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总则

1.1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公司所属技术部,发电部及外包单位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

1.4本制度的所有条款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94年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91年版)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5施工现场,生产现场的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不必办理工作票的作业项目见本制度2.1.9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

2管理要求

2.1工作票使用范围

2.1.1公司的工作票分为四种,即:发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其中,电气工作票又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又分为热控第一种工作票和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又分为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2.1.2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2.1锅炉本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1.2.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2.1.2.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2.1.2.4送风机,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检修;

2.1.2.5主要汽,水,油,瓦斯,氢,风,烟系统上的设备及承压管道或阀门的检修;

2.1.2.6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输灰系统的检修;

2.1.2.7磨煤机,旋风分离器,给煤机及煤粉管道的检修;

2.1.2.8斗轮机,,运煤皮带,除铁器,原煤及煤粉取样装置,称重及测量装置等运煤系统设备的检修;

2.1.2.9在煤斗,原煤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容器内,槽箱内及管道上的检修或焊接工作;

2.1.2.10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阀门,各种热交换器及其热力系统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2.1.2.11化学生产设备的检修;

2.1.2.12需要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1.2.13设备卫生清扫.

2.1.3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3.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1.3.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3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者;

2.1.3.4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表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5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或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6高压电气试验工作;

2.1.3.7电力电缆的停电检修工作;

2.1.3.8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9继电保护校验,需要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者;

2.1.3.10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

2.1.4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4.1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1.4.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4.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4.4运行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1.4.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1.4.6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1.4.7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或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

2.1.4.8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4.9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

2.1.4.10设备卫生清扫.

2.1.5填用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5.1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需要停运热力设备或降参数运行者;

2.1.5.2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需要停运热力设备,倒换热力系统或者降参数运行者;

2.1.5.3涉及机,炉,电大联锁保护的装置及其回路检修维护和试验.

2.1.6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6.1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氧量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

2.1.6.2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

2.1.6.3备用设备及其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和试验.

2.1.6.4化学补给水,凝结水除盐及其废水处理,输煤,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胶球清洗,输灰系统,制氢装置等热工程序控制系统及仪表检修工作.

2.1.6.5汽包水位电视,炉膛火焰监测器,高能点火装置等热工装置的检修.

2.1.6.6热工组态的在线修改工作.

2.1.6.7全厂消防报警系统检修维护.

2.1.6.8全厂工业电视检修维护.

2.1.6.9热控设备上(内)从事照明工作.

2.1.6.10设备卫生清扫.

2.1.7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以动火工作票制度要求为准)

2.1.7.1油泵房和油罐区防火堤内;

2.1.7.2卸油站,污油池,油处理室.

2.1.7.3直接与油罐,氢罐内系统连接的管道,设备;

2.1.7.4汽轮机透平油储油罐及管道;

2.1.7.5制氢站内;

2.1.7.6锅炉燃油系统管道;

2.1.7.7汽轮机油系统周围5米内;

2.7.7.8氢冷发电机及氢系统周围10米内;

2.7.7.9油浸变压器内部.

2.1.8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

2.1.8.1油罐区内的水,汽设备及管道;

2.1.8.2汽机房零米,6.9米,13.7米层;

2.1.8.3煤粉仓,原煤斗;

2.1.8.4蓄电池室,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

2.1.8.5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

2.1.8.6柴油发电机房内;

2.1.8.7集控室,网控室,工程师站,电子间,保护间,通讯计算机房;

2.1.8.8档案室.

2.1.9其他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范围

2.1.9.1检修人员在一般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应当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1.9.2电气检修人员接检修电源,临时电源应办理工作票,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1.9.3预计在4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应填写工作票.

2.1.9.4事故抢修以及已经必须夜间进行的紧急检修工作,经当值值长同意后,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方可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消缺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2.1.9.5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2.1.9.6生产现场卫生保洁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

2.2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2.2.1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并做好检修交待.恢复系统,值长做好记录.

2.2.2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2.2.3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2.2.4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严禁错字漏字多字等现象.

