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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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总则与适用范围1.1总则为加强板式热交换器及垫片产品的质量监督,确保板式热交换器及其垫片的产品质量,根据NB/T47004-2009《板式热交换器》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可拆卸式和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以下简称“板式热交换器”)制造厂、组装厂和密封垫片(以下简称“垫片”)制造厂的产品安全注册,上述企业应按本《办法》取得相应的产品安全注册证。1.2.1板式热交换器制造厂系指具备板片生产条件的企业。1.2.2板式热交换器组装厂系指不具备板片生产条件,依靠外购板片组装板式热交换器的企业。1.2.3板式热交换器垫片厂系指生产板式热交换器垫片的企业。1.3申证单元申证单元分板式热交换器申证单元和垫片申证单元。1.3.1板式热交换器申证单元板式热交换器申证单元按类别和单板计算换热面积划分。注册类别A类-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B类-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注册级别A1A2A3A4B1B2B3单板计算换热面积(m2)≤0.300.3~1.01.0~2.0>2.0≤0.300.3~1.0>1.01.3.2垫片申证单元?垫片申证单元按材料划分。注册类别Ⅰ类Ⅱ类材料橡胶非橡胶

2注册程序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和发证。2.1申请2.1.1申请产品安全注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a.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b.企业的申证产品应满足NB/T47004《板式热交换器》标准的要求;c.申证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图样和技术文件;d.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附件一);e.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加工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及生产场地等应能满足申证产品的制造要求(附件一、附件二);2.1.2凡符合2.1.1规定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向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容标委”)提交板式热交换器及密封垫片产品安全注册申请书。2.1.3已按本《办法》取得产品安全注册证的企业,申请单元增项时,也应向“锅容标委”提交申请书,但安全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保持不变。2.2受理2.2.1自收到企业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锅容标委”按本《办法》完成初审并做出是否受理的批复,同时通知申请企业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交换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热交换器分会”),逾期则视同受理。2.2.2受理批复下达后,申请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及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自查,自查完成后应将质量保证手册及自查报告提交“热交换器分会”。自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概况;b.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行状况;c.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d.申证单元所包含的产品系列;e.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2.2.3“热交换器分会”自收到申请企业自查报告之日起,一般应在6个月内完成对申请企业的审查工作。由于申请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审查的,受理批复自行失效。2.2.4在申请与受理期间,如有企业使用虚假安全注册证书者,受理自行失效,且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产品安全注册申请。2.3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产品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和基本条件(资源条件)三个部分。2.3.1产品检测2.3.1.1产品抽样a.抽样由“热交换器分会”认可的检测单位负责,抽样采用随机方式进行,从企业申报的属于同一申证单元的所有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b.抽取的样品应当场加封,贴上审查封条;c.样品的启封由检测单位负责,启封时应核对封样单、封条、样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2.3.1.2检测a.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现场检测;b.检测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样品的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c.检测项目按申请书中的规定逐项进行。2.3.2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行状况,近年来用户反馈意见和处理情况。2.3.3基本条件企业人员、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等资源条件。2.3.4审查时间每个申证单元为2天,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加1天。2.3.5审查意见审查组在完成审查后,应根据审查内容和申证单元样机(或样品)的检测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暂不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a.具备条件:申请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拥有的技术人员满足本《办法》附件一的要求;申请企业具备本《办法》附件二规定的基本条件;产品抽样检测结果合格。b.基本具备条件:申请企业基本满足a条的要求,但存在经短期整改后可以解决的一般性问题。c.暂不具备条件:?申请企业基本满足a条的要求,但存在经短期整改后可以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应进行复查。d.不具备条件:产品抽样检测结果或质量保证体系或生产条件存在严重问题,或在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严重违规行为者。2.3.6审查意见处理2.3.6.1?审查意见为具备条件的,上报“热交换器分会”。2.3.6.2?审查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企业应根据审查组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审查组应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或现场核查)确认,整改合格的,按2.3.6.1条处理;整改不合格的,按暂不具备条件处理。2.3.6.3?审查意见为暂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企业应根据审查组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在认可企业整改报告并接受复查申请的前提下,审查组应在审查后的六个月内对申请企业进行一次复查。a.复查意见为具备条件的,按2.3.6.1条处理;b.复查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应按2.3.6.2条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的,按2.3.6.1条处理;若整改仍不合格,则按2.3.6.4条处理;c.