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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本办法适用于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2.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劳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811~2812-89《安全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095~6096-85《安全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能源部标准SD332-89《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职责3.1?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部门。3.2?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工器、电动工具具的管理负责,具体负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3.3?安全生产部职责3.3.1?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起重机具的定期检验工作。3.3.2?制定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3.3.3?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选型、选厂,及监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3.4?各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3.5?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4?管理内容与要求4.1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4.2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4.3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有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4.4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4.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4.6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4.7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4.8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4.9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4.9.1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4.9.2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4.9.3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4.9.4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4.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4.10.1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4.10.2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4.10.3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4.11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4.11.1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4.11.2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4.11.3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4.11.4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4.11.5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4.11.6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4.11.7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4.11.8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4.11.9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4.11.10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4.11.11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4.11.12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4.11.13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4.11.14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4.11.15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4.11.16验电器用毕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软衬垫的匣内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装运途中要避免受剧烈震动。4.12标示牌和遮栏4.12.1电气设备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4.12.2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4.12.3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4.12.4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修场所,现场揭开的临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4.12.5临时遮拦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备设置的遮拦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方所设的围栏上根据现状应悬挂警标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标示牌。4.12.6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放,临时遮拦不得悬挂衣服或移做它用。4.13其他安全工器具4.13.1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4.13.2安全帽带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4.13.3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4.13.4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止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4.13.5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4.13.6在较长的瓷瓶串上作业,或距离悬挂点较远的其他地方,挂绳的长度不够时,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必要时,应同时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4.13.7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4.13.8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4.14电动工器具4.14.1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4.14.2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具。4.14.3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具。4.14.4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换部分。4.14.5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4.14.6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换电源。4.14.7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4.14.8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4.15?报告和记录4.15.1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4.15.2存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4.16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名称试验静拉力(N)试验周期外表检查周期试荷时间(min)安全带大皮带小皮带22051470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安全绳2205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升降板2205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脚扣980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竹(木)梯1765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4.17电气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V)周期交流耐压(KV)时间(min)泄漏电流(mA)附注1绝缘杆6~10每年一次44535~154四倍相电压220三倍相电压2绝缘档板6~10每年一次30535(20~40)803绝缘罩35(20~40)每年一次8054绝缘夹钳35及以下每年一次三倍线电压验电笔6~10半年一次405发光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20~351056绝缘手套高压半年一次81≤9低压2.5≤2.57橡胶绝缘靴高压半年一次151≤7.58绝缘绳高压半年一次105/0.5m55?检查与考核5.1?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与考核。5.2?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篇2:设备维护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华电蒙能包头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现场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第四条各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设备维护部、和外包施工单位。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安监部统一负责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公司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第七条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八条部门和专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安全工器具实施全过程管理。第九条公司和设备维护部、应遵照华电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每年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于购置和配足安全工器具。第十条设备维护部门和公司安监部门应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实施。第十一条安监部的管理职责:(一)公司安监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二)公司安监部负责审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选用的厂家。(三)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四)负责每半年对各部门各专业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第十二条设备维护部和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一)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二)各专业包括外委单位的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三)部门和各专业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安监部门。(四)部门和各专业每季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五)部门和各专业、外委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和专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六)部门和各专业负责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报安监部门批准后进行采购。(八)发包单位负责外包施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杜绝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入场。第十三条班组管理职责:(一)各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二)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四)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部门、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第三章购置及验收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第十五条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一)必须对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二)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三)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四)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五)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其同类产品的推荐资格。第十六条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安监部门派人参加,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第四章试验及检验第十七条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第十八条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第十九条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一)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二)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三)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四)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五)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第二十条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一)《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777号);(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四)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五)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六)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七)GB2892-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九)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第二十一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第五章检查及使用第二十二条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一)部门和专业组织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的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三)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四)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五)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六)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第二十三条安全帽(一)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二)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三)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四)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其音响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为无电的依据。第二十四条安全带(一)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二)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三)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四)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五)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第二十五条脚扣(一)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3.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4.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二)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三)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四)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五)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第二十六条绝缘手套(一)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二)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三)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第二十七条绝缘杆(一)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二)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三)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第二十八条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一)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二)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三)现场带电安放绝缘档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四)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第二十九条电容型验电器(一)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50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三)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四)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五)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六)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第三十条核相器(一)核相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二)核相器绝缘杆部分的使用与本规定“第三十条绝缘杆”中的要求相同。第三十一条绝缘靴(一)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二)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三)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第三十二条绝缘胶垫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第三十三条接地线(一)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二)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三)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四)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五)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六)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七)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安规》规定的工作接地线。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八)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第三十四条梯子(一)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二)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三)梯子应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四)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5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五)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六)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七)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八)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九)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第三十五条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一)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二)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三)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佩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四)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毒罐失效。(五)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分钟。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第三十六条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一)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号码。(二)使用前应检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应与人体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三)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第三十七条SF6气体检漏仪(一)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二)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分钟,并用SF6气体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第六章保管及存放第三十八条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第三十九条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第四十条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第四十一条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第四十二条绝缘隔板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垂直放在专用的支架上。第四十三条绝缘罩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装入包装袋内,放置于清洁、干燥通风的架子或专用柜内。第四十四条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第四十五条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者专用包装盒内。第四十六条脚扣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第四十七条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第四十八条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的贮存期为5年(3年),过期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四十九条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第五十条遮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第七章报废第五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一)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二)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第五十二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第五十三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安监部门备案。第八章检查与考核第五十四条标准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面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安监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各部门(车间)和班组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本标准,达到本标准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第五十六条对违犯本标准各项条款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安全工器具管理在购置、验收、检验、使用、保管等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将按照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反违章管理标准》等规定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维护部组织制订。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参考?标?准1.国家标准GB2811~2812-1989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2.国家标准GB6095~6096-1985安全带及其检验方法3.国家标准GB11176-1989电绝缘橡胶板4.国家标准GB7059.1~3-1986移动式梯安全标准5.国家标准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6.国家标准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7.国家标准GB1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8.国家标准GB17620-1998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通用技术条件9.国家标准GB12168-1990带电作业用遮蔽罩10.国家标准GB13398-1992带电作业用绝缘杆通用技术条件11.国家标准GB17622-199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12.国家标准GB2890-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13.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14.电力行业标准DL/T879-2004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15.电力行业标准DL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16.原第一机械工业部JB2413-78绝缘操作杆、测量杆17.国家电力公司20**年发布实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1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20.《国家电力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1.电力行业标准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22.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23.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24.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修订版)

