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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总则

1.1为保证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参照各类标准及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市电力公司下属发、供电、基建、修追、试验等单位(含多经,农电及外来施工队伍等),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细则。

?2.?安全工器具分类

2.1电气绝缘器具

绝缘工器具包括: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棒、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夹钳、绝缘台,绝缘罩,绝缘挡板、携带型接地线等。

2.2安全防护器具

防护器具包括: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带、腰绳、绝缘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面罩、临时遮拦、遮拦绳(网)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脚扣、踩板等。

2.3安全标示牌

安全标示牌包括:设备标示牌、各种警告牌、拉线护套、警示标志等。

?3.?管理规定

3.1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制度,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对执行规定和制度的情况可分别给予处罚和奖励。

3.2各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和工作接口,实施全过程管理。

3.3各单位安监部门是管理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门,安监部门设专责人(或兼职),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具体管理工作.

3.4安监部门及其专责人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每年的“安措”计划,报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批准并监督执行,完成率达100%。根据计划进行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监督检查安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3.5应指定本单位各类安全工具的电气、机械试验部门,统一安排、管理试验工作。要完善试验手段,满足试验要求。

3.6购置安全工具的资金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并优先予以安排。

3.7车间(班组、队)管理职责

3.7.1车间(班组、队)应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职责、分工和二作标准。

3.7.2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等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车间(班组、队)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并抄报各单位安监部门。

3.7.4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具进行检查,无异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1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管理细则应明确分工。责任、工作接口和标准,有关人员必须以规定及细则为准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考核对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由各单位安监部门以及各车间(班组.队)安监人员进行调研和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厂家、型号,按规定的渠道订货。

4.2购置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公布认定合格的产品。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1)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证。

(2)产品许可证

(3)产品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合格证书

(4)出厂试验合格证

(5)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新购进的产品到货后,需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安排计划。

5.2各车间(班组。队)安监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申报配置计划,领用、发放.建档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可参考附表一、二。检修班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单位自定,但必须能够满足检修工作及事故抢修时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6.1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责任部门,应按照标准进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各车间安全员应按照工具试验周期规定,安排到指定部门进行本车间的工具试验。试验标准以《安规》规定为准。

6.2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试验合格证上必须有试验人员签字及下次试验时间(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制作“试验合格证”标签)。对能够分拆开的器具,必须在能够分拆开的每一个部件上贴“试验合格证”。每件工具均要有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部门保管,一份由试验部门存档,试验报告保存两个试验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试验合格,未经试验及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7.使用与管理

7.1通则

7.1.1安全工器具必须有本单位统一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

7.1.2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或有异常者严禁使用。

7.1.3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橱柜内或构架上,按编号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7.1.4橡胶制成的绝缘工具,应放在避光的橱柜内,橡胶层间应撒上滑石粉。绝缘工器具不能与金属、注油工具混放保管或运输。

7.1.5防毒面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存放要求管理,并做好登记。

7.1.6各车间、班组、站、队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专人保管、登记注册,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试验检查记录。安全上器具应随班交接,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报废、销毁(报废的接地线等含有有色金属的工具必须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记录。

7.1.7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具外观。试验合格证标签等)检查一次,安全员参加;车间对所辖班组安全工器具,每季度检查一次,抽查率达到30%,由车间领导、安监员负责检查;各厂(局)每半年对各车间进行抽查,抽查串

不底于10%,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7.?1.8安全工器具应时刻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使用后应妥善保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安监人员的许可,班组不得将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单位及个人使用.

7.2常用安全王器具的使用

7.2.1安全帽的使用

??7.2.1.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玻璃钢(维纶钢)不超过三年半。

7.2.?1.2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志:

{1)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2)制造年、月;

(3)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

(4)生产许可证编号。

7.2.1.3安全帽必须按规定颜色使用:管理人员红色,检修人员蓝色、运行人员黄色、参观人员白色。

7.2.?1.4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损伤,帽扣是否完整。

7.2.2安全带、绳使用

7.2.2.1安全带、绳的使用材料,必须是锦纶、维纶、蚕丝料,电工围杆带可用黄牛革,金属配件用普通碳素钢或铝合金钢.

