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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产品的防护1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产品的防护1(包括顾客提供的物资、设备、成品、半成品)

0.1、顾客提供财产的贮存和维护

1、顾客提供财产按本公司财产贮存和维护的方法或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控制;

2、在贮存和维护期间发现不合格(丢失、损坏、变质、不适用)由项目部保障室填写《顾客提供财产不合格记录》(C*12-JL01),并及时通知顾客协商处理;

3、顾客提供的规范、图样及技术专利的贮存和维护工作,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需要时进行保密控制。

0.2、产品搬运的控制

1、项目保障部、工程安质部保证原材料、工程设备、半成品、成品在搬运过程中采用与搬运产品相适应的搬运方法,防止损坏、丢失和变质;同时制定超长、笨重产品的搬运方法,选择适当的搬运机械,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搬运人员;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治安人员制定易燃、易爆品的搬运方法和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搬运人员;

3、搬运过程应保持产品的包装、质量状态和标识完整,避免在搬运中丢失或磨擦,造成产品混淆或误用。发现产品丢失、损坏、变质等,由现场材料员填写《产品丢失、损坏、变质记录》(C*12-JL02)。

0.3、产品贮存的控制

1、项目保障部、工程安质部对原材料、工程设备、半成品、成品提供防护,并根据施工规模、产品的特点选择适宜的贮存方法,按产品性能进行保管,并加以标识。按要求完善出入库和交付手续。

2、易燃易爆品的贮存应由专人看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治安人员制定贮存、保管方法并进行贮存中的安全检查。

3、项目部材料会计根据实际收到数量和原始单据,点验入帐开具《点验材料单》(C*12-JL03),并根据类别和规格建立《材料明细帐》。

4、项目部库房保管员对照原始单据,清点数量后入库。

5、物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物资发放填制《发料单》(C*12-JL04),保证帐物相符。

6、库房保管员每季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同时检查库存品状况,填写《材料清查统计表》(C*12-JL05);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并填写《材料清查统计表》,经业务主管、总会计师签字认可后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7、贮存过程中发现丢失、损坏、变质的物资,及时填写《物资丢失、损坏、变质记录》,并妥善管理。

8、贮存物资的维护保养,保管员应不定期检查库存品状况,对库存物资做好日常防潮、防锈、防腐、通风、降温等工作。

0.4产品保护的控制

1、根据承担工程的特点、性质,结合顾客或合同及协议要求,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部室制定工程产品保护的具体措施,由生产经理负责落实。

2、项目部施工过程产品的保护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

3、对需看守和巡查的工程产品,由项目生产经理指派专人巡查和看守。

4、对保护的工程产品,填写《工程保护值班检查记录》(C*12-JL06)。若发现损坏及时报告生产经理,由其呈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指派人员负责修复工作。

5、工程成品处于保护而未完全交付阶段,不允许随意改变其结构、(在其上凿洞、打眼、安装支架等),如确需临时变动时,无论这种变动是否造成工程成品局部的缺陷或不合格,均需得到现场监理或顾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1.1运行控制依据

项目部依据本项目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害/风险,确定与其有关的运动与活动。

1.2运行控制的方法

1、设定控制目标、指标和相应的管理方案,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害/风险进行控制;

2、依据现有的制度、办法、规定,以减少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3、运用工程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手段进行控制;

4、采取配发个体防护用品等手段,以削弱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害/风险的影响。

1.3运行控制要求

1、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管理方案"实施运行控制;

2、通过已有的规定、制度、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文件的落实,能消除或控制重要环境因素、风险级别为可容许、重大的危险源,应对这些文件实施运行控制;

3、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控制要求时,应对这些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后再按其要求进行控制;

4、项目部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中,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a、劳动用工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保证其职业健康和安全;

b、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c、贯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提出劳保、防护用品购置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购置发放,并作相关发放记录;购置的防护用品在使用和存放中,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性能良好;

d、项目部根据季节变化、工作环境影响、流行病发生情况等因素制定职工健康检查计划,做好中毒、中暑和疾病预防。

5、项目部对现场物资、设备等进行控制,并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行为施加影响。

1.4运行动态管理

1、为保证运行控制的质量,应对作业场所、工艺过程、工作组织等进行管理;