附件二: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分类一、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示牌三大类。二、绝缘安全工器具分为基本和辅助两种绝缘安全工器具。(一)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如电容型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安接地线、核相器等。1.电容型验电器是通过检测流过验电器对地杂散电容中的电流,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电容型验电器一般由接触电极、验电指示器、连接件、绝缘杆和护手环等组成。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或测量的绝缘工具,如接通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跌落熔丝具等。绝缘杆由合成材料制成,结构一般分为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手握部分。3.绝缘隔板是由绝缘材料制成,用于隔离带电部件、限制工作人员活动范围的绝缘平板。4.绝缘罩是由绝缘材料制成,用于遮蔽带电导体或非带电导体的保护罩。5.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6.个人保护接地线(俗称“小地线”)用于防止感应电压危害的个人用接地装置。7.核相器是用于检别待连接设备、电气回路是否相位相同的装置。(二)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属于这一类的安全工器具有: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胶垫等。1.绝缘手套是由特种橡胶制成的,起电气绝缘作用的手套。2.绝缘靴是由特种橡胶制成的,用于人体与地面绝缘的靴子。3.绝缘胶垫是由特种橡胶制成的,用于加强工作人员对地绝缘的橡胶板。三、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安全绳、脚扣、防静电服(静电感应防护服)、防电弧服、导电鞋(防静电鞋)、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防护眼镜、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耐酸手套、耐酸服及耐酸靴等。1.安全帽是一种用来保护工作人员头部,使头部免受外力冲击伤害的帽子。2.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是一种带有高压近电报警功能的安全帽,一般由普通安全帽和高压近电报警器组合而成。3.安全带是预防高处作业人员坠落伤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腰带、围杆带、金属配件等组成。安全绳是安全带上面的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4.梯子由木料、竹料、绝缘材料、铝合金等材料制作的登高作业的工具。5.脚扣是用钢或合金材料制作的攀登电杆的工具。6.防静电服是用于在有静电的场所降低人体电位、避免服装上带高电位引起的其他危害的特种服装。7.防电弧服是一种用绝缘和防护的隔层制成的保护穿着者身体的防护服装,用于减轻或避免电弧发生时散发出的大量热能辐射和飞溅融化物的伤害。8.导电鞋是由特种性能橡胶制成的,在220~500kV带电杆塔上及330~500kV带电设备区非带电作业时为防止静电感应电压所穿用的鞋子。9.速差自控器是一种装有一定长度绳索的器件,作业时可不受限制地拉出绳索,坠落时,因速度的变化可将拉出绳索的长度锁定。10.护目眼镜是在维护电气设备和进行检修工作时,保护工作人员不受电弧灼伤以及防止异物落入眼内的防护用具。11.过滤式防毒面具是用于有氧环境中使用的呼吸器。12.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是用于无氧环境中的呼吸器。13.SF6气体检漏仪是用于绝缘电器的制造以及现场维护、测量SF6气体含量的专用仪器。四、安全标示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等。

附件三:脚扣验收参考标准1.脚扣“围杆钩”需采用无缝钢管或合金材料等制成,材质特性必须符合GB699-88或GB3077-88国家标准的要求。2.“脚踏板”“小爪”的材质采用冷轧钢板冲压成形且厚度分别不得低于2mm和6mm。3.“防滑橡胶”宜采用天然橡胶或丁苯橡胶制成,其中“围杆钩”防滑橡胶包胶厚度应不小于5mm;采用尼龙夹层橡胶板制作的防滑橡胶其厚度不得小于8mm;“小爪”防滑橡胶厚度应不小于10mm。4.脚扣所有焊接处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无气孔缩孔、无咬边、烧穿和夹渣以及未焊透与未熔合等缺陷。5.脚扣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活动部件应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活动围杆钩与套管之间的间隙配合应满足使用中移动和锁止要求。6.钢制零件表面做镀锌防腐处理,要求镀层均匀、牢固、无划痕。7.脚踏板上用于穿脚扣带的方孔与脚扣带的接触部分须做金属板回弯圆滑处理且不得有毛刺,以防脚扣带在此处过早磨损。