复查意见为不具备条件或仍为暂不具备条件的,按2.3.6.4条处理。2.3.6.4?审(复)查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提交“热交换器分会”。2.3.6.5?整改基本要求整改企业应根据审查组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每一个不合格项进行整改,逐项填写“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整改项目分析处理单”,并附相应的见证件及整改报告一起提交审查组。整改报告应对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和实施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2.3.6.6?复查基本要求复查企业除应按2.3.6.5的要求提交整改报告以外,还应提交复查申请。审查组在复查时,重点复查与整改项目有关的内容。2.3.6.7?在审(复)查期间,如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或整改报告与事实不符,一律按不具备条件处理。2.4评审结论2.4.1“热交换器分会”应根据审查组提交的产品检测报告和审(复)查意见,经审查确认后做出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a.评审结论为合格的,上报“锅容标委”审批。b.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上报“锅容标委”备案。2.4.2若“热交换器分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则应调查核实后再做出评审结论。2.4.3申证期间,若企业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事故,“热交换器分会”应暂缓做出评审结论。2.4.4若“锅容标委”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则应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2.5批准“锅容标委”应对“热交换器分会”提交的评审结论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批准。对于合格企业颁发证书,对于不合格企业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单元)的产品安全注册申请。2.6发证2.6.1“锅容标委”对审批合格的申请企业颁发《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一式五份,格式见附件三,以下简称《安全注册证》)。2.6.2《安全注册证》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企业持《安全注册证》正本、副本各一份,其余三份副本分别由企业所在省(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锅容标委”和“热交换器分会”留存备案。2.6.3已取得《安全注册证》的企业在申请单元增项时,仍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审查重点为与该申证单元有关的项目。获得批准的企业应将原《安全注册证》退还“锅容标委”后再领取新证。2.6.4《安全注册证》有效期为五年。2.6.5?获得安全注册的企业,当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锅容标委”提出申请,办理注册证变更手续。3换证3.1换证申请企业应在《安全注册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锅容标委”提交更换安全注册证的申请报告,“锅容标委”需对企业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热交换器分会”在三个月内对企业进行换证审查。3.2换证基本要求企业应对持证期间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五年来企业生产条件(人员、设备等)的变动情况;b.五年来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办法;c.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状况;d.标准规范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3.3换证审查根据本《办法》注册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组应对产品进行检测,并着重审查持证期间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基本条件变化和执行标准法规的情况。3.4换证批准“热交换器分会”根据样机(或样品)检测结果和审查意见做出评审结论后,对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上报“锅容标委”,并按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审批、备案手续,换发《安全注册证书》;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按本《办法》2.4的相应条款处理。3.5延期申请对于逾期不提出更换《安全注册证》申请或换证审查未通过的企业,其《安全注册证》自行失效,并予以公布;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安全注册证》的使用期限时,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锅容标委”提出申请,但批准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监督管理4.1持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企业,采用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重点选择经过整改的企业及用户反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着重考察其产品质量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状况,复查和抽查工作将由“锅容标委”制定计划并由“热交换器分会”组织实施。4.1.1定期复查:根据复查计划,对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企业进行产品检测和审查,在持证有效期内的定期复查一般不超过两次。4.1.2不定期抽查根据整个行业产品质量状况和用户反馈意见,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企业进行抽查。4.2安全注册证的监督管理4.2.1暂停对已经取得《安全注册证》的企业,因定期复查或不定期抽查不合格需进行整顿时,在整顿期间其安全注册证暂停使用,整顿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企业应在整顿期内向“锅容标委”提出整顿复查申请,经复查合格后允许其继续使用《安全注册证》。4.2.2注销对于取得《安全注册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者,应注销其安全注册证,并予以公布。a.经监督检查,产品主要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限期整顿后仍不合格者;b.将产品安全注册证和产品铭牌转让其它企业使用者;c.企业生产方向改变,申证单元产品停产或转厂生产者;d.弄虚作假者。4.3审查和评审的监督管理审查组成员一般由三至五人构成,具体人数根据申请的单元数确定。在产品安全注册审查期间,审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保守企业技术秘密,并对审查意见负责。审查组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提出不正当要求,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检测单位应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对检测结果负法律责任。审查机构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对评审结论负责。严禁审查人员在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安全注册工作具有领导和监督的职能,企业有权利对审查组成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5异议申诉企业如对产品检测结果或审查意见或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锅容标委”提出申诉。

