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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一、凡从事本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一切电气设备的检修、清扫、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并在配电盘处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或派人监护,拉闸后进行验电,接地线。

三、工作前必须配带好劳动保护用品及检查维修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完好。

四、电工在操作及检修工作时,精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打闹、喝酒,工作开始前必须排除周围的障碍物,仔细检查,确保安全。

五、凡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一律要有良好的接地,凡照明用电的电压,一律在36伏以下。

六、登高作业时,首先检查梯子、脚扣子、安全带等工具是否完好,使用梯子时,下面一定有人扶,登高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不许用一般绳子替代。

篇2:弱电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安全,顺利的施实,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的财产。

二、范围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与施工现场密切相关的电、安装、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内容。

三、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所用材料要平稳堆放,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

13、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五、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1、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保持现场周边环境的卫生,进出材料后现场清理干净。

3、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在施工作业区谢绝与本工程无关人员入内。

4、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场地清,每天工作结束后作业面内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自身的产品要保护好,其它工种的产品亦要保护好,只有互相保护好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完好质量。

6、服从和执行现场综合管理措施。

篇3:电工岗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维护本工厂各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适用范围

分布在工厂各个楼层与车间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3.职责

维修部负责对各个车间、各个部门送电、配电和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试验、管理。

4.内容

5.1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电工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电工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5.2制定规章制度:

5.2.1电工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5.2.2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5.2.3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5.2.4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5.2.5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维修部申请报告,维修部接到申请时尽快做出措施检修。

5.3?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查

5.3.1电工要每个季度定期检查各楼层配电箱,各线路保护装置并作好检查记录。

5.3.2不定期对各个车间的照明灯具、生产电气工具、风扇、排气扇、开关、插座、控制线路、保护接零、接地作巡查。

5.3.3要求各部门主管、组长对本部门的电气设备作好管理和监查,能够及时反应不良情况。

5.4电工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5.4.1认真审定提出的维修申请单,并实际检查,确定所属故障类别。

5.4.2作好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或接地安全措施。

5.4.3指定监护人,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穿绝缘鞋和安全衣服。先断火线,后断零线或地线,并作好电工管理方法标识,接线时相反,每做的每一个工序应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5.4.4所应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负荷要求。

5.4.5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人梯,禁止带电作业,上下抛物,所用材料、工具只能传递。

5.4.6作业时禁止穿拖鞋,禁止同时接触两根导线,禁止同在不同相上操作,禁止在潮湿地方带电作业,禁止使用钢凿、钢尺带电作业。

5.5?电气设各的检验、试验要求:

5.5.1当检修和安装完毕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表现其灵敏度、机械强度、绝缘强度、起动、温升、音响接地、以及过流过载等。

5.5.2待电气设备无断路,短路、漏电、过流、过振、起动运行良好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6?注意事项

5.6.1掌握电击时,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急救措施。

5.6.2控制会发生电火、电爆等因数。

5.6.3认真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6.?相关文件

《电工证》

篇4:水厂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配电设施(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进行定时定点的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

(2)电工安检人员,每天要对楼内、配电盘、用电开关、插座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或有安全隐患应立刻安排停电检修。

(3)夏天值班电工要对低压室进行通风。

(4)配电设施不得带病作业,对巡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报修的要及时检修。

(5)对重要设备的检修,要做好检修记录。

(6)配电设施每年要进行两次停电检修的清扫。

篇5: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我局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创造或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我局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

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或财产损失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抵御自然破坏能力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应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责部门,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的其它部门为参与措施会签部门。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过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应由编制措施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完成并签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准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完成并签证。

第八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报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签证。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同施工技术措施同时进行、同步实施。对安全有重大影响作业应单独制订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凡涉及的重要结构、施工设施应进行安全技术设计,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和安全系数。

第十条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大型物体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以及

1、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施工;

2、斜、竖井工程施工;

3、高排架和高栈桥施工;

4、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拆装施工;

5、高处临空、高处临水和高边坡施工;

6、双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

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8、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一条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实施作业前由措施编制部门的有关人员向实施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部门应及时向会签部门及实施单位传递措施文件,收发措施文件的双方签证并保存文本及收发记录。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调度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执行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结果由措施编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证。

第十五条属于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后的验收,必须邀请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证。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后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还。

第十七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作业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各项目工程部负责所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当生产需要临时变动防护设施时,作业单位必须首先向有关部门报告,经过允许方可变动,并负责防护设施的恢复。

第十九条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变动、恢复情况,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并予以保存。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第二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局安监办。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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