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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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引?言?1.1制定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1.2防爆技术工作的分工原则各部室的领导,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生产工艺管理的部门,按本规程的规定,确定爆炸危险场所中区域的等级的范围,提出区域划分的平面图。再由电气及有关专业部门,按照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的平面图,进行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并由安技部监督检查。1.3电气整体防爆各级有关人员在从事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采取防爆措施,以实现整体防爆。1.4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程的关系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程的规定。各有关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本规程未涉及的或不够详尽的内容,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制订专项规定或实施细则,以补充本规程的不足,并向安技部备案。?第一篇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2爆炸性物质的分类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3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3.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3.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3.2.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3.2.1.1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3.2.1.2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3.2.1.32级区域(简称2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3.2.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3.2.2.1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3.2.2.21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3.3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3.3.1.气体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3.3.1.1非开敞式厂房的危险区域范围划分3.3.1.1.1非开敞式厂房的危险区域范围,如果该厂房空间很大,可根据通风情况、释放源部位、释放量和扩散情况,划定其不同等级的危险范围。3.3.1.1.21区范围以厂房为界。通向露天的门、窗外(垂直高度和水平距离)3米以内的空间,在自然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为2区。有障碍物导致通风不良时,其水平距离可延伸至7.5米(见附录A图1)。3.3.1.1.32区范围以厂房为界。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水平距离1米,通风不良时,可延伸至3米,垂直高度为1米的空间也划为2区(见附录A图1)。?3.3.1.2?集中设置在露天的装置和设备,应视为一个整体。?3.3.2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3.3.2.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3.3.2.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其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3.3.2.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3.3.2.4集中设置在露天中的设备和装置,应视为一个整体,其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扩散到空间的粉尘含量来确定。3.4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场所的等级划分3.4.1?与爆炸危险区域用有门的隔墙隔开时相邻场所等级的划分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厂房之间的隔墙应是密实坚固的非燃性实体,隔墙上的门应是坚固的非燃性材料制成,且有密封措施和自动关闭装置。3.4.2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邻地下场所的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如送风系统的配置能使地下场所的风压高于危险场所的气压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爆炸性混合物不能侵入和积聚。?第二篇电气防爆安全技术与管理4爆炸危险场所用防爆电气设备4.1一般规定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4.1.1满足上述要求的电气设备可制成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充油型、充砂型、无火花型、防爆特殊型和粉尘防爆型等类型。4.1.2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劳动人事部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准生产和使用。在确定授权前,暂仍维持目前的几个检验单位进行鉴定。4.1.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4.1.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4.1.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最高表面温度对隔爆型是指外壳表面,对其余各防爆类型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的表面。Ⅰ类电气设备采取措施能防止煤粉堆积时,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50℃,有煤粉沉积时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Ⅱ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Ⅲ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表5的规定。4.2各种防爆类型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4.2.1隔爆型电气设备(d)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4.2.2增安型电气设备(e)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4.2.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4.2.4正压型电气设备(p)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的电气设备。4.2.5充油型电气设备(o)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4.2.6充砂型电气设备(q)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4.2.7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4.2.8防爆特殊型(s)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安技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0”型处置。4.2.9粉尘防爆型为防止爆炸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须加密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4.4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4.4.1选型原则4.4.1.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4·4.1.2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组别选型。4.4.2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方法4.4.2.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按下表进行。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爆炸危险区域│适用?的?防?护?型?式├───────────────────────┬──────│电气?设?备?类?型│符号──────┼───────────────────────┼──────│1.本质安全型(ia级)│ia├───────────────────────┼──────0区│2.其他特别为0区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s──────┼───────────────────────┼──────│1.适用于0区的防护类型││2.隔爆型│a1区│3.增安型│e│4.本质安全型(ib级)│ib│5.充油型│o│6.正压型│p│7.充砂型│q│8.其他特别为1区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s──────┼───────────────────────┼───────│1.适用于0区或1区的防护类型│2区│2.无火花型│n──────┴───────────────────────┴───────4.4.2.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目前尚无定型产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暂由各主管部门自行选定。5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5.1一般规定5.1.1?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5.1.2?电缆线路除按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流选用电缆外,还应根据使用环境的情况,选用具有相应的耐热性能、绝缘性能和耐腐蚀性能的电缆。5.1.3?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线路的额定电压,且不得低于500伏(通讯电缆除外)。零线绝缘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5.1.4电缆和绝缘导线的线芯截面须较非爆炸危险场所用的留有适当的余量。5.1.5?有剧烈振动地方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软导线或铜芯多股电缆。5.1.6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规定(本质安全电路除外)5.1.7?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线路应使用的橡套电缆型号和主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电缆型号和主线芯最小允许截面表────────┬───────────┬──────────────爆炸危险区域│橡套电缆型号│主线芯最小截面(平方毫米)────────┼───────────┼──────────────1│YC、YCW(重型)│2.5────────┼───────────┼──────────────2│YC、YCW(重型)│2.5────────┼───────────┼──────────────11│YC、YCW(重型)│2.5────────┴───────────┴──────────────注:W为户外型5.1.9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5.1.9.1电气线路在爆炸危险场所中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须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5.1.9.2电气线路使用的连接件,如接线盒、分线盒、接头、隔离密封盒、挠性连接管等,1区范围内可用隔爆型、增安型。5.1.9.3钢管配线在下列部位,应装设挠性连接管:①电机的进线口;②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③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5.1.9.4多股铝芯绝缘导线、电缆芯线的相互间的连接,芯线与接线端子的连接,均宜采用压接的方法,与电气设备连接的接线端子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5.1.9.5电气配线与防爆电气设备引入装置的连接方式按下表选定。5.1.10架空线路(包括电力线路和通讯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邻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5.1.11电气线路应根据需要设有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情况下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电气配线与防爆电气设备的连接方式────────┬──────┬─────────────────┬───外部││电缆?工?程?│配线│├───────┬────┬────┤引入密封│钢管配线工程│││?│移动式装置方式││橡胶、塑料?│铅包电缆│铠装电缆│电缆方式││护套电缆│││──┬─────┼──────┼───────┼────┼────┼───压盘│密封圈式│?○│○│○│○│○式压││││││紧螺││││││母式││││││──┼─────┼──────┼───────┼────┼────┼───压盘│浇封式││○│○│○?│?式││││││──┴─────┴──────┴───────┴────┴────┴───注:①浇封式的引入装置为有放置电缆头空腔的装置;②移动式电缆须采用有喇叭口的引入装置;③除移动式电缆和铠装电缆外,引入口均须用带有螺纹的保护钢管与引入装置的螺母相连接。5.2钢管配线工程5.2.1爆炸危险场所不准明敷绝缘导线,必须采用钢管配线工程。5.2.2爆炸危险场所钢管配线工程应使用镀锌钢管。也可用经过清除管道内壁上的毛刺和管道内外壁进行防腐处理的水。5.2.3配管方法5.2.3.1钢管之间、钢管与钢管附件、钢管与电气设备引入装置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其有效啮合扣数应不少于6扣,1区及11区范围内并用防松螺帽牢固地拧紧。为防止腐蚀性气体、粉尘或潮气的侵入锈蚀,在螺纹部分并涂以不干性防锈油。5.2.3.2镀锌钢管的连接处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不设置金属跨接线。5.2.4钢管配线的隔离密封钢管配线必须在下列场合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盒,盒内填充非燃性密封混合填料,以隔绝管路。5.2.4.1管路通过与其它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盒且应将管道穿墙处的孔洞堵塞严密。5.2.4.2管道通过楼板或地坪引入相邻场所时,应在楼板或地坪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盒,并将楼板或地坪的穿孔洞堵塞严密。5.2.4.3当管径大于50毫米,管路长度超过15米时,每15米左右应在适当地点装设一个隔离密封盒。5.2.4.4易积聚冷凝水的管路应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盒。5.3电缆工程5.3.1电缆的选用5.3.1.1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和防爆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流选用橡胶、塑料护套电缆或金属铠装电缆,高压配线必须采用电缆工程。用隔爆密封式将电缆引进接线盒时,电缆断面应为圆形,且护套表面不应有凹凸等缺陷。5.3.1.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油浸纸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或不燃性橡胶电缆等。