2、项目部在修改或引用新作业方法、材料、工艺或设备之前,对环境因素/风险因素进行补充识别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修改运行控制文件和方法;

3、在实施运行控制前,项目部要确保相关员工得到培训;

4、在运行控制过程中执行《绩效测量与监测控制程序》,对重大危害/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的关键特性的表现进行检测;

5、对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符合或因运行控制不当而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事故、事件,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项目部将有关信息分别上报工程科技部、安质部、医保中心。

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2.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

项目部根据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要求与监视和测量能力及精度要求,对监视测量装置进行仪器选型并编制购置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科技部,经公司工程科技部按实际所需核准,并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后,由工程科技部或派员统一招标,方可进行购置。

2.2监视和测量装置验收

1、新购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检定,并对外观质量及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检查验收;

2、检定和校准合格及验收符合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公司相关部室备案。

2.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校准和检定

1、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校准和检定,项目部仪器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检定结果和时间,并保存检定相关记录。没有溯源标准的试验仪器装置,由试验人员按照"试验专用仪器校验办法"自行校准。

2、仪器装置的校验应由初级(含)以上职称并在本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人员进行。

2.4校准和检定状态的标识

1、仪器管理人员根据校准和检定结果,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适当部位,粘贴代表相应校准状态的标签并妥善保护;

2、对校准和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经维修后仍不合格,应作报废处理;

2.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保养与管理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操作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操作使用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

3、在使用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出现异常偏差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已测结果的有效性应进行溯源评定,直到符合规定为止,并做好记录;

4、仪器各使用单位要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5、项目部要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对使用检定、维修、封存等状态及时记录,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检登记表》和《监视和测量装置维修保养记录》并妥善保存;

2.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封存、贮存、搬运、调转

1、1年半以上不使用或工程竣工需要搬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仪器使用或管理人员及时封存,并在其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2、监视、测量装置应按照仪器的特性与要求贮存、搬迁;

3、监视和测量装置调转时应将使用说明书、校准或检定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一同交付并记录,责任人签字齐全。仪器调转后管理人员应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中记录。

4、凡属固定资产类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公司工程科技部进行统一调配。

2.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报废

对校准或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经维修后,再次校准或检定仍不合格的,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废,并报公司相关精测室备案。

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按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每道工序进行自检,填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自检表",报质检人员和技术人员检查验收;

2、项目部质检人员、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并由质检人员填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检验合格并经监理验证后,进入下道工序;

3、项目部试验员按"施工规范和工程试验规程"的要求抽样、送检和现场试验,及时收集、填写试验报告,人员签字齐全,并传送到本级相关部室和领导;

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1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1、材料员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进行外观验证,核对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填写《点验材料单》,对需要进行质量特性检验的物资通知试验员试验,并向试验室提供材料的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由材料员负责处置;

2、项目部试验员对原材料的质量特性进行试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材料员;

3、合格原材料由材料员作"合格"标识后方能入库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由材料员作"不合格"标识并处置,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4.2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1、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检验与试验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过程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得到有关人员认可签字,未按规定标准通过检验和试验的过程产品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4.3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1、项目部在检查确认所有原材料、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满足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安质室、保障部等有关人员,对竣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同时检查各种原始记录、检验和试验报告记录等,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参加;

3、经确认合格的工程,并经授权的质检工程师或顾客代表及有关人员签字认可,作为最终产品检验合格的标识和"质量记录";

4、完成上述规定的监视和测量项目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报告",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竣工验收;

5、列入竣工资料的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由项目工程安质部指定负责整理,按"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移交归档,其他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和测量

5.1职责

1、项目工程安质部,根据公司下发的重大危害、风险因素清单,负责对本工地重大危害、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及纠正/预防措施,由经理审核批准实施,由工程安质部负责检查验证;

2、项目部工程安质室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情况要记入"安全台帐"。

5.2监视的实施

1、公司安质部按照检测计划,配合公司领导或单独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情况进行监测,记录有关"安全台帐"

2、公司工程部按策划情况,配合公司领导或组织相关部门对环境体系覆盖范围,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监测,填写《重要环境因素监测记录》;

3、项目部作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虚心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测,对查出和测量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5.2监视的内容

1、作业场所、环境污染防治;

