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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辊作业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轧辊的购置:

1.1按照年、季、月计划,提前联系好生产单位。

1.2在选定供货单位时,了解对方生产能力和基本情况,对产品质量负责。

1.3及时提货,提货时应从外观、产品包装、产品规格等进行验收检查。

1.4提货时,应检查是否有合格证、质保书及其他文件,如没有,应拒绝提货。

2.轧辊的入库:

2.1入库的轧辊一定要符合计划、合同,

2.2入库的轧辊一定要有合格证、质保书及其他文件,否则不得入库。

2.3轧辊入库后要堆放整齐,不得碰撞。

3.轧辊的保管:

3.1轧辊不得丢失、变形、损坏。

3.2定期检查,定期通知加油,严防生锈。

.3.3轧辊出入库要登记清楚,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三一致(帐、卡、物)。

4.轧辊领用:

4.1轧辊凭领用单领用。

4.2对直径365、305以上的大轧辊领用要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发放。

4.3轧辊开箱时,要先检查合格证、质保书等文件是否相符。

5.轧辊的使用:

5.1轧辊安装时,应将辊面,辊颈擦洗干净,不允许有灰尘等杂物粘在辊面、颈上。

5.2轧辊安装时要轻拿轻放,轻装。

5.3轧辊安装好后,应对辊颈部加油、否则不得开机。

5.4使用过程中,轧辊面要经常擦,清楚辊面杂质。

5.5轧机停机后,应将电动压下松开,严防两个辊面直接接触伤害辊面。

5.6轧辊停机后应对辊面擦洗,涂油防锈。

6.轧辊的修磨:

6.1轧辊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麻点、凹点等缺陷不能使用时、应及时修磨。

6.2磨辊时,应视生产情况将轧辊加工成各种辊形。

6.3轧辊修磨好后,如不立即上机安装应将其放到辊架上,防止碰撞到辊面。

6.4做好修磨记录,记录上注明每次修磨的规格、数量和磨削前后的尺寸。

6.5修磨过程中,发现轧辊有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7.轧辊的报废:

7.1轧辊使用到一定尺寸不能使用的应作报废处理。

7.2尺寸过小不能使用需报废的,由主管经历鉴定后决定。

7.3对因质量问题需报废的,要分析原因,做好记录,批准后方可报废。

篇2: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程序,强化作业过程中确认制落实,避免因误操作、误送电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检维修作业。

3、术语及说明

3.1操作揭示牌:是生产运行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揭示牌者不准操作设备。

3.2检修揭示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而设立的提示标牌。

3.3一级停电:是指在检维修作业时,为确保设备不发生误送电和误操作,由相关人员对设备的现场操作电源实施可靠切断的操作。

3.4二级停电:是指在检维修作业时,当一级停电不能有效避免发生误送电和误操作事故时,供、配电单位对电气控制室相应控制柜实施可靠切断的操作。

3.5设备运行停电牌:是供电单位按照用电单位或检维修单位要求,实施停电操作后的指令确认牌。其直接参与设备控制。

3.6设备检修停电牌:是检维修单位和用电单位分别实施一、二级停电操作后,而设立的警示标牌。其直接参与设备控制,具有“禁止合闸”和“禁止操作”的双重警示功能。

3.7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的去执行。

3.8确认制的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确认制、行走确认制、停、送电确认制等。

4、基本要求

4.1厂内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检维修作业必须执行操作揭示牌和检修揭示牌互换制度。

4.2检维修作业项目中涉及的主要机械、电气设备,必须根据其工艺技术性能,选择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操作,严禁用设备急停代替停电操作。

4.3由点检员、生产运行人员进行的设备设施检查、调整作业以及生产运行前准备、故障性停机等相关作业,不执行检修揭示牌和操作揭示牌互换制度。但必须根据作业情况,选择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操作,并相应挂设备检修停电牌。

4.4一级停电操作指令的下达和实施,由设备检修单位负责,由检修人员和点检人员共同确认准确性。

4.5二级停电操作指令的下达、实施和确认,按照《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度(补充意见稿)》中,有关“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要求”执行。

5、挂牌管理

5.1操作揭示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揭示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将操作揭示牌交给其他人员后,就失去了操作设备的权力。

5.2一台设备只能有一个操作揭示牌,操作揭示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5.3多点操作设备的操作揭示牌由主操作室保管。

5.4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揭示牌应挂放在生产操作室固定位置(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由生产运行人员负责保存、管理,未经生产运行班长同意不准擅自从揭示板上取走。如需要取走,操作揭示牌由取走人员保管,取走人送回。