5.3.1.3固定敷设的照明、通讯、信号和控制用电缆应用铠装电缆、塑料护套电缆,非固定敷设的电缆应用橡胶护套电缆。5.3.1.4?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在水平巷道或倾斜45度以下的巷道内敷设时都应用铠装电缆,并须防止铠装的松散和腐蚀,倾斜45度以上或垂直的巷道内敷设的电缆,都应用两层圆钢丝铠装不滴流式电缆或塑料电缆。5.3.2电缆的敷设方法5.3.2.1非铠装电缆明敷时(煤矿井下除外),应选用钢管或钢板制的电缆槽(电缆托盘)加以保护或在电缆沟内敷设。钢带铠装电缆明敷在不容易受到外伤的场所,也可不加防护措施。5.3.2.2电缆暗敷时,如电缆敷设在混凝土地坪下或设备的混凝土基础中,必须采用钢管保护。保护管的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如保护管短,弯曲半径大,无碍穿电缆时,可小于此值。如电缆敷设在土壤中,必须采用带有保护层的铠装电缆。5.3.2.3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应分开敷设。煤矿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对面,如为条件所限,在井筒内也可同侧敷设,但应距电力电缆不小于300毫米,在巷道中可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应距电力电缆不小于100毫米。5.3.3电缆线路的隔离密封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场所之间的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5.3.3.1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分隔并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5.3.3.2保护管管口用不燃性填料进行密封。5.3.3.3管路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或地坪时,应将穿过墙壁楼板或地坪时留下的孔洞堵塞严密。5.3.4电缆连接的方法5.3.4.1电缆在防爆接线盒内连接时,纸绝缘电缆的接线盒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橡胶电缆的连接(包括绝缘护套的修补),须用热补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热补或冷补后的橡胶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连接后的各种性能应符合该型电缆的技术要求。5.3.4.2导电部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压接、钎焊或熔焊。5.3.4.3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按上表进行。5.3.4.4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选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引入装置。5.3.4.5如选用的电气设备的引入装置与电缆外径不适应时,可采用中间接头的过渡接线方式。电缆与过渡线的连接,1区和2区应在隔爆型和增安型接线盒内连接或在非爆炸危险场所过渡连接。5?接地5.1电气线路的接地保护5.1.1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电路中,必须装设一相接地或漏电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接地自动报警装置。5.1.2在低压中性点接地电路中,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迅速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5.1.3在高压电路中,必须装设单相接地时能立即动作的接地自动切断装置或绝缘监视装置。5.2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的保护接地5.2.1?设置在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机架、金属电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5.2.2?应该接地的部件与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其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钢线不小于6平方毫米。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5.2.3?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不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除应分别单独接入接地干线外,禁止串联连接,还应与设备附近的局部接地体相连。5.2.4?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路中,保护接地干线应与中性点连接成一体。5.2.5?在爆炸危险场所中接地干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5.2.6?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金属管道,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5.2.7?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5.2.8?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的与接地干线(网)相连接。5.3?防雷的接地5.3.1?生产或贮存爆炸危险物质的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贮罐和金属管道等,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而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的接地措施。5.3.2?建筑物或构筑物内的金属物件(如设备、管道等)均应作防止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地措施。5.3.3?引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缆金属外皮应接地,电缆与架空线连连接处应设置适当的避雷器,并采取接地措施。5.3.4引入爆炸危险场所的架空管线,在入户处外必须接地或多点重复接地。5.4?防静电的接地在爆炸危险场所中,凡生产、贮存、输送物料过程中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管道、送引风道设备均应接地。5.5?接地电阻值的规定:工厂的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工厂的中性点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6?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施工与竣工验收的安全要求6.1?一般规定凡是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须有电气防爆安全设施。这些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6.2?设计审查工程项目由主管单位组织对初步设计审查时,有关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设施,应有工矿企业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参加。对下列问题应予以认真审查:①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的划分是否合适;②电气设备的选型和配置是否符合防爆技术要求;③电气线路的选定和走向是否符合防爆技术要求;④采取的防爆措施是否全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设计。6.4?交接检查除应按一般电气工程中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外,并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爆电气设备、线路作全面的交接检查和对安装调试记录等技术文件作认真的审查,确认符合电气防爆技术要求后方可进行试车。6.5?试车要求6.5.1?防爆电气设备在试车时,应按制订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并做好试车记录。6.5.2?在部分生产装置已经投产的爆炸危险场所内,部分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测设备周围及正压型电气设备进风口的气体,确认符合工厂动火条件时,方准送电试车。6.5.3?在进行单体试车、联动或生产试车的不同阶段,除应按一般电气设备试车规定进行记录外,并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由有关人员作详细记录。6.6?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除应按一般通用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提交的有关安装试验记录、文件外,还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6.6.1?经过拆卸检修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面检测记录、隔爆密封盒安装记录(包括密封材料的型号、配比和浇灌时间)。6.6.2?提交正压型电器设备的出口风压、出口气体温度和微压继电器动作的测试记录;防爆电气设备运行时的温度测量记录;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变压器的耐压试验记录;保护接地与接零、防雷和防静电保护接地的接地阻值的测量记录及继电保护调试记录等。6.6.3?在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电气防爆安全技术方面,应有所在地区劳动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人员参加,并进行监督检查。7?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7.1?一般规定7.1.1?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7.1.2?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7.1.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7.1.4?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7.1.5?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7.1.6?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工矿企业应根据生产环境的特点、设备状态、介质泄漏和腐蚀、机械磨损等情况,自行规定其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和要求。7.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各类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的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或检查记录。日常运行维护检查包括下列主要项目:7.2.1?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化验分析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7.2.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7.2.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7.2.4?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7.2.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7.2.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7.2.7?检查充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部的气体,是否含有爆炸性物质或其它有害物质,气量、气压应符合规定,气流中不得含有火花,出气口气温不得超过规定,微压(压力)继电器应齐全完整,动作灵敏。7.2.8?检查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油位应保持在油标线位置,油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油温不得超过规定,同时应检查排气装置有无阻塞情况和油箱有无渗油漏油现象。7.2.9?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7.2.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7.2.11?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7.2.12?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起动前均须先行通风或充气。当通风或充气的总量达到外壳和管道内部空间总容积的5倍以上时,才准许送电起动。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停用后,应延时停止送风。7.2.13?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7.2.13.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时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7.2.13.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7.2.13.3?电机或其它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7.2.13.4?机械负载出现严重故障或危及电气安全。7.2.14?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7.3?专业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应由电气专责维护人员进行,检查维护项目除日常运行维护检查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7.3.1?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7.3.2?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7.3.3?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7.3.4?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7.3.5?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7.3.6?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7.3.7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7.3.8?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7.4?安全技术检查公司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分工管理范围,进行定期的电气防爆安全技术业检查。除日常维护和专业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检查下列项目:7.4.1?检查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运行操作、化验分析、电气、仪表、通讯、设备维修等有关人员,是否熟知电气防爆安全技术的基本知识;7.4.2?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操作、维修的规程制度是否齐全及执行情况;7.4.3?依据本规程的技术要求,检查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哪些问题;7.4.4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上报工矿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列入生产措施计划,并检查落实措施计划的处理情况。8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8.1?一般规定8.1.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8.1.2?