7.2.2.2安全带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

7.2.2.3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50ksf,冲击重量100ks,制造厂名,检验人员姓名等。

7.2.2.4安全带使用期一般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2.2.5使用中的安全带,必须完整(带、扣、环,绳),无破损,扣环牢固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拉力预防性试验(按《安规》试验标准),有审验合格证方可使用。

7.2.2.6安全带、绳合格标准:

(1)组件

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纺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主要扣环无焊接,无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子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子整无毛刺。

7.2.3验电器的使用

7.2.3.1高压验电器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绝缘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验电部分(俗称验电器头)。绝缘部分要保持于净、于燥、连接牢固;验电器头本身是一个导体,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与绝缘部分连接牢固。使用中必须保持最短有效绝缘长度。

7.2.3.2验电器内的电池,要定期检查是否失效,以便随时更换.

?7.2.3.3验电器按规定进行试验,110千伏及以上绝缘部分试验电压可参照绝缘棒交流耐压标准。

7.2.4接地线的使用

7.2.4.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必须有透明绝缘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毫米.

7.2.4.2接地线无毛刺、卡子无锈蚀、无损坏,整组有编号,有专用存放柜,存放位置编号与地线本身编号一致。盘绕长度一致,悬挂整齐.

7.2.4.3接地线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接地线是否有断股散股,接地线夹是否松动、损坏等并有记录。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接地线经受短路后,根据短路电流的大小和外观检验判断是否还能使用,一般应予以,报废。?

7.2.4.4线路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项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7.2.4.5带接地操作棒的接地线,绝缘部分要按照《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规定做相应的试验。

7.2.5安全遮(围)拦网、绳的使用遮拦绳、网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安全工器具柜内,不得严重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等;遮栏杆外观醒目,无弯曲,无锈蚀,排放整齐.

7.2.6脚扣的使用

7.2.6.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7.2.6.2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裂损或严重变形。

7.2.6.3皮(脚)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7.2.6.4脚扣应放在工具橱或工具架上,整齐摆放,保持干燥和清洁(不得与油质物品杂放)。

8.?附则

8.1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问题或有改进和完善的方案请及时报市电力公司安监部。

8.2本规定中内容如有与上级规程、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8.3本规定解释权属市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

8.4带电作业工具和带电作业车的管理不在此规定的管理范围

篇2: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1?总则1.1?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有效指导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维护和使用工器具,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所指电力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电、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包括: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笔、绝缘硬梯、脚扣、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等。1.3?电气工具和用具包括:手枪钻、砂轮机、切割机,电动拉铆枪、电动坡口机、电磨头、电剪刀、交直流焊机、磨光机、手提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曲线锯、钻床、台钻、风葫芦、电动板手等。2?职责2.1?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承担其维护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安全工器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2.2?经营策划安监部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2.2?设备技术部是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绝缘工器具、电气工具和用具、登高安全工具的检测、试验、登记、上报工作。3?管理要求建立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各部门、班组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设立档案,具体要求如下:3.1.1?部门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在设备清册的管理上:各部门按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填写表格如下图:?序号名称规格型号部门编号生产厂家领用日期存放地点备注——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部门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如下图,序号名称部门编号检验人检验日期所在班组设备状况备注——检验报告: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部门和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3.1.2?班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设备清册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各班组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填写表格与部门填写相同;——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与部门相同。——检验报告: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此项工作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都可以,无论谁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证其原始报告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或部门,应向被检验工器具的部门提供检验情况(指检验结果是否合格等)。3.1.3?个人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个人使用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每次在使用前,要求使用者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工器具有无不合格现象,一旦发现受损、变形、不完整等不合格现象或试验超周期严禁使用。3.2?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测试标准,规定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请各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3.2.1?验电器: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起动电压试验1年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2额定电压试验1年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5min,在该时间段内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3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1min5min100.445/350.995/631.0175/1101.3220/2202.1440/3303.2/3805004.1/5803.2.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成组直流电阻试验不超过5年在各接线鼻直接测量直流电阻,对于25mm2,35mm2,50mm2,70mm2、95mm2、120mm2的各种截面,平均每米的电阻值应分别小于0.79MΩ、0.56MΩ、0.4MΩ、0.28MΩ、0.21MΩ、0.16MΩ同一批次抽测,不少于2条,接线鼻与软导线压接的应做该试验2接地绝缘棒的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工频耐压KV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1min5min