5.5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单位。由检修单位负责保管,检修人员接到检修指令之后,应向本单位索取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

5.6检修开始前,点检人员、检修人员和生产运行人员应对照《检修工作票》,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条件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经由点检员提出申请,由生产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揭示牌和检修揭示牌互换并摘挂。

5.7揭示板上未挂检修揭示牌,操作揭示牌未从揭示板上取走,设备检修停电牌未挂的,不准检修。

5.8确认检修结束,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取下设备检修停电牌”,互换回各自的操作揭示牌、检修揭示牌。

5.9多个检修工种在同一台设备上进行检修时,应当明确一人负责办理工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揭示牌。

5.10多个检修单位在同一台设备上进行检修时,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必须由各检修单位分别悬挂,操作揭示牌由第一个挂牌检修单位负责保管。先行完成检修任务的检修单位,可先行摘走本单位的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若该检修单位持有操作揭示牌,在摘走设备检修停电牌和检修揭示牌的同时,其持有的操作揭示牌必须经由业主单位检修负责人交给下一家检修单位负责人保管。依次类推,至涉及该设备的全部检修结束,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全部摘除后,方可进行工作牌互换。任何一个检修揭示牌或设备检修停电牌未摘除,生产运行人员都绝对禁止挂回操作揭示牌。

5.11操作揭示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用,特殊情况须经相关人员确认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临时手续方可使用。

5.12一台设备如有单机或部分设备进行故障处理,操作人员将操作揭示牌交出后,也无权操作其他设备,以免操作时其他设备伤害检修人员。

5.13检维修过程中的二级停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挂双停电牌制度。即当供电单位按调度指令停完高、低压电后,供电单位必须在停电后的高、低压柜上挂设备运行停电牌,检修单位必须在停电后将设备检修停电牌送到上一级供电所挂到对应高、低压柜上。送电时,供、配电单位必须检查确认检修单位所挂的设备检修停电牌是否已摘除,否则不能送电。并做好记录。

5.14多项目多组作业需在同一电源处停电的,需分别挂牌和摘牌。任何一个设备检修停电牌未摘除,均绝对禁止摘设备运行停电牌。情况未明、确认未清的情况下绝对禁止擅自停电、送电。执行“谁挂牌,谁摘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未尽事宜参照《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度(补充意见稿)》执行。

7、登记制度

生产运行控制室、供配电控制室或岗位必须建立检维修作业挂牌登记台帐。作业前,生产运行、点检员、检维修三方共同确认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在台帐上签字。

8、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明确细化本单位“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内容”和《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实施细则》。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清大块篦冷机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严格按照两人作业明确一人负责,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严禁预热器同时进行清堵作业和放空气炮。

2.篦冷机大块熟料一般待推到接近破碎机口时将三段篦床停止运转,一、二段篦床运转速度放慢,降低回转窑投料量和窑速,维持窑的运行。

3.待破碎机停运后办理停电工作票,打开破碎机上部检修门,保持检修门处微微负压。

4.用钢丝绳设法套住大块熟料后,有手动葫芦或卷扬机将大块熟料移位至不在压住破碎机锤头为止;

5.不得采用让人进入篦冷机或在破碎机上方用风镐或人工打碎的方法,这种处理方法影响停窑时间长达2h以上,即费力也不安全。

6.重新启动破碎机,未经拉出的大块熟料会由破碎机打碎。如果不能处理,只有止料、止火,人工进入篦冷机用风钻处理。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清料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8.监护人员的职责

8.1对清料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8.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8.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9.审批人员的职责

9.1审查《危险作业申请》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9.2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9.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9.4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0.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1.考核

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12.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篇4: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筒型储存库清库相关人员的基本要求、清库时机和方法选择、清库方法分类和操作要求、验收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与卫生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规程中被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与本规程同效。

高处作业分级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物料

本规程指水泥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原料(含钙质原料、硅质原料、校正原料、混合材、石膏等)、生料、煤(含原煤、煤粉)、熟料、水泥等。

3.2筒型库

本规程指储存固体散装物料的立式容器,包括圆形库与方形库。主要采用混凝土结构,也有砖混结构或钢结构。

3.3清库

为避免和解决库内物料结块、粘库影响库容,保障储存库出料顺畅,而采用一定方法进行的清理作业。

3.4库壁挂料

附着于储存库内壁的物料。

3.5堆积物料

堆积在储存库底部的板结物料。

3.6人工清库

清库人员进入物料储存库,使用工具(如铁锹、锄、镐、钢钎、跳板等)清理库壁挂料和库底部堆积物料。

3.7机械清库

清库人员不进入储存库内,采用机械清理库壁挂料和库底部堆积物料。

3.8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9太阳灯

一种卤簇元素灯,有碘钨灯、长弧氙灯等。因光照度高,又称太阳灯。

3.10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4.清库人员的基本要求

4.1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美尼尔氏综合症、恐高症、肢体残疾、高度近视、反应迟钝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酒后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者不得从事清库工作。