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8.1.4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8.1.5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8.1.6?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8.1.7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工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其检修周期,检修项目和检验标准。8.2?小修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8.2.1?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8.2.2?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8.2.3?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8.2.4?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8.2.5?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8.2.6?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8.2.7?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8.2.8?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8.2.9?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8.3?中修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8.3.1?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8.3.2?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8.3.3?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8.3.4?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8.3.5?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8.3.6?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8.3.7?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8.3.8?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8.3.9?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9培训考核与监督检查9.1?培训考核9.1.1?安技部应组织与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有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进行本规程的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基本知识教育。9.1.2人事部应将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列为有关职工培训的内容,并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9.2?监督检查9.2.1各部室领导必须重视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并负责贯彻与认真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9.2.2?本规程的贯彻与执行,必须依靠广大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严格监督与认真检查。9.2.3安技部对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每年应组织进行一次专业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凡能解决的应立即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9.2.4?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也应定期组织检查单位对本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10附则凡新建、扩建、改建、革新改造及大修理的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对基本建设的在建项目和已投产的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历史原因,造成有些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标准、电气设备及线路的选型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达到本规程的要求。并将为达到本规程要求的改进措施上报安技部备案。附录A:关于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断方法。A.1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断原则。A.1.1爆炸性物质的物理特性。首先查清爆炸性物质的爆炸上、下限的极限值、引燃温度、闪点、粒度和比重等物理特性。A.1.1.1爆炸下限值是划分等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正常情况下混合物的浓度有可能达到爆炸下限值时,划分1区。对于存在时间较长以及频繁出现者,则可划为0区。对于爆炸上限以上的混合物,由于遇到与空气混合时,仍具有爆炸性质,因此,这种场合也划为0区。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有可能达到爆炸下限浓度者划为2区。A.1.1.2同一场所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须研究其混合物是否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叠加效应。叠加效应直接影响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的扩大,而使爆炸下限值降低,爆炸上限值提高而增加了危险性,这种场合必须按最低的爆炸下限值确定。注:叠加效应是指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混合后,能形成爆炸危险性更高的混合物。这种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值比它们各自的爆炸混合物的下限值均低A.1.1.3闪点、粒度、比重等都直接影响场所的划分。引燃温度是确定场所引燃温度组别的依据。同时也必须考虑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的最高温度进行综合划分。A.1.2释放源的状态。A.1.2.1查清在正常情况下释放源可能出现的具体部位,以及可能发生的释放量、释放速度、释放方向、释放时间、释放规律和频度并研究其所在空间可能分布的范围。A.1.2.2根据释放源所在区域的环境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综合研究爆炸性混合物可能出现的频度、出现时间和存在时间的长短及其范围。A.1.3比重对爆炸性物质的影响。爆炸性物质的比重对其爆炸性混合物的出现和存在具有很大差异,比空气轻的物质,具有扩散性,比空气重的物质,具有沉积性。A.1.4通风的状态。对于粉尘和纤维沉积的场所,如果存在悬浮可能时,应视为释放源。A.1.4.1确定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和范围时,通风的好坏对爆炸危险物质的扩散和排出是个重要因素。对于通风良好的爆炸危险场所,原则上可降低一级,并可大大缩小其影响范围。对于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场所要注意到排出的危险性,粉尘(纤维)应排放到不危害其它场所的安全区域或收集在袋内等容器中,否则应考虑到是否有重新卷扬起来的危险。A.1.4.2露天或开敞式建筑物可视为具有通风良好的场所。A.1.4.3半开敞式建筑物能充分进行自然通风的场所,可视为具有通风良好的场所。A.1.4.4屋顶设有天窗的厂房内,爆炸性物质的比重在0.7以下者,可视为通风良好场所。A.1.4.5厂房内具有机械通风条件者,整个厂房内能充分通风换气时,可视为通风良好的场所。A.1.5设备、装置的结构和配置情况。A.1.5.1?容器结构强度若能具备爆炸性物质所要求的安全性能并且也无打开的条件,可不视为释放源。A.1.5.2不装阀门、接头、仪表等的管道设备,可不视为释放源。A.1.6从装置和设备遭受破坏的难易,误操作的可能性的大小来考虑不正常情况。A.1.6.1由于装置和设备的陈旧或强度降低,视其有无摩擦、碰撞、振动、腐蚀性物质以及内外力等情况来分析,有可能成为破坏条件者,即认为有被破坏的可能。A.1.6.2?在操作系统上不具备防止误操作的控制机构者应视为有误操作的可能。A.2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断方法。A.2.1首先研究现场有无释放源。有释放源时按A.2.2条进行判断,无释放源时即为非危险场所。A.2.2研究爆炸性混合物有无连续地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者长时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上的可能性。A2.2.1易燃液体的容器或槽罐的液面上部空间等,通常是爆炸性混合物连续地超过爆炸下限的区域;A.2.2.2可燃气体的容器、槽、罐等内部空间长时间保持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位;A.2.2.3?敝开容器内的易燃液体液面附近连续发生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A.2.2.4喷漆作业的室内,爆炸性混合物断续地出现的区域。A.2.3研究在正常情况下有无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可能性,有可能的例如类似下列场所定为1区,无可能的按A.2.4条判断。A.2.3.1向油桶、油罐灌注易燃液体时的开口部位附近;A.2.3.2爆炸性气体排放口附近,如泄压阀、排气阀、呼吸阀、阻火阀的附近;A.2.3.3无良好通风的室内,有可能释放、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A.2.3.4?可能泄漏的场所内,易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洼坑、沟槽等处。A.2.4研究在不正常情况下,有无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可能性,有可能的,例如类似下列场所定为2区,无可能的,则划为非危险场所。A.2.4.1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A.2.4.2有可能因设备容器的腐蚀、陈旧等破坏,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A.2.4.3因误操作或因异常反应形成高温、高压,有可能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A.2.4.4因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有可能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A.2.5非危险场所的判断。A.2.5.1非危险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或非正常情况下,均不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但这种非危险场所,并不一定是绝对安全的,必须考虑到有时包括发生危险几率极低的可能性。A.2.5.2判定非危险场所时,还须注意研究有无可能出现他种微量爆炸性粉尘所产生的爆炸危险性的叠加效应,必须考虑到有可能产生的各种因素,充分分析,慎重研究其存在的可能性。A.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断方法。A.3.1首先研究有无可能产生爆炸性粉尘的释放源。有释放源时按A.3.2条判断,无释放源时划为非危险场所。A.3.2?研究爆炸性粉尘的混合物有无连续地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地形成或者长时间形成在爆炸下限及其以上的可能性,有可能的例如类似下列危险区域,划为10区,无可能的按A.3.3条判断。A.3.2.1通风不良的各种车间;A.3.3研究在不正常情况下,有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可能性,有可能的例如类似下列场所划为11区,无可能的,按A.3.4条判断。A.3.3.1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A.3.3.2有可能因设备装置的腐蚀,陈旧等破坏,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A.3.3.3因误操作或因机械故障有可能漏出危险物料的区域;A.3.3.4因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A.3.3.5在某种条件下,沉积的粉尘重新飞扬起来后,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A.3.4非爆炸危险场所的判断。A.3.4.1?非爆炸危险场所是指正常情况下或非正常情况下都不能产生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A.3.4.2判定非爆炸危险场所时,还须注意研究有无可能出现他种微量爆炸性气体所产生爆炸危险性的叠加效应,必须考虑到有可能产生的各种因素,充分分析,慎重研究其存在的可能性。A.4绘制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划分的平面图。A.4.1绘制区域划分的平面图的内容。为便于监督检查和有利于安全生产,要求对各危险场所按下列内容绘制平面图悬挂于现场醒目的地方,必要时尚应绘制立体图。A.4.1.1标明释放源在装置、容器、管道、料斗等各部分的具体位置,除平面图外,必要时尚应绘制立体图表示;A.4.1.2标出释放源处危险物料的名称,以及在怎样情况下能形成释放源;A.4.1.3标出各危险区域的等级及其区域范围;A.4.1.4标出危险区域内安装的电气设备和敷设的电气线路,以及他们的防爆类型和热源表面温度。A.4.2确定危险场所的等级及提出区域划分的平面图。A.4.2.1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爆炸危险场所应由工艺设计的主管人员和有关人员共同商议确定后,由工艺设计部门提出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及区域划分的平面图。A.4.2.2对已投产的爆炸危险场所,应由企业生产工艺管理的主管人员组织生产工艺、安全和电气等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商议确定,并由生产工艺管理部门提出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及区域划分的平面图。?本安设备及电路B.1?本质安全型(简称本安型)电气设备基本有两种型式:a.由电池、蓄电池供电的独立的本安电气系统。b.由电网供电的包括本安和非本安电路混合的电气系统。本安电气系统一般由本安设备、本安关联设备和外部配线(包括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三者构成。见本安电气系统示意图所示。本安电气系统示意图───────┬────────────────┬────────────本安系统电气││型式│危?险?场?所?│?非?危?险?场?所─┬─────┼────────────────┴────────────││本安电路?一般电路本│混│例1本──────────────┬─────关──────安│合│本安电路?│一般电路型│系│例2本──────────关───┴────────────电│统│本安电路本安关联电路?一般电路气││例3本──────────关──────关─────────设├─────┼────────────────┬─────────────备│独│例4本?│的│立│?本安电路│组│系│例5本───────────────────────本成│统││─┴─────┴────────────────┴────────────注:本表示本安设备关表示本安关联设备例2和例3中危险场所的关,必须符合本安防爆结构兼具有与其场所相应的防爆结构,例如采用隔爆外壳。例5所示为装有某种通讯设备者。B.2?本安关联设备(简称关联设备)是指与本安设备有电气连接并可能影响其本安性能的有关设备,如齐纳式安全栅、电阻式安全栅、变压器隔离式安全栅及其它具有限流、限压功能的保护装置等。对于置于危险场所的隔爆兼本安型(关联)复合式电气设备。隔爆外壳中的部分即为关联设备。B.3?安全栅是一种特殊的关联设备,接在本安型和非本安型电路之间,它包括安全栅元件或安全栅电路,如熔断器、电阻器和并联的二极管等。它的作用是将供给本安型电路的电压和电流限制在一定安全水平之内。B.4?本安型电气设备按安全程度和使用场所不同,分为ia和ib两个等级。ia等级安全程度高于ib级。用于0区场所的本安型电气设备应采用ia级,煤矿井下用本安型电气设备可采用ib级。