?3.2.3?绝缘杆?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1min5min100.745/350.995/631.0175/1101.3220/2202.1440/3303.2/3805004.1/5803.2.4?绝缘夹钳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100.4451350.6951630.717511101.022012201.844013.2.5?绝缘硬梯?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静负荷试验1年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2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1(min)5(min)10?0.445/350.695/630.7175/1101.0220/2201.8440/3302.8/3805003.7/5803.2.6?绝缘罩?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工频耐压(kV)时间(min)6~.2.7?绝缘手套?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半年电压等级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泄漏电流(mA)高压81≤9低压2.51≤2.53.2.8?橡胶绝缘靴?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半年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泄漏电流(mA)251≤103.2.9?绝缘斗臂车?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1年额定电压(kV)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1(min)5(min)10?0.445/350.695/630.7175/1101.0220/2201.8440/3302.8/3805003.7/5803.2.10?绝缘绳索?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工频耐压试验半年试验长度(m)工频耐压(kV)持续时间(min)0.510553.2.11?安全带?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静负荷试验半年种类试验静拉力(N)载荷时间(min)大带22055腰带22055小带147052冲击试验半年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用于悬挂安全带,按GB6096-85方法进行试验3.2.12?安全帽?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冲击性能试验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冲击力小于4900N按使用场合不同分批进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进行试验2耐穿刺性能试验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3.2.13?脚扣?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静负荷试验1年施加1176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3.2.14?升降板?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1静负荷试验半年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3.3?电气工具和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3.3.1?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插头是否完整无损;——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3.3.2?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3.3.3?绝缘耐电压试验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加电压500V—2500V,绝缘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3.3.4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必须及时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3.4?电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规定3.4.1?各部门应根据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3.4.2?对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允许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经过电力安全工器具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使用。3.4.3?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操作者注意事项;——工具检验、试验部门、时间,工具检验时限。3.4.4?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3.4.5?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3.4.6?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须由使用人员对外观、帽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带要对外观、锁扣牢固等情况认真检查。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严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3.4.7?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4.8?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须的检验设备或仪器。3.4.9?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3.4.10?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3.4.11?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产品公司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或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特别对不合格的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安全带、脚扣等安全用具,在部门安全员的监督下,就地烧毁和销毁。4?报告和记录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5?附则5.1?本规定由经营策划安监部起草并负责解释;5.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3: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范对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验收、试验、检验、检查、使用、保管、存放、报废、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文,在规定出版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2.5《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777号)

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2005]516号

2.7《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6]618号)

3.总则

3.1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风电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3.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4风电场主任工程师、值长均应熟悉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4.管理职责

4.3主任工程师管理职责

4.3.1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暨现场安全措施规范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4.3.2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备品、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管理、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和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布置工作。

4.3.3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做到分类统一编号

4.3.4负责每季对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将检查情况每季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4.4值长管理职责

4.4.1值长是安全工器具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申领、验收、检查、申报试验、保管、存放、报废、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收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缺陷及整改建议,每月定期书面上报主任工程师。

4.4.2值长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档案(包括安全工器具配置台帐、借用登记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配置清册、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置管理。

4.4.3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值长管理,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管理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贴禁止使用标志,立即停止使用。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4.4.4值长每月组织班员对安全工器具(含个人安全工器具)按标准化作业卡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4.5应开展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5.周期性试验及检验

5.1周期性试验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的内容、项目、要求、方法逐项进行;如有冲突,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为准。

5.2试验规定

5.2.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

5.2.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1)按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检修后或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5.2.3安全工器具在试验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漆层脱落,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有无编号等。若有不符,应修复或纠正后方可试验。

5.3周期性试验及试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777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动力部分);

5.4试验报告

5.4.1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由试验单位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名称、编号、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5.4.2电力安全工器具每次试验后,必须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人员签名后,交试验单位审核签名并盖试验专用章;报告应一式两份,试验单位存档一份,使用单位存放一份。

5.4.3主任工程师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组织工作。

6.检查及使用

6.1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的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应每年至少一次统一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训,凡是在工作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并考试合格。

6.1.2必须按规定、规范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

6.1.3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超有效年限期和标识不清、损坏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进行封存。

6.1.4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安全帽、安全带等,检查方法应在包含在相关管理制度中。经外观检查发现有断裂、变形或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立即禁用。

6.1.5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1.6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2具体检查的内容及使用要求

6.2.1安全帽

(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不超过三年半。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3)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2.2安全带

(1)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3)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

a.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b.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c.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d.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e.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等拴挂,严禁低挂高用,严禁系在支持瓷瓶上。

(5)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在悬吊式空中作业时应使用全接触式安全带。

6.2.3脚扣

(1)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

a.金属母材及焊接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b.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

c.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d.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2)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3)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4)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5)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