2、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安全设施;

3、管理水平、安全行为;

4、事故、事件、不符合、疾病统计分析;

5、体系运行审核;

6、各种记录、台帐资料。

篇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安全管理

0工作环境

1、项目部为确保安全生产,在施工现场配备了符合有关规定的电源、照明、护栏、标识牌等设施,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帽、绝缘鞋、安全带、安全网等保护用品;

2、项目部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标识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牌等器材,夜间施工照明设施齐备,作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3、确保项目部员工工作条件适宜、环境清洁、居住舒适;

4、项目部确保生产设备及检测试验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运转。

1产品实现的策划

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安质部有关人员对实现产品所要求的过程,及过程的顺序和相互关系进行策划,并重点考虑生产和服务的运作过程,这种策划与公司管理体系的其他要求(如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中的要求)相一致。项目部根据策划结果,以项目部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形式形成文件,并规定以下容(施工组织设计报顾客批准的按顾客要求进行编制):

1、根据项目部的管理目标和顾客要求,确定新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或指标,并把管理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室,对施工产品提出定量或定性要求;

2、识别和确定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所需控制的过程,以及实现产品所需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及指导性作业文件。根据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劳力、技术、机具设备、工艺要求过程的资源配备,确保产品实现;

3、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确定对原材料、施工过程、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以及阶段监视和测量方法;

4、确定产品验收准则(具体执行国家、行业等规定的验收标准);

5、为了满足产品实现过程和满足顾客要求提供依据,要明确本工程所需记录的类别;

6、为达到项目管理目标及采取的其他措施和方法。

2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辩识与评价

2.1职责

1、项目工程安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室,对新上工程工地的环境/危害、风险因素进行辨识,时间为新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经理主持,对辨识出的环境/危害、风险因素填写《重要环境/环境因素清单》(C*18-JL01)和《危害/风险因素清单》(C*18-JL03),分别报工程部和安质部;

2、项目工程安质部根据公司下发"重要环境/重大危害、风险因素清单"针对本项目部存在的"重要环境/重大危害、风险因素清单",列制一份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3、项目工程安质部负责控制控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2环境/危害、风险因素辩识方法

1、环境/危害、风险因素辩识的要求

a、辩识环境/危害、风险因素时,应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b、辩识环境/危害、风险因素时,要认真识别对施工生产所产生的环境及危害的影响因素;

c、辩识环境/危害、风险因素时,应对生产施工或服务进行分析,将各方面因素尽量全面地辩识出来。

2.3环境/危害、风险因素辩识的方法

a、调查法;

b、问答法;

c、现场观察法(经验法);

d、排查法;

e、材料性质和生产条件分析法;

f、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

g、系统分析法。

2.3环境/危害因素评价

1、评价原则

A、影响范围:社区强烈关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都确定为重要环境/重大危害、风险因素;

B、其他情况下确定重要环境/重大危害、风险因素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a、法律、法规符合性;

b、发生的概率;

c、控制状况;

d、影响程度;

e、判断依据。

2.4评价方法

1、评分法;

2、安全检查表法;

3、如果-怎么办分析和危险可操作性研究方法;

4、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

5、事件树分析法。

3法律法规收集与管理

3.1收集

项目工程安质部组织本级相关部室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清单反馈到公司工程部、安质部。

3.2管理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由公司工程部、安质部提供,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下发至项目部;

2、项目部依据本工程工作及项目特点对公司下发的清单中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识别,从中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并单独列出清单;

3、项目部各部门应及时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同时反馈给公司工程部、安质部,以备对公司的清单进行补充与更新。

4管理方案

4.1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

管理方案是为了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而制定的具有时间要求的控制措施,编制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指标;

2、公司的年度目标及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有关的重大决策;

3、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5、产品特性和工作环境的影响;

6、合同要求,业主和相关方的关注程度等。

4.2管理方案的制定

1、对于需要投入一定资源并在一定期限内能够控制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重大环境影响,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管理方案一般以文件形式单独印发,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能够实现的目标指标以及涉及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

b、负责单位、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c、实现方法和步骤;

d、投入的资源,包括财务预算等;

e、实现目标、指标和方法(措施)和时间表。

2、项目部应针对本工程项目目标、指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与《项目管理计划》应同时编制,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