篇2:电气维修管理工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管理区域内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适用范围

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管理规定

3.1机电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堆积进行作业。

3.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机电维修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当需停电时应按《停电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两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须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

3.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3.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要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3.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警示牌。

篇3:电气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规程

1.任何在电气设备试验区内的用电工作必须事先到生产科申请办理《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由生产科负责统筹安排用电计划。

2.凡未办理《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者,严禁进入电气设备试验区。

3.试验生产设备,应每日提前办理《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其它部门申请用电工作须提前一天到生产科办理。节假日期间用电,须在节假日前提前申请办理。

4.《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必须由用电部门负责人签批,用电工作负责人申请办理,按规定填写生产停送电工作票,待得到安全用电管理组长的工作许可后,方可进入电气设备试验区进行试验工作。

5.用电工作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相关方安全告知责任,明确告知用电工作内容、方法及有无危险源和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对人员、供电系统、供电设备和调试设备可能造成危险的用电工作,用电工作负责人还应事前告知,双方共同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后方可实施。

6.试验人员在电气设备试验区工作时须严格执行试验区内各种规章制度,并无条件接受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

7.试验工作完毕后,用电工作负责人须履行工作终结手续,待得到安全用电管理组长的用电工作终结许可后方可离开。

8.对违反本规程者,上报生产主管副经理予以处罚。

篇4: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保证电气设备操作及人身安全。

二、适应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

三、职责:有关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和要求:

4.1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开关柜、操纵台、电机、电缆、电力变压器等配电设备。

4.2全公司电气设备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符合本公司规定。

4.3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4.3.1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2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3.3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强度及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4.3.4电气设备通风、冷却系统,效能良好。

4.3.5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4.3.6无漏油、漏电、漏水现象。

4.4对主要电气设备,制订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4.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上岗操作证,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维修工应有本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工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

4.6电气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清除灰尘、油污等保养工作,生产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电力设备每年安排一次预防性检修,更换老化元件。

4.7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7.1根据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内容进行检查。

4.7.2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包括:继电保护装置、避雷针、接地装置、接零保护等)。

