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保持其规定的性能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项目工程中,由公司控制或使用的客户财产,包括: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说明书、设备图纸、软件、包装物、防护物等在接收、检验、贮存、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管理。

注: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可全部或部分执行相关条款

3.职责

3.1物资公司负责客户提供产品的控制,项目工地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客户提供产品的接收、检验、贮存、维护和倒运管理及产品问题的记录、报告;

3.2项目工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客户提供财产的质量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3.3项目工地检测部门负责有关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接收准备

4.1项目工地物资管理部门接收客户提供产品的合同及有关资料,由计划员填写"客户订货合同登记卡",将有关资料建档管理。::计划员将"客户订货合同登记卡"及检验、贮存、维护等工作的要求传送到指定的仓库作为接收依据,做好接收准备。

4.2收到客户提供产品的发货总清单、装箱单及维护保管指导书等文件后,由计划员交仓库管理员。装箱单作为仓库管理员验收产品时的依据。发货总清单、装箱单及维护保管指导书等文件仓库管理员建档管理。

4.3收到到货预报(或通知)后,计划员应立即通知运输员和仓库管理员做好接收准备。准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文件资料,事先检查用于接收或检验产品的文件资料是否已经齐全。

b)卸车及仓储条件,提前准备卸车措施和合适的场地或库房,符合产品的仓储要求,尽可能减少二次搬运。

c)易燃品及危险品,在产品交付前的接收准备工作中,仓库管理员应特别注意对易燃品及危险品的储存与保管,有疑问或困难时,应向计划员报告,由计划员向客户索取或查寻有关此类产品储存和保管的规范和要求,向仓库管理员进行交底。

5.客户财产的接收

5.1客户财产的接收

5.1.1工地以外地点接货

5.1.1.1当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由公司在工地以外地点接货时,项目工地物资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甲方(或交货方)联合对随即接受的货物进行清点、检查,在设备箱件交接单上注明清点和检查结果。

检查清点内容包括:箱件数量是否正确、包装物是否损坏、捆扎物是否散落、木箱是否浸水等。办理交接手续后安排运输事宜。

5.1.1.2设备箱件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后,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仓库管理员等接收人员会同运输押运人员(或司机)在御车前或御车后对货物进行清点、检查,核查货物的现行状况、设备箱件交接单上注明的清点和检查结果。如有不符,在设备箱件交接单上做好记录,仓库管理员、接收人员、运输押运人员(或司机)签字确认。

5.1.1.3仓库管理员应保存签字确认的设备箱件交接单。对于存在问题的设备箱件交接单,仓库管理员应将其复印件报送计划员,计划员据此与甲方(交货方)联系处理。

5.1.1.4仓库接收货物后,仓库管理员及时登记《客户财产受货登记薄》(见表QP10-1),以记录设备箱件到货时的原始状态。

5.1.2工地接货

5.1.2.1当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由公司在工地接货时,物资管理部门应会同甲方代表(或交货方)联合对货物进行清点、检查,在设备箱件交接单上注明清点和检查结果。

5.1.2.2检查清点内容包括:箱件数量是否正确、包装物是否损坏、是否有装卸、包装、运输、环境、火灾、水灾或其它任何原因引起的损伤。

检查时如发现异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记录,必要时进行影像记录,并及时报告客户。

5.1.2.3工地铁路专用线卸车时,如发现货物箱件与发运清单不符,或外包装有异常,需铁路运输部门出具"商务记录"后,才能安排卸车。

5.1.2.4仓库接收货物、核对资料和进行检查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客户财产受货登记薄》(见表QP10-1),以记录设备箱件到货时的原始状态仓库管理员。

5.1.3当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公司在客户仓库领取产品时,物资管理部门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表或填写领料单,报客户批准后到客户处领取。

5.2客户财产的验证

5.2.1工地负责接货的验收

5.2.1.1开箱验证计划的编制

a)当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由公司负责接货验收时,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根据合同验证(及索赔)有效期或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编制开箱验证计划,包括验证的时间、::地点、参加验证的人员及被验证的产品,并按规定期限提前报告给客户方及项目工地有关部门。

b)

当客户方组织开箱验证时,项目工地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按客户要求参加开箱。

5.2.1.2参加验证的人员依据装箱清单及有关资料,共同对产品进行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单"(见表QP10-2),如实记录设备开箱验收情况,由各方签字认可,必要时进行摄像记录。

5.2.1.3对客户财产的验收检查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

a)产品数量、规格、型号,

b)产品的标识、标记,

c)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图纸、软件等;

d)产品表面及实体损伤状况;表面清洁度;

e)防护罩、封印、防腐剂;

f)随带的附件、工具;

g)防护物、包装物;

h)其它要求的检查。

5.2.1.4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根据"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进行缺件、缺陷跟踪,联系客户方解决。

5.2.2从委托方仓库领取产品时,领用人员也要进行5.2.1.3条款中的一项或多项的检验。

a)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物资管理部门储存到仓库里或按规定发放到施工处。

b)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将其隔离或进行标识,及时报告客户,填写《客户财产问题报告单》(见表QP10-3),并做好记录。由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进行缺件、缺陷跟踪,敦促客户方解决。

5.2.3产品接收后(包括从客户仓库直接领取的产品),建立台帐。必要时项目工地对客户财产的管理实行微机化管理。

6.客户财产的保护

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客户财产的相关部门,对客户的财产加以保护。

6.1构成工程实体产品的保护

执行QP12《产品防护管理程序》。

6.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保管

6.2.1对接收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6.2.2如合同规定由公司负责保管时,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台帐,并放置在符合要求的保管场所,直到交付给客户。

6.2.3如合同规定由客户保管,对仓库在接货时接收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移交给客户,工地需使用时,向客户方借取,并办理借用手续。

使用过程中保管好客户财产,用完后及时归还。

6.3文件资料的保管

对随客户财产提供的资料,包括说明书、设备图纸、软件等,根据施工合同或协议要求,由物资管理部门移交客户或移交工地文件管理部门保管。

由文件管理部门保管的,执行QP0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或项目完成后移交给客户。

6.4包装物、防护物的保管

对随客户财产提供的包装物、防护物等,按合同要求移交给客户。对由工地自行处理的,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7.客户财产的倒运和运输

客户财产的倒运和运输的控制执行QP12《产品防护管理程序》。

8.客户财产标识

客户财产的标识,执行QP1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9.客户财产缺陷的处理

客户财产在贮存、维护及使用、安装、检验、试验过程中,一旦发现影响财产性能的缺陷,发现人员及时填写"客户财产问题报告单"(见表QP10-3),并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挂标识牌,由物资管理部门计划员联系客户确认并跟踪处理。

10.记录表格

QP10-1客户财产受货登记簿

QP10-2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单

QP10-3客户财产问题报告单

11相关文件

QP0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QP1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QP12《产品防护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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