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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听力保护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企业职工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8、应对职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9、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4)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篇2:公司生产计件管理办法(9)

公司生产计件管理办法(九)

第一部分计件制度的说明

1.1根据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进行动作研究,确定操作规程和动作规范,确定劳动时间定额,完善科学的操作方法,以提高工效;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择,培训工人使用标准的操作方法,使工人在岗位上成长;制定科学的工艺流程,使机器、设备、工艺、工具、材料、工作环境尽量标准化;实行计件工资,超额劳动,超额报酬;管理和劳动分离等理念,对我公司现行生产条件进行权?分析,我公司拟推行计件制管理。

1.2计件的优势:计件可以很大程度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减少劳资双方在时间方面的损耗,更利于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思考,劳资双方更有效利用所有现有资源。

1.3计件的劣势:计件工作时因员工能力与自身素质以及管理员的水平等关系,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竞争压力比较大。另外,如果管理不到位,员工因品质与技能方面没有提升而导致整体团队受影响,员工和管理员收入会受相应的影响。在计件管理中,对管理员的本身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1.4为了使计件制度更多地表现出优势,避免劣势带来的负面影响,管理者一方面要不间断的对员工进行培训,另一方面要强化自己的管理技能与方法,防止因管理的缺陷为员工、自己和公司带来相应的损失。

第二部分计件工时标准说明

2.1为了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发生冲突,同时更高效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计件工时标准设定时,参考制造业统一使用的方法试运行核算。

2.2计件标准工时核算方法:

2.2.1一年按365天计算,52个星期天,52个星期六,11天国假,上班时间为265-52*2-10=251天;

2.2.2月薪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计算;

2.2.3每月标准上班工时为251天/12月=21.92天/月;

2.2.4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资为33.46元,每小时工资应为233.46/8=4.18元;

2.2.5每月计划工作时间超过168小时以外的计件产量按计件单价的1:1.5计算工资,如生产A产品,时产量为1000只,单价则为0.00418元,当月生产量应该为:168*1000=168000只,超过168000只以外的单价按0.00418的1.5倍计算工资,即0.00627元/只。

2.3计件计划工时指按标准工时核算产量时所得的标准时产量而计划的核算工时;因个人原因或待料使工作时间超过计划工时的,公司不支付额外的等待工时或加班工时。

2.4计件工时标准按每小时3600秒/单位加工工时-宽泛工时(15%),细则请参考第三部分《标准工时的核算方法》。

第三部分标准工时的核算方法

3.1按IE运作经济原理的工时核算方法,每天工作量按8小时计算,每小时按60分计算,每分钟按60秒计算,每秒按100毫秒计算。

3.2工时精确度:工时标准精确到秒后两位小数―即毫秒;单价精确到人民币元后4位小数,即0.01分;月工时精确到天,按168小时每月计算。

3.3工时核算过程中与人事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有冲突的,按版本最新的为准核算,并即时更新版本。

第四部分工序工时的采集

4.1工序分析时,每个工序以五个工步以内为一个工序,超过五个工步按两个工步计为一个工序的,我公司仍算一个工序,但可分工多人操作,计算工时时按实际最少人数计算。

4.2工时采集时,分60秒,6分钟和1小时,4小时与8小时五种方式交叉进行,在确定标准时,为了提高精确度,最少使用两种时段进行采集,四种时段做参考。

4.3现场工时采集时,通常使用60秒和6分钟两种时间进行计算,即按60秒产量和6分种产量进行核算。工时采集计算过程中不包括工充转移、工人移动或暂停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时间。

4.4宽泛时间率是指除了正式工作时间以外,用于搬运物料、饮水、上洗手间等所耗用的工时,每天8小时的宽泛时间为8*0.15=72分钟,即一天正常8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按8*60-72=408分钟(6.8小时)计算。

4.5单位工时的确定:用每小时时间(3600’)除以单位工序工时(t)乘以扣减宽泛时间率的有效时间率(α100%-15%)。即3600/t*α,如生产某产品单位用时为10秒,工时核算为3600/10*0.75=306Pcs/h。

