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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3.1巡回检查频率与时间

加气站当班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一小时整点对所辖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3.2巡回检查路线

值班室-控制柜-空压机房-LNG储罐区-泵机-加气机-服务区大楼燃气调压箱-值班室。

3.3巡回检查内容

巡回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计数值是否正常;

(2)各工艺管线、阀门、仪表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

(3)储罐、管道外观有无结霜;

(4)站区各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5)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工艺流程。

(6)对PLC控制系统的运行控制参数与现场仪表显示的数据认真核对、比较。

(6)检查站区大门、围墙周围有无异常情况。

3.4巡回检查要求

(1)每次巡回检查都必须严格按照所规定的巡检路线进行巡检。

(2)巡回检查时应认真细致。

(3)如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在保障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处理,不得留给下一班。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并对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4)当生产工况出现异常时,应视情况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3.5巡回检查监督

(1)站长负责监督各运行班组的巡检工作,检查各运行班组履行巡检职责情况。对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巡检的班组,有权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对相关班组做出处理。

(2)对不按规定巡检的班组,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班组批评教育、记过、罚款等处分,对酿成事故将按操作事故进行处理。

(3)对站长失察或知情不报、瞒报的违反巡检规定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站长承担连带责任。

篇2: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保持公司内所使用及备用的安全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及时维护、维修或更换不符合公司安全要求的设备实施,消除公司内不安全因素,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公司内设备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设施设备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专职安全负责人

成员:各公司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各公司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二、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公司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包括特种设备;

2、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应急设备;

3、公司的各类防护设施、防护装置;

4、各类供电、用电设施;

5、消防设施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项工程开工之前和结束之后对所有工程建设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每月上旬对供电用电设施、消防设施、应急设备、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之后即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公司的楼梯、护栏、门窗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公司供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电器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情况,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3、公司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安全可靠。

4、在建工程建设所需机械设备的使用、存放和维修保养等情况。

5、公司安全应急设施,应急器材是否齐备,并状况良好。

6、在建工程“四口”、“五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安全网、覆盖布等保护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各安全生产标志标牌、宣传栏等是否齐全。

6、防火、防盗设施有无损坏与失效。

7、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问题反馈及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委会须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整改,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对于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寻求解决方案。安委会对整改情况须进行检查验收。

六、检查资料的保存:

检查记载必须详实,检查人员和主管领导需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安委会存档。

2014年1月8日

篇3:机电设备每周检查制规定

为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降低事故率,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每周检查制度如下:

一、每周星期四为机电运输设备检查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在早上八点到部门集合,按照规定参加检查,下午四点在调度会议室召开检查汇报会。

二、机电区队必须由队长或支书带领机电组长参加检查,听取汇报,采掘区队必须由队长或副队长参加检查。

三、参加检查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检查,严格打分。

四、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相关区队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如在复查中发现问题没有处理,查找原因,属于本人不负责任者,罚款50-100元。

篇4: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煤矿井上井下安全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器材必须分类由专人管理、检查、维修,按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灭火系统等方面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其他单位不得擅自保管。

2、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器材等必须按标准进行检查、维护,并定期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效验、检定,否则不得投入使用。检查维修必须按规定填写检查维修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各系统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器材主要包括如下:

(1)通风系统有主要通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空压机以及瓦斯监控系统,器材有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等。

(2)运输系统有主要提升机、架空人车、人车、调度绞车、钢丝绳、保险绳、轨道、挡车器等。

(3)供电系统有地面变压器、配电柜、主要通风机、提升机房的各类开关;井下各类电器设备的开关、电煤钻、电缆、各类通讯器材设备等。

(4)排水系统有井下排水用的大小水泵、排水管以及防尘设施等。

(5)防灭火系统有消防水管、消防化学药剂、沙袋等器材。

4、煤矿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上井下安全生产设备专人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井上、井下不能正常安全工作的设备,必须及时运出地面进行修理。

5、每一个项目检查组或检查人必须严格依据相关项目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

6、每一个项目检查完毕后,在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技术负责人主持的检查工作情况汇总会议上进行汇报,做出检修方案或措施,再派专人进行修理。

7、地面必须有备用的安全生产设备,以便井下的设备损坏时能及时更换,被损坏的设备必须尽快修好。

8、地面库房必须把备用或已检修好的安全生产设备分类堆放,不得与已坏的设备、器材混堆在一起。

9、对已被损坏的安全生产设备、器材,在无法修理时,必须及时购买更换,以备急时之需。

篇5:设备定期检查校准制度

一、紧急避险系统的仪器设备是保证井下人员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标准和使用手册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校准以及更新维护,以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为井下人员紧急避险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二、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

1.避难硐室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台仪器设备的校准历史需记录在仪器档案卡片之上已被查阅。

2.仪器设备必须在相应的使用期限之内进行校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仪器设备的校准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原则上每台仪器设备每年校准不得少于一次。

3.仪器设备的校准由通防部负责报请检测中心测试,需要送国家检定机关校准或者送回原厂校准的,由专人联系处理并留下相关记录。

三、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

1.仪器设备需要定时更新维护,超出使用寿命期限的仪器应该及时进行更新。

2.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对仪器设备有日常维护的责任,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问题的需及时报告处理。

3.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定时关注设备生产厂家公布的升级信息,并及时通过正确的途径对仪器的软件进行升级。并且在下一次购买仪器硬件的时候给出参考意见。

四、本管理制度由紧急避险管理机构制定,并负责解释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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