6.2.4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均应双手戴绝缘手套,不得用手套包着绝缘杆使用。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口内。

(4)绝缘手套内应撒滑石粉;绝缘手套的灰尘和污渍可用45℃低温弱碱肥皂水擦净;

6.2.5?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在使用时,作业人员的握手位置不得超过最小有效绝缘长度,按照安全性评价要求划定握手界线。

(3)使用的绝缘杆的电压等级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同,但允许用高一级的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4)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6.2.6绝缘隔板和绝缘罩

(1)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应小于4mm。

(2)绝缘隔板和绝缘罩使用前应检查表面洁净、端面不得有分层或开裂,绝缘罩还应检查内外是否整洁,应无裂纹或损伤。

(3)现场带电装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带绝缘手套。

(4)绝缘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5)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或依据绝缘隔板设置专用的工具柜内;

6.2.7电容型验电器

(1)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对110kV及以上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是在试验合格有效期内。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验明的设备电压等级相应。

(3)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4)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5)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出。

(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中的要求相同。

6.2.8绝缘靴

(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严禁用普通的雨靴作为绝缘靴用。

(3)雷雨天气或一次设备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需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或避雷针。当该站主接地网电阻不合格时,睛天亦应穿绝缘靴。

6.2.9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合格的胶垫。

6.2.10接地线

(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通过最大短路电流的热稳定要求,不致使接地导线过载烧断,但不得小于25mm2,其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套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2)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3)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接地线试验合格在有效期内并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6)变电站的接地刀闸拉、合必须编入电气防误装置的闭锁程序,使用中的携带型接地线装、拆也宜编入电气防误装置的闭锁程序。

7安全工具的存放要求

7.1安全工具室应隔光防止阳光直射入内,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7.2安全工具室内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它物品;

7.3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存放所需要的设施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0%-80%干燥通风的工具柜内;

7.4柜内工具应有编号,便于工具对号入座;

7.5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对号入座、摆放整齐;

7.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绝缘手套(靴)应口朝下立式摆放,绝缘手套内可撒上滑石粉,防止粘连;

8.报废

8.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8.1.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8.1.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8.1.3已损坏的安全工器具。

8.2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8.3严禁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转借外售及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监督考核

9.1?安全工器具上无试验标签;

9.2试验标签脱落、字迹不清模糊、破损;

9.3试验标签上日期与实际试验日期不符(或试验报告日期与周期表、与标签不一致);

9.4试验标签内容不全、有漏填项;

9.5试验报告内容不全、没有按规程规定要求填写、试验人、审核人漏签名、没有盖专用章、未下试验结论;

9.6安全工器具编号不清晰、规范、没有按要求编号、出现同一类型的编号重号;

9.7安全工器具破损、零部件缺少不齐、油漆脱落;

9.8工器具没有定置管理、对号存放(错位摆放)、摆放凌乱、不整齐;

9.9没有试验周期一览表、或周期表上周期有错误的;

9.10安全工器具配置台帐与实际不符,或记录不全有漏登;

9.11安全绳、安全带出现霉变;

9.12接地线有松散、断股现象,压接部分松脱,连接旋转螺丝滑丝;

9.13绝缘手套(靴)未按要求摆放;

9.14安全工器具超期未试验,超年限使用;

9.15安全器具室不清洁;

9.16安全工器具室凌乱、不清洁,有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和其它杂物;

9.17使用者对安全工器具性能不清楚,操作方法不正确。

10.附则

10.1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安全工器具管理。

10.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试验、使用、检查、保管、采购、报废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包施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3?工器具的分类

3.1?安全工器具

3.1.1?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接地线等。

3.1.2?一般防护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绳)、耐酸碱胶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

3.1.3?登高作业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铝合金梯、绝缘梯、软梯)、脚扣、升降板(平台)等。

3.1.4?安全围栏(网)、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

3.2?电动工器具

3.2.1?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钻、手枪钻、冲击钻、电锤、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电动磨头、手提切割机、电动坡口机等。

3.2.2?移动式电动机具:金属切割机、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潜水泵、滤油机、移动式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3.3?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套)、卸扣等。

4?管理职责

4.1?安全监察部

4.1.1?安全监察部是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4.1.2?审查工器具生产厂方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和“入网证”,监督工器具购置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

4.1.3?监督工器具是否按时、按标准定期检查和试验。

4.1.4?监督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外包施工单位现场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1.5?收集和反馈工器具的质量信息,监督检查工器具的报废与处置工作。

