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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科安全环保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本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负责牵头业务管理流程梳理,负责对业务范围内识别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3、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活动,确保实现HSE管理目标,构建平安、稳定、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4、组织制定(修订)采油、注汽、集输、污水处理工艺、科技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满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参与开展安全环保技术研究工作,组织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装备;

6、负责引进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技术评价;

7、在设备选型、引进、改造中满足HSE标准、规范及要求,对危害健康、安全、污染超标、高能耗设备的技术鉴定并提出更新和改造意见;

8、负责采油、注汽、集输、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参与采油、注汽、集输、污水管道改造、建设工程等方案中HSE的审查;

9、组织或配合参加其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投产前联合检查;确保其本质安全状况符合标准要求;

10、负责检查落实业务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HSE“三同时”、“五交底”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参加竣工验收;

11、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变更进行审批,对变更所产生的风险组织辨识、评价,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

12负责油、汽井及其他设备、设施报废的处置管理,确保其满足相关HSE法规和标准要求;

13、组织或参与井喷事故处理和工程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管理措施;

14、负责对进入公司市场的设备装备、机械加工制造、修理、维护服务商进行专业资质审查;

15、负责公司设备清洁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

2014-9-

篇2:工程技术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项目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营项目的规划、开发、设计、施工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安全、卫生、防火等要求,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审核、验收和检查工作。

3.在审定小龙一标项目的投资计划时,按《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经费。

4.在审查或编制合同文件时,应明确相关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不少于工程总价1.5%的安全措施费用的规定,并对该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审核签订合同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必备的设备、设施及经费报价。

5.检查、落实项目所辖区域施工区域的安全责任。

6.对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在时限内完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7.参与小龙一标项目重大安全活动、安全措施的研究决策,配合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篇3:生产技术科岗位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汇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6、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车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7、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车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8、参加其它事故的处理工作。

篇4:技术科桥梁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铁道部、局工务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的桥梁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细则、标准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路基、危石、桥、隧、涵、防护网、限界架、防护栏、限高架公铁并行桩维修、专项整治及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桥梁维修材料、成本管理工作。

4、负责防洪、防春融工作管理。

5、负责组织桥涵隧路基春、秋检、状态评定、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设备隐患库管理工作

7、负责月度桥梁生产任务下达及验收工作。

8、负责管内桥隧涵大修和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交接。

二、安全责任追究

1.因段桥隧涵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因路基、危石、桥、隧、涵、防护网、限界架、防护栏、限高架公铁并行桩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因桥隧涵设备检查、维修及薄弱地段整治不到位,设备质量严重缺陷,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4、因设备隐患库建立不完善,数据不真实,未按设备严重程度制定措施,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5.因桥隧涵、路基大修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6.因重要防洪预警及其他重大信息错误或延误,防洪设备设施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7.因桥检数据不实、错误,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

1.每半年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年对本专业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

2.组织开展春秋检活动,根据段内路基、危石、桥、隧、涵、防护网、限界架、防护栏、限高架、公铁并行桩等设备现状建立完善设备隐患库,段自行解决问题倒排计划限期整改。需专项整治项目制定详细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限时处理。需路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报路局申请解决。

3、每季度对段内桥隧涵重点设备检查一遍;对车间、班组的检查计划兑现情况及检查数据记录、分析对标情况检查。

4、每月分析段管内桥涵设备病害情况,审核、下达车间生产任务单,盯控车间施工、维修计划提报情况,确保缺陷设备及时整治、质量受控。

5、每月对各车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下发通报。

6、及时申报设备大中修项目,批复后办理招投标、开工施工手续;按施工进度做好施工作业管理及验收计价工作。

7、按时发布段《防洪命令》、《防洪预案》,指导全段防洪抢险工作;按时按规定种类、数量备足防洪料、装好防洪车,保证抢险使用。在汛期前对备料情况检查一遍;执行段防洪值班制度,发布预警通知后到段值班;发生水害协助领导组织人员、机械抢险;安排调查水害损失情况,提报水害复旧计划

篇5: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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