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危险作业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在工作中失误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制度。
(一)本单位的危险作业人员为电工、叉车驾驶员、产品的装卸工,生产车间的生产人员。
(二)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叉车驾驶员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上岗证、电工作业上岗证、临时用电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
(五)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七)危险作业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能擅自接触或拆除。
篇2: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以实现整体防爆安全。
第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有爆炸危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实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第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第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企业应规定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等级。
第五条
企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人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生产工艺、检修时的各种引爆源,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离。
第七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八条
企业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第九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第十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内的各种机械通风设施必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应定期检测。
第十一条
仓库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并应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
第十二条
仓库和储罐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库房内及露天堆垛附近不得从事试验、分装、焊接等作业。
第十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装卸前应对储运设备和容器进行安全检查。装卸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
第十四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并组织、检查和指导企业易燃晚爆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篇3: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施工现场的风险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便于运输、施工作业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逃生;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性能可靠,按要求保管和摆放;现场设备、工具、材料摆放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施工作业坑按要求进行开挖,作业坑周边清理出宽于一米的人行通道,安全通道设置不少于两个,作好通道台阶,方便上下,通道上不得有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作业坑旁平整出设备摆放区和操作区。必要时作业坑采取排水、防滑和防塌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第五条、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流动施工现场设指示牌。
第六条、开工前按照场地布置图在作业带以外规划界定安全停车区,人员进入作业带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非作业人员、车辆严禁在作业带内滞留,待命施工车辆停在预定地点。
第七条、施工现场按设计要求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实行“三定”管理,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第八条、各类气瓶现场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挪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不能和其他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九条、对于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施工介质,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计划,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第十条、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外界条件采取遮阳防晒、防雨措施,随时进行气体浓度的监测。
第十一条、有毒介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警示线,在明显位置帖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密闭空间作业和有毒介质作业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第十三条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防护劳保用品,并要求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
第十五条、夜间施工场地要设置足够的照明,作业带以内使用的照明灯具要符合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在靠近道路作业时,要在路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过往安全,天黑要设置信号灯、配备值班人员,防止人员或车俩误入作业坑。
篇4: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区严禁一切烟火,贮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和要求。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要按照分类、分间、分堆稳妥存放。
3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或使用不同灭火方法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4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准存放在露天或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液体,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或包装上标明不准在阳光照射存放警告的)不准在露天存放。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库前,保管人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校对物品的品名、生产厂、规格、数量等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检查物品包装是否完好、锈蚀、渗漏、封口不严、危险标志等。