4.2入库作业人员的年龄应控制在21~45周岁。

4.3参与清库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操作技能,熟知所要清理储存库的内部基本结构,了解所要清理物料的基本特性。

4.4清库前,水泥厂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库操作规程、清库方案的学习培训,以及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4.5清库人员从事高空悬挂作业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清库时机和方法选择

5.1清库时机的选择

5.1.1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库内物料特性等情况,宜选择库内附着或堆积的物料已有一定厚度,但不会大面积自行脱落的时机进行清库。

5.1.2清库一般与窑炉大修同步进行;水泥库清库也可选择销售旺季、水泥库存量少的时候进行。

5.1.3南方应尽量避免夏季高温天气清库。

5.1.4清库作业宜选择白天进行,严禁夜间人工清库。

5.1.5清库宜大致确定一个周期。一旦周期确定,既应灵活掌握,又不宜随意变更。灵活掌握是指根据入库物料的数量及其含水量,特别是出料的难易程度,适当提前或推后清库时间。不要随意变更是指当主要影响出料因素(物料含水、气候影响、库的利用程度等)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清库周期不变。不宜等到出料情况严重恶化时才清库。

5.2清库方法的选择

5.2.1清库方法与步骤应根据储存库的类型、能力、储存方式,所储存物料的种类和性质,以及清库要求和安全卫生的要求,经全面分析研究后确定。

5.2.2清库方法的选择原则:尽可能选择机械清库。

5.3清库外包的要求

清库工作如需要外包,必须选择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高空悬挂作业一级资质、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清库公司。清库前,由清库公司提交清库方案与应急预案,报水泥厂书面批准,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6.清库方法和操作要求

6.1清库方法分为机械清库与人工清库。

6.2清库前,必须查清库内情况,制订清库具体实施方案与应急预案。

6.3清库必须先清理库壁挂料,所有库壁挂料清理完毕,方可着手清理库底部堆积物料。清理库壁挂料和库底部堆积物料都必须自上而下进行。

6.4机械清库

6.4.1机械清库的设备主要有空气泵、振动清库器、空气炮、真空车等。

6.4.2机械清库是清库工作的发展方向。

6.4.3清库操作应严格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定。

6.5人工清库

6.5.1清库作业前准备工作

1)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放不出料为止),关闭库底卸料口与库顶进料闸板,禁止放料和进料,挂牌作业。

2)打开库顶人孔门,借助太阳灯照明,观察库壁挂料情况与库底部堆积物料情况。

3)切断储存库上、下游需要停运设备的电源。

4)清理安装有空气炮的储存库,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放掉空气炮供气罐内的压缩空气,关闭空气炮操作箱。

5)检测库内温度,目测库内能见度、含尘浓度,确定是否具备入库条件。

6)库内应保持有效的通风(机械通风)、适宜的温度和足够亮度的照明。

6.5.2人工清理库壁挂料和库底部堆积物料

1)严格控制入库作业人员数量。

清理库壁挂料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清理库底部堆积物料时,进入1~2人清理出环形操作平台后,库容3000t以下储存库不得超过4人,库容3000~8000t储存库不得超过6人,库容8000t以上储存库不得超过8人。

2)严格控制库内照明电压。

清理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储存库时,库内照明采用36V安全灯。

清理金属材质储存库时,库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3)清库人员可以从库顶人孔或库侧门进入储存库。

当库底堆积物料高于库侧门或库侧门以上有库壁挂料时,应从库顶人孔进入。

当库底堆积物料低于库侧门且库侧门以上没有库壁挂料时,可以从库侧门进入储存库。

4)清库人员入库前,系好安全带,将安全绳的一端固定在库顶或库侧门的铁护栏、钢管或钢柱上,另一端系在入库人员的安全带上。再用一根安全绳,一端系在入库人员腰间,另一端系在软梯、吊篮或吊盘上,做到双保险。绳索与库顶人孔或库侧门接触处加垫软物,防止绳索被磨断。

