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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冶金集团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公司经理是分管区域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每月布置检查各车间(洞)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二次。并对各车间主任(队长)的当月安全工作情况考核。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每月负责组织一次分管区域的安全大检查,狠抓违章、查处隐患、落实制度、提高认识。对于重大问题及时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4)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五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对危险点的检查。

(5)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6)定期组织修订、补充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7)对分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按时报安全科,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落实。

篇2:矿山工程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检对各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篇3:矿山工程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的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执行情况。

三、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上于受控状态。

五、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七、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篇4:矿山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篇5:(经理)厂长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厂长(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范文

1、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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