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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一.核算要求

1、材料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每月项目材料、办公实际消耗费用表提供财务。

2、项目部在每月25前将本月考勤表交劳资财务。

二.财务成本责任

1.依据财务收支口径的一致性原则,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成本子项的设置,计算口径要与概算定额计取的收入口径一致(包括其他直接费的个别项目调整执行财务核算规定).在施工程的预算收入口径作到会统一致,竣工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造价一致.

2.汇编降低成本计划,进行预控.

3.严格成本开支范围,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费用划分标准.正确核算工程成本,定期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4.建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根据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月份完成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时收取工程款.每月末将成本资金实际执行情况报给主管经理.

5.按期登记成本台帐,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对比核算.每月10-12日将上月的成本情况报给主管经理.定期进行项目成本分析,提出存在问题.

各部门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报交财务部门的时间:

部门内容转交财务时间

劳资外用人工费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自有人员工资当月23日上午

材料暂估入库收料单当月23日上午

当月耗料当月23日上午

内、外部调拨单当月23日上午

模板、架木租赁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行政管理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试验测量测量用具当月出库使用当月23日上午

1、对于已领用的支票必须在当月25日下班以前办好手续后到财务报帐

2、限额支票三日内报帐。

篇2:建筑总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体制

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土建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财务部,其它子公司设立财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均独立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受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子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土建子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集团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子、分公司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子、分公司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子、分公司办理后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子公司负责对本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土建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独立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土建子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八条土建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控、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子、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土建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子、分公司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年度末,土建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流程按集团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生物医药公司、建筑机械公司、租赁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八条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为保证发票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发票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发票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土建子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子、分公司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及时记人成本、费用和应付工资。农历年末由土建子公司财务科根据工资决算单决算员工工资,并根据分公司、项目部人员工时使用情况将决算的工资分配给各分公司、项目部,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数。

第二十一条根据预提的应付工资按月计提工资附加费,计提标准: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1.5%。

预提的福利费列入"应付福利费"科目,预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其它应付款一工会经费"、"其它应付款一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农历年末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分配的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的工资附加费。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发票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三条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3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6年

三类:施工机械8年

四类:运输设备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通讯设备5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发票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发票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发票重新列帐,如发票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建固定资产项目(如办公楼、学校等)一律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如属捐赠项目(如学校、幼儿园等),待工程竣工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自用项目组建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在建固定资产领用项目上的甲供料,一律开材料调拨单按市场价转公司总部财务科,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项目部承担;如属领用的是项目上的外购料,项目部按成本价调公司总部财务科,总部财务科列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甲供料差价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三十条年度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2000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三十二条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I兜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发票,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六条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七条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发票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八条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f临设费、其它);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九条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四十条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四十二条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三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四条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五条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六条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七条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八条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

清楚,找出差异原因;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九条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五十条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一条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五十二条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六条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为加强对子、分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子、分公司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子(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八条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九条分包单位开发票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发票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发票给我方。

第六十条子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篇3:项目核算财务部职责

项目核算财务部职责

(1)加强成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组织贯彻各项经营经费法规和财务制度;

(2)编制流动资金收支计划,负责组织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

(3)负责外部和内部制定的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有关费用计划的控制工作和会计凭证的复核工作;

(4)参与税收、物价、财务大检查工作。

篇4:安全责任制:燃料管理部核算统计财务班长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核算、统计、财务班长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核算、统计、财务班长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燃料管理部核算、统计、财务班长在燃料公司正、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燃料管理部核算、统计、财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3.2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燃料的各种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及时纠正燃料管理部在核算、统计、财务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参加燃料管理部正、副主任召开的生产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燃料管理部正、副主任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事故真相。

3.4认真参加公司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熟”、“三能”。

3.5履行职责,对各项燃料经济指标的统计、考核工作的安全性、正确性负责。

3.6负责各项经济小指标分析,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汇报有关领导,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7妥善保管好各种统计数据,以便有关部门查找数据进行技术、安全分析,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销毁。

