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5S工作奖惩办法
公司工程部5S工作奖惩办法
1.目的:为加快5S工作的顺利进行,配合公司5S工作的整体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工程部5S活动实施的各个区域负责人和个人。
3.奖惩办法:
3.1检查评比出现有一个红牌的区域责任人和个人则取消当月该员工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3.2检查评比出现有二个红牌的区域则取消当月该小组组长优秀组长和该小组优秀小组的评选资格
3.3当月组内存在重大5S缺陷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优秀小组、优秀组长的评选资格。
3.4同一地方同时出现两次红牌的区域责任人处$5.00每次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的优秀员工评选取资格
3.5对有故意破坏或违抗5S推行的个人行为,将对其当天个人业绩评“劣”和口头警告的处分。
3.6对有故意破坏或违抗5S推行的集体行为,则取消该小组当月优秀员工、优秀组长、优秀小组的评选资格。
3.7任何区域,在检查评比中因其影响部门整体而评“劣”的个人和小组,则取消当月优秀员工、优秀组长和优秀小组的评比。
3.8对因小组影响部门整体而评“劣”的小组,则该小组组长处$5.00元每次的罚款;并由部门主管对该小组进行一次集体的5S培训。
3.9对有检查评比一至通过、无整改项目的区域责任人和个人优先评选为优秀员工、当天个人业绩评优,并录入个人档案作为加薪、提干、评定年奖的依据。
3.10对于检查评比无红牌、无整改项目的小组则优先评选为优秀小组、组长优先评选为优秀组长,并在早会上、例会上表扬。
3.11对5S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小组优先评选为优秀员工和优秀小组。
篇2:股份公司质量奖惩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奖惩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股份实施质量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和标准,以促使各部门和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在股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
2职责
2.1公司总裁是公司实施质量奖励、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的最高决策者,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有争议时,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2.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2.3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施本办法,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2.4技术管理部是考核结果的执行部门。
3工作流程
3.1各职能部门在检查本部门负责主管工作的落实情况时,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质量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人员实施质量奖励或惩罚(工作流程见附图),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部门领导签字,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责任部门,一份送人力资源部执行,一份由技术管理部保存。责任部门收到有质量惩罚内容的质量奖惩通知单后,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附图:工作流程
3.2对轻微质量问题不致构成质量惩罚的按"质量管理考核标准"(见附表)进行考核。每月27日前,填报"通用考核表"交技术管理部。
3.3对实施的质量奖励或惩罚有不同意见时,相关部门领导可书面向公司总裁提出申诉,公司总裁有权作出最终裁决。
3.4根据质量管理工作状况或出现异常情况,主管副总裁可随时提出对有关部门和/或人员奖励或惩罚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接到书面通知后负责填写"质量奖惩通知单。
4质量奖励
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奖励有关人员1000元(含)以上:
4.1.1模范地带头参加质量管理工作,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质量工作有卓越贡献:
4.1.2荣获市级(含)以上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4.2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奖励有关人员500元(含)以上,奖励有关部门1000元(含)以上:
4.2.1公司荣获市级(含)以上与质量工作有关的质量先进企业荣誉
称号;
4.2.2荣获普天集团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2.3积极支持公司贯标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2.4在公司建立、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文件及开展的质量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4.2.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审和换版认证做出贡献。
4.3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奖励有关人员100元(含)以上,奖励有关部门500元(含)以上:
4.3.1公司荣获普天集团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3.2荣获公司质量工作先进工作者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3.3为公司质量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经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
4.3.4受到公司质量否决惩罚后,纠正措施得力、效果显着、促进了公司质量改进;
4.3.5在公司建立、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及开展的质量活动中做出贡献;
4.3.6积极支持和配合贯标工作,在内部审核、过程检查、产品检查、滚动检查中,及时提供文件、产品、设备、人员等资源,接受检查,认真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3.7在质量小组活动中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或管理水平,取得突出的成绩。
4.4在质量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除上述奖励外,技术管理部可建议晋升工资或行政职务。
5质量惩罚
5.1发生下列条款之一,罚责任部门10000元(含)以上,罚部门主要领导1000元(含)以上:
5.1.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定义见《邮电工业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5.1.2构成用户重大申告的质量问题
5.1.3严重背离公司质量方针
5.1.4在外审中有严重不合格项,影响公司通过认证。
5.2发生下列条款之一,罚责任部门2000元(含)以上,罚主要领导200元(含)以上:
5.2.1严重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或在内部审核中有两项(含)以上严重不合格;
