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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控制事故目标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安全是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头等大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是企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要求,按我厂实际情况,制订我厂安全管理目标:1、不发生因本厂职工责任造成的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2、不发生火灾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3、不发生人为责任的各类误操作事故;4、不发生灰场垮坝及水淹厂房事故;5、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6、#10机组大修后100天内不发生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为了使安全管理目标落到实处,实现厂部控制事故的目标管理,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强化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厂属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真正到位,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对厂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分解,层层把关,制订并落实以部、车间、公司控制障碍和轻伤,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分级控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实施细则。各级分管工作的负责人都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责任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以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机制。

二、深入贯彻执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不断提高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认识。突出抓好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班组的安全管理,经常深入生产现场,随时制止“三违”现象,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效地控制安全局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时组织职工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事故通报的学习,利用外单位和本单位的事故教训,联系工作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搞好安全大检查,搞好设备整改和“两措”计划的落实,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别加强对交通、消防、保卫工作的安全管理,杜绝这些部门的交通、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第一责任人厂长主持,厂长因公外出可指定在厂的其他领导主持。安全例会的内容为听取厂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总结和分析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对设备隐患的治理及整改工作。

六、发生事故时立即进行调查分析,由厂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厂其他安全负责人主持调查分析工作。分析事故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做到“四不放过”,并按规定填报事故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七、支持安监科和各级安全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加大安全考核工作的力度,实行重奖重罚的激励机制。

篇2: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工作细则

安全是电力生产的生命线,为切实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

一、防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

1、全厂所有的沟洞盖板、楼梯栏杆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必须与设备缺陷同等对待,及时修复。工作中需移开盖板,必须装设临时围栏;移开人行道的盖板,除设置围栏外,还必须装设灯光警示。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盖好盖板,严防各类摔跌事故的发生。

2、机组大修,采用交叉作业的方式进行时,各工种要做到合理安排,互相配合,禁止上下层同时工作,大件设备的拆装,必须用葫芦吊住或采取其它的固定措施,严防各类砸、压伤事故的发生。

二、防高空坠落

高空设备的检修,应搭设临时检修平台或脚手架,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防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三、防烧伤、烫伤

配备清焦、排渣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打焦、排渣的有关规定。

检修高压阀门时,严格执行《安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隔离、开疏水门排空等各项安全措施。

四、防触电

1、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的填票、监护、复诵等制度,加强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杜绝因带负荷拉合刀闸、带地线合刀闸而发生电弧灼伤事故。

2、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可靠隔离,并挂好提示警告牌。

3、临时电源线、照明线必须采用橡皮线,严禁使用胶质软线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等级的电动工具和灯具。

五、燃运系统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1、皮带两侧栏杆、落煤口栅栏、拉绳开关应保持完好。严禁从皮带上跨越。严禁用木棒、铁棍等校正运行中跑偏的皮带。严禁在皮带运行中清理滚筒粘煤和落煤口落煤。

2、在采用电动机拖动的方法更换皮带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做到送电前皮带沿线人员和工器具撤离,皮带牵拖完毕,切除电源。

3、严格执行铁路、电厂双方制定的车辆调度和联系规定。做到卸煤机械未吊起和人员未撤离车厢时,机车不准进站;发出允许机车进站信号后,人员不准进入机车作业区。

以上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执行情况和设备完善情况列入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

篇3:风电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风电场、*局安监〔2008〕461号文件《水电*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篇4: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搞好安全培训,做到层层培训,特别要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安全规程培训考试,采用口试和闭卷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培训,严格考核,不准流于形式。

2、实行安全合格证,凭证上岗工作制。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含临时工、合同工)进行安全规程和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部局安全通报等,要发到生产班组,并认真组织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定期地进行案例抽查。

4、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要进行整顿培训,提高"两票"质量,人员不足的要配齐。运检合一的供电单位,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5、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到现场检查不走过场,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

6、要强化安监部门的权威性,使之有职有权,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有权进行奖罚。

7、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单位要一律将责任追究到人。对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要加大追究第一责任者和主管生产领导责任的力度。

