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乡(镇)电管站改革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供电所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可靠、经济供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电力更有效的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方针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和有关电力安全、技术法规。

第二条供电所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1.受县供电企业的委托,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高、低压线路、输配电设备及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按规程要求保证设备完好率和安全可靠性。

3.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4.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第三条基础工作管理

县供电企业要制定详细的供电设施更新和改造计划,确保设备健康水平。各供电所要建立健全设备健康状况、缺陷处理、事故检修、安全试验、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各种台账、档案资料。

第四条巡视检查管理

必须建立电力设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制度。制定巡视检查工作计划,责任要落实到人,巡视检查内容应符合《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具体要求。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认真做好纪录,对严重缺陷要及时处理,一般缺陷要列人检修计划,及时修复。

第五条漏电保护器管理

农村用电户按《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供电所负责配电台区内公用总保护和分支保护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建立运行记录和测试纪录。

第六条检修试验管理

建立设备检修和试验制度,按规程要求的试验周期,编制设备检修、试验及设备升级改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全健康水平。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器具和检修设备及仪器仪表,要按规程要求定期试验。

第七条安全责任制

供电所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并纳入县供电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所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与县供电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本所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所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农电工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农电工要与供电所所长签订安全考核责任书,并与其工资奖金挂钩。

第八条安全例会制

供电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工作,组织职工、农电工进行规程学习。并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九条安全合同管理

供电所在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划分以资产产权分界点为界。资产归谁所有,发生事故由谁负责。乡办或村办企业和个体企业,电力设备若委托供电所代管,产权虽不属供电所,但发生责任事故后应由代管方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安全检查

建立安全用电监察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两票、三制"管理

供电所对线路、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合格率达到100%。各供电所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由县供电企业组织统一考核,确定合格后,发文公布。

第十二条安全考核管理

供电所要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每年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或隐瞒事故者,应视其轻重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2: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篇3: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

1、安装低压漏电保护器是保证安全,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农村配电变压器出线,支线和用电户都应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2、要重视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工作,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100%和正确动作率在98%以上。

3、绝不允许自行拆除或停止漏电保护器的运行。

4、凡作或私自撤运,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损坏时,要立即更换或修复。

5、漏电保护器要建立运行试验记录,认真填写保护器的试验记录,每月至少对保护器检查试验一次。

6、每当雷击或其它原因使保护器动作后,应进行认真地检查,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7、夏收和用电高峰期间应增加检查试验次数。打雷下雨时,严禁检查试验。

8、漏电保护器不能正确动或损坏时,要立即更换、修复。

篇4:灯具照明管理制度范文

1、每周由照明专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汇总后立即更换。

2、每日当班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时若发现灯具照明不亮、应立即汇报及时更换。

3、灯具照明存在问题解决不了的应汇报到工区。

4、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走廊的灯具照明应每日检查一次,发现有损坏不亮应及时更换。

5、白天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允许开灯。

6、阴雨天气光线比较暗在室内工作需要开灯、工作结束后应将灯关闭。

7、室外照明、晚间打开、天亮关闭。

8、定期对灯具的数量更换情况进行统计、并分类放置。

9、专责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全所有充足照明。

篇5:漏电保护器运行和管理制度

1、检修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一次(在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每天使用前应由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培训)进行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并有检查记录。

3、雷击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汇报班长。

4、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试验项目应符合有关GB13955-92的有关规定。

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汇报班长,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6、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7、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8、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应按一般缺陷上报,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9、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