4.7.3全公司各级配电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配有灭火器等电气安全用具(电气设备用干粉灭火器)。

4.8公司配电室操作人员每天定时检查公司内变配电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管理规程,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4.9对于临时用电设备、临时线路、临时开关等,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4.10对于保健品制造工艺中易燃易爆岗位,应选择防爆电气装置(如电动机、开关、继电器等),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篇5:高低压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安全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对于电气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牌制度感和交接班制度。第三条巡视检查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电气安装规程》。第四条值班人员应酌情用量、看、摸、听、嗅的方法,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第五条电气设备严禁在过载、超温、超速和无保护的情况下强制运行。第六条值班人员应充分利用停车时间,对电气设备清擦、除尘、检查、维护、专检。第二章电机第一节?通则?低压电机通常是指其额定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直流或其它类型的电机,其操作和维护都必须遵守此规程。第1条?电机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灵敏可靠,严禁在无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第2条?具有强制通用与润滑的电机,必须在通风与润滑系统正常情况下,才允许投入运行。第3条?电机的绝缘电阻最低允许值在+5℃以上时,按设备额定每千伏不低于1MΩ。第4条?环境温度为35℃时,电机各部允许最大温升(用温度计测量读数为准)如表(一):绝缘等级部件名称AEBFH绕组铁芯轴承80换向器和集电环第5条运行中的电机其振动幅度不得超过表(二)额定转速(r∕min)以下振动轴(22振幅)(mm)0.060.100.130.16第6条运行中,电机转子的轴向串动不得超过表(三)电机容量(KW)轴向一侧串动范围轴向向两侧串动范围10及以下0.51.010-200.751.530-701.02.070-1251.153.0125以上2.04.0轴向直径大于200毫米以上轴颈直径的2%注:1、向两侧的轴向串动范围,系根据转子磁场中心位置确定。2、以上各排数据,如制造厂家有规定者,按厂家规定为准。第7条电机的轴承润滑应符合下列要求:1、正常工作状态声音均匀无杂音,发热在允许范围内。2、对油环润滑的轴承,应注意油环转动是否灵活,有无碰撞音响等不正常现象,油量应符合要求,严禁润滑油渗入电机内。第8条电机从冷却设备转入冷却空气,应干净无尘,温度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35℃,相对温度不得大于70%,出口风温不得高于55℃.第9条电机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报告。1、电机及控制装置冒烟或弧光发生时:2、发生需要立即停车的人身事故时:3、电机剧烈振动,威胁安全运行时:4、拖动的机械设备损坏时:5、轴承(瓦)冒烟达到不允许的温度时:6、电机转速急剧下降,电机迅速发热时:7、直流电机整流子发生环火时。第10条发现设备故障或自动调节系统故障,有权暂不执行停送电操作命令。但必须向当班调度和主管技术人员报告。?第11条有权拒绝执行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或超负荷运行的各种调整、整定电气参数的命令,并向主管技术人员汇报。第二节直流电机操作维护规程?第12条值班人员负责对直流电机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注意整流子,电刷、轴承的运行情况,以及电压、电流、温度、振动、转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第13条电枢电流瞬时值不得超过2.5倍额定值,电枢电流有效值,励磁电流有效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电枢电压不得超过1.05倍额定值,如制造厂家有规定者,按制造厂家规定。?第14条按通则规定,负责检查电机轴承润滑,电机的通风,通水,冷却设备,注意进风,水合出风,水的温度,监视运行电机的温度,振动及轴向串动情况。?第15条电机运行良好时,整流子不应冒火,如发生白色或淡黄色火花,表示整流子不好,应加强监视。如发生绿色火花,表示铜介质已灼坏,白色火花表示电刷已灼坏及时处理。第16条视整流子火花等级,确定电机是否继续工作,见表(四)火花等级火花特征火花影响允许工程程度1—1.2无火花可连续长期运行所有正常工作条件都可工作1.25约0.5电刷下轻微火花可连续长期运行所有正常工作条件都可工作2大部分电刷下有火花连续长期运行可造成整流子表面烧痕仅有短时超负荷冲击可允许工作3严重火花连续呈环火状发生黑斑烧痕,损坏整流子不允许工作第17条事故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清楚故障后方准开车,并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及处理经过。第18条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共同处理设备隐患,然后进行交接签字。第三节直流电机停车状态下的维护第19条在停车时间,应对电机内部详细检查:1、检查励磁绕组固定情况,木楔固定情况,铁芯有无磨损和松动,接线有无开焊或松动现象。2、检查碳刷和整流子。3、检查电机升高片有无断裂,片间距离是否过小,绕组并头套有无脱焊现象。4、检查励磁绕组连接铜排,有无相碰情况。5、紧固电机加热器及测温装置的完好情况。?第20条对碳刷和刷握检查和维护的要求:1、碳刷必须等距地分布在整流子的表面上。2、刷握下缘至整流子表面的距离应为2-4mm。3、刷握内面要平滑清洁,碳刷在刷握内应能上下滑动,但不能摆动,其游隙要求:(1)轴向0.2-0.5mm(2)旋转方向:碳刷厚度为6-12mm时,游隙为0.2mm,碳刷厚度为12mm以上的,游隙为0,15-0.4mm.4、检查碳刷磨损情况,必要时打磨或更换。5、扎线主、辅传动直流电机碳刷长度应不小于22mm。6、碳刷与整流子的接触面应光滑,弧度要适宜。接触面积应达到75%以上。7、检查碳刷的接线是否牢固,刷辫有无碰到整流子面或升高片上。8、碳刷压力要求如表所示,且各弹簧位置适中,不应有偏斜现象。同一刷架上各碳刷的压力应大致一样,其与压力平均值之差不应超过5%。电机碳刷压力(Kg/cm2)一般电机0.2-0.3受冲击,有振动及行车电机0.2-0.4注:碳刷的压力降到80%的规定值时,刷握必须更换。9、同一台电机必须使用同一个型号、尺寸的碳刷,且需符合制造厂规定。10、?更换碳刷的数量小于全部数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时,电机可以满载运行,若更换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时,要空载运行2小时后,使碳刷有较好接触,才能满载运行,若更换二分之一以上时,电机要空载运行四小时后,才能满载运行。11、?研磨碳刷应使用00#玻璃细砂纸,不许用金钢纱布,并注意正确研磨方式。第21条对整流子检查维护的要求:1、整流子表面应光亮平滑,且具有氧化膜,不得有凹凸、毛刺、裂痕等缺陷。2、整流子片间应清洁,片间绝缘应保持1-1.5mm深度,整流片边缘应倒成0.5mm*45斜面。3、整流子有碳粉时,应利用白布清擦,如有油污,必须用白布醮无水乙醇清擦。4、整流子表面有灼痕时,可用00#玻璃细砂磨光。5、整流子表面有不平程度在0.2mm以内时,可用00#玻璃细砂纸研磨,当不平程度在0.2-0.5mm时,应进行琢磨,当不平程度在0.5mm以上时,须车光、车削时,整流子的旋转线速度不应1-0.5m/sec,吃刀量一次不大于0.05-0.1mm。第22条用压缩空气彻底吹灰清扫,清扫前必须用手心实验一下压缩空气的压力大小,压力不得超过两个大气压,压缩空气中不得含有油和水,风管不准用金属管嘴,勤吹灰清扫。第23条检查通风、通水冷却装置,空气过滤器应定期吹灰。