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报销工作程序
建筑装饰公司报销程序
一、外委订货款报销程序
1、采购部复核发票与入库单。
2、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与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财务部主管,财务部主管依据外委订货合同审批。
4、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总经理审批。
二、外委包工款报销程序
1、工程部项目经理复核外委工程量及单价。
2、承包人将发票或工资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3、工程部项目经理将发票或工资表报财务部主管,财务部主管依据包工合同审批。
4、工程部项目经理将发票或工资表报总经理审批。
三、材料物品报销程序
1、采购部复核发票与入库单。
2、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财务部,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依据材料计划审批单审核。
3、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4、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财务主管审批。
5、采购部将发票与入库单报与总经理审批。
四、赊帐材料报销程序
经手人持单据或合同写清购货单位、所赊材料金额等,将材料明细入库单一并交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挂帐。
五、其它科目报销程序
1、经手人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经手人姓名、日期。
2、经手人将发票报与主管领导审批。
3、经手人将发票报财务主管审批。
4、经手人将发票报总经理审批。
篇2:装饰公司招聘录用工作程序
建筑装饰公司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录用程序可分为:申请、招聘、考核、培训、录用、上岗。
一、申请程序:
1、申请部门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3、申请表报行政管理部审批。
4、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
5、申请表转入行政管理部进入招聘程序。
二、招聘程序:
行政管理部根据申请表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选拔公司需要的人才。
三、考核程序:
行政管理部与申请部门共同对应聘者进行专业考核及素质考核。
四、岗前培训程序: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企业历史、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素质的培训工作。
2、所在部门负责对专业知识、工作程序的培训工作。
3、培训后进行考核,行政管理部、申请部门通过后进入员工档案存档。
五、录用程序:行政管理部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上岗程序:应聘者通过以上程序后上岗工作。
七、其它规定:
1、招聘时注意给应聘者良好的企业形象。
2、对应聘者考虑的因素:
(1)、上一个工作岗位;
(2)、上一个工作习惯;
(3)、应聘者在原单位的工资水平;
(4)、工作历史(避免选择过多跳槽的人);
(5)、受教育程序(不仅学历,还有在以前企业的受教育程度);
(6)、对未来的前瞻性(理想);
(7)、道德品质;
(8)、人际关系。
篇3:装饰公司报废工作程序
建筑装饰公司报废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报废日期及购买日期。
二、申请人将《报废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审批后,申请人将《报废申请单》及报废物品交财务部。
四、财务部成本核算员对《报废申请单》及报废物品进行审核、批准。
五、申请人将《报废申请单》报财务部会计报帐,完成审批程序。
篇4: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按合同及图纸要求全部工作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邀请监理(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并邀请监督站参加。
2.由施工单位负责,按规范要求进行安全及功能检测(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应按规范要求),监理进行见证。
3.在预验收整改达到要求及以上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施工单位编写竣工报告及验收申报表(按规范格式)送监理(建设)。同时附上规范规定的验收资料,交监理(建设)审核。
4.与此同时,勘察设计写出验收报告,包括:
a.勘察单位对勘察资料认定并对施工持力层是否符合要求确认;
b.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及其安全及功能的认定及实体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确认。
c.监理单位写出质量评估报告,对施工过程监理情况、见证情况作出报告以及对实物质量进行评定.
d.建设单位对是否满足建设要求提出意见。
2.由业主与各单位协商确定验收委员会(小组)人员名单,及主任(组长),副主任(副组长)名单。
3.验收人员资质: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监督站以及有关单位人员,征求意见后把名单列上。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主任(组长):建设单位
副主任(副组长):总监理工程师
4.开验收会
由建设单位主持开会并宣布验收小组名单,通过后交主任委员(组长)主持。
5.会议程序
a.宣布验收人员名单
b.宣布会议程序
c.施工单位汇报
d.监理单位汇报
e.勘察单位汇报
f.设计单位汇报
g.分组现场检查
h.勘察设计单位提出验收意见
i.其它各单位提出验收意见
j.监督站对验收人员、验收程序、工程资料及实物质量提出意见
k.协商通过后由施工单位经填写验收单交有关单位签字(如有问题进行整改后再进行验收)
6.验收资料汇总报备案、小组备案
7.备案小组在15天内将审核意见反馈,如不通过进行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8.备案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篇5:建筑劳务企业差旅费报销规定
建筑劳务公司差旅费报销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和现行市场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差旅费报销问题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第二章伙食费控制标准
第二条公司所有人员在省内出差,取销伙食补助。凭中、晚就餐发票控制报销(早点除外),控制标准为每人每餐25元(因业务招待除外),报销时由经办人在发票后注明时间及原因,限额控制超支部分自理。
第三条报销程序及规定:
一、就餐发票参加人员均签名,财务严格把关,总经理签字报销;
二、参加各种会议,食宿统一安排的不予报销,未统一安排的就餐仍按以上标准报销。
三、一次出差多天多餐,可累计计算,单项严格按标准执行。
第四条经批准,在市区内学习、培训的,不予补助。
第三章车船费、住宿费开支标准
第五条省外出差应从严控制,凡是需到省外出差、开会、学习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报销差旅费。
第六条公司所有人员出差严格控制乘坐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卧铺票。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或为顾及公司形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时应明确),住宿费标准可提高档次报销。
第九条市区内办事,一般不得报销的士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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