2.2.5为使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工作票编号统一编写并打印在工作票上,工作票按照七位数字编号并以专业拼音缩写区分,电气一种票为DQ1;电气二种票为DQ2;热控一种票为RK1;热控二种票为RK2;热力机械票为RJ1(锅炉),RJ2(汽机),RJ3(燃灰),RJ4(化学);一级动火票为DH1,二级动火票为DH2.后面加年份两位数字和序号四位数字进行编号.如:第一份电气一种工作票为DQ1070001.

2.2.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确定:

2.2.6.1工作票签发人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由技术部经理,经理助理,专业专工及其他外包公司领导担任,经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本专业工作票,即电气只能签电气工作票,热机只能签热机工作票,热控只能签热控工作票;

2.2.6.2工作票负责人由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并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6.3工作票许可人由运行主值班员和运行副值班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必须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7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抢修或其它紧急工作的需要,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其他检修任务时,将工作票上交工作许可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停止该工作,并重新办理抢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方可开始工作.

2.2.8有计划的设备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主值班员,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运行主值班员,由运行主值班员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齐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项较多,不符合要求,可退回重新填写).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2.2.9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前,应先办理"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手续,并同热控工作票一并执行.

2.2.10热机,热控工作票上需停电的设备,其停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须在工作票上交待清楚.

2.2.11工作票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持黑色字体票,许可人处留一份红色字体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收回,交本部门(专业)统一登记,统一保管.

2.2.12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2.13工作票延期和终结:

2.2.14工作票批准期限内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2.2.15一般检修工作应在批准完成期限前2小时向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2.2.15.1大,小修的延期手续,应在调度批准的检修期限未过半时,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

2.2.15.2每张工作票只能办理延期一次,电气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不得办理延期;

2.2.15.3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

2.2.15.4办理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设备专责检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是否整洁,检修工具是否遗留,同时工作负责,点检员人应向工作许可人交待检修设备与检修前是否有异动,并说明设备检修后,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2.2.15.5全部工作完毕,拆除安全措施后,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由运行,检修专业各保存一份;

2.2.15.6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如此时还有其他工作尚未结束,还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并签字,该工作票可以认为已执行完毕,办理终结手续;

2.2.15.7工作结终必须填写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线,地刀并注明编号.

2.3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2.3.1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人员办理工作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2.3.2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如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还需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

2.3.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适用工作范围:除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有关规定外,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3.4所有在我公司生产现场从事检修作业的外包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工作票制度.

2.3.5外包单位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时,应由技术部指定本部门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监护制度.

2.4工作票的填写及说明

2.4.1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2.4.1.1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应尽可能用仿宋体书写,票面严禁涂改,勾抹,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4.1.2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应改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

2.4.1.3工作票编号规定详见(2.2.5规定)

2.4.1.4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应分别明确填写工作内容项目及从事工作的确切地点,如检修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2.4.1.5工作票填写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调度术语.

2.4.1.5.1开关:"合上""断开"

2.4.1.5.2刀闸:"合上""断开"

2.4.1.5.3地线:"装设""拆除"

2.4.1.5.4保护:"投入""解除"

2.4.1.5.5压板:"投入""断开"

2.4.1.5.6保险:"装上""取下"

2.4.1.5.7阀门:"关闭""开启"

2.4.1.6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中,年要写全,月,日,时,分应用双位填写,必须用零占位.

2.4.1.7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应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名称要注明全称.

2.4.2热机工作票的填用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2.1"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填写说明见2.4.1.7.

2.4.2.2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共有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填写"0",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等).

2.4.2.3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2.4.2.4"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工作许可人要紧顶第一空白行加盖"以下空白号"章.

2.4.2.5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

2.4.2.6热力机械检修作业时需做停电措施的,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里注明在停电的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4.2.7"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2.4.2.8"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按以下要求填写:

2.4.2.8.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隔离范围的措施;

2.4.2.8.2运行人员需要保证现场检修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2.4.2.8.3提示检修人员注意的安全事项;

2.4.2.8.4补充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

2.4.2.8.5如补充措施较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2.4.2.8.6如无补充措施,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2.9"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4.2.10第14项,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2.4.2.11"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2.12"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2.4.3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用(二种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3.1"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专业班组"填写专业和班组名称.