第24条测量主回路,励磁回路及操作回路绝缘电阻。第25条对于没有加热器的直流电机,在长时间停车时,应送上加热器。第四节交流电机第26条电压三相电压,电流不平衡度允许值如下1、三相电压相互间差值不得超过5%。2、三相电流相互间差值不得超过10%,但此时任何一相得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第27条长期运行的交流电机连续起动次数,可按电机制造厂规定,如无制造厂规定时,一般可按下列规定。1、冷态时,电动机允许连续起动2-3次。2、热态时,电动机只允许起动1次。第28条?MCC仪表上的指示,掌握电机负荷情况,对无仪表指示的中小型电机,应用钳形表进行定期测定负荷,并做好记录。第29条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不得随意变动。第30条检查电机的通风冷却设备,注意进风与出风的温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第31条检查滑环接触必须良好,不应有不允许的火花产生。1、碳刷与滑环接触必须良好,不应有不允许的火花产生。2、刷架固定应牢固。3、滑环表面应清洁、光滑。第32条电机运行中应倾听其转动的声音是否均匀,有无杂声,有无定子磨擦的振动现象。第33条检查电机内部有无弧光、烟雾、瓦斯味等。第34条检查电机不带电及不转动部分螺丝的坚固情况。第35条事故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并经调度室同意后才准开车,并应详细记录事故和处理的经过。第三章低压电器设备维护规程(一)运行中维护检查周期1、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气的巡视检查,有人值班时,每班应该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及时停车检修。(二)维护检查内容1、所有低压电器,在送电前或在交接班之后,必须进行静态检查,只有确认无异常状态方可送电运行,检查内容如下:1.1各种开关在断电情况下进行操作检查机构是否灵活,接点接触是否良好,导线连接是否牢固。1.2各种继电器、接触器动作要灵活可靠,可动部分是否有卡劲现象存在。1.3所有紧固及联结螺丝、螺帽必须固紧,防止松脱。1.4可逆接触器之机械联锁是否灵活。1.5万能转换开关的手柄自复位后及传动片动作要灵活可靠。1.6熔断器、电磁铁电动气阀、电阻箱、变阻器等要处于良好状态。1.7信号系统正常可靠。1.8对保护继电器和保护用行程开关要进行重点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状态。1.9对电气控制系统进行必须的空操作,用以检查动作程序和动作的可靠性。1.10熔断器的更换要注意选用同种规格,型号的熔片,熔丝或熔断器。2、运行中低压电器的检查内容:2.1各种开关导电部分和接头部分的温升是否有发热现象,接触要良好。2.2接触器、继电器、电磁铁、电磁开关,运行时声音是否正常,线圈温升是否正常。2.3检查电阻器和变阻器的发热情况。2.4各种保护继电器的工作状态是否符合要求。2.5电磁铁的工作情况是否满足生产要求。2.6对于保护机械位置及用于联锁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或接近开关要定期检查调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且同生产和机械人员共同实验,要确保动作可靠。2.7对于电气系统中各种保护整定值,不得做任意改动。2.8设备运行中,严禁用手推接触器及继电器的可动部分,不得擅自取消各种联锁和保护装置。2.9检查电器的各种保护罩是否完好。2.10值班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记录于交接日记中,以便设备停止运转时修理。必要时向有关人员联系及时进行停车检修。(三)检修规程:1、检修周期:检修周期如下表序号名称定期检修更新性检修1自动开关6个月6年2电磁开关3个月3年3按钮开关1个月3年4刀开关6个月10年5万能转换开关1个月2年6控制器1个月2年7限位开关12个月12年8继电器1个月5年9接触器1个月5年10熔断器1个月11电磁抱闸1个月1年12电磁阀1个月1年13电阻器3个月8年14变阻器2个月8年2、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2.1熔断器、接触器、电磁开关。2.1.1机械部分2.1.1.1可动部分轴,衔铁检查,要消除卡劲,动作迟缓等缺陷,使衔铁动作灵活,且与衔铁接触良好。2.1.1.2消弧罩安装正中,且完好无缺。2.1.1.3机械联锁检查,联锁接点应通断可靠。2.1.1.4固定螺钉、螺帽检查紧固。2.1.1.5连接导线检查紧固。2.1.1.6绝缘检查,达到1MΩ/KV标准。2.2接点部分2.2.1触头应清洁无毛刺,铜触头应无氧化物,可通过清洗或刮磨处理。对烧损达三分之一以上的触头或镀银触头磨损露铜时应进行更换。2.2.2检查触头有锈斑和烧伤者,应取下用细锉磨光,处理时要保持原来弧度,且表面光滑,然后用布擦净,动静触头接触面要达到75%以上。2.2.3触头的同步差应不大于0.5mm,检查方法以手慢慢推合衔铁,仔细观察每对触头的接触情况,看有无先后之差。差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2.2.4断开距离检查和测定接点压力,如果断开距离不适当,闭合时接点压力不适合,要通过更换或调整弹簧,或更换触头的方法来达到要求。2.2.5动静触头宽度相等者,闭合时触头应当对齐,相互错开不得大于1mm,静触头比动触头略宽者,相互错开不得大于2mm。2.3?磁系统部分:2.3.1磁铁要固紧防止松动。2.3.2接触面要检查清洗,确保60-70%的工作面接触。2.3.3接触面要光,使之吸入合时接触紧密,防止出现噪声。2.3.4短路环检查,发现断裂要焊补或更换。2.4?线圈部分:2.4.1线圈的引线牢固,无折伤痕迹,线圈内侧无卡伤痕迹,且要固紧在导磁体上。2.4.2线圈在85%的额定电压下,应能可靠动作,用500v摇表测绝缘电阻,不得少于0.5兆欧。2.5?各种开关类:自动开关,按钮开关。2.5.1主触点及各辅助触头,是否有磨损或烧伤,要进行修理或更换。2.5.2操作机构和脱扣器机构要检查调整,动作要灵活可靠。2.5.3检查过流整定是否符合规定,热元件是否损坏,必要时要适当调整或更换。2.5.4检查消弧装置是否破裂和有无松动情况,有无卡阻触头的现象存在。2.5.5检查绝缘件有无损坏,且用500v摇表,检查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2.5.6进出线连接螺丝要紧固,主触头的压力要适合,不合适要求时,可分别调整相应触头后面的弹簧或螺丝来达到要求。3?刀开关3.1检查刀闸各部过热现象,绝缘杆无损坏。3.2检查并紧固刀闸各连接部分的螺丝应紧固无松动。3.3合闸时,每一个刀片应同时并顺利进入固定触头,不应有卡阻或歪斜现象。3.4触头有氧化层,要用细纱布打光,刀片与固定触头要清扫干净,且接触面部少于整个接触面的75%。3.5底盘绝缘应良好,装配紧固,固定触头的钳口应有足够的弹力,进出线连接要保持足够的接触面,且连接螺丝要固紧。4?电阻器:4.1电阻箱及变阻器要定期吹灰清扫,支撑绝缘子要清洁无破损。4.2电阻端部与出口线及电阻的连接线要接触紧密牢固,无过热烧损痕迹。4.3电阻匝间或片间排例均匀无重叠松散情况,无过热烧损痕迹。4.4电阻架牢固可靠,各紧固螺丝固紧,绝缘检查用500v摇表,应不少于0.5兆欧。4.5变阻器手柄位置要正确,滑动部分清洁且接触良好。4.6发现异常情况,要进行处理或予以更换。5.控制器及万能开关:5.1定位装置可靠,控制手柄指示与实际位置一致且转动灵活。5.2检查凸轮及电木磨损情况,触头无烧损痕迹,且接触良好,压力适当。5.3出入线连接要保持足够的接触面,连接螺丝固紧,无过热烧伤痕迹。5.4定期清扫吹灰,用500v摇表检查绝缘电阻不少于0.5兆欧。5.5发现异常情况要处理或更换。6.限位开关:6.1检查开闭位置是否合适或经过调整修理,更换。使开,合位置达到要求,且机构灵活工作可靠。6.2进出线连接要牢固可靠,绝缘要检查合格。7.熔断器:7.1检查可熔片或熔丝是否符合标准。7.2熔断器内部安装大于熔断器额定电流的熔片或熔丝。7.3保险片或熔丝熔断后,要查明故障原因后方可更换相应的备件。7.4熔断器的熔片或熔丝与固定接头接触要紧密。7.5严禁以不符合规定的熔体代替熔片或熔丝。8电磁抱闸:8.1线圈放置安装正确,可动衔铁吸合释放无卡住和磨损现象。8.2抱闸架动作要灵活可靠。8.3线圈不过热,衔铁间隙适中。8.4磁铁表面清洁,接触紧密不歪斜。8.5接线牢固可靠,绝缘合乎要求。8.6电磁抱闸要检查调整制动器和制动轮的间隙,使它适合生产的要求。9、电磁阀:9.1动作灵活无卡劲现象。9.2本体清洁,安装牢固且不受外物碰撞。9.3接线牢固可靠,绝缘合乎要求。第四章高压系统安全操作维护规程第一节高配电工安全规程1、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穿戴齐全、规范、要确保自身的安全防护。