如果安全绳固定在库侧门,当清库人员离库侧门较远时(≥3m),应把安全绳固定端从库侧门移到库顶。

5)清库人员从库顶人孔进库应使用软梯、吊篮或吊盘,不宜使用库内爬梯。

进库人员沿软梯或乘吊篮、吊盘入库时,库外监护人员应根据入库人员的下降速度,逐渐将安全绳放入,确保入库人员的安全。当入库人员到达操作位置时,库顶监护人员将入库人员安全绳的富余长度控制在操作活动范围1m以内;入库人员也需将系在软梯、吊篮或吊盘上的安全绳的富余长度控制在1m的活动范围之内。

6)清库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要握牢,以免掉落,不能随身携带的工具由库顶监护人员用φ12mm棕绳吊送入库内,禁止往上或往下扔。

7)当有两人同时清理库壁挂料时,一人不得在另一人垂直上方作业。

8)清理完库壁挂料,应先将库内立脚处的松软物料清理干净,铺好长木板或竹跳板后,方可离开软梯、吊篮或吊盘,站在木板或竹跳板上清理库底物料。

9)从库侧门进入储存库内清理库底堆积物料,如果将库内清理的物料放到最低后,库侧门推不开时,则可割开库侧门放料。小心清理出安全平台,并评估其处于稳定状态后,在监护人员的指导下,从库侧门进入一人,脚下铺垫木板后逐渐扩大安全平台。

评估安全平台稳定后,逐渐增加入库作业人数,但入库总人数不得超过1)的规定。

10)可用铁锹、镐、锄等工具,逐个水平层面向下清理库底堆积物料,每个层面作业高度不得超过50cm。在上一层面没有清理完毕之前,严禁到下一层面工作。

11)清库人员操作时,注意脚下踩稳,并有可靠的退路;小心使用工具,避免伤人;注意观察物料有无坍塌的危险。

12)清理后的物料应通过下料口及时放出。放料时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撤离储存库。

13)可采用钢钎或高压空气将库底下料口周围物料清理疏通。

如果储存库长时间运行导致库底物料结块,形成堵塞,可先将库底下料口设备拆除,将下料口周围的物料清除,以便库内物料的放出。但下料口周围必须拉警戒线,10m范围内严禁站人,并悬挂警示标志。

14)清库作业必须做好监护工作,清库作业人员必须始终保持精力集中,每次入库作业时间不宜超过60min。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警惕库内物料的滑落、塌陷。

15)清库作业过程中,始终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

16)清库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收好工器具,恢复设备、设施到正常状态,关闭库门。

6.6验收要求

清库结束的验收要求:库壁无挂料,库底无堆积物料,物料下料顺畅。

6.7安全防护措施

6.7.1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大风、雷雨天气禁止高空作业。

6.7.2清库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尘风镜、手套,穿好防滑劳保鞋,携带呼吸器。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鞋。入库前检查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设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软梯、吊篮、吊盘等,不得出现焊接损坏、化学腐蚀、机械损伤等情况。

软梯、吊篮、吊盘应符合承载力要求。

6.7.3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要使用全身式安全带,应高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或仅在腰部系扎一字形安全带。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安全带必须牢固可靠。

安全绳应采用消防安全绳,不能多人共用。

6.7.4清库必须安排专人在库外监护清库作业,库外监护、库内作业及库下卸料人员配备专用对讲机联络;库内操作人员携带报警器,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报警;库下配备对外联络的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

库外指挥、监护与协助人员的总数应超过入库人员数量的1倍以上,不得擅离职守。

6.7.5遇到紧急情况,库外监护人员应迅速拉拽安全绳和软梯、吊篮或吊盘,将库内操作人员拉出库。

6.7.6严禁人工清库与高压水枪、高压气体、空气炮、库壁振动等同时作业。

6.7.7严禁人工清库操作和放料同时进行。

6.7.8库内作业时,库顶人孔门必须打开,库侧门尽量打开;库顶收尘器排风机打开,使库内空气处于微负压流动状态;库顶收尘器排灰阀必须关闭,防止收尘灰排到库内。

6.7.9煤粉储存库清库安全防护措施

1)清理煤粉储存库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参照8.2执行,但注意口罩应选择防毒口罩,手套、服装应为棉质,不得穿戴化纤类服装、手套。

2)清理煤粉储存库前,把库内煤粉尽量放出。进仓前开启库顶收尘器,同时打开库顶人孔门和库侧人孔门,使仓内保持流通状态,抽风一小时以上,并须进行库内CO气体测量,保证清库人员入库时CO浓度为0。