5.2.2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发生两次以上,不认真分析,未采取有力纠正措施,给用户造成较大影响或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含)以上者;
5.2.3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产品进网认证证书被撤销的;
5.2.4产品质量管理失控,不严格执行检验规定,使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损失或影响
5.2.5在外审中同一部门有两项以上轻微不合格项。
5.3发生下列条款之一,罚责任部门500元(含)以上,罚主要领导100元(含)以上;
5.3.1产品质量管理失控,不严格执行检验规定;
5.3.2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被审核部门有一项严重不合格或公司下达的纠正措施,在考核期内有2项未按期完成的;
5.3.3未按合同要求供货(因我方原因造成延误)或因服务质量引起用户不满造成公司经济、信誉损失的,加扣200元;
5.3.4发生重要质量信息或紧急质量信息,(按质量信息管理办法)凡知情不报、有意隐瞒、缩小事实者;
5.3.5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用户申告或失掉部分销售市场,加扣500元;
5.3.6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以上的;
5.3.7因产品质量使产品进网认证证书和标志被暂停使用的;
5.3.8在国家或上级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
5.3.9不配合公司质量工作,在内部审核、过程检查、产品检查、滚动检查或其它质量活动中,不及时提供文件、产品、设备、仪表、人员等资源,不及时认真采取纠正措施或不组织人员参加有关公司质量活动;
5.3.10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经技术管理部指出后不及时认真采取预防纠正措施;
5.3.11经质量惩罚或质量管理考核后,不合格项需要纠正而未及时认真采取纠正措施的。
5.4对有重大质量责任者,除上述惩罚外,技术管理部有权建议对其作出降级、降职等处罚。
附加说明
附表
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条件
考核标准
(扣分)
备注
1
一次检验合格率,出厂产品返修率
未进行统计或达不到指标
0.1-1
2
产品质量检查
一次检查不合格
0.5-1
3
按产品“例行实验办法”进行产品例行实验
产品例行实验第一次不合格
第二次不合格
未做例行实验
0.5
1
0.5-1
4
零件、部件、器件、分盘等符合产品质量指标要求
公司内相关部门申告经返工或返修,影响产品质量或周期
0.5
5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开展工序质量控制活动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未按要求开展工序质量控制活动
0.2-1
6
应有质量分析会议记录和相应的纠正措施
未按要求记录
0.2-1
7
按质量策划程序的规定做质量计划
未按规定做质量计划
0.5-1
8
按时向职能部门上报各项报表
未按要求上报报表一次
0.5
9
执行
偶然地、非系统地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次
0.5-2
10
产品老化
整机未按要求老化
0.5-3
11
记录填写
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有弄虚作假者
0.1-1
12
按标准生产
无标准生产或未按标准生产的
1
13
交办任务
没有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0。.5
14
文件资料控制
文件失控
生产、检验使用失效文件的
0.5-1
15
质量管理员、检验员规定
执行未按规定擅自更换质量管理、检验人员的
1
16
纠正措施
在考核期内有一项纠正措施未完成的
0.5-1
17
产品测试
需要送外测试的产品,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内送外测试任务的
1-3
18
按规定和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和要求执行
0.1-2
篇3:测绘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测绘项目质量奖惩
对所有项目进行年终最佳质量评比,依据工程面积、难度、服务、等要素,在优秀、优良两个等级中,共选出前三名进行奖励。奖励由技术部牵头,项目管理部等部门配合总经理审批。
第一名、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第二名、一次性奖励1500元,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第三名、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为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增设最佳质量进步奖一名,一次性奖励500元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依据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般错误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10%;间接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5%;
严重性错误直接责任人处以200~4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2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间接责任人处以200~3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1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500~8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5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间接责任人处以300~5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4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
严重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扣除全部年度考核工资,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间接责任人处以500~8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8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
如情节严重,触犯相关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篇4:景区服务中心巾帼创建奖惩工作制度
景区服务中心巾帼创建奖惩制度
为鼓励在创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员工,并给予不规范员工一定处分,以规范员工行为规范,特拟服务中心巾帼创建奖惩制度,具体如下:
(1)优秀员工:
参见服务中心创建激励考核机制,部门评选后上报总公司作优秀员工或基层管理人员候选人。
(2)嘉奖、晋升:
服务中心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上报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由巾帼文明岗创建小组统一安排。
在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在所在业务部门中个人薪资定级在原级别上晋升一级,作部门管理职位晋升储备名额。