4.6通常生产过程中第一次工是采集为正常生产1小时后,采集分60秒(一分钟)和360秒(六分钟)两种,分别核算后,取平均值。每二次采集为正常生产该产品一个星期后,取1小时、4小时与8小时中的任何两种报表情况进行评定。通常第二次采集取1小时、4小时两种时段评定,订单量较大的须采用1小时、4小时和8小时三种时段进行评定。工时评定是为了对第一次工时采集的结果进行评定,如果有较大的差距(超过5%),需重新做第一次工时采集,差距小于5%的按第一次采集进行核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4.7已经评定OK的产品,如果没有进行工序变更或改良时,不再做工时调整,如果因物料质量或设备因素导致产量变更时,可临时做新的产量标准,但此标准只做第一次工时采集,也只在被审批的时期内采用。

4.8工序编码。为了便于企业扩大规模后上ERP系统做工时核算,所有工序在工时采集完成后设定相应的工序编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生产车间的报表可以视情况量力采用工序编码。工序编码采用13位国际物流商品位数,有效编码为A~Z的26个字母和0-9的10个数字,以及+、-、*、/四种符号。格式如下:

JDPCXXXXXXXXXX

公司生产部工时代码车间代码工序代码序列号扩充码

4.8.1聚德公司缩写,JD

4.8.2生产部门代码,productioncontrol

4.8.3工时代码:B―计件Bythejob,T―计时Time

4.8.4车间代码1―配料,2―拉浆,3―制片,4―装配,5―处理/加工,6―化成,7―包装,8―其他

4.8.5工序代码

4.8.6序列号,从01开始序列排列,要求不能重复。

4.8.7扩充码,指序列号不能满足用量时启用,在未启用时通常用-00表示。

4.9工序标准被审核批准后,总经办、品质技术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备份,车间只发行相应的标准部分,更新标准后,每周以电子档格式CC给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随时发布新标准。

第五部分工时计算与审核、发布

5.1当天的计件工时必须每天早上9:30

前由生产车间负责人汇总后上报生产文员处,生产文员对其进行核对,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将务车间报表在上午11:30前汇总输入电脑,并生成各车间员工工资表,将此表张贴于公布栏。

5.2车间员工和管理员应在工作完成三天内到公布栏查看计件工资表,如果工资与实际工作情况有出入,应在工作完成四天内反应到生产车间管理员处,不可到办公室或车间文员处查对。车间管理员对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对,确实有问题的,到生产文员处查对或修正。

5.3生产文员每周五上将上周工资表以电子档模式交总经办、人事行政部和会计部,由人事行政部和会计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确认后进行修正。

5.4每月8日前,生产部公布上月各车间计件员工工资总表,此表不包含必有扣款或奖金。

篇3:公司进料验收管理办法(3)

公司进料验收管理办法(三)

第一条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待收料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其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对于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示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第四条材料待验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以为入帐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超交处理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短交处理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收料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材料验收规范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以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退货作业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交运单"并检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十一条实施修正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篇4:车间核算员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车间核算员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车间核算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核算员负责MRPII系统车间事务处理,具体包括:任务发放、发料(限冷加工车间)、完工入库、子库定义错误反馈等,系统操作严格按照真实可行性原则进行。

第二条核算员负责车间相关单据的收集和保管,并指导领料员开具相关单据。(具体业务单据包括:领料单、退料单、超支单、成品入库单)。

第三条核算员负责车间相关事物处理的账务核对和实物的监控。

第四条负责每周任务完工的提交关闭申请及报表的上交。(时间:每周六上午11:00之前),同时对提交关闭的任务中有超领物料的现象请在备注栏中给予说明。

第五条核算员负责车间盘点工作的组织及盘点差异的分析说明,公司没有组织全面盘点的情况下,各车间核算员在每月最后一天下午5:00以前打印盘点报表(注明合格品、待处理品)并上交制造部成本核算,生产制造成本核算于当日采用抽查的方式盘点,对抽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第六条核算员负责建立、健全车间费用控制目标责任制度,分析、监控、考核各线体费用的执行情况。并制定车间相关成本控制措施。

第七条负责车间各项考核指标的过程监控与考核。

第八条每月按照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组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第九条每月按照财务管理部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第一零条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每月8日召开车间成本会议,车间核算员负责在每月9日组织召开车间内部成本控制宣贯会。

第二章日常具体工作考评标准

明细事项1:车间当日生产、发料及完工的MRPII系统处理必须在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完成。

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2:车间核算员必须保证每日账实相符,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每周通报一次。