2.4.3.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2.4.3.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栏,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编号,对于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2.4.3.4"安全措施"(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应按照措施的项目执行顺序逐项填写,不得以"同左"或打"√"形式作为执行项目,必须写明执行情况.

2.4.3.5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

2.4.3.6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如无应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7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该项安全措施已做,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该栏目进行补充.对工作地点带电部分,交待于工作负责人.

2.4.3.8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

2.4.3.9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或提示检修员注意事项人"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及注意事项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如无补充或提醒,应填在第一栏加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10电气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

2.4.3.11"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动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2.4.3.12"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分别签名.

2.4.3.13每日开工前,当值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完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开始工作.

2.4.3.14"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4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控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4.1"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专业"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具体专业;"班组"填写专业的班组名称;"附页: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包括补充安全措施,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等附页),按照自然数字填写.如无附页,填写"0".

2.4.4.2"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共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

2.4.4.3"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一栏,应分别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

2.4.4.4"计划工作时间:"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2.4.4.5"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人员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在附页上填写"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且应分别签名;

2.4.4.6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隔离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顺序填写,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2)要求热控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运行人员签名.若"措施执行人一栏"热控人员和运行人员同时出现后,热控人员与运行人员应共同签名.

3)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2.4.4.7"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补充措施较少,在补充措施后面加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补充措施较多时,可以使用"补充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附页的张数,"补充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述第2.4.4.6条中的要求相同.

2.4.4.8,"动火审批"一栏,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设备检修工作需动火的具体内容和地点,按照《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工作内容和动火安全措施,按照制度审批.并在附页附动火工作票.

2.4.4.9"批准工作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开工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批票时间.

2.4.4.10"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填写允许开工时间.

2.4.4.11"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和签名.

2.4.4.12"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

2.4.4.13"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系统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并经值长同意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

2.4.4.14"备注"一栏的填写: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2.4.5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2.4.5.1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4.5.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批准.

2.4.5.3动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由运行人员收执.

2.4.5.4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签发人,动火执行人,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通知运行人员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每次开工前均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

2.4.5.5动火执行人必须收到经审批且允许动火的工作票及可燃气体测试合格的结果,方可动火.

2.4.5.6动火工作终结时,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

2.4.5.7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2.4.5.8外单位在生产区域内动火,应由该生产区域的专业专工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工作票的考核标准.

3.1凡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热机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3.2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3.2.1工作票丢失;

3.2.2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错编号者;

3.2.3票面填写不符合要求者;

3.2.4工作班成员与实际不符;

3.2.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

3.2.6安全措施不完备或错误者.如:已装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3.2.7票面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者;

3.2.8补充安全措施填写不正确或空白者;

3.2.9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3.2.10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3.2.11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修改三处即为作废票);

3.2.12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代签名;

3.2.13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3.2.14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

3.2.15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3.2.16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

3.2.17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

3.2.18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3.2.19未盖"工作结束","工作许可","以下空白"或"作废"印章者;

3.2.20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

4工作票的管理与统计: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按不合格工作票处理.

4.1工作票应有统一编号.

4.2工作票终结后,检修留存联(黑色票面)由检修人员负责收回保管;运行留存联(红色票面)由运行人员收回保管.

4.3"以下空白"印章由运行人员分别盖在检修填写和运行填写的措施最后一行,紧贴左侧.

4.4工作票开工前,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名称前盖"工作许可"印章.

4.5工作票终结后,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编号上方"工作结束"印章.

4.6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结束",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机,热控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许可"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起算).

4.7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但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时,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后,交运行人员办理;运行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必须手书.

4.8工作票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管理.