4.1.6?每半年对各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4.2?计划经营部

4.2.1?按计划要求采购,按质量要求进行入库验收(外观检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交使用部门,不合格的坚决予以退货。

4.2.2?按要求对库存的工器具做好保管、保养工作。

4.2.3?做好报废工器具的回收处理工作。

4.3?工器具使用部门

4.3.1?各部门安全员

4.3.1.1?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制定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部门工器具台帐。

4.3.1.2?安排本部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试验。

4.3.1.3?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4.3.1.4?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班组、个人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4.3.1.5?每季度对本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4.3.2?班(值)组

4.3.2.1?各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公用工器具的管理,工器具管理员应按要求建立本班组的工器具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齐全;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功能检查等),防止工器具变形、锈蚀和损坏,确保使用前完好;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并设有不准使用的标志(见附录D),停止使用。

4.3.2.2运行(包括燃料运行)使用的工器具按值(班)移交的,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4.3.2.3?个人保管的工器具,由保管人负责外观检查。

4.3.2.4?每月对本班(值)组工器具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对班组、部门、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4.3.2.5?班组安全员负责制订、申报本班组工器具添置、更换或调换计划,并报部门安全员。

5?工器具的试验

5.1?工器具的保管人应根据附录A中的要求进行日常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配合部门安全员做好定期送交试验工作。

5.2?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卸扣、脚扣、升降板、安全带等安全工器具,统一委托舟山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站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标有试验合格标志。

5.3?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机具的电气绝缘试验由所在部门的电气班组负责试验。

5.4?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和功能检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实施。

5.5?新购置、经检修或更换过零部件的工器具必须经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6?受损、受潮、不完整、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应停止使用,并送交部门安全员安排试验。

5.7?自制的安全工器具及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

6?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6.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器具,凡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

6.2?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

6.3?工器具使用中发现损坏,应停止使用。

6.4?工器具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和使用说明书及规范中的要求。

6.5?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使用时谨防接触尖锐或油垢的物件,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后及时做好清洁干燥工作,并按定置要求存放。

6.6?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式电动机具要接在漏电保护器后,使用前应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良好。

6.7?工器具发出或收回时,管理员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员也应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分开存放并立即向本部门安全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修复或更换。

6.8?绝缘手套

6.8.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8.1.1?手套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标记清晰、完整。

6.8.1.2?手套表面必须平滑,内外应无针孔、疵点、裂缝、砂眼、杂质、修剪损伤、夹紧痕迹、粘连、发脆等各种明显缺陷和明显的波纹及明显的铸模痕迹。

6.8.1.3?吹鼓手套,由袖口向手指方向滚至手腕,滚卷过程中未卷部分应无漏气现象。

6.8.2?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6.8.3?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8.4?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9?绝缘靴(鞋)

6.9.1?绝缘靴(鞋)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9.1.1?靴(鞋)面或靴(鞋)底有标准号,有绝缘标志、安监证和耐电压数值。

6.9.1.2?绝缘靴(鞋)宜用平跟,外底应有防滑花纹、靴(鞋)底(跟)磨损不超过1/2。

6.9.1.3?绝缘靴(鞋)应无破损,靴(鞋)底防滑齿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者为不合格。

6.9.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内,并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

6.9.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6.9.4?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10?绝缘垫

6.10.1?绝缘垫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0.1.1?带电作业用绝缘垫应有明显的双三角符号、等级和制造厂标识;普通绝缘胶垫应有明显等级和制造标识。

6.10.1.2?上下表面应不存在有害的不规则性,如小孔、裂缝、局部隆起、切口、夹杂导电异物、拆缝、空隙、凹凸波纹及铸造标志等。

6.11?绝缘操作杆

6.11.1?绝缘操作杆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1.1.1?有醒目且牢固的型号标识。

6.11.1.2?操作杆的接头连接应紧密牢固。

6.11.1.3?绝缘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落、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固定联接部分应无松动、锈蚀和断裂等现象。

6.11.1.4?手持部分护套与绝缘杆连接紧密、无破损,不产生相对滑动或转动。

6.11.2?使用绝缘操作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操作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证有效的绝缘长度。

6.11.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6.11.4?运行人员使用绝缘操作杆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6.12?高压验电器

6.12.1?高压验电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2.1.1?验电器额定电压、使用频率等标志清晰。

6.12.1.2?手柄与绝缘杆与指示器的连接应紧密牢固。

6.12.1.3?绝缘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落、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伸缩型绝缘杆各节配合合理。拉伸后不应自动回缩。