篇3: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1、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2、安监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依次扣取相应分数。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5分。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所拥有的班组、部门负责组织;安监部负责监督。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部门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篇4: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l、安全工器具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最基本的工具,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加强管理,避免在使用管理中发生人身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生产、电气、线路、调度、检修、运行、维护、施工及管理人员都应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本规定。

3、本规定适用于中心所属单位、各部门、变电站水厂。

二、职责?l、安全办公室:

安全办是我中心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对我中心购置安全工器具进行选型、选厂,并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2、生运行部:

会同安全办负责审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在“安措”计划中列项;负责下达全中心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计划。

3、各生产、施工部门:

3.1制定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3.2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3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安全办公室。

3.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工具使用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1、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隔板、绝缘绳、携带型接地线等。

2、安全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临时遮栏、遮栏(网)、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3、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等。

四、安全工器具购置、验收

l、安全工器具由中心安全办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员考察、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由中心统一按指定的厂家购置,不得随意更换型号规格,严禁质量低劣产品进入我中心。

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公布认定的合格产品,必要时持有国家核发的“进网许可证”。?

3、新购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a、产品许可证;?

b、出厂试验合格证;

c、产品鉴定合格证书;

d、使用说明书。

4、安全工器具购进后,仓库保管员应会同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产品,必须退货、更换。

五、安全工器具配置、保管

l、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配置由安全办分室负责,部门领用安全工器具需按审批后的计划领取。

2、每年12月底前,各部门安全员将本部门新增安全工器具计划上报安全办汇总审核,经中心领导组织讨论批准。

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配置,变电站安全工器具按规程规定配置,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可根据需要配置。

4、安全工器具要有健全的领用手续,建立使用卡或领用登记簿。

5、安全工器具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和更换。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做不合格标识,并予以报废。?

6、带电作业等特殊用具,按专业要求保管和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试验

1、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安规》标准规定进行校验和周期试验(机械拉力、电力绝缘),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

2、绝缘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时间结合年度预试工作进行。

3、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试验及超越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4、安全工器具的绝缘试验由生产运行部负责;机械拉力试验由中心统一集中送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各有关部门负责自取、自送。试验部门负责出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有一式两份试验报告,一份交使用部门,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七、其他

l、凡进入生产工作现场(值班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凡在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地点(没有脚手架或护栏)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凡攀登无爬梯或脚钉的电杆时,应使用脚扣。

2、安全帽:全中心职工按规定配置,每人一顶。变电站、运行检修人员每4年更换一次,水电抄收人员可每2年更换一次,其余人员根据破损情况更换。

3、安全带:线路工每人一条(带防坠器双保险型),变电及其它工种需用者,每人一条(双保险型)。每5年更换一次;施工人员可每3年更换一次。

4、脚扣:线路工每人一付,其它工种以班组为单位按需配置。每5年更换一次。(可视实际情况,不按年限)

篇5:安全工器具使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是指设备维护或保养使用的摇表、绝缘杆、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验电笔、验电器、令克棒、绝缘硬梯、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钳子、钢锯、板手、锤子、刀具、螺丝刀等。

1.1?

安全防护工器具

是指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护目镜、防尘口罩、防尘帽、防坠器、等。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送检工作,负责安全、电动工器具及转动机器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2?负责安全工器具防护的绝缘试验。

2.3?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维护。

3?管理内容

3.1?台帐管理

a)?各班组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器具建立台帐,按工器具类别填写安全工器具设备清册登记表(见附录A),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b)?安全工器具防护检验和维修必须进行登记,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安全工器具检验、维修登记表(见附录B),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防止漏检。

c)?各班组安全工器具防护的台帐必须由专人负责填写、记录和保管,台帐的完整、完善及真实性全部由安全生产部的安全专责负责检查和管理。

3.2?安全工器具的检验、试验

a)?每年2、8两个月份安全生产部将所使用的电气安全工器具送专业部门检验;

b)?各班组要对所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保证其原始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c)?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标准(见附录C)。

3.3?电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3.1?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a)?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d)?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f)?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g)?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h)?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3.2?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电动工器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

3.3.3?绝缘耐压试验

电动工器具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施加500V-2500V电压,时间应维持1分钟。

3.4?电气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3.4.1?根据各种电气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3.4.2?对电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使用电气安全工器具。

3.4.3?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允许使用范围;

b)?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f)?检验(试验)部门、时间,检验时限。

3.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的日常管理

a)?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

b)?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收回、使用前,保管、使用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

c)?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d)?安全的工器具的维修应配备专用的检验设备或仪器,必须由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修理;

e)?安全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f)?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

g)?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国(厂)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4?检查与考核

由安全生产部对各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安全使用和定期检验、试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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