(3)纪律处分:
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过失单,并据此扣除人民币或工资降级等处罚。由巾帼领导小组成员发过失单,过失成员签收,副组长签字生效。副本归档。一年中如5次违反甲类过失或3次违反乙类过失,将员工编制退出本创建岗编制,由公司视情节轻重按规章制度处置。
篇5:公司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某公司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1.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3.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品管部或生产部提出,经行政部签核,品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任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经理提出经行政部经理签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经理的奖惩由总经理提出并批准。
3.4品管部经理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4.主要内容
4.1质量奖惩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和月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月度奖为50元/人,年度奖为200元/人,纳入车间员工等级工资。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年度内质量水平三次获得公司前三名、且每月均达到规定质量目标、考核年度内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及为公司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公司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过失管理》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罚款可同时进行)。
4.2车间质量奖考核方法
4.2.1员工的考核
4.2.1.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10~10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1.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1.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最后警告;第二次开除。
4.2.1.4试模过程不列入考核范围,但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1.5自检互检,操作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发现并即刻自行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系数1/2计算;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系数全额处罚。每一位操作工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则同样按照不合格品处罚。
4.2.1.6因模具、设备、工装非计划性故障造成产品不合格,在自检时发现,不记入对应操作工的不合格数;但是操作工必须停机,通知人员进行调试、维修,以免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调试、维修完成并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记操作人员的不合格数。
4.2.2.7顾客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上述条款同样适用,处罚不底于质量奖系数的2倍。
4.2.2.8批量生产时,对来料批次不合格,奖励首先发现人10~30元,如果已经明确检验方法和标准,由操作工协助在线挑检,质量奖参照过去或临时调整质量奖系数计算。
4.2.2.10操作工必须保护好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追溯性,如丢失标识,造成不合格产品不能追溯到责任人时,扣罚按照2元/个。
4.2.2.11批次不合格超过30个为批次不合格,直接责任人处罚50~200。
批量处罚分级参考:
产品处置报废可返工(不包括后加工遗漏)无需返工
处罚金额200~150150~100100~50
不合格率%0~10~30~50~70~90~100
基数+
4.2.2.12员工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质量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扣除10~200元,并视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
4.3车间主任考核
4.3.1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质量情况负全责,如出现批量事故和员工质量意识产生的处罚,该车间直接领导(主任)或间接领导承担监督管理失职责任,处罚按照直接责任人处罚数额的1/3~1倍。
4.3.1车间主任质量考核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具体参加车间主任绩效考核表;
4.3.2当出现以下任一项时,扣除该车间主任当月全部批量事故分数。
A.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B.因加工问题造成的整批顾客退货或索赔或产品推迟出货。
4.4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责任人扣款最高限额为:车间主任500元,普通员工200元;如造成损失严重、或在操作中态度恶劣的将按照相关的行政处分及过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5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的计算方法是:发现总数×奖励基数=奖金。
奖励基数按不合格发现的难易、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定为0.1,0.3,0.5三档。每发现一批批量不合格,奖金下限为10元、上限为1000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奖金低于或高于规定的奖金上下限额,则要按上下限额处理。如果批量不合格由多人发现,则均分或根据实际协调分享奖金。
5.奖惩程序
5.1生产线发现的不合格奖惩,车间检验员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品数量并确定责任人(同时让本人或车间主任及以上所属领导)。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不合格数据汇总报品管部门,由品管部有关人员负责统计,并将结果交生产部/车间,纳入当月工资计算,现场公布,报备行政部。
5.2批量事故或其他原因的质量奖惩及非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按照
职责权限,由提出部门根据相关的检验结果、质量记录、统计报告或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等依据,填写事件报告,报有关部门批准,并通告。每月4日前交本人、本部门、行政及留底各一份。行政部根据奖惩单在被奖惩人的当月工资发放时兑现。
5.3对于批量事故或顾客反馈,由品管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情况。
5.4品质部在公布月度质量报告时,将上月的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