4.3管理方案的实施与

监视测量

1、项目部组织实施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项目工程安质应对项目部管理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制《管理活动检查记录表》;

2、公司安质部、工程部根据监测结果判断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发现管理方案实施单位不能达到预定目标时,要责令其重新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责成相关部门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修改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变更设计管理

1、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施工图纸的结构尺寸、套用定型图是否正确,工程数量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2、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牵头,与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作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会审无误后图纸方能使用;

3、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与现场不符时,由项目部工程安质部主管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验。监理工程师审验后,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报设计单位;

4、设计单位对设计提出的变更,由监理公司下发给项目部,项目部作好登记。

5、设计变更应按类及时分类存放。

6物资采购及供应商管理

6.1职责

1、项目保障部负责组织本工程所需物资供应商的评价、选择编制工程所需物资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项目工程安质部负责编制工程总体及分部、分项材料用量计划报项目保障部并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

6.2供应商的调查

1、重要物资的调查内容包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设备状况、生产技术水平及人员配备情况;

2、一般物资调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材料来源、供货保证能力;

3、辅助物资可以根据生产厂家、产品知名度、长期的使用情况评价选择。

6.3供应商的评价方法

根据物资对工程的质量影响程度及所购物资的价格等因素,可采用以下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1、样品评价:向供应商提出采购物资要求,请供应商提供样品,并对样品进行检测、评价或试用;

2、供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评价:项目保障部组织有关人员到供应商的生产现场,对其质量管理情况、生产设备状况、技术水平、检测手段等进行现场评价;

3、历史情况评价:对供应商以往提供同类物资的质量状况和信誉进行评价;

4、对其他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6.4合格供应商的选择

项目部保障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价,项目经理参加,评价后填写《供应商调查评价表》,得出评价结论,评价结论由项目经理填写,根据评价结果选择合格供应商并填写《合格供应商名册》,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将名册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6.5合格供应商的重新评价

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的合格供应商,应进行控制与重新评价,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剔除。重新评价由项目部保障部组织,工程开工后每十个月进行一次重新评价,评价的主要依据:

1、本单位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

2、通过函件或到供应商处对供应商的设备、资源等的变化进行了解;

3、在提货过程中随时进行调查,防止质量滑坡。

6.6采购文件

1、采购计划的编制

项目保障部根据项目工程安质部提供的材料用量计划及采购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填制《物资采购计划表》(C*09-JL03),在表中说明所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数量、估价、采购日期等,经业务主管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2、采购实施及合同的签订

a、项目部采购员按照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择供应商,商谈价格,签定购货合同,合同的签定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b、需进行采购招标的物资,如有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要通过招标来确定供应商执行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c、采购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检验规程、必要的图样、交货条件(包括交验货方式和地点)、价款及付款方式等,使用《工矿产品采购合同》;

d、合同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确认;

e、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f、重要和一般物资原则上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择采购,如果由于物资不适用或其它原因需要到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时,应临时进行调查评价,填写《供应商调查评价表》,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6.7产品的验证

验证工作由项目采购员、试验员和相关人员共同实施,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分包方管理

7.1职责

1、经理负责审批本项目合格分包商名册;

2、项目计划部负责本项目分包商的评价与选择及分包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对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控制。

3、项目保障部参与分包商的评价与选择工作,负责对分包商设备能力的评价,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商的设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工程安质部参与对分包商的施工能力的调查工作,负责对其施工能力进行评价,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进行控制;

5、项目工程安质部安全员、质检员负责对分包商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控制。

7.2分包方管理

1、控制合格分包商的评价准则

a、具有与拟分包工程相关的施工经验;

b、具有营业执照和三级以上资质条件,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有相应的资金保证;

c、具有完成分包工程所应有的施工机械。

d、通过ISO9002标准认证的分包商可直接作为合格分包商。

2、招标准备

项目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邀请书,报项目经理批准;

3、分包商调查与评价

a、项目计划部组织相关部室以《分包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分包商施工设备情况调查表》、《分包商近五年承建工程项目清单》等形式对报名分包商的劳动力、技术条件、机械设备、资金保障、资信、安全质量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力求现场考察,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b、项目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以《分包商综合评价报告》形式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并负责记录。经评价合格的分包商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册》,将

