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检查维修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维修前的准备
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10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记录
6.1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安全检查分析表。
6.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特种设备档案。
6.8固定资产报废单。
6.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检验报告。
篇2:油漆店的安全检查制度
一、油漆店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将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二、油漆店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由安全员或经理组织。
三、安全员或经理应每天对作业现场检查监督,并做好记录。
四、季度、年度由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或结合重大节日、上级安全部门安全整顿活动进行。
五、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经营场所(包括备货库)现场的安全管理隋况,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状况,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救援设施备用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首先录入《油漆店安全工作台帐》(或专门的隐患整改台帐),并及时逐项研究解决方法,限期抓紧整改。未彻底解决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七、在经理和安全员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消防演练活动。
篇3: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检查行为,促使公司内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响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3.公司的安全检查分三个级别: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领各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时间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购销旺季为半月一次)或专项检查。
(2)各级安全检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的,对部门的安全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与公司级安全检查相配合进行,尤其是购销旺季,要每10天一次大检查,每5天一次小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小组级安全检查:由各小组负责人组织本组人员对工作的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对所在岗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做到班前检查、班中控制、班后交底。
4.公司级和部门的安全检查实行逐项检查法,在进行检查前,将所需检查的内容进行列表,然后根据列表的内容检查。
5.公司级所进行的检查,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且记录必须客观真实。
6.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必须召开相关人员的总结、分析会,汇总检查情况,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7.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隐患整改要遵循“二不推”原则,即小组能整改的不往科室推、可是能整改的不往公司推。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由公司进行安排处理。
8.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久存在,或对隐患拒绝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科室、责任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在公司级安全检查及上级安监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年度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
篇4: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般规定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2)本加油站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计量、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
(3)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制度外,尚应符合中油集团乃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日检查
(1)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负责日检查,并填写交接班、值班记录。
(2)场地及道路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由安全员或站长负责,检查的内容是:
a是否清洁整齐,无垃圾污物。
b工具、设备、器材堆放是否整齐,无阻碍或拌人危险。
c排水隔油井中有无油花。
d灭火器是否正常摆放,数量是否短少。
e照明灯具有无损坏。
(3)罐区及管线。检查由计量员或库管人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闭、正常。
b管线检查井有无油味。
c接地线路有无损坏。
(4)加油机。检查由加油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吸油管有无不正常的空气吸入现象。
b加油机连接管处有无渗漏。
c加油机视油器、胶管、加油枪部件有无渗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纪律。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或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各作业人员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b进站车辆有无违反安全须知的现象。
(6)商品管理。检查由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计量、收款、付油、记帐员是否进行每日(每班)的核对,有无出现差错。
b各作业场所停业后,是否关闭门窗。
(7)日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应向站长汇报,并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清楚。
周检查
(1)检查人员。由站长组织班(组)长、安全员或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2)主要检查内容。周检查在日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部位的情况进行较细致的检查。同时应增加对各作业岗位操作记录的检查。其主要内容,除包括日检查的全部内容外,还有:
a隔油井是否能起到隔油作用;
b隔油井的内壁有无裂缝或损伤;
c各建筑物的门窗是否完好,门琐及窗子能否关严;
d各建筑物的屋顶是否漏雨,墙壁等有无明显裂纹;
e卸下加油机盖,检查内部各部件有无渗油;
f检查油罐操作井中的量油孔附件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
g卸油管上的阀门,在作业时是否关闭;
h卸油口的快速接头有无损伤;
i抽查几具灭火器,看其外观锈蚀的是否严重,其重量减轻有无超过去时1/10;
j电器及线路有无明显损坏等;
k检查各岗位的作业(或值班)记录,看是否进行了“日检查”。
(3)周检查结果的处理
a检查结果应向主管科室进行汇报。并研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
b对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检查结果应存入加油站安全(放火)档案。
月检查
(1)月检查属于一种全面性检查,站长应积极组织员工与分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大检查结合进行。
(2)月检查的主要内容,除包括周检查的全部内容外,增加对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方面的检查,并增加有关现场的测试、检查。
(3)检查方面。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a首先进行集中检查。采取边看、边查、边问、边记的方法,对各检查系统集中一次。
b分组检查。对集中检查时发现的某些需要细致检查的场所或部位分组进行深入检查,并分组查阅制度,记录及按规定由各专业人员进行接地电阻,跨线的测试。
c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陪同或在场人员讲清楚,并尽可能得到解决。
节前安全检查
(1)节前、加油站应及早准备并安排安全值班人员,并提前二日上报主管部门。
(2)节前检查的内容方法同月检查相同。
篇5: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4.1.1.9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监督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管理情况的监督)
4.1.1.10作业环境的监测
4.1.1.11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参数中现场状况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
4.1.1.12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4.1.1.13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1.1.14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4.1.1.15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情况。
4.1.2安全检查类型
4.1.2.1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4.1.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e、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检查;
f、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g、不定期随机检查;
4.1.2.3安全标准化自评。
4.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4.2.1安全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2.3综合检查
4.2.3.1公司每季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安全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3.2各单位每月开展两次次综合性检查,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各单位有关管理人员,检查按本程序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各单位安全员汇总并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3.3各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由班组长按本程序4.1.1进行选择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班长汇总,并记入《班组活动记录》。
4.2.4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三次。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4.2.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2.6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
各级管理人员,如基层管理人员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2.7作业环境监测
安全部每周对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
4.2.8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健康查体由劳动督察部、职工医院组织,一年一次。
4.3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5.相关文件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隐患整改通知单
班组活动记录
安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