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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之工作监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一、总则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及注意事项,并始终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加以提醒,遇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和制止。

二、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不准单独留在高压间内或室外变配电所高压设备区域内。

2.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3.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有危及他人安全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

4.从事下列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4.1.部分停电,工作人员可能误触导电部分时。

4.2.临时带电或跨越带电部分工作时。

4.3.登杆或高处进行复杂工作时。

4.4.低压带电工作时。

4.5.徒工或有电气常识的人参加电气工作或接近带电设备工作时。

篇2:配电室工作监护制度

1.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所有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1.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护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区内,若工作需要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准许一名具有实际经验或几人同时工作,监护人须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详尽指示。

1.3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安全措施绝对可靠时,方能参加工作班。监护人可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等情况,增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1.4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应指定能胜任者临时代替。若监护人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更换新监护人,两监护人做好必要的交接。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和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向监护人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配电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负责人执存。

2.2间断后继续工作,不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清扫并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人,次日复工应得到值班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后,才能工作。若无负责人和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2.4工作间断期间,若紧急需要,可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的工作地点的确切情况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明确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摘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

(B)所有通路必须有专人守候,以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收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2.5检修工作结束,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收回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拦。

(C)工作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全面检查无误后,才可进行加压试验。

(D)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

2.6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转移手续,但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清楚交代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7全部工作完毕,应清扫、整理现场,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然后交待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并与值班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答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2.8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

篇3:电力安全施工监护制度

1?总则

1.1?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1.2?施工队(班)长在每天分工时,应对每个作业点指派一名安全监护人。对重要工序和特殊服务面(危险性大、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差等)的作业点,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施工队(班)长若未指派安全监护人,作业点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追究施工队(班)长的责任。

2?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

2.1?送电线路性质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有:

2.1.1?土石方爆破;

2.1.2?基坑开挖;

2.1.3?预制基础安装;

2.1.4?现浇基础;

2.1.5?灌注桩;

2.1.6?整体杆塔地面组装;

2.1.7?整体组立杆塔(包括拉线安装);

2.1.8?分解组立杆塔;

2.1.9?高塔组立;

2.1.10水面钻孔;

2.1.12吊挂绝缘子串、放线滑车、重锤。

2.1.13跨越架搭设与拆除;

2.1.14?人力或机械牵引放线;

2.1.15?张力放线;

2.1.16?导、地线紧线与升空;

2.1.17?导线地线连接;

2.1.18?平衡挂线;

2.1.19?附件安装;

2.1.20?杆塔及导线地线附件检修;

2.1.21?装卸运输。

3?安全监护人条件:

3.1?坚持原则,敢管敢讲,工作责任心强。

3.2?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专业知识。

3.3?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规定。

4?安全监护人职责:

4.1?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2?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前交底,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补充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签名栏上签名。

4.3?督促和协助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之。

4.4?督促施工作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扩建、改造工程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员误入(登)带电间隔,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4.5?督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使现场布置、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符合施工工艺标准。

4.6?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安全监护人,并向全体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4.7?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班)长或项目部报告,并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

4.8?每天应向施工队(班)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报告作业现场安全信息。

4.9?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佩戴“现场负责”袖标;安全监护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在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监督”和“作业负责人”袖标;当小分队作业时,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为同一人,则同时佩戴“作业负责人”袖标和“安全监督”袖标。

5?安全监护人权利:

5.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提出警告和批评。当出现威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时,有权先令其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2?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实行经济处罚。

5.3?有权督促施工队(班)长对发生的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6?奖励和处罚

6.1?安全监护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由项目部质安科给予表扬或奖励。

6.2?在安全监护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者,由公司质安部给予嘉奖。

6.3?在安全监护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制止违章不力,擅自离开岗位,未正确佩戴“安全监督”袖标,安全监护失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情节追查责任并作出处理。

篇4:安全标准化岗位达标条件

1、新工人和调换岗位工人进入岗位前,必须经过系统安全培训和三级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本企业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和遵守;

3、上岗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用具;

4、认真执行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对规程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术和技能,坚持标准化操作;

5、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缺岗、不脱岗、不串岗和不酒后上岗;

6、对本岗位机具设备,做到“三懂四会”按时维修保养,达到设备情况良好,工具良好,摆放规格化;

7、按时对本岗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按时认真填写各种有关记录,内容具体;

9、特殊作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篇5: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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