其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和资信等级的复印件造册登记建档保管;同时将《合格分包商名册》及作为附件的《分包商综合评价报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发售招标文件

由项目计划部向合格分包商发售招标文件并负责签收分包商的投标资料。

5、开标、评标和定标

执行《公司招用外部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要求。

6、签订分包合同

a、分包商开工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必须使用公司制式合同文本;合同内容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数量、合同单价(或总价)、合同工期、进度、质量和安全环保要求、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办法等;

b、分包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计划部进行管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7、分包工程的验证及重新评审

a、项目工程安质部负责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进行验证(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产品方能进行验工计价,不合格产品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b、项目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每月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现场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以会议形式综合评价。如出现顾客(监理)通报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重新评价,经评价不能继续满足施工或顾客(监理)要求时,按分包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c、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计划部及时组织相关部室对其所施工工程的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等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是否继续使用的结论性意见。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分包商,从《合格分包商名册》中除名,并将情况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8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控制

1、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由所在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2、重要工作(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计划员、统计员、预算员、试验员、材料员,机械设备管理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或相应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工、吊车司机、汽车驾驶员和场车司机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核发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9标识和可追溯性

9.1职责

1、项目工程安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及产品保护的控制工作;

2、项目保障部负责物资标识、搬运、贮存工作。

9.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1、标识范围包括原材料、工程构配件、工程设备、施工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

2、标识的方式和方法

---原材料、工程构配件、工程设备标识

A、物资标识方式可采用标牌(标签)、存放地点、进货验收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B、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由材料员作不合格状态标识,按《不合格品质的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

C、主要原材料、工程构配件标识作以下规定:

a、钢材:生产厂家+出厂批号+强度等级+合格/不合格;

b、水泥: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强度等级+合格/不合格;

c、钢筋砼构件:生产厂家+批号+规格型号+合格/不合格;

d、本项目自行生产的工程构配件,由生产技术员负责加以标识和记录;

e、同厂、同规格的原材料,不能判断出批号情况下,其标识方法为:供应商+验货日期+合格/不合格;

D、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工程设备等要在标识编号前加上"甲供"字样;

---施工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标识

A、施工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标识是通过工程施工日志、各种工程"检查表"、工序交接记录等来实现的,由项目总工程师指定专人作相应记录;

B、状态标识由质检员填写有关验收"记录",作"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9.3、标识的管理和移置

a、原材料、工程构配件、工程设备标识牌(标签)的制作由项目保障部负责,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并负责不同检验状态物资的分区摆放及标识工作;

b、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标识和保护由项目部工程安质部负责;

c、物资出库时,由领料人负责标识的移置工作。物资在使用、安装、交付过程中由主管工程师负责标识的移置,并作好记录。

9.4、产品可追溯性标识

对关键部位所采用的原材料的型号、名称、数量应做记录,当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追溯。

篇3: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

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努力克服质量通病;

3、争创"**金奖"。

2环境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在工程所在地方政府规定范围内;

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3、施工现场自然环境保护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4、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3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严防重大责任亡人事故,严防重大安全火灾和爆炸事故,严防重大责任设备、和财产损失事故;

2、施工人员因工责任轻伤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3、定期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把职业病控制在最低限度。

篇4: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管理

1文件管理范围:适用于项目部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的控制。

2文件分类

1、项目部内部管理性作业文件:包括项目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

2、技术性作业文件:包括国家或行业标准、施工规范、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变更、业主及监理往来函件等文件;

3、各类合同、标书:包括与业主、分包商、供应商鉴定的各类合同、协议、标书等文件;

4、法律、法规:与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3文件的拟制和批准

1、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写、项目经理审核、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2、项目部管理性文件由项目生产经理负责起草,项目常务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3、作业文件由项目相关部门主管工程师负责编写,项目部门领导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4、各类合同、标书由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部门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4文件的收发

1、以项目部名义制发的管理性文件,由综合办公室编制发放清单,经项目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发放范围填写《收/发文登记簿》进行发放;

2、项目部应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标准设计图纸",并建立《有效技术标准文件目录》和《有效标准设计图清单》;

3、有效技术文件由项目工程安质部制定发放范围,部门领导批准后,资料管理人员按发放范围填写《收/发文登记簿》进行发放;