附件一:一.板式热交换器及垫片生产质量保证手册的基本要求为保证板式热交换器及垫片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等。质量保证手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批准、颁布。质量控制系统的每个控制环节和控制点应有负责人和责任人员;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应明确;每个质量控制岗位均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各质量控制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在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以保证与企业产品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得到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是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包括:1.企业宗旨、主要领导人的质量责任;2.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原则及依据;3.组织机构及各级质量责任人员的职、责、权;4.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及其质控程序示意图表;5.遵循的法规和标准目录(按照目录备有原文可查);6.质量文件和记录(包括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记录表卡)受控;7.人员培训与考核;8.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9.合同及分承包方管理;10.其他应予以控制的工作内容。二.板式热交换器制造厂、组装厂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及技术人员基本条件申请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的企业,应配备满足产品制造要求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一定工作经历和能力的质量保证工程师等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对设计、工艺、材料、检验等质量控制环节承担质量管理责任,其基本条件见下表:责任人员类别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年限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本科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四年以上工艺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设计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材料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成形与组装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焊接(必要时)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无损检测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理化检验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产品检验(含压力试验)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设备和计量中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标准化大专或以上理工科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二年以上其中,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有从事板式热交换器制造、检验或质量管理的工作经验,无损检测责任人还应拥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无损检测Ⅱ级资格证书。根据产品制造的需要,一个责任人岗位可以由两个及以上的人员担任,但是应当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必要时,一个责任人员也可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各责任人应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经过专门的培训与考核,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结果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制造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要求。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申请企业聘用的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与板式热交换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板式热交换器制造厂、组装厂应有满足产品制造要求的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的比例和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类别技术人员比例技术人员数量板式热交换器制造≥8%8板式热交换器组装5三.板式热交换器垫片生产厂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及技术人员基本条件申请板式热交换器垫片产品安全注册证的企业,其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应由本企业从事板式热交换器垫片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具有高分子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b.具有高分子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c.具有理工科(非高分子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板式热交换器垫片质量管理工作三年以上;d.具有理工科(非高分子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板式热交换器垫片质量管理工作四年以上;e.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负责人,应由本企业符合专业要求(或不符合专业要求但已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其它质量控制系统的负责人也应由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申请板式热交换器垫片产品安全注册证的企业,应有满足产品制造要求、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板式热交换器垫片生产厂质量保证机构人员要求最低条件质量保证机构人员类别工艺材料理化检验产品检验设备计量人员最低数(不含法人代表和主要技术负责人)11111注:对委托理化检验的企业,可不要求其理化检验人员的数量和资格