3)窑运转时,将收尘器灰斗物料放净。清库之前,电动阀、袋式收尘器回转阀、库料位计断电,关闭库底助流空气系统气源。

4)进库前先测量煤粉储存库内的温度,确认库内无煤粉自燃方可进库。如停机后库底部温度超过80℃,或者库顶壳壁温度达85℃,表明煤粉已在库内自燃,应禁止进库。

5)严禁在煤粉储存库内或库附近吸烟、点火或动火作业;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库内。

6)如煤粉储存库底部周边或四角有积煤需靠近铲除时,应先放置跳板。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宽度,并须放置牢固。照明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照明灯不准埋入库内积煤中。

铲除积煤应使用木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7)清库过程中,如发现库内残留的煤出现自燃,清库人员应立即撤到库外,关闭库顶袋式收尘器废气入口挡板及卸料阀,以保护袋收尘器。灭火措施有:

向库内注入高压蒸汽或二氧化碳。

向库内注入N2,观察其温度、压力变化,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确认火源完全熄灭后,方可继续进行清库工作。

6.7.10在清库作业中,所有需要关闭的电器开关、设备、设施都要挂上安全标志牌,禁止任何人擅自动用与储存库相关的电器开关、设备、设施。

6.7.11清库完成后,操作人员离开储存库时,应注意库内外环境差异导致的含氧量、冷暖变化。

6.8环境保护与卫生防护措施

6.8.1在清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及其他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等有关规定。

6.8.2清库收集的物料应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抛弃和产生二次污染。

6.8.3清库操作过程应重视工业卫生,采取相应措施。卫生设施应考虑到清库操作的顺利进行,在有污染和危害之处悬挂标志。

6.9应急处理

6.9.1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9.2清库现场配备适量的防暑降温药品;配备简单的医疗救护用品。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护常识,如人工呼吸等。

6.9.3清库期间,必须备用一辆救护用车,司机随时待命。如超出工厂的救助能力,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医疗机构发出救助请求。

6.9.4现场救助完毕后,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6.10作业人员的职责

6.10.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10.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6.10.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清料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6.10.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10.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6.10.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11监护人员的职责

6.11.1对清料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6.11.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6.11.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6.11.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6.12审批人员的职责

6.12.1审查《危险作业申请》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12.2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6.12.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13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6.14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考核

7.1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篇5:挂牌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控制生产检修工作的安全风险,预防设备的异常启动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电气柜进行挂牌是保障检修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结合生产线的工艺特点,特制定挂牌作业管理制度。

2.挂牌操作程序

2.1.第一步

2.1.1.班长填写挂牌工作单。

2.2.第二步

2.2.1.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确定检修内容。

2.2.2.预计检修时间。

2.3.第三步

2.3.1.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辨识风险(机械伤害、触电、粉尘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

2.3.2.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确定挂牌的设备和位置,并通知电气负责人办理停电手续。

2.4.第四步

2.4.1.通知中控室停机。

2.4.2.释放能量。

2.5.第五步

2.5.1.班长和电工断电挂牌(断电由电工进行),挂牌内容为“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2.5.2.班长和电工确认挂牌的有效性,签字确认。

2.5.3.班长和电工将钥匙放入上锁站。

2.5.4.班长将设备现场开关置“0”位置。

2.5.5.班长在设备现场开关处挂牌,挂牌内容为“设备在检修,禁止按钮”。(该牌禁止任何人员摘除,只有检修完成后,锁站锁都已解除,在试车之前,由班长亲自摘除)

2.6.第六步

2.6.1.班长通知设备检修责任人及参与检修的人员到挂牌。

2.6.2.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挂牌。

2.7.第七步

2.7.1.设备检修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

2.7.2.检修工作开始。

2.8.第八步

2.8.1.工作结束,清理现场。

2.8.2.班长和设备检修责任人清点现场。

2.9.第九步

2.9.1.班长再次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摘除设备现场开关处的挂牌,电工送电。

2.9.2.试车。

2.10.第十步:关闭挂牌工作程序。

2.11.第十一步:特殊情况

2.11.1.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场,在部门主管的授权下,可以由其他员工为其解锁,并遵循以下原则:

a)必须确定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现场。

b)必须尽量联系该员工并通知他解锁的情况。

c)确保在该员工在返回现场之前知道他的锁被解除。

2.11.2.检修工作完成,班长由于其它原因不在现场,由班长以上的领导代行其职责。

2.12.第十二步:交接班

2.12.1.交接班时,接班的员工要阅读工作单并现场查看,核实上锁和挂牌的实施情况。接班班长检查完后,要在工作单上签字。

2.12.2.在交接班时,完成工作的那个班解除个人锁和牌同时通知下一班人员将自己的锁和牌安装上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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