8、各单位在资金、奖金分配上要向生产一线倾斜,使生产人员的综合待遇高于二线,保证生产人员稳定。

9、电业职工不准搞第二职业,凡事从事第二职业的,要动员其退职或停薪留职。

10、多经人员要从主业中划出,各单位生产领导要把全部精力放到抓安全生产、抓技术上;不准参与多种经营;行政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生产。

11、各供电企业一、二次变电所要在定岗定编基础上,在岗人员全力以赴抓安全生产,不准高多种经营。变电所不承担拔离人员的工资、奖金,企业多余人员由供电局或电业局安排。

12、各单位所属多经人员和录用的临时工,在从事电业生产时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统计为该单位的事故。

13、各单位的基层单位,未经批准,不准私自承包工程或干私活。

14、现场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着装要合格。

二、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规定

1、根据"安规"的规定,组织、制定发电厂、变电所、送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台停电作业的标准化安全措施,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正确掌握,严肃认真执行。

2、严格执行"安规"的规定,一切电气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挂地线,尤其强调验电,即使是已停电的线路,也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先行验电。接地线和接地端必须合格,严禁用缠绕法装设地线,严禁攀登设备、构架验电或装拆地线。

3、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设备的网(柜)门必须加锁,而且好用,其装置前后设备标志名称、编号清楚,严禁单人打开网(柜)门装拆地线或其他工作。

4、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

(1)电气作业必须根据"安规"第二章第二节规定,按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后方能开始工作。

(2)运检合一的班(所)必须指定工作许可人并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不得由一人兼任。

5、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安规"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在现场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宣读工作票,讲解交待安全措施和带电部位,必须做到自始至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在特殊的情况下,必须离开现场时,要指派能胜任的人员代替监护,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监护制,没有监护,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工作,监护人必须认真的监护,不得做其他工作。

(3)非电气人员进入电气运行场地工作时,按规定经运行单位许可或履行工作票手续,并由运行单位派合格的人员进行监护,按规程要求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4)送电线路杆(塔)的标志要清楚,同杆(塔)架设的双回线要用红、绿两种颜色区分,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带与作业线路相同颜色的袖标;在同杆(塔)加设的多回线路或临近平行线路,若其中一回线路停电作业时,每基杆(塔)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做到不间断的监护。

(5)设专人监护时,监护人不准做其他工作。

6、室内配电装置工作,除按规定布置安全措施外,对可能脱落的电源侧刀闸,应加装绝缘隔板,其他形式的电源侧刀闸或触头应加装绝缘套或其它绝缘装置。

7、送配电线路停电检修时,要断开所有电源,工作地点两端必须验电装设接地线,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歧线也要验电挂地线。为防止突然来电或感应电压,各工作组须装临时小接地线;在接近平行,交叉跨越地段作业或感应电压严重的变电所作业,作业人员也应就近装设临时接地线,工作结束后立即拆除。

8、单一用户的配电线路作业,应由变电所侧进行线路停、送电、并通知用户。

9、在配电变压器台上作业时,高低压侧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验电和装设接点线,并设专人监护,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操作跌落式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杆在地面操作,禁止登台操作。

10、配电柱上油开关必须在地面操作。高低压线路在没有验电和采取防止来电措施时,不应钻越和跨越导线。

11、配电线路必须有明显断开点,配电线路柱上油开关前应加装刀闸(容量应满足要求)暂时不具备条件时,停电的柱上油开关,应设专人看守,操作机构应加锁。

12、对配电高、低双电源进行彻底清查,不必要的要立即撤掉;保留的要建立清册,加装明显标志。要有防误投装置。

13、加强对检修与施工临时电源的管理,要有牢固安全的低压电源箱,严禁乱接、乱拉,保证安全作业,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装置必须合格,手持电动工具要加装触电保安器。

14、绝缘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绝缘试验。

15、电气设备进行高压试验时,应设临时围栏的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6、运检合一的变电所检修设备时,必须运行、检修分开,不能混岗工作。