2、班前、班中不准。睡眠不足,身体不适不宜上岗工作。3、班中不准睡觉、脱岗、串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5、严格执行“三个确认”制,即操作确认、联系呼应确认、行走确认。6、严格执行“三不伤害”原则,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7、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有设备、工具、要了解现场情况,做好安全操作的一切准备工作。8、对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每班检查一次,确保完好无损。9、巡视、检查高压变、配电设备严禁触摸带电设备必须注意与设备带电部分保持一定距离,对10千伏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7米。10、?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票制度:高压变、配电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和倒闸操作。11、?高压变、配电设备的操作必须执行确认制度必须对开关、刀闸及操作按钮确认无误方可操作,操作时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12、?遇故障保护跳闸,故障不明不能恢复送电,现场检查应先将手车退出排除故障后组织试送(参照13条)禁止带故障强行送电。13、?在“合”高压断路器前应检查、确认真空开关必须在“实验”位置,并在“实验”位置进行试合闸、跳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合”手车。14、?高压开关柜在送电之前,应检查柜门闭锁装置确认机构正常,再将柜门闭好,拉试柜门确认闭锁装置起到作用,方可进行真空开关的合闸操作。15、?高压设备停电进行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放电、合接地刀闸、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的顺序实施,完善上述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16、?高压验电笔、拉闸杆、绝缘鞋、绝缘手套应定期每年做一次耐压实验,耐压不合格的工具不准使用。17、?对执行高压设备检修的工作人员负有监护的责任,但不能代替检修监护人。18、?高压开关柜内外及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道路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19、?检修电力电容器时,必须遵循先停电,停电后经电压互感器放电30分钟后再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装设接地线并在所检修的电容器后端加设接地线,接地线应先接地,后接电容器,对于保险丝熔断的电容器应单独对地放电并确认标识牌悬挂在检修设备手柄上最后才能开始工作。第二节高压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2、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对所填操作票是否正确进行确认,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如对操作票发生疑问,应向有关人员汇报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严禁酒后操作。3、操作时必须按顺序进行操作,每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成后进行复查。4、下列项目列入操作票A、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位置B、检查接地开关是否拉开C、检查负荷分配情况D、拉合接地开关E、?检查操作电源是否正常供给5、运行中的开关跳闸时,应退出运行,经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送。6、用摇表测量电容或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应先确认确已停电,并进行充分放电,再进行测量,测量结束后,应对地及时查明原因报告上级。7、变压器预警信号动作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上级。、8、操作电压互感器前,应考虑相应的失压保护。9、有高压接地现象或雷雨天气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穿高压绝缘鞋,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巡视电气设备不得不靠近避雷器。不得越过遮拦。10、?变压器保护跳闸后(过流、速断、重瓦斯、温度、压力),应将手车退出后再检查。11、?倒闸操作顺序:停电、负荷侧断路器、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送电与之操作顺序相反。12、?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与栅栏,以防突然来电。13、?巡视配电装置,进出变压器室,应随手将门锁好,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设备房。14、?严格执行“三不伤害”原则,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别人伤害。15、?严格执行“三个确认”制,即操作确认、联系呼应确认、行走确认。第五章维护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电工作业一般必须停电进行,不能停电的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有关规定,严格执行。2、高压作业时,必须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中关于保证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3、设备停电维护时,停电设备进线端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断开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的标识牌。4、一切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均需接地,并牢固可靠。拉合空气开关刀闸时,应带好绝缘手套。5、生产过程中遇有设备故障,需要处理时,必须与当班岗位操作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实验或处理故障,必须设专人监护。6、使用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需检查是否完好,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设备等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保证其可靠和安全,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设备应定期进行绝缘检查,接地线、电源电缆必须完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7、安装照明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零线必须接在灯口螺丝上,使用梯子时角度以60℃为宜,人登梯子时,下面必须有人扶梯,禁止两人同登一梯,不准在梯子的顶格工作。8、拆装、合套电机,上联轴器(用台钻)时,使用大锤时严禁带手套。9、使用砂轮和手把砂轮前,必须检查砂轮机(砂轮片)有无损坏,使用时佩带防护眼镜,用力要均匀不得过猛。10、?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规定,佩带安全带,换厂房照明及线路时,必须站在天车小车上,不准站在小车轨道上,并设专人与天车司机联系监护。11、?使用手把灯必须绝缘良好,采用安全电压。12、?