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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2)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处理。

(3)组织开展文明生产、文明作业活动,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4)安排和总结新科技进步项目、试验项目的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包括安全措施的制定、检查落实)。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等安全活动,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表扬和批评,组织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事故报告时抄送安全技术部。

(6)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7)负责把安全工作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之一,对由于质量管理问题导致的因工伤亡事故负责;对由于指挥错误造成的事故负责。

(8)负责制订大型工程施工方案,且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方案。

(9)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施工。

(10)纠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1)做好本项目组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12)督促生产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13)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执行。

(14)负责开展或协助开展员工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15)对中压项目组及下属各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篇2:项目经理岗位质量管理责任书

项目经理

1、负责项目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现场施工计划的编制、施工策划和组织协调。

3、负责项目各工种工作计划安排,负责项目内部考核工作。

4、定期组织生产例会,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报告。

5、参加甲方、监理工作例会,汇报工程进度和计划情况。

6、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7、执行《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相应的程序文件。

8、处理好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事宜。

工作标准

1、施工项目管理执行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现场目标的实现。

2、项目的各项计划、方案全部得到有效的执行。

3、对公司、处规定的考核内容及时执行到位。

4、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保证项目管理目标实现。

5、严格认真执行贯标程序,工程资料满足各级评审、城建档案需要。

6、及时组织对现场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的调查与处理,参与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7、及时组织各类评审,原则上不得超过48小时,特殊问题及时沟通,并不超过72小时,保证及时到位。

8、对项目部运营的整体承担责任,承担并接受公司、甲方的处罚和奖励比例分摊。

篇3:项目经理宣传责任制

1、项目经理对所承建的项目施工负有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

1.1强化宣传科管理,经常检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开支必要的安全措施经费。

1.2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队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3在施工过程中,拒绝执行不符合安全的指令,不违章指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督促队组及时进行整改。

1.4组织对新工人(民工、农建队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卡备查,并加强对农建队、民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1.5督促施工人员按规定签发安全技术交底单,双方签字生效,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的管理,若有损坏及时更新。

1.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篇4: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下达的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并负责有关控制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维护和提高企业的信誉。

3、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进行监督管理,履行合同条款,处理工程变更,组织协调会议。

4、合理组织,配制;落实、人、财、物等各生产要素,组织好施工活动,使项目施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5、组织编制、实施工地生产计划,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6、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新工人培训工作。

7、及时处理安全、质量事故,对重大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履行上报和审批手续。

8、加强管理,并按劳分配,调动工人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和经济效益。

篇5: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

⑸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⑹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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