4、施工图纸由项目工程安质部登记收发,并及时更新清单;图纸由专人领取,当面点交签字;

5、图纸等重要技术文件不能随意复印,如丢失、破坏或需要增发时,应填写文件复制审批单,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印,并对复印的文件正确性进行签认,同时进行发放登记;

6、未在文件发放范围内的部门,不能随意借用他人文件复印,应经文件制定部门领导批准后,由文件制作部门填写《文件领用登记表》,当面点交签字领取该文件;

7、分发号控制的文件如丢失、破损或需要增发时,须填写《文件领用登记表》,经文件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重新登记发放新文件,同时应将丢失或破损的文件分发号作废或延用原分发号;

8、发至项目内部与体系有关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分发时填写分发顺序号作为受控号。分发管理性作业文件,在其封面或首页加盖"受控"印章并编号。

5文件的管理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收发文登记制度,填写《收/发文登记簿》;

2、与体系相关的管理性文件,由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加盖"受控"印章;

3、管理性文件一般只换版,不作更改。文件的归口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更改;

4、项目部接到图纸变更通知后,由资料员及时清理《有效文件(图纸)清单》,并通知所持有人员在原图变更部位作出标识或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更改并标识;

5、所有作废文件由文件持有部门/人员负责加盖"作废"标识,并填写《文件销毁/留用登记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销毁。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则加盖"作废留用"印章;

6、因工作需要或单位之间借阅文件时,须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办理借阅手续;

7、管理性文件、技术性文件、合同标书应作为管理活动的历史记录,按照《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归档保存;

8、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部清理鉴定技术文件,并按规定将竣工文件归档并移交。

篇5: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记录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记录管理

1记录控制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规定要求的记录以及在体系运行中形成的其他记录(包括文字资料、照片、磁带、软盘等)等。

2记录流程图

记录的分类→记录的编制及编号→记录的填写、编目→记录的保存期及审批→记录的收集保存及销毁→记录的查阅、借阅

3记录的分类

1、程序文件中规定的记录;

2、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记录;

3、公司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记录;

4、国家、行业、业主规定的记录;

5、来自顾客、供应商、分包商的记录;

6、录音带、录象机、照片等记录。

4记录的编制及编号

1、编制要求

a、记录表格应根据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其内容和深度,具有操作性,以满足使用的要求;

b、记录应能准确反映工序过程、管理活动、体系运行的状况;

c、记录表格必须规定保存期,并经授权人批准其适用性。

2.记录的编制及编号:

a、纳入程序文件的记录,使用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编制、企管部审核后统一的编号标识;

b、施工现场采用的国家、行业及管理体系程序中未引出的记录,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控制;

c、录音带、录象机、照片、等记录由项目部自行编码作为该记录的编号。

5记录的填写

1、填写记录一律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晰、整洁,易于识别,填写内容齐全完整;

2、记录一经填写,原则上不允许涂改,以确保其原始性和可追溯性,如经确实与原记录有误,必须更正的,采用"杠改",必要时标注更正日期。

6记录的编目

1、管理、执行和验证人员在填写完记录后应对其进行有效编目,以便于检索,方法自定,以达到易识别的目的;

2、对于收集来的记录,应保留原编码;如需二次编码,可在记录适当位置重新编码。

7记录的收集、保存

1、项目部记录由各部门收集、整理、编目和保存;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检查、监督相关活动的管理情况时,应填写《管理活动检查记录表》;

3、记录保管人员编制《记录目录清单》,定期检查、清点,对破损和模糊不清的记录进行及时修补和复制,记录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4、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检索,并注意作好防火、防虫蛀、防潮等工作,以磁带、软盘等载体保存的记录要做好防压、防磁、防晒等工作,并及时备份,保持内容完整。

8记录的销毁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照《记录保存期限一览表》及《管理记录清单》中的保存期限要求保存相关记录,记录保存期限到期后,需保留的文件标注作废保留标识,无需保留的采取碎纸方式进行处理,并填写《记录处理审批单》。

9记录的查阅、借阅

借/查阅记录必须经记录保管部门领导批准,借/查阅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后,方可借查阅。借查阅人员应保持所借查阅记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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