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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风机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搞好我公司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特制订一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部门职责

风机房有地面机电队负责,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一条负责本队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级一系列安全文件、指令、会议及指示精神,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坚决不生产原则。

第二条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做到全区岗位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条负责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特别是皮带机综合保护和阻燃皮带使用等方面,发现隐患立即处理,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确保各种保护齐全并灵敏可靠,要定期安排专人试验并存有记录。

第五条负责管辖范围内严格按规程措施和零星任务书施工,无措施任务书不得施工,并且所有岗位工必须坚持正规操作。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第六条对所辖范围内出现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责任人,并制订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七条扎实并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为本区安全生产做好基础工作,在现场备足安全设施和应急配件,做好本区文明生产工作。

第八条负责制订本单位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现场落实。

第九条负责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且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并定期试验,要存有记录,特别是主副井绞车和井筒装备、排水及风机反风设施等的保护,每月要亲自组织检查。

第十条对本单位使用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要在使用前试验合格,并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并存有记录。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高低压供电,完善各种保护,严格执行电气工作标准操作,确保送电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井下采区供电的三大保护,特别是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试验一次并存有记录。

第二章风机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三条主要通风机机房内必须安装注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主要通风机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转,司机至少每半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

第十四条新安装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h,并进行风机性能测试。

第十五条主要通风机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必须在10min内启动备用通风机,否则,要切断其负担区域内的一切电源,并立即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大巷中,风流恢复正常后,按规定排放瓦斯。

启动备用通风机必须汇报矿总调度室,并通知机电、通风调度。

第十六条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等部门,会同矿山救护队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通风机及其启动设备、吸风室、反风道、地面闸门和反风门牵引绞车设施、正反风门防冻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扇风机房的反风设施和防爆帽的漏风状况,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通风机装置漏风率不得超过5%,如不符合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反风间隔时间不超过18个月。

第十八条调整主扇运行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九条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单机运行时间大一周之内,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时间超过一周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条多台主扇联合运转的矿井,必须制定联合运转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每年修定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各主扇的回风系统必须隔绝,且宜采用正反风门隔绝。

2,其中一台或几台主扇因故停运,备用主扇5min不能投入运行时,必须立即切断停运主扇负担范围的所有的电源。

3,主扇停运时间超过10min的,其它主扇负担的相关区域必须停电。

4,有划长时间停运主扇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篇2: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供电和安全监控管理规定

为使局部通风更为有效和安全可靠,全面提高掘进工作面装备和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因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选型

(一)风机选型工作由通风部根据巷道风量要求进行选型。

(二)严把设备选型入井关。新设备的选择必须质量好、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修复设备必须完好,并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局部通风机、开关及自动倒台装置要经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准入井,并有记录备查。

(三)局部通风机倒台装置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过硬,便于现场使用管理,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的产品。利用局部通风机开关的辅助接点或加装接点自制的倒台装置(方式),技术上存在严重缺陷,应严禁使用。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

(一)局部通风机、开关,开关架及所需电缆由通风部与运输队协助运送至施工地点,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摆放(包括对风机开关进行上架)后,有机电专职人员对风机进行接火工作。

(二)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相关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专职专业化管理和维护。低瓦斯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看管和维护由施工队负责,看风机工必须经过矿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资格证,持证上岗。看风机工必须现场交接班。

(四)严把局部通风机投运前验收关。由矿安检部牵头,组织矿通风、机电、开掘和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开关、风电瓦斯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要联合试运转),符合局部通风设计标准后,移交施工单位。验收移交工作要有记录可查。局部通风机投运前未经验收的严禁投入运行。

三、供电

(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主、副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主风机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检漏和安全监测装置除外);主、副风机电源并接的所有馈电开关(变电所内)必须安装可选择性检漏继电器。为主、副风机供电的变压器的高压电源要来自两个回路,正常情况下两个回路应分列运行。

(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低压馈电总开关要采用两台同型号的馈电开关并联供电(其中一台可不带检漏),保证试验总检漏时不同时停局部通风机。

(三)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每级必须使用一台启动开关,馈电和启动开关的过流整定应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四)为掘进工作面服务的所有供电线路,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划分管理责任。

四、自动切换

(一)主、副风机任一台停运,另一台自动启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一台任一级故障或停运,停另一级,另一台自动启动)。主、副风机全停电后,来电必须人工启动。两台局部通风机互倒时,要有3-20秒的延时;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两级不能同时启动,必须有15-30秒的延时。倒台装置出现故障,可人工倒台。

(二)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由看风机工操作,瓦检员与施工队班长监督,监测机房操作员核实并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三)为检测副风机供电回路及风机是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副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机电部门试验检漏要与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时间错开,主、副风机任何一台不能正常运行,看风机工和瓦检员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配电工暂缓试验检漏。

五、责任划分物质供应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机电部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三专”安全供电,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开停监视、电源馈电状态监视,开掘部门负责风、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线路、启动开关、馈电开关、自动倒台等的管理由矿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包机到人。

篇3: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

1、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距离掘进巷道回风口10m以外的地方。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0.3m。

3、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员负责管理,配有专职瓦斯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

4、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与采煤工作面分开,采用三专供电线路供电,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与巷道内的甲烷传感器实行“瓦电闭锁”。

5、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双风机,且能自动切换。

6、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7、使用局部通风机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撒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浓度,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开启局部通风机,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深度超过规定值不能独立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9、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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