附件二:一.板式热交换器制造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板式热交换器制造厂应具有适合申证单元产品生产所必需的厂房、加工成形设备、焊接设备、与生产设备配套的工装、检验设备与场地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000平方米,包括存放板式热交换器用材的场地,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并应有明显标识。加工和检验设备的能力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要求,并应有设备完好标识和设备专管人标识。2.橡胶垫片应在阴凉、干燥、避光的环境中存放,环境温度应不超过40℃。3.应具有满足申证单元生产要求的模具和加工要求的压机、剪板机、冲床等加工设备。4.应具有与板式热交换器生产相适应的焊接条件,从事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从事非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5.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6.从事理化检验的人员应具有资格证书;若企业不具备理化检验能力,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7.应具有与申证单元相适应的产品检验手段,包括垫片测厚仪、波纹深度检查仪、垫片硬度计及其它检验设备。8.应具有符合申证单元产品要求的压力试验设备。9.若板片超出本厂加工手段需外购时,板片检验的比例应高于NB/T47004《板式热交换器》的要求,数量应增加50%以上。10.提供板片和垫片的企业应持有相应的产品安全注册证,如企业同时组装境外板片制造商产品,境外板片制造商应通过延伸审查。二.板式热交换器组装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板式热交换器组装厂应具有适合申证单元产品生产所必需的厂房、焊接设备、与生产设备配套的工装、检验设备及场地等,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应具有组装申证单元产品所必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500平方米,包括存放板式热交换器用材的场地,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并应有明显标识。加工和检验设备的能力应满足相应组装产品的要求,并应有设备完好标识和设备专管人标识。2.提供板片和垫片的企业应持有相应的产品安全注册证书。对境外企业在国内的组装厂,境外板片制造商应通过延伸审查。4.橡胶垫片应在阴凉、干燥、避光的环境中存放,环境温度应不超过40℃。5.应具有与板式热交换器生产相适应的焊接条件,从事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从事非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6.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若企业不具备无损检测能力,应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7.从事理化检验的人员应具有资格证书;若企业不具备理化检验能力,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进行。8.应具有与申证单元相适应的产品检验手段,包括垫片测厚仪、波纹深度检查仪、垫片硬度计及其它产品检验设备。9.应具有符合申证单元产品要求的压力试验设备。10.板片检验项目应按NB/T47004《板式热交换器》的要求进行,但检验比例至少应增加50%以上。三.板式热交换器垫片生产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板式热交换器垫片生产厂应有适合申证产品生产所必需的厂房、橡胶加工设备、检验手段与场地等,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具有申证单元所必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200平方米,包括存放垫片材料的专用场地,半成品、成品存放区,并应有明显标识。设备能力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要求,并应有设备完好标识和设备专管人标识。2.垫片应在阴凉、干燥、避光的环境中存放,环境温度应不超过40℃。3.应具有与申证单元相适应的生产模具和满足加工要求的橡胶挤出机、硫化机等有关的加工设备。4.应具有与申证单元相适应的产品检验手段,包括硬度计、厚度测量仪、拉力试验机、压缩永久变形测量夹具、烘箱、硫化仪等有关的产品检验设备。5.板式热交换器垫片厂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垫片实验室,检验人员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6.板式热交换器垫片生产厂委托的检验部门应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

篇2: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⑵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⑶参与新建、改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⑷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⑸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⑹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⑺负责抓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⑻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⑼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篇3:公司产品部经理职务分析

公司产品部经理职务分析样本

岗位名称:产品部经理

所属部门:产品部

直接上级职务:营销副总经理

工作目的:公司产品营销管理和物流管理

工作要求:认真细心、责任心强

工作责任:

1.了解在当前销售策略下的市场状况;

2.收集关于产品、市场、定价、促销、分销、竞争等各方面与营销策略相关的信息;

3.分析各方情况,向决策者提出产品营销的策略。包括产品功能、性能、用户、市场、定价、渠道等诸因素;

4.发现营销各环节中的问题,并与相关人员探讨解决办法;

5.在开发、分销、销售、促销各环节,作为信息的传递者;

6.管理产品部。

衡量标准:

1.上交的报表和报告的时效性和建设性;

2.工作档案的完整性。

工作难点:如何根据已有信息,提出产品营销策略

工作禁忌:工作粗心,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职业发展道路:营销副总经理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5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验

2.专业背景要求:曾从事产品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学历要求:本科,大专以上需从事专业3年以上

4.年龄要求:28岁以上

5.个人素质:分析能力强,工作有较高的创造性

篇4:开发产品经销商标准作业手册

产品开发经销商标准作业手册

明确目标

认清自己产品的定位;分析产品的主要消费群在哪里、次要消费群在哪里、以及这些消费群的主要消费场所在哪里、次要消费场所在哪里;调查终端情况,并进行分类,分清哪些是主要终端、哪些是次要终端;调查清楚这些终端的供货商都有哪些,谁是他们的主要供应商、谁是他们的次要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制定理想经销商的基本标准。

