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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部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目的:

为有效保障注塑部正常生产和各同仁的自身安全,特作此规定。

2.范围:

本规则所有内容都是针对操作注塑机的安全细则。

3.职责:

员工操作机器前,需认真学习本规则。

4.工作程序:

4.1所有消防信道,灭火器区域不得堆放任何东西,灭火器不能随便挪动且需定检查,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2作业员须按《啤工操作指引》作业,技工按《技工操作指引》上落模,注塑工艺调教按《工艺调教指引》,维修员按《机器维修与保养指引》作业。

4.3技工在使用天车前,须检查轱辘是否完好,吊模具时下方不得有人,上模时,吊环必须拧入模具要紧,上模具的模仔必须紧固,螺丝要拧入模壁15牙(50mm)以上。

4.4技工在对嘴过程中,不得将手放在活动的射嘴前端,在上模和调教锁模力参数时,应首先检查注塑机合模压力与工模所受的压力是否相符,以免损坏工模。

4.5上模用的模仔/螺杆及垫片等装模附件,必须配套,在该机台上实际使用可视工模大小,即150吨以上的注塑机需配模仔16套,130吨以上注塑机为12套,100吨以上注塑机为8套。

4.6卸模前将工模运水管内余水用容器盛装,避免水溅入电器内造成漏电及烧坏零件。

4.7技工在装完工模时,首先需要对机械安全杆的位置进行调整到合适位置以提高安全保障系数。

4.8技工在上落完模后,必须立即清理机台卫生(如:碎布、油污等)及工具(如:扳手、加力杆、喉批等)特别是已报废的码仔,螺丝、水嘴、水管、喉筛等等,都必须及时清洁,不得遗留在机台。

4.9机修员定时检查机台安全机制,油路安全制和机械安全杆是否符合要求,电路安全制在失灵和损坏前,应及时维修更换。

4.10在调教过程和正常生产中,塑胶料必须达到预先设定的熔融温度,以免损坏螺杆装置,领班和技术员在调教工模有顶块,嵌块为的尽可能地选择托模保持,以免作业员在取产品不及时夹伤手指。

4.11非技术员等专业人员不得私自调教工艺参数和非手动能键,作业员应高度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各种安全装置特别是机械安全杆是否合适,一旦机台出现异常,应立即反馈给技术员、领班处理,更不能强行生产。

4.12任何人不得穿拖鞋、穿裙子进入注塑生产车间,凡长发须束发,更不能留披肩长。

4.13严禁作业员在机台后门作业。

4.14任何人员在关闭马达之前,不得放手、头伸入模具当中,长时间作业,在加工塑胶制品时,应在技术员指导下,正确使用批锋刀。

4.15作业员不能将茶杯放在机台上,特别是有电箱的射台部分,以免有水渗入电箱损坏电子组件。

4.16机台总制开关、机位不同电压插孔,必须要有明确标识,并由相关专业人员使用。

4.17机台需使用明火(如:塞射嘴、烧粘模、堵水口)等时,火源附近(1米内)不能有脱模剂,洗面水、防锈油等必须经相关人员同意,并严格使用和用量,以免使用必须要有醒目的警示牌。

4.18脱模剂、防锈油、洗面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放在生产机台的模壁,工模上以及射台退出后射嘴下方及热胶上。

4.19机房不能随便使用电焊、电动打磨机等,以免干扰注塑机程性能和引起火灾,如有必要,则向部门经理请示批准后,方克实施,且需作必要的安全防护及措施(如:消防人员到场,关闭相邻机台电源等)并由专业的电焊工实施。

篇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第九条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经特殊作业人员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试吊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大型吊装必须有华胜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经允许后方可起吊;

第十条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索具必须进行计算、选择使用;

第十一条严禁在起重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第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3:钢筋制作安全管理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篇4:木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锯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篇5:门架超重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提升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m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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