6.12.2?高压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12.3?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12.4?使用高压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6.12.5?使用抽拉式高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12.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6.13?接地线

6.13.1?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3.1.1?标记清晰明了,应包括以下信息:厂家名称或商标、产品的型号或类别、接地线横截面积(mm2)、双三角形符号、生产年份。

6.13.1.2?接地线绝缘护套材料应柔韧,厚度不小于1.0mm。护套应无孔洞、撞伤、擦伤、裂缝、龟裂等现象,导线无松股、中间无接头、断股和发黑腐蚀。

6.13.1.3?绝缘操作杆部分应符合6.3.1.4规定的外观要求。

6.13.1.4?线夹完整、无损坏,与绝缘杆连接牢固。线夹与电力设备及接地体的接触面无毛刺,紧固力应不致损坏设备导线或固定接地点。

6.13.1.5?导线应采取线鼻与线夹相连接,线鼻与线夹连接牢固,接触应良好,无松动、腐蚀及灼伤痕迹。

6.13.2?装拆接地线必须严格按《安规》规定执行。

6.13.3?巡回检查时,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齐全、完好,如发现与交接数量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6.13.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13.5?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线接地端,再在设备应接地处验明无电后立即逐相放电接地,并保证接触良好;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装设接地线相反。

6.13.6?严禁使用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其他导线当作接地线使用;严禁用缠绕的方法接地或短路。接地线必须装设在设备的裸露金属部分,油漆必须刮去。

6.13.7?接地线使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整理好,按编号放回到固定位置,如发现损坏,应立即向本部门安全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修复或更换。

6.14?安全帽

6.14.1?安全帽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4.1.1?标记清晰明了,应包括以下信息:厂家名称、商标、产品的型号、制造日期、生产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6.14.1.2?无老化、脆裂现象。

6.14.1.3?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

6.14.2?任何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6.14.3?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14.4?安全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不得随意乱抛乱丢,不准挪作它用,更不准无故损坏。

6.14.5?塑料安全帽、纸胶帽使用期为两年半;玻璃钢(维纶纲)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6.15?安全带

6.15.1?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5.1.1?标识清晰,各部件完整无缺失、无伤残破损。

6.15.1.2?腰带、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无灼伤、脆裂、断股、霉变,各股松紧一致,绳子应无扭结,腰带、围杆绳表面不应有明显磨损;护腰带完整,带子接触腰部分垫有柔软材料,边缘圆滑无角。

6.15.1.3?缝合线完整无脱线,铆钉连接牢固不松动,铆面平整。

6.15.1.4?金属配件表面光洁,无裂纹、无严重锈蚀和目测可见的变形,配件边缘应呈圆弧形。

6.15.1.5?金属卡环(钩)必须有保险装置,且操作灵活。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完整,两者不得偏斜。

6.15.2?高处作业及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6.15.3?安全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6.15.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不得挂在棱角锋利处,并不准低挂高用。安全带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6.15.5?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栓牢。

6.15.6?安全带使用后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处,防止霉变。

6.16?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用防坠器)

6.16.1?速差自控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6.1.1?金属配件表面光洁,无裂纹、无严重锈蚀和目测可见的变形,配件边缘应呈圆弧形。

6.16.2?金属卡环(钩)必须有保险装置,且操作灵活。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完整,两者不得偏斜。

6.16.3?安全绳无断股、磨损及腐蚀现象。

6.16.4?速差自控器使用前应进行试锁2~3次(试锁方法:将安全绳以正常速度拉出应发出“嗒、嗒”声;用力猛拉安全绳应能锁止。送手时安全绳应能自动回收到器内)。

6.16.5?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垂直转移时宜使用速差自控器。

6.16.6?速差自控器必须高挂低用,使用时应悬挂在使用者上方坚固钝边的构件上,将钢丝绳上的扁钢钩挂入安全带上的圆环内。

6.16.7?使用速差自控器进行倾斜作业时,原则上倾斜度不超过30°,30°以上必须考虑能否撞击到周围物体。

6.17?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

6.17.1?防毒面具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7.1.1?防毒面具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与配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6.17.2?使用防毒面具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温度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环境。

6.17.3?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型号。

6.17.4?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和滤罐失效。

6.17.5?防毒面具的过滤剂有一定的使用时间,一般为30~100min。过滤剂失去过滤作用(面具内有特殊气味)时,应及时更换。

6.18?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

6.18.1?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18.1.1?空气呼吸器的完整性和气密性,面罩密合框与配戴者颜面密合,无明显压痛感。