4.9检修班组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4.11发电部,外来检修公司及其他外包施工队伍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收回.各部门每月2日前应对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存在的问题记录在分析记录簿中,还要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中进行讲解,将结果统计上报.

4.12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不定期抽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并每月对各专业的工作票合格率进行考核.

4.13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每月5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并考核.

4.14工作票按规定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保存三个月.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

5工作票制度奖惩规定

5.1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不予考核,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100元对使用部门进行考核(n为对比99%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2所有工作票月合格率达不到96%,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500元对安全质量部进行考核(n为对比96%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3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100%,对使用部门按当月工作票总数×10元给予奖励奖励.

5.4所有部门的工作票月合格率达到100%,奖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1000元

6附录(使用部门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篇2:汽机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或安装时,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工作票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按职责分工与权限,严格执行申请、批准手续以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二、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热力机械工作票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一、二次风机、吸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的检修;

(5)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各种水泵、风烟管道、旋风分离器、给煤机的检修;

(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9)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10)汽轮机、水轮机、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11)在容器内、槽箱内和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2、动火工作票

在下列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时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1)锅炉十米燃油系统的检修;

(2)原煤仓、制煤系统及有关设备的检修。

三、工作票执行中的规定

1、工作票一式两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若确需涂改后,须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2、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属同一个专业的可开一张工作票,在全部工期内有效。

3、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应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时,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

(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检修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应拟定安全措施。

5、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

5.1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1.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5.1.1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1.2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1.3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5.1.45.1.3及5.1.4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5.1.5大、小修工作的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或对工作项目虽不属大、小修,但安全措施较多时,应填写安全措施附页。

5.2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2.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2.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5.2.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2.4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5.2.5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5.3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6、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6.1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6.2热力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6.3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6.3.1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6.3.2汽、水、烟、风系统,共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的其他安全措施。

6.3.36.3.2及6.3.3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7、检修项目中设备或系统若有异动,在提交工作票时,应附上经过审批的异动报告及异动图,否则不予受理。

8、事故抢修以及夜间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当班主值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检修,但须由运行主值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将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在运行日志内。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9、当班主值(或主值)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

10、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行状况,对不完善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11、工作票应由生产部长、付部长签发,或由生产部长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签发。

12、在设备检修中,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要迅速恢复设备运行时,当班主值和运行主值有权要求停止或缩短检修时间,此时检修负责人应设法使设备具备运行条件,运行主值应在工作票上签注意见并收回工作票,同时把情况报告专业。

13、检修工作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要求外专业配合时,联系工作由主值通过当班主值负责联系布置,并做好记录。

14、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字方可允许开始工作,并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同时将开工时间、检修情况、终止时间写在运行日志内。

15、工作票应按顺序编号,一般按QJ2006001的方式进行编号。

16、已执行的工作票合格率100%,并交专业保存三个月。

17、无论任何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工作票批准时间完工,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并获批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8、工作完毕后,共同验收检修质量和现场卫生符合要求,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盖章,在设备缺陷登记相应栏内签字注销,并建立工作票登记簿,随时做好工作票登记,登记簿中应注明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签票时间、销票时间等主要内容。

19、工作全部结束,运行人员验收签名后将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当班主值处保存。

20、工作票执行完成后的设备验收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21、未结束的工作票每日收工前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当班主值处,次日复工再向运行当班主值领取。检修完工后需先将工作票交到当班主值处,试运验收设备后再结工作票。

22、动火工作票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由安监人员、消防人员或检修工作负责人担任并有具体安全措施。开工前由工作票签发人会同安监共同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措施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四、安全

1、安全责任

1.1签发人的责任

1.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1.1.2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1.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1.2工作许可人的责任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1、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篇3: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编审要求,使各项施工都能得到有效的措施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各级各类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的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三、职责

3.1项目部是安全施工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级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审查所属级别、类别的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并监督实施。

3.3项目部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相关管理和落实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安全施工措施