3.8负责本公司与经营相关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严禁失密、泄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

篇5:公司固定资产核算财务岗工作流程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财务)岗工作流程

(一)固定资产

1、购进

审核付款――→督促报账――→审核发票和固定资产调拨单――→查询已付款情况――→编制凭证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传主管岗核

注:

(1)款项付出应严格遵守《资金付出管理办法》。

(2)根据合同及付款情况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3)购进固定后须凭发票、验收单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具体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由生产部负责,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行政事务部负责。

(4)固定资产入账时,记账凭证摘要栏须注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及使用部门。

(5)固定资产在各车间、部门之间调拨应进行账务处理,以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准确提取折旧。

2、提取折旧

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查询上月新增或减少固定资产――→对应固定资产原值及公司使用的折旧政策计算增减变动的累计折旧――→编制折旧计算表――→编制记账凭证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累计折旧

贷:累计折旧――相关明细科目――→传主管岗复核

注:

(1)年初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表计算各部门、各类资产每月应提折旧金额,每月根据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编制折旧计算表。

(2)固定资产折旧采取按个别资产进行计算,分部门、分类别汇总提取。

(3)月度提取累计折旧金额发生变动时应将提取折旧的依据应传递一份给各车间核算员,由车间核算员对应固定资产清单核实固定资产的存在及折旧提取的准确性。

(4)年末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表计算全年折旧,冲回由于净值低于全年应提折旧的个别资产多提折旧,并确定下一年度提取折旧的基数。

3、固定资产清理

(1)盘点

年中、年末组织行政事务部、生产部相关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整理固定资产明细表――→出具盘点报告

注:

(1)针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应及时上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①盘盈借:固定资产②盘亏借:营业外支出

贷:累计折旧累计折旧

营业外收入贷:固定资产

(2)清理报废

定期组织行政事务部及生产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督促处置已报废及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核实报废或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原值、已使用年限及折旧提取情况――→审核固定资产清理转出报告――→编制记账凭证

①注销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②收到清理收入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③支出清理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银行存款

④结转净损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余额)

贷:营业外收入

或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余额)――→传主管岗复核

(二)在建工程

1、GMP部门日常费用

审核原始凭证完整、合法、金额正确――→审核并更正原始凭证按规范粘贴和折叠――→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核部门费用支出进度(如超计划额度,可拒绝报销)――→编制记账凭证

借:更改工程――GMP―相关明细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涉及现金的凭证传出纳岗,不涉及现金的凭证传主管岗复核。

注:

(1)核算属于GMP项目,但不能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费用。

(2)为便于费用统计分析记账凭证摘要栏须注明费用名称。

(3)非工资性费用支出须取得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或收据,填写规范,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增值税票须严格遵守填写规范。

(4)保证凭证及附件左上角整齐,附件长宽折叠以记账凭证大小为度,不能带有订书钉。

(5)费用审核依据《20**年费用控制办法》、《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标准》、《通讯费管理办法》等,其要点有:计划额度内费用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长审批;计划外费用须有总经理批示的报告;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须经总经办登记;招聘费用须有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差旅费须附审批后的行程安排表,招待费须附经审批的招待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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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6)支取现金的凭证编制完毕,若遇出纳无现金时,应暂时保存记账凭证,待出纳取回现金时通知领款。

(7)报销人有前期欠款时,报销费用一律先冲抵欠款,由管理费用岗开具还款收据。

2、在建工程核算

(1)工程立项

凡工程项目确定――→向相关部门索取核准后的立项报告及工程预算――→设立明细科目

(2)工程招标

阅读招标文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制证――→参与议标、评标、定标――→参与合同条款的订立――→保留合同复印件

①收到投标保证金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投标保证金

②退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投标保证金

在建工程相关科目〈红字〉(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贷:现金

(3)支付工程款

①审核月度资金计划

每月28日核查工程合同及在建工程款项付出情况――→审核GMP等部门报出的工程项目资金月度计划――→汇总资金计划――→报财务部长审批

②款项付出及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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