观察市场

首先,观察了解终端:终端的类型、数量、分布、特色、人气、陈列布局、店内管理;各类终端的消费者层次、年龄、身份、消费偏好、行为习惯;终端内的各种沟通行为,如店员对消费者的影响、导购对消费者的影响、产品的陈列和促销对消费者的影响等。详细记录观察结果并认真进行分析。

案例:小李是一位化妆品销售人员,负责开发一个新市场。她准备了一份终端信息调研表,通过地图查询、同行收集、实地走访等办法,对终端信息进行收集整理。通过对终端信息调查表的整理分析,小李掌握了各类终端化妆品的销售情况、化妆品销售的主要终端和次要终端是哪些、这些终端的路线分布情况、各种终端每一类化妆品的主要消费群是哪些、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店内显性因素是哪些;进而明确自己的产品适合在哪一类终端销售、在这一类终端中哪些是主要终端和次要终端、主要消费群是谁、终端促销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其次,观察了解竞品:竞品的包装、陈列、促销行为、价格定位、公关、广告宣传、品牌定位与管理、销售队伍的管理与激励、渠道表现、销售表现、主要消费群等。并认真记录、整理分析。

再次,观察了解各类经销商:特别是主要竞品或相关产品的经销商所经销的产品类型、代理的品牌种类、经销的区域范围、擅长的销售渠道、管理体系、销售队伍、资金实力、储运能力、商业信誉、经营历史、核心人物的品质和经营思想等。

最后,注意询问的技巧。在观察了解各类市场情况时,一般情况下要与终端的店员、促销员、各级业务员、部分经销商和消费者进行交流沟通。在实际工作中可采取以下几种沟通方式:

与店员和促销员的交流:采用会议交流、私下交流两种形式结合,主要了解终端的各类信息、消费者信息、竞品信息、促销信息等。要准备好问题提纲、一些小礼品等,交流中注意创造宽松的谈话氛围,让店员和促销员多发言。

比如:调查酒类终端情况可以组织并参加一些酒店服务员的座谈会,会前与负责酒店渠道的销售主管沟通一下会议时间、会议目的、谈话提纲,并准备一些女孩爱吃的零食、小礼品等,由酒店主管安排下面的业务员邀请服务员参加,会议采用聊天式的谈话形式,有酒店主管主持并引导话题,每个服务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通过这种方式会收集到各种影响酒店渠道销售的信息。

与各类业务人员的交流:采用会议交流、私下交流两种形式结合,主要了解渠道信息、经销商信息、终端信息、竞品运作信息等。

与各类经销商的交流:以私下交流形式为主,主要了解竞品信息、经销商信息、经销商关心的各类市场问题。注意多听多问,注意保持友好氛围,掌握好交谈的时机。有时,可以适当地变换身份与经销商进行交流。

与消费者的交流:可采用随机访问、产品推荐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了解消费者的消费感受、对品牌的印象、消费习惯和频次、影响其消费的主要因素等。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采用以上两种或多种形式结合的办法开展与消费者的交流。首先是准备好随机访问的几个话题,设计好调查问卷;其次是精心准备互动活动和奖品礼品;再次是组织参与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最后是选择目标消费群比较集中的场所执行市调工作,一般选择在人气旺的大超市门口、居民生活区、高校生活区等地点进行。

选定潜在目标

根据以上对市场情况、竞品情况、消费情况、经销商资源情况的了解和掌握,结合企业自身的条件、产品特点,确定产品的合理经销模式,敲定具有潜在合作前景的经销商名单。

准备谈判资料

在与目标经销商进行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主要包括:

?熟悉目标经销商的资料

?企业资料、产品资料、招商手册和样品

?当地市场运作规划方案

?研究经销商可能提出的异议和应对策略

?规范的经销合同书

?其他方面谈判所需资料

?最后,别忘了准备一份有纪念意义的小礼品

择机拜访谈判

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你就可以安排拜访谈判工作了。一般是先电话预约,确定时间地点,再登门拜访。或者通过圈内的朋友先介绍,再拜访谈判。尽量选择经销商较为空闲的时间、季节拜访。合作谈判的最好时机一般是经销商对现经销品牌产生不满和经销商经营范围需要扩大时。

