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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尘毒、噪声等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鉴定各部门安全卫生工作的成效,必须对生产环境中的尘毒、噪声进行定点、定期监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生产环境。

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

氯气、尘毒、噪声

4.职责

4.1安全部负责生产环境尘毒、噪声监测点的定点和定期监测。

4.2各部门单位负责不符合纠正措施的落实。

5.工作要求

5.1尘毒监测点、噪声监测点由安全部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

5.1.1根据尘毒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5.1.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

5.1.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5.1.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

5.1.5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

5.2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全部审批。

5.3尘毒、噪声监测由安全部负责监测,每周一次,并认真记录。

5.4安全部负责对动火、设备内等特殊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依据结果判定合格与否。

篇2: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施工现场的风险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便于运输、施工作业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逃生;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性能可靠,按要求保管和摆放;现场设备、工具、材料摆放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施工作业坑按要求进行开挖,作业坑周边清理出宽于一米的人行通道,安全通道设置不少于两个,作好通道台阶,方便上下,通道上不得有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作业坑旁平整出设备摆放区和操作区。必要时作业坑采取排水、防滑和防塌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第五条、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流动施工现场设指示牌。

第六条、开工前按照场地布置图在作业带以外规划界定安全停车区,人员进入作业带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非作业人员、车辆严禁在作业带内滞留,待命施工车辆停在预定地点。

第七条、施工现场按设计要求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实行“三定”管理,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第八条、各类气瓶现场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挪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不能和其他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九条、对于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施工介质,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计划,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第十条、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外界条件采取遮阳防晒、防雨措施,随时进行气体浓度的监测。

第十一条、有毒介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警示线,在明显位置帖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密闭空间作业和有毒介质作业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第十三条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防护劳保用品,并要求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

第十五条、夜间施工场地要设置足够的照明,作业带以内使用的照明灯具要符合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在靠近道路作业时,要在路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过往安全,天黑要设置信号灯、配备值班人员,防止人员或车俩误入作业坑。

篇3: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1.药剂科应根据《**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和临床需要,合理采购抗菌药物,确保临床供应。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十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药剂科应及时报告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

2.信息科每月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和使用数量进行统计,列出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十名的抗菌药物名称(包括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统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医务科负责统计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使用时间。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每月组织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感染科、行风办等有关部门,对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十名的抗菌药物、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使用时间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检查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分析用药科室和个人是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药品说明书、《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的要求,使用抗菌药物。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十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分析其经销商有无促销行为等。并将其中重要的问题提交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核。

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上报的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的医师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批评和处罚。对临床使用数量不正常的药物,限定采购数量,必要时停止该药在医院的临床使用;对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与所在科室、医疗小组及个人的考核挂钩。

5.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实行超常预警、公示、通报制度。对不合理或异常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或个人进行公示。把合理用药作为全院医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反处方、医嘱管理规定,收受回扣,无正当理由使用非医保、非农保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

篇4:市人民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控制制度

市人民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全程医院感染监控,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三、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院感办,院感办接到医院感染发病报告卡后,及时到临床科室询问和查阅病例等,掌握病人情况,对发现特殊病原体感染及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者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指导,以防医院感染暴发流行。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做好消毒隔离措施。

五、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六、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院感办,由院感办组织专家讨论后认定或否定。

七、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院感办采用前瞻性监测方法每月2次对全院住院病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特殊类型或暴发流行的趋势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避免暴发流行。

八、院感办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医院感染委员会和反馈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监测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篇5:医院院感暴发院感突发事件监测上报控制制度

医院院感暴发及院感突发事件监测上报控制制度

一、床位医生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住院全程监控,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掌握各类感染环节,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及突发事件。

二、充分发挥各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建立医院感染报告制度,对疑似传染病,尤其是传染性强的即使发生1例,应迅速报告医务科、院感办,对一些常见医院感染或少见病原菌引起的医院感染,如在短时间内同一病室(或病区内)同时或连续发生2例以上时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和院感办。

三、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临床科室应立即向院感办报告,院感办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分管院长及时向院长报告,同时通报医务科、护理部。医院应当于12小时内向ZZ市卫生局报告和ZZ市疾控中心报告。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四、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临床科室和院感办应立即按照以上要求进行逐级报告,同时医院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进向ZZ市卫生局和ZZ市疾控中心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六、一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院感办专职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查明病原体,及时治疗,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减少患者死亡,并积极配合有关科室寻找流行线索,完成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

七、临床科室应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并执行控制措施。

八、加强行政管理,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和护理。

九、发现科室存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不及时、瞒报、缓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和谎报情形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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