使用有机溶剂清洗零件时,周围严禁烟火,用完后应封口,定点存放。13、?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在停电闸。送电时,应先送刀闸,再送负荷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操作时必须佩蒂护目镜及绝缘手套。14、?维护电工工作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第六章检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工作前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和验电制度,施工负责人要根据检修项目制定单项安全措施并经审核签字,确认安全措施完善后方可工作。2、检修的电气设备必须停电,检修设备与周围带电物体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工作距离,禁止接触带电部分。若有可能触及带电体,需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方可工作。3、检修设备需带电工作的需经作业区领导同意,办理第二种工作票。4、高压设备检修,必须办理工作票,无工作票不准开工。5、电容器检修应停电、放电30分钟后,再进行验电、待确认无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工作。对于保险吹断的电容器应单独对地放电后才可工作。6、登杆工作前应确认电杆坚实牢固,只允许一人登杆,其他人监护,并严禁二人在同一杆上作业。7、检修人员站立基准面高度2米以上,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栓在牢固部位,高挂低用。8、检修完毕要将接线盒、接手安全照片、出轴罩、盖板等盖好、电源接线头地线接好、包好,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按停送电制度进行送电。9、检修电工在检修期间,不及兼任其他工作,尤其不得从事值班电工的工作。10、?检修电工工作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七章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票制度,必须对开关刀闸核对清楚,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检修设备停电后必须在开关或刀闸的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识牌。2、停电时应先停负荷开关,在停刀闸。送电时应先送刀闸,在送负荷开关。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操作时必须佩蒂护目眼镜及绝缘手套。3、巡视检查设备时,严禁跨越移开遮拦,严禁打开高压柜后门。4、遇故障跳闸,故障不明情况下,不能恢复供电,现场检查应先将手车退出排除故障后,组织试送,禁止带故障强行送电。5、履行值班电工的安全岗位职责(参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安全职责)。6、高压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无操作票不得操作。7、高压停送电必须确认真空开关在断位置方可摇入、摇出,严禁强行带负荷送退高压小车。8、检修电容器停电应在停电、放电30分钟后,再进行验电、带确认无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接地线应先装接地端,后接电容器端,对于保险吹断的电容器应单独对地放电。9、先装接地端,后接电容器端,确认标识牌悬挂在检修设备手柄上。最后开始工作。10、?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断电,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并及时向作业区有关领导汇报。11、?工作中悬挂各种标识牌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严格乱挂标识牌。12、?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高压管理制度及高压用具管理办法。13、?高压倒闸操作前,认真检查高压绝缘手套有无破损漏气,绝缘靴是否完好,确认验电器是否完好,必须使用公司检验合格的高压安全用具。第八章交流变频传动操作规程整流/回馈单元及逆变柜合分闸顺序合闸顺序:1、?先将整流/回馈单元开关柜内控制开关-Q1(AC380V进线电源),-Q2(控制变压器进线电源),-Q21(DC25V辅助电源),-Q22/-Q23/-Q24(装置风机电源),-Q25(断路器操作电源)依次合上。2、?再将各逆变器控制柜内控制开关-Q1(DC24C辅助电源),-Q2(逆变器风机电源,如果存在),-Q3(电机风机电源,如果存在)依次合上。3、?然后将整流回馈控制柜门板上的ON/OFF操作转换开关打到“ON”位置,可以观察到开关柜门板上的交流电压表指示为400V/690V,整流/回馈柜门板上的直流电压表指示为510V/890V.4、?如果是本地转电机,将各逆变器控制柜上的“本地/远程”转换开关打到“本地”位置,然后按6SE70逆变装置操作面板上的绿色“I”键运行,再按上升“▲”键或下降“▼”键给出电机转速,使得电机正转或反转,如果在有转速的情况下想正反转电机可按方向转换“⌒”键,如果停止则按操作面板上的红色“○”键停止,如果是远程转电机,将各逆变器控制柜上的“本地/远程”转换开机关打到“远程”位置,然后由远程PLC控制。在运行状态,可通过逆变柜门板上的输出频率表和输出电流表监控到电机运行的实际电机频率和电机电流。分闸顺序:1、在现场电机和各相应逆变柜内逆变器装置停止运行,其控制柜6SE70逆变器装置操作面板上显示恢复到“009”状态后,先将整流回馈控制柜门板上的“ON/OFF”操作转换开关打到“OFF”位置,可以观察开关柜门板上的交流电压表指示为0v,整流/回馈柜门板上的直流电压表,直流电压表指示分别为0v和0A。2、再将各逆变器控制柜门控制开关-Q3(电机风机电源,如果存在),-Q2(逆变器风机电源,如果存在)-Q1(DC24V辅助电源)一次断开。3、最后将整流回馈单元开关柜内控制开关-Q25(断路器操作电源),-Q22/-Q23/-Q24(装置风机电源),-Q21(DC24V辅助电源),-Q2(控制变压器进线电源),-Q1(AC380V进线电源)依次断开。变频器柜合分闸顺序合闸顺序:1、先将热坯输送辊道变频柜(+CDH01)出炉辊道变频柜(+CDJ01)内控制开关-Q(AC380V操作电源),-Q0(控制变压器进线电源)/-Q0(AC220V操作电源)依次合上。2、再将各个变频柜内控制开关-q1(DC24V辅助电源),-Q2(电机风机电源,如果存在,-Q4(抱闸电源,如果存在)依次合上。3、如果是本地转电机,将各变频器控制柜上的“本地/远程”转换开关打到“本地”位置,然后按6SE70变频装置操作面板上的绿色“I”键运行,在按上升▲键或下降▼键给出电机转速,使得电机正转或反转,如果在有转速的情况下想正反转电机可按方向转换“⌒”键,如果停止则按操作面板上的红色“○”键停止,如果是远程转电机,将变频器控制柜上的“本地/远程”转换开机关打到“远程”位置,然后由远程PLC控制。在运行状态,可通过变频柜门板上的输出频率表和输出电流表监控到电机运行的实际电机频率和电机电流。分闸顺序:1、在现场电机和各相应变频柜内变频器装置停止运行,其变频柜6SE70变频器装置操作面板显示恢复到009状态后,先将各个变频柜内控制开关-Q4(抱闸电源,如果存在)。-Q2(电机风机电源,如果存在),-Q1(DC24V辅助电源)依次断开。?2、再将热坯输送辊道变频柜(+CDH01)/出炉辊道变频柜(+CDJ01)内控制开关-Q(AC380V操作电源),-Q0(控制变压器进线电源)/-Q0(AC220V操作电源依次断开。常见故障说明故障号故障原因解决措施F002在预充电不到80%的最小直流母线电压检查电源电压R006,电压正常,则按“P”键复位,如电压不正常,则装置有问题F008欠电压检查电源电压R006,电压正常,则按“P”键复位,如电压不正常,则装置有问题。F011电机过流检查变频器输出是否短路或接地故障或负载处于过载状态F015电机堵转降低负载,检查测速机电缆F023超过变频器极限温度F082通讯故障F051码盘故障检查或更换测速机,检查测速机的连接,更换CU板F053速度信号编码器信号的允许值检查测速机电缆是否断线,检查测速机屏蔽接地F243内部耦合出错更换CU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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