6.18.2?使用者应根据其面型尺寸选配适宜的面罩型号。

6.18.3?使用中应注意有无泄漏。

6.19?SF6气体捡漏仪

6.19.1?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6.19.2?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SF6气体捡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

6.20?梯子

6.20.1?梯子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0.1.1?竹、木梯应有完好有防滑措施,梯阶距不大于40cm。

6.20.1.2?竹、木梯牢固无松散、无裂断、无虫蛀、连接部件完好。

6.20.1.3?金属梯各部铆接牢固,无裂纹,梯无严重变形,应有完好绝缘垫和防滑措施。

6.20.1.4?人字梯腿间有挂钩或拉绳、上部铰链牢固。

6.20.1.5?软梯每梯阶固定牢固,无松股,木档无裂纹。

6.20.2?严禁使用断档、缺档或开裂等不合格的梯子。

6.20.3?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6.20.4?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应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并加设支撑。

6.20.5?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工作人员应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

6.20.6?在工作前应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工作人员的安全措施。

6.20.7?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6.20.8?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应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6.20.9?不准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20.10?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20.11?人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6.20.12?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突然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网防护。

6.20.13?在各开关室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21?脚扣

6.21.1?脚扣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1.1.1?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和目测可见的变形,表面光洁,边缘呈园弧形。

6.21.1.2?围杆钩在扣体内滑动应灵活、可靠、无卡涩现象。

6.21.1.3?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6.21.1.4?橡胶防滑块与小爪钢板、围杆钩连接牢固,覆盖完整,无破损。

6.21.1.5?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

6.21.2?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出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变形和损伤。

6.21.3?登杆前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并在使用后清理保养,存放符合规定。

6.21.4?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21.5?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

6.22?安全标示牌及围栏

6.22.1?安全标示牌及围栏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2.1.1?各类标示牌必须语句完整、字迹清晰、无破损。

6.22.1.2?安全围栏旗(网)、绳无霉变、发脆,红白(蓝)相间的标志明显。

6.22.2?各类标示牌和围栏的使用按《安规》的规定执行。自制的标示牌必须文字简洁,含义精确,可用于辅助安全措施,不得代替规范标示牌使用。

6.22.3?不得使用破裂或残缺不全的标示牌。

6.22.4?应定期检查设备、遮拦和构架上的常设标示牌,及时更换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标示牌。

6.23?手拉葫芦

6.23.1?手拉葫芦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3.1.1?标牌完整清晰,并包含以下内容:制造单位、商标、规格型号及主要参数。

6.23.1.2?各部件不得有影响使用的伤痕、毛刺、裂纹、变形、腐蚀等缺陷,活动部件润滑良好,无锈蚀,脱钩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6.23.1.3?各链节完整,无裂纹、变形等缺陷,链条终端根部销子结构牢固,链条轮、轴活动灵活无变形,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良好。

6.23.1.4?吊钩磨损不超过原截面的10%,开口度不超过15%,扭转变形不超过10°,起重链条直径磨损不超过10%,节距伸长不超过3%。

6.23.2?悬挂手拉葫芦的架梁或建筑物,应经过计算,否则不得悬挂。禁止用手拉葫芦长时间悬吊重物。

6.23.3?两台及两台以上手拉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手拉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6.23.4?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一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手拉葫芦的正下方。

6.23.5?起重链不得打扭,亦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6.23.6?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6.23.7?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6.24?千斤顶

6.24.1?千斤顶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4.1.1?规格、型号标识清晰,各部件完整、无缺失,无可见裂纹和残余变形,连接无松动。

6.24.1.2?顶重头承截面应有防止被顶物滑动的压花或沟槽。

6.24.1.3?在无载情况下操作千斤顶,顶杆上升应平稳,至限位标志后应能自动停止上升。

6.24.1.4?液压千斤顶无漏油现象,螺旋千斤顶螺杆润滑良好,罗纹磨损应不超过20%。

6.24.2?使用前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应于荷重面垂直。

6.24.3?禁止超载使用,不得加长受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6.24.4?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24.5?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6.24.6?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式及齿条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3/4。

6.24.7?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6.24.8?下降速度应缓慢,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6.25?卸扣

6.25.1?卸扣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5.1.1?卸扣扣体必须锻制,并有明显的规格标识。扣体两销孔应同轴且与环眼两侧外径同心。