4.1.1安全施工措施的一般规定

a.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工作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

b.所有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记录、签字、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1.2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类及各级责任

a.一般项目:常规施工作业,熟练掌握的施工方法,一般安全施工项目等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员及项目部专责工程师审查,项目总工/主任工程师批准,技术人员交底。

b.重要施工项目: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特殊地形环境、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项目专工编写,项目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专责安全员交底。

c.重大施工项目: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主任工程师编写,必须经公司(安全技术)会审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交底。

4.1.3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针对项目施工特点提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b.根据人员和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c.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d.针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e.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1.4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应符合的要求:

a.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是按程序审查批准的有效措施,并由相应级别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专项交底。

b.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进行质疑解答,全员签字认可。

4.1.5安全施工措施的变更及重复使用的审批:

a.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b.对安全施工措施若有疑义,执行部门可提出改进意见,由原编制单位变动。

c.变动原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按程序重新审批和变动部分的交底并有书面签证。

d.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和工程试点作业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具、环境条件等,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进行全员交底,签字。

4.1.6安全施工措施的违章责任:

a.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经过审批和交底,否则一律不准开工。

b.公司各级安技人员对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c.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进行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2安全工作票

4.2.1安全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落实步骤,现场作业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

4.2.2施工队(班、组)及展开的各施工现场作业面应根据次日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参加人员的技术状况、工具防护配备和对应的工作规程、技术要求等,确定安全工作票的填写事项。

4.2.3安全工作票应由直接带班的现场工作(指挥)负责人填写,队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审核,队长验证签发,凡未经审核或签发的工作票一律无效。

4.2.4每天进入现场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列队宣读安全工作票,作到:

a.三交三查(交安全,交任务,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否则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b.按安全工作票附页的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针对作业特点补充检查事项。对查证不符合的事项即时进行纠正,记入安全工作票相关栏目中。

4.2.5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环境条件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五天,并必须每天宣谈。

4.2.6施工负责人应随时接受各级安监人员对安全工作票的检查,如发现没有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者均视为无安全工作票,对此要按违反安全技术纪律追究必要的责任。

4.2.7安全工作票使用到期后,由队安全员统一保管备查,工程结束后交项目部安监部门处理。

篇4: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电监安全〔2012〕39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能建发安质环〔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通知

3?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19000-2008/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定义。

4?职责

4.1?HSE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现场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遵守总承包项目部工作票管理规定,对下列作业过程必须办理工作票(记录格式见附录A.1),并经施工项目部审批。

5.1.1?控制措施

5.1.1.1?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现场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体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1.1.2?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2〕39号)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的作业项目(具体内容见附录B)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b)?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d)?施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e)?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f)?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g)?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h)?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i)?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j)?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负荷试验。

k)?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m)?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n)?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o)?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p)?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q)?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r)?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s)?射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t)?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作业

u)?厂用电受电。

v)?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w)?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其它国家认定的危险性作业。

5.1.1.3?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5.1.1.5?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1.1.6?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签发。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5.1.1.7?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5.1.1.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5.1.1.9?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5.1.1.10?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5.1.1.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5.1.1.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1.1.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a)?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b)?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c)?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e)?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f)?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1.2?管理措施

5.1.2.1?从事上述危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内部有相应资质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人员在批准前必须对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准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1.3?安全施工作业票,均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1.3.1?施工项目部跨区域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的审批,由第二方区域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商施工部负责审批、HSE部备案。

5.1.3.2?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如有变更必须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5.1.3.3?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指出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前对所有参加此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签字。

5.1.3.4?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超出终止日期时需重新办理签批手续。

5.1.3.5?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和台账,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5.1.3.6?跨区域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四份,审批后,施工项目部、总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8?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9?对已投运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5.2?安全施工作业票具体管理细则

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5.2.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叁份,存根联留存由施工负责人携带,执行联由施工项目部安监部留存,签发联由总包HSE部留存。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5.2.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5.2.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2.5?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5.2.6?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5.2.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5.2.8?施工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9?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5.2.10?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术员上交项目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2.11?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3?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按要求处理。

总承包项目部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执行《总承包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篇5: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4.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