考核办法: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例,核算员扣0.5分。

明细事项3:单据(领料单、退料单、超支单)书写清楚、数字真实准确、按月整理(每月15日前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封面注明:年月日、类型、保管人)。

考核办法:未按照要求执行,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4:物料报废(包括:板材、成品物料)必须在每月末之前将本月必须报废的物料报废清理,其他部门不同意报废的待处理物料需进行台账登记。每月5号上报制造部成本核算(注明产生日期,处理时间。)并妥善保存《物料报废审批表》。

考核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时间内报废,核算员扣1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明细事项5:车间报表、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外借单据必须进行交接登记。

考核办法:未按要求执行的,核算员扣2分。

明细事项6:车间生产任务提交关闭必须在每周六上午11:30点之前准确无误上交财务管理部。(在提交的关闭清单中有超领物料必须在备注栏注明超领物料、编码、数量、金额)

考核办法:不及时提交、错误、漏记、每发现一例,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7:车间任务关闭,严格按照“七天任务关闭”、月末27号“三天任务关闭”原则进行,超出规定时间,车间成本核算员必须注明未关闭原因,并于每周一下午16:30之前提交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整理后统一提交财务管理部。

考核办法:未按时关闭,不提交未关闭说明,每发现一例,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8:车间核算员每日登记样机领用数量、成品更改数量,每月2号以月报的形式向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提交电子档。

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提交报表,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9:车间核算员每日登记超领物料(分线体),每日上午11:00之前向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组提交电子档,由制造部成本核算以周报形式提交财务。

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提交报表,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10:车间核算员每周一上午10:00之前提交上周《车间日常返工返修明细表》,内容时间真实、数字准确。

考核办法: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11:车间核算员每天上午10:00之前提交《半成品下线预警报表》、《挑选物料日报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考核办法:未按要求提交,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12:车间核算员负责每月4号之前向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提交车间盘点差异分析报告,由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于4日前统一提交财务管理部。

考核办法:未按时提交,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13:车间拆机完毕,核算员应及时准确登记拆机人工和时间,并在拆机后1个工作日内上报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由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财务管理部备案。

考核办法:未按时提交,核算员扣2分。

明细事项14:每月按财务管理部规定报送相关报表,同时经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组审核后统一报送财务管理部。

考核办法:报送不及时、错误、漏报、不严谨,每发现一例,核算员扣1分。

明细事项15:车间核算报送公司外部门的申请、报告、报表必须经生产制造部成本核算审核后方可提交。

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执行的,核算员扣2分。

明细事项16:核算员负责车间盘点的组织及差异分析说明。公司在没有组织全面盘点情况下,各车间核算员在每月最后一天下午5:00前打印盘点报表(注明合格品、待处理品)并上交制造部成本核算,生产制造成本核算于当日采用抽查的方式盘点,对抽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考核办法:核算员未按照规定执行,扣2分。

篇5: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上班职工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工作帽,头发长过肩的职工必须将过长的头发盘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或设备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作业,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赤脚、打赤膊或系围巾等作业;

2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接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设备,需经车间领导同意,有人指导,掌握要领或技术后方可作业;

3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或横跨运转部分传递物品,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作或可能爆飞裂飞的物件、碎屑部位正前方进行操作;

4移动、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作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机;

5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在电源开关外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电源开关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可合闸;

6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的设备,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7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纳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清理工作场地;

8在厂区内道路行走应及时避让运货车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9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

10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车间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11爱护公共财物,机床设备按照设备保养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加油;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或避免机械故障发生;

12做好生产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资堆放要整齐有序,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铝、铁屑粉末、废料等;

13禁止任何人无故动用灭火器。确有险情可以使用灭火器,由班长报备保卫科做好空瓶调换或充装工作;

14对不清楚灭火器使用原因或丢失的,由该车间使用范围的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15车间班长、主任或部门领导必须做好车间员工的思想工作,杜绝麻痹思想,督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6所有从事熔化炉、空压机、电工、起重机、焊、车、铣、磨、切割、钳工、或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17各种设备和检测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或老化设备,应及时更新或改良;

18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装置,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19对有喷涂粉尘的车间,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地,应配备防爆式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20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附加部件应符合我国安全要求;

21办公区、车间、库房及各通道作业现场安全出口,必须配有安全器材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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