6.25.1.2?扣体表面应光洁,无毛刺、裂纹、折叠、过烧等局部缺陷,卸扣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6.25.2?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得横向受力。

6.25.3?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6.25.4?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

6.26?钢丝绳(套)

6.26.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报废:

6.26.1.1?外层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

6.26.1.2?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而引起绳径减小者。

6.26.1.3?笼状畸形、严重扭结或弯折。

6.26.1.4?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

6.26.1.5?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6.26.1.6?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小于直径的15倍,或小于300mm。6.15?接线盘。

6.26.2?在起吊重物时,其绳索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大于120°。

6.26.3?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与电焊机的导线、其他带电体、炽热物体或火焰接触。

6.26.4?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锐边直接接触,应垫以半圆管、木板等,防止钢丝绳受损伤。

6.26.5?钢丝绳在机械运动中不得与其他物体或相互间发生摩擦。

6.27?电动工器具

6.27.1?电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6.27.1.1?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6.27.1.2?保护接地或接零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6.27.1.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6.27.1.4?电源开关是否正常、灵活,确无缺陷、破损。

6.27.1.5?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6.27.1.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6.27.1.7?机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6.27.1.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

6.27.1.9?检查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良好。

6.27.2?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6.27.3?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27.4?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加热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绝缘外壳的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6.27.5?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6.27.6?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27.7?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6.27.8?长期停运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手持电动工具:Ⅰ类工具绝缘大于2MΩ,Ⅱ类工具绝缘大于7MΩ,Ⅲ类工具绝缘大于1MΩ(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见附录E),移动式电动机具绝缘大于0.5MΩ),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测量、检查。

6.27.9?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金属容器内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7?工器具的保管

7.1?工器具由使用部门、班组负责保管。

7.2?工器具必须由班组进行编号,并按定置要求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或堆压存放,调换后应及时编号。

7.3?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的室内(或柜内),必要时应装设干燥装置。

7.4?电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7.5?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室内干燥通风场所,不能日晒夜露或受潮。

7.6?部门、班组的每一种工器具均应登记在册,做到帐物相符,一一对应(台帐格式见附录B)。

8?工器具的采购和报废

8.1?安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采购由部门安全员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安全监察部审核、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统一报采购计划,计划经营部按技术要求所选厂家和计划采购。

8.2?电动工器具的采购由部门安全员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部门安全员统一报采购计划,计划经营部按技术要求所选厂家和计划采购。

8.3?任何人不得自行采购工器具。

8.4?各部门安全员应在每年11上旬将本部门下年度的安全工器具添置、更换或调换的计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审核汇总,编制下年度安措计划,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列入公司下一年度购置计划。

8.5?计划经营部购置的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8.5.1?必须对制造的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8.5.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8.5.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8.5.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8.5.5?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取消同类产品的采购资格。

8.6?凡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国家承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鉴定证”,并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出厂试验报告,部分安全工器具还须具有上级部门规定的“入网证”。

8.7?安全帽、安全带、耐酸碱胶靴、过滤式防毒面具还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8.8?电动工器具必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8.9?工器具到货后,计划经营部应将工器具交送交本标准规定试验单位或部门及时组织试验,凡试验不合格的应退货重新购置,经试验合格的,计划经营部按规定保管或通知申请部门领用,申请部门接到计划经营部领用通知后,应及时领取。

8.10?工器具使用中发现损坏或定期试验认定不合格,应停止使用,由班组安全员送交部门安全员安排检修或报废。

8.10.1?可以检修的则另行存放,设不准使用标志,经检修后试验不合格的立即报废。(可以检修的工器具,如需送其他单位检修的,使用部门安全员将工器具送至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安排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修)。

8.10.2?不能检修的立即报废。

8.11?安全工器具报废由部门安全员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单(见附录C)后,将报废工器具送交计划经营部回收进行统一处理。工器具报废部门在报废工具回收的同时另作购置计划,按添置安全工器具的程序办理。

8.12?由舟山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站检测不合格未返还的安全工器具,由送检部门根据检测报告单,填写报废申请单。

8.13?安全工器具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报废部门保存,一份送计划经营部,一份交安全监察部存档。

篇5: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3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年为白色;2003年为红色;2004年为黄色;2005年为绿色。四年为一轮,以后继续以此方法标识。

无此标识或不按年度规定颜色标识的应视为当年度未做试验鉴定,现场禁止使用。

7、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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