6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物品一律不准入库。
7对租用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钢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按规定进行校验使用期限有效的气体钢瓶。
8仓库进出易燃易爆物品后,对遗留或散落在现场地面的物品,要及时清扫和处理。
9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要符合要求,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固、整齐、且要“三留距”即留墙距、柱距、堆距,以便清点检查,确保物品的安全。
10允许露天存放的物品,要根据不同的包装和物品需要,要有遮盖物,火灾危险性较大以又允许露天堆放的物品不得用芦席、油毡等遮盖。
11凡易燃易爆液体罐开盖取料后,应及时将盖拧(盖)紧,防止液体蒸发,引起火灾。
12定期做好灭火器材的检查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1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及时清除,保持场地清洁。
篇5:洗浴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二)
安全守则
所有员工均须有安全意识,为正常经营和宾客的安全尽职尽责,遇到火警,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静,呼唤同事协助,并通知119,讲明着火地点及火情。
2、火警消除后,保护现场以被调查。
3、如有不慎,意外致伤,应立即派人送往医院。
4、如发现不安全的设备,足以引起意外发生的,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5、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加设危险标志或警告客人不要接近。
6、员工不得将包带进营业区内。带包出酒店大门要主动打开包接受门卫检查。
经营部防盗措施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预防盗窃事件的发生,结合各部门具体情况,针对内盗和外盗特制定以下措施:
前台
1、前台值班员如发现进店客人有形迹可疑的举动,应及时通知各班主管和值班经理,加以预防;
2、前台现金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完善主收款制度;
3、每日营业款及时上交财务,中班营业由前台收银员领班与营业部经理核实无误后存入保险柜内;
4、存放客人包裹时,必须与客人当面点清包裹内的物品数量,并封存。如客人存放现金,应将现金装入档案袋内封存,在封存处盖前台章、客人签字、封存人员签字,妥善保管;顾客也可在密码柜中存放贵重物品,前台人员注意提示顾客。
5、如需要男、女浴备用钥匙为丢失手牌的客人开柜,必须由经营部值班经理(向上级请示得到批准后可在办公室领取备用钥匙)值班员2人同时在场方可开锁,否则不可以出示备用钥匙。
男、女浴
1、夜班服务员每晚2:00留宿客人的手牌号登记在册,以便询问客人;
2、更衣服务员在为单独的某位客人开锁时必须主动询问"客人几位"并与登记在册的手牌号核对,如正确方可开锁,不正确应继续询问其随身衣物特征,如衣物与其说说相符,方可允许其更换衣物,否则及时没收手牌,并通知值班经理;
3、更衣服务员在更衣值班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更衣室内1人或无人值班。
4、男更衣服务员,固定在2个入口处站位,严禁在更衣后排站位或逗留;
5、男更衣碰锁:在客人锁好后帮助客人检查是否锁好,主动帮助客人检查锁芯与锁边的标识是否对齐,提醒客人锁好更衣柜,如发现有未锁好的更衣柜应及时通知领班找到客人锁好更衣柜。
6、严禁服务员私自用客用手牌开启宾客更衣柜。
7、男更衣、二次更衣服务员在本岗位拾到的物品,如:香烟、手表、手机、手包等物品,应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8、垃圾每天必须固定由组长和一名服务员倾倒,严禁由2名以上服务员倾倒。
9、严禁将个人衣物装如纸袋、塑料袋内带入公司,大件衣物可存在指定位置,只允许穿着工装进入营业区。
10、严禁顾客带包上楼休息。
11、各组组应做好对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集体下班。
餐厅
餐厅服务员在本区内拾行的客人物品如:香烟、手机等物品,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包房、休息厅
1、休息厅服务员应主动增加巡台次数,及时提醒客人将贵重物品存放吧台或自己保管好;对包房过夜的顾客要提醒将房门插好,以防睡后丢失物品和手牌。
2、休息厅服务员应观察大厅中是否有可疑客人,并多询问并跟踪来回走动的客人;
3、在本服务区内拾得客人物品应主动上交,严禁私自保存;
4、休息厅各班组组长应做好对下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统一集体下班。
吧台
1、每天必须在领班的检查后方可下班;
2、严禁偷吃、偷拿、偷用、借用公司物品;
其它
1、各部门员工如确需早退,必须经值班经理同意后,值班员方可开门给予离开公司;
2、值班员应配合值班经理做好下班人员的包裹检查。
各班组员工必须严格遵照以上防盗措施,并积极配合组长及值班人员检查工作。
经营部防火措施
一、各部门积极开展消防演练,组织新服务员学习消防知识,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一般的火情处理方法;
二、组织员工学习并清楚掌握营业区内各个疏散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准确位置;
三、各部门应加强对火险隐患部位的巡视。
男、女浴
1、干蒸房应合理控制温度,以防温度过高引起自燃;
2、干蒸房每天在凌晨3:00到上午7点关闭,套间内干蒸房上午7点-凌晨3点开放、大房下午1点-晚1点开放。关闭后检查干蒸房内是否有异味,如发现异味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3、每周一定期对桑拿炉线路进行检修;
4、干蒸房内电器设备较多,打扫卫生时不要将水洒在插座设备上,以免短路发生火灾。
5、男更衣室内杜绝客人吸烟,发现客人吸烟应及时提醒客人熄灭,以免发生火灾。
餐厅
1、壁画射灯温度较高,每天应定时开关灯(开灯时间10:00、闭灯时间凌晨2:30)。
2、闭餐前应检查电器设备(电视)、电视温度是否异常,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地毯上是否有烟头,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美容间
下班前将所有电器设备断电,并检查电热吹风、美发工具等在其完全冷却后并检查无误存放在远离可燃物后方可下班。
吧台
1、夜班服务员定时检查吧台被调光开关是否温度过高,以防意外;
2、每周一与维修人员共同对吧台内冰箱、冰柜、微机等长期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以防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3、针对休息厅吧台插座电线较多,应每周一对其电线、电路进行检查,插座应该固定在墙上,电线该整理的整理。杜绝隐患的发生:如电源插座离水池较近,就建议插座固定上墙;
4、餐厅吧台在凌晨3:00以后将热水器关闭,将展柜射灯关闭。
后厨
后厨的炉灶、液化器、蒸车,在下班前与值班经理检查安全后方可下班。
音控设备
1、每天下班前1小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待所有设备冷却后,并在值班经理检查后方可下班。
2、每月月底对设备线路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严禁在音控室内吸烟。
洗衣房
>
1、每次用餐时必须关闭熨斗;
2、每月月底定期对洗衣房所有设备进行检修,以防线路损坏引发火灾;
3、洗衣房内严禁吸烟。
吧台库房
1、严禁携带明火进入库房;
2、将同类商品归类堆放,严禁将非同类商品码放在一起,定期对库房内的物品进行清库并倒库;
3、严禁库房内长明灯。
休息厅、包房
1、大厅内注意烟头,对于较隐蔽的地方如:垃圾筒周围、床边、地毯等及时检查是否有烟头;
2、休息厅内的电视及射灯在无客人时随时关闭,主动提醒客人在休息厅和包房吸烟小心。同时不间断的对休息厅进行巡视;
3、按摩间技师在给客人做完按摩后应检查茶几、床位上、地毯上是否有烟头,如有及时处理;
4、技师休息区的高温蒸车每天在凌晨3:00以后关闭电源;
5、包房服务员应勤换烟缸;
6、每周一定时对插座、插头进行检查,以防插座损坏引以意外;
7、包房内应注意电视温度,对于长时间开着的电视且温度较高的电视,应与音控联系,及时检查,包房无人时及时关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