17、带电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批准的人员进行,在作业中严格执行带电作业规定并设专人监护,严格保持安全距离。

18、负责对农电、用户变电所设备检修、试验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用户自备电源应登记造册,并需装双极刀闸,配电检修人员应掌握用户自备电源接地线情况,防止作业时返电。

19、非电力线路(如通讯线路等)与电力线路平行或交叉跨越的检修工作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防止感电的措施。

20、在锅炉汽鼓、凝汽器、油箱、油槽及其他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485条,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措施。

三、防止高空坠落和起重、机械伤害的规定

1、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篇第六、八章,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经单位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讨论。未经技术交底或未交安全措施的项目不得施工。未参加交底的人员,应进行补交。施工期较长的项目,应按工序进行多次交底。

2、作业组长或代理组长,必须组织全组人员认真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如因实际情况有必要改变时,应事先取得交底人的同意。

3、高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工作。单人高空作业,应有安全监护人。两人及以上同时进行高空作业,有作业组长或代理组长负责安全工作,并应亲临现场,亲自指挥。作业组长离开现场时,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

4、登高前必须检查杆根、脚钉、架、杆、和登高工具,新立电杆没有夯实前不准登杆。

5、施工现场拆、架线路时,必须采取防止倒杆、扭杆、断杆措施,路口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手持旗帜看守,必要时工作地点周围设临时遮栏。

6、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有严密、可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上下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时,层间应有严密的安全隔板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工地(分场)和安全专业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体检合格。临时雇用人员禁止参加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按"安规"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8、登高作业必须走规定的通道、严禁违章攀爬。禁止站在不稳定的构件上作业或走动,禁止坐在孔洞边缘休息。

9、施工用的脚手架必须由起重工按"安规"要求标准搭设。使用前经检查验收合格。

10、锅炉大件吊装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安全通道,大件吊装结束后,至少应形成一侧完整的通道。

11、起重、运输、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主工种于配合工种应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主工种负责全面的组织工作,起重工、电焊工等配合工种应负责做好本专业的具体工作。严禁任何人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12、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只能由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起重工担任。卷扬机、起重机只能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操纵。

13、起重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哨音和旗语或手势进行操作。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14、吊件必须按"安规"要求捆绑牢固。起吊前应对吊件、起重系统、吊件经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在吊装范围内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并应设专人监护。

15、吊件的就位、找正、固定工作应按经过批准的措施进行。临时固定必须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吊件未固定好前,严禁松钩。

16、送变电工程使用的扒杆,必须经过强度计算。扒杆的敷设和拖拉绳的布置,必须按技术方案或措施进行。使用前必须做负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对独立承担起重、吊装作业的外包工程队,必须审查其施工资格和安全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

18、重大的起重、运输、吊装作业(如主厂房框架、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等)施工前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单位总工或工地专工批准后执行。

19、安全带、安全绳及起重工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0、用斤不落起吊重物时,应选择好挂斤不落的位置及是否能承受住吊物的重量,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斤不落。

篇5:电气事故处理制度范本

1.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措施:

(1)遇到大面积停电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的同时,认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领导;

(2)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

(3)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

(4)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做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2.重大设备故障的处理:

(1)遇到重大设备故障时,首先应保持沉着冷静的头脑,同时认真分析造成重大事故的原因,并立即汇报有关上级主管;

(2)采取安全措施,并做好紧急处理故障的准备工作;

(3)紧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并根据事故情况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入现场处理;

(4)处理停电事故,在确认已经处理完毕后,再试送电;

(5)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工作人员要洗澡;

(6)分析事故原因及特点,作出总结,并做好记录备案。

配电运行方式

1、酒店供电采用双供电方式,一路常用3000kv用线,二路备用1000kv用线;

2、酒店高压配电室负责酒店、餐饮、空调机组、消防、办公区等供电;

3、配电室三台变压器为主用。

4、配电室保护由直流屏供电,控制动力源有直流屏电池供应。

5、一路为常用电路,二路为备用电路。供电线路不能同时投入,要有明显断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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