在谈判时一定要注意:

?保持友好的谈判氛围。谈话方式尽量轻松幽默、表情充满活力和热情、尽量避免争执、语言流畅清晰、多谈共同点等。

?认真考虑客户的异议,发现关键的异议或者异议背后暗示的问题。在谈判时,客户会不断地提出异议,销售人员一要学会聆听,二要注意观察客户的表情和举动,在谈判结束时不仅要总结与客户谈判达成的共识,还要仔细总结客户提出的异议,分析哪些异议是客户最为关心的。有时还要通过对客户资料的分析和客户周边人员的调查或者进行换位思考等手段,深入分析客户异议的真正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谈判对策。

?显示出你的诚意。所有的人都喜欢与有诚意的人合作,在与客户谈判时,从你的仪表到言谈举止都应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显示出你对客户的重视和合作的诚意。在谈判条件的讨价还价过程中,一要向客户表示所有承诺都必将兑现,以显示对客户的负责;二要在不违背公司政策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为客户争取支持,以显示你对客户的关心和支持。

?让经销商感觉到你带给他的是利益,而不是风险。当然,任何生意都会有风险,但你要让经销商感觉到与你合作的风险是很低或者是可控的。客户需要的不仅是适销的产品,更为需要的是各种市场问题的解决方案。如果你的方案能够赢得客户的认同,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提出合理具体的处理意见,客户自然会感觉到合作前景很好,那么谈判成功的概率自然就会很大。

?讨价还价,适当让步。没有讨价还价的谈判是不正常的,也会让人无法理解。在与客户进行谈判之前,要充分考虑客户可能提出的各种或合理或无理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要用数据、事实、道理说服客户。在谈判中多找共同点,仔细讨论沟通异议点。对无理要求坚决拒绝,并讲清理由,对合理要求可以适当让步,让客户在谈判中找到成就感,同时也可显示出你的合作诚意。

?一定要正规,说到做到;而不是朝令夕改,言而无信。在与客户的谈判过程中,不要随意承诺,双方达成一致的任何条件,都要在正规、书面的文件或合同中体现。不应随意更改和言而无信。否则,合作很难成功,企业的形象

也将遭受损失。

篇5:产品价格管理办法

产品价格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产品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销售秩序,促进产品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由营销副总,市场营销部几销售分部、财务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价格领导小组,负责价格政策制定、价格审定和批准。

第三条各产品业务主管负责制定统一的各类产品加工费低限标准,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讨论审定后,报价格领导小组审定批准执行。

第四条价格每季度组织修订一次;贵金属原料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产品主要包括贵金属化合物、贵金属合金材料、贵金属电子浆料、贵金属粉末、贵金属催话网、贵金属热电偶和传感器等。

第六条基准价格构成

基本的价格构成是:价格=原料价格+加工费;

原料成本指贵金属成本;

第七条报价过程计算贵金属成本使用的贵金属价格由财务部根据当日市场状况确定;

第八条对于常规型的产品(如浆料、化合物和功能的大部分常规产品)实行成本导向定价,价格最低底限=产品原料成本+该产品底限加工费;

第九条对于公司独断型的产品或战局很强技术有时的产品,实行需求导向进行定价,也需和常规产品一样,依据标准进行定价。

第十条对于铂网等市场竞争很强的产品,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实行竞争导向定价,即依据当时市场的竞争情况,营销员应填写《产品报价评审表》,由包括主观领导在内的各级经理进行讨论后制定合理价格。

第十一条报价按照统一标准,在标准之上销售人员可自行确定,低于加工标准的报价,营销员应填写《产品报价评审表》,低于5%以内的报价有销售部经理签批,低于5~10%的由市场营销部经理签批,低于10~20%的由主管副总签批。签批后的《产品报价评审表》交客户服务部存档。

第十二条报价必须填写《报价单》并由产品经理和销售部经理签批后,以书面形式向可户报价;

第十三条在交叉业务过程中,非产品主管部门的产品报价接受该